张一健搭了电梯上到顶层,跟着再从人工通道爬到顶层上面的天台间,打开门,迈出脚,果然在天台上见到了预想当中的窈窕身影。
“你真的在这里?”
换了衣服重新穿上白大褂的孟初夏回头,映入眼帘的是个帅哥,浓眉大眼,正气凛然,如果放到电视剧里一定是那种常年演正面角色的人物。熟悉张一健的人也会知道,他这个人的为人,也跟他的脸差不多了,正面得让人觉得无趣。
“仁爱可以吸烟的地方五根手指都数得过来,我不在这里在哪里?”
她没什么起伏地说着话,伸出手对着打火机大小的随身烟灰盒弹了弹烟灰,跟着姿势熟练地又吸了一口香烟。
正在她吐出烟圈之际,被人认为很无趣的张一健更加无趣地劝导:“你好歹是个医生,还是肿瘤科,应该不用我教你吸烟对身体危害有多大吧?最新调查显示,79%的女性患肺癌的主要病因,就是吸烟,你是不是想生r(癌症)啊?”
孟初夏看他一眼,仿佛跟他作对似的,又吸了一口。
“你上来,就是来同我讲这些废话的?”
张一健也知道劝不了她,认识二十多年,劝了十多年,孟初夏依旧故我,想干嘛就干嘛。
他叹了口气:“想看看你有没有事。”
上午那出“关公战秦琼”的泼水大戏,经医生、护士、病人、家属的口传得沸沸扬扬,整间仁爱医院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了。
“那你看我有没有事?”孟初夏右边嘴角向上十五度,似笑非笑。
“我不知道,”张一健道:“从小到大,你开心是这幅样子,不开心也是这幅样子,我又不是炳灿,是你肚子里那条虫。”
孟初夏的脸上多了点笑意:“炳灿,呵。”
这一辈子,孟初夏有三个青梅竹马的死党,张一健、刘炳灿、吕小益,张一健是个老夫子,刘炳灿是个花花公子,吕小益是个废柴宠儿子。
顺带一提,刘炳灿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叫他炳灿,他比较喜欢别人叫他benjamin,或者是……
“叫我阿ben就行了。”
脸上挂起微笑,刘炳灿很温和地对新来的一批an(实习医生)如此说道。
相较于一本正经的张一健,刘炳灿深谙人际关系的相处之道,彬彬有礼、绅士优雅,全仁爱的医生护士里好像很难找到一个他叫不出名字或者跟他关系不好的人。英俊的外表,搭配上那双似桃花非桃花的双眸,很多女人都爱惨了他。
新来的这批实习医生里,有一个名叫andy的实习医生是跟着刘炳灿在骨科的。正值中午休息,刘炳灿就说要请andy吃饭,出手阔绰也是搞好人际关系的手腕之一,他还让andy顺便也叫上了其他实习医生。
刘炳灿除了人际关系搞得好,生活品味也非常不错,他挑的餐厅非常好吃不说,价钱也有些令人咂舌,一群an(实习医生)瞬间就对这个(专科实习医生)充满了好感。
看起来风度翩翩的刘炳灿手里按着手机发了个短信。
【怎么样啊,初哥哥?听说你今天出了大风头哦,我现在跟新来的an在老地方,需不需要化悲愤为食量?】
孟初夏读着手机里的短信,自从炳灿改了英文名以后,吕小益那个软蛋早就屈服在benjamin的淫·威之下了,地球上会叫他中文名的就只有孟初夏和张一健,于是这两个人也多了两个外号:初哥哥和一件头。
她对着张一健摇晃了一下自己的手机:“说炳灿,炳灿到。”
张一健凭借自己五点零的视力快速浏览了短信内容,忍不住笑了一起来,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时间:“你去吧,我去餐厅买个三文治就行了,等会儿还有一个病人家属要见。”过了午休,下午还要巡房。
他这样一说,孟初夏想了想道:“我也不去了。”
“为什么?”张一健有点疑惑,孟初夏一向对吃这件事很执着。
孟初夏只答了一个字:“懒。”
张一健嘴角一抽:“那你跟我一起去餐厅?”
孟初夏又晃了晃手机:“我叫炳灿给我带外卖。”
张一健:“……”
他其实真的不该上来安慰她的,多余。
——
孟初夏的科室肿瘤科在三楼,刘炳灿的科室骨科在二楼,而张一健的科室神经外科在四楼,每一层楼都有各自的休息室,里面有桌椅、沙发、电脑、电视、咖啡机、饮水机,共各自楼层的人员使用。
就在距离午休时间结束还有十五分钟左右时,刘炳灿终于出现在了三楼休息室里:“外卖到。”
就快躺在沙发里的孟初夏:“如果你再不来,下午手术之后我饿死了一定第一个半夜敲你房门。”
刘炳灿笑道:“那你应该知道今天是an(实习医生)第一天报到的日子,我要拿到第一手资料的。”
孟初夏打开饭盒,对着精美得几乎是艺术品的饭菜毫不犹豫地狼吞虎咽:“你再这么下去,迟早变成仁爱医院第一交际花。”
对于这种指控,刘炳灿毫不忌讳,事实上他偶尔也会因为过于迎合别人而感到迷茫,不过这是性格,改不了的。
所以他也只是“报复”似的,打开了孟初夏的私人珍藏咖啡,给自己泡了一杯战利品,很夸张的闻了闻:“嗯……好香。”
孟初夏翻个白眼,跟着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了,肿瘤科这一期有an吗?”
她是specialist(专科医生),比张一健和刘炳灿的(专科实习医生)更高一级,只需要负责查房,专科治疗,主刀手术等等,并不直接负责指导实习医生。
刘炳灿思考了一下,道:“她叫简晶晶,戴了一副眼镜,看着斯斯文文的,你今早应该见过。”
孟初夏一脸茫然:“不记得了。”
今早看她热闹的实习医生那么多,她怎么可能都记得住?
“算了,下次介绍你们认识,”刘炳灿直叹气:“你今天早上……何医生有没有找你谈话?”
在刘炳灿,或者说,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孟初夏是个只专注于医术,而并不在乎旁枝末节的人。这样的人做研究人员、学术人员还好,做公立医院的医生,没办法兼顾病人、家属、医院三方面的大局,很容易吃亏,甚至,葬送医疗生涯。
“有,不过他还没被我气到爆血管,所以应该还ok。”
孟初夏很是不在乎地说道。
刘炳灿:“……”
他觉得每次跟孟初夏在一起,他的血管都快爆了。
很快地解决掉外卖,孟初夏站起身:“我走了。”
走到一半她又回头:“把杯子给我刷了。”
说完,这次才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刘炳灿看着她这潇洒的背影,不知该说羡慕,还是嫉妒,还是担心,摇摇头,他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孟初夏的“肆意妄为”。
——
孟初夏这次做的是直肠癌手术,她主刀,手术时高度集中,从两点到六点,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从手术台上下来,就连她这种女汉子也浑身是汗。换过衣服,出来时直接面对的就是病人家属。
“手术很成功,你们可以放心。”
“唔该嗮(谢谢),医生,真是唔该嗮(真的很感谢)。”
“不用客气。”
从表情上来说,孟初夏还是那种很平淡的表情,但在病人家属眼里,这张曾经让他们很有疑问的脸,此时却是如此的可爱。
手术结束了,下班的时间也过了,孟初夏瞥了身边一个专科实习医生,一个实习医生两眼,她刚刚才发现,跟她一起手术的就是之前跟炳灿讨论过的新一批的an(实习医生)简晶晶。
“你们两个也下班吧,收工。”
两人道了谢,走到更衣室去换衣服。
简晶晶因为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手术,看到孟初夏还没有走,有点奇怪。
“侯医生,为什么孟医生不跟我们一起走?她还有首尾要跟吗?”
已经在肿瘤科做了一年,还差两年转正专科的侯医生:“你刚刚来不清楚,就算有oncall的实习医生,孟医生一样会每次下班之前都查一次房。”
事实上,孟初夏这样,只是以前在国外实习时的习惯而已。她也是从实习期过来的,也犯过错,也被医生骂过,所以她养成了这种习惯,凡是她在的科室,下班之前一定要巡一次——毕竟人命关天。
听了侯医生的话,简晶晶怔了怔,早上她刚刚经历过“泼水节”大戏,对孟初夏的印象始终停留在那种看似冰冷,其实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态度上。尽管刚刚在手术室里孟初夏的手术完成的非常出色,但这也是一个学医十多年的专科医生应该做到的事,现在突然跟她说孟初夏是尽职尽责的好医生,有点接受不能。
看到简晶晶的模样,侯医生大概也懂她的想法,早上的事情基本上没有谁不知道的,她拍了拍简晶晶的肩膀。
“以后你就会明白,做医生,不容易的。孟医生能到仁爱来,其实我很佩服她,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放弃高薪厚禄,来公立医院挨辛苦的。她是什么人,时间久了你就知道了。”
——
孟初夏查房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有个病人不舒服,护士跟她说已经叫了oncall的医生,果然没多久,一身白大褂人高腿长的张一健就赶了过来。
“你今天oncall(值班)?”孟初夏问。
张一健点点头:“是啊。”
说话间,张一健腰间的寻呼机又响了起来,很明显不是肿瘤科,而是其他病房,他询问式地看了看孟初夏。
孟初夏:“你去吧,这里交给我。”
张一健松了一口气:“唔该(谢谢)。”
听着轻微的脚步声,孟初夏头都没抬,冲着他跟哄母猪似的摆了摆手:“快点走。”
后者微笑了一下,跟着疾步走出门口。
过了一阵子,孟初夏这边的病人搞定了,刚刚走了的张一健也回来了,明明有冷气的地方,他的额头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水。
孟初夏正写着病历牌,瞄了他一眼:“这么忙啊?”
张一健犹豫了一下,道:“是啊。”
认识张一健二十多年,孟初夏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任何人,张一健是个不会说谎话的三十多岁傻青年。
于是她签完了字,抬眸,挑着眉毛看傻青年。
傻青年试图笑一下蒙混过关,结果发现自己强颜欢笑的本事不太强,只好说实话:“有个an(实习医生),搞乱了报告和x光片。”
看了一眼手表,孟初夏算了一下时间。
一般来讲,oncall三十多小时之后第二天是正常工作天,例如周一8am开工,周二6pm收工,再次上班就是周三8am。值班医生没有特殊病患,还是能睡上几个小时的,他们这些医生就指着这几个小时的时间休息。但是按照张一健这种情况,别说睡了,能忙得过来不出错就算有福了。
她仿佛很不情愿似的说道:“记得请我吃豆腐花。”
张一健说出来并不是希望她帮忙,只是被戳穿了不得不说而已。
“豆腐花没问题,不过你回去吧,我这边可以搞定的。”
“嘀嘀嘀,嘀嘀嘀……”寻呼机的声音又在响起。
孟初夏斜眼看他:“搞得掂?”
张一健有些无奈,他一向不认为自己的事情应该别人做,洋葱现在是神经外科的an,他身为管理这些an的人,本来不应该把自己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不过,现实好像总是不太让人满意。
“请你吃两碗。”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