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咖啡厅,本来应该是个很浪漫的地方,结果孟初夏在炯炯有神中听了一脑门的八卦。那位斯斯文文,戴着副眼镜的成熟男人,身着黑色西装西裤,内里是白色高领衬衫,高高瘦瘦,一脸严肃的对她说。
“我知道当年我丢下女儿不管是我的错,我也都从来没奢望过他们会原谅我。但是,我想这应该是我同他们之间私人的事情,就算你是moon的朋友,你来找我替阿moon出口气都没有任何意义。”
孟初夏看他看了半天,回想了一下曾经看过吴启华演的电视剧,但是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于是只好放弃,不过从这些话里她倒是get到了不少信息……忽然有点同情他。
最后她只好用特别沉痛的语调问了一句:“阿moon是谁?”
“……”咖啡店老板演示了什么叫做瞠目结舌,有点不可思议的问:“你不认识阿moon,也不认识我?”
孟初夏一边看他有点悔恨的神色,一边摇了摇头。
顺便她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你会认为我认识你的?我只说了一句话而已。”难道是什么暗号?
店老板指着吧台一心一意盯着他俩的david,毫不犹豫地卖队友:“他说你头先叫我‘陈世美’,加上你刚刚的那句话,所以我才会误会。”
孟初夏“噗”地笑了出来:“是程至美,而不是陈世美,看我的口型:程——至——美!”
店老板点点头,表示听得很清楚:“怎么我同他长得很相似吗?”
“非常相似,”孟初夏回想了一下电视剧:“年龄也差不多。”
“那有机会一定要认识一下。”店老板微笑着道。
“呃……”孟初夏不好说他其实是一个电视剧里的人物,万一人家要问她是哪个电视剧,后面就会有一连串的问题,她只好“勉强”道:“我想不太可能,他……在另一个世界。”
店老板一怔,很是抱歉:“sorry,是我不对。”
孟初夏耸肩:“不要紧,更何况我今天都知道了一些不应该知道的事,你不介意的哦?”
“不介意,”店老板笑着摇摇头,很奇怪,他在说话时总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让人很容易觉得在他身边很轻松自在,压力都会少了很多:“是我自己爆出来给你的,我怪你岂不是很无理取闹?”
孟初夏心眼很坏地又问:“那如果我又爆给其他人呢?”
店老板不禁一笑:“你是一个成年人,你要做任何事我都没办法阻止你的,不过除了刚刚我所讲的那段话,你现在知道的只有我是这家cafe的老板,我的名字不叫程至美也都不叫陈世美,你可以同谁爆,又可以爆出什么,我都很想知道。”
孟初夏:“那你叫什么?”
店老板看她一眼,眼里带着点无奈,仿佛孟初夏是个不懂事的小姑娘,手里拎着托盘回吧台了:“下次告诉你。”
——
回到吧台,一直在光明正大“偷窥”的david凑近他:“怎么样?真是你姨仔(小姨子)的d(朋友)?”
“不是。”店老板如此这般的解释了一番。
换回了的就是老友笑到肚子疼的笑声:“哈哈哈哈……”
“慕容卫……”店老板忍不住叫老友那奇葩的名字。
“好好好,”慕容卫因为长得很胖,笑起来整个五官都是动起来的,忍笑也忍得很辛苦,嘴角抽筋地说道:“我不笑,我不笑。那你们两个刚才聊什么聊那么久?就是聊你不是陈世美?哈哈……”
店老板道:“她问我叫什么名字。”
慕容卫:“那你告诉她了没?”
店老板:“没。”
慕容卫:“为什么?你的名字总好过陈世美吧……洛文笙?”
洛文笙已经学会不跟大龄幼稚儿童一般见识了,他从吧台里蹲下,似乎在翻着什么东西,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一张报纸——上面登着患者自杀那件事的头版头条:“就是这个,难怪我觉得她面善。”
慕容卫显然也是看过这篇报道的人:“孟初夏专科医生,原来她也是个医生,那她不就不是二十几岁?长得好年轻啊……对了,这件案子你都有份参与的,上庭作供是吧?”
洛文笙身为一个知名病理学专家,找他来也是为了作证:“这件案子的那个自杀死者的母亲,她的病理以及尸检我全部都研究过,在那个时间,我们医生可以做的的确不多,我觉得她的做法没问题。”
慕容卫惋惜:“最衰的是,你又不是法官,而且自杀的那个女儿的角度来讲,她觉得应该给她的母亲继续活下去的机会,都是为患者考虑。不过孟医生就比较惨了,这么年轻就要背上官司,就算赢了不关她的事,别人也都不会这么看喽。”
“其实作为一个医生,要同家属沟通,真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洛文笙说的有些感慨,慕容卫知道他因为这件事想起了自身,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老婆的事,没人想的。”
洛文笙的家事,大概是他生命中最大的转折,从比较惨,变成了特别惨。不过他一向不想提这个,今天如果不是慕容卫乱猜害得他也跟着误会,他根本不会让孟初夏一个陌生人知晓。
一般为了转移话题,他很热衷于毒舌慕容卫的厨艺,比如此时:“你看看你煮的咖啡有多难喝,头先那个靓妹(小丫头)才喝了一口就不喝了,真是浪费了我的咖啡豆。”
慕容卫转头,果然看到孟初夏的桌子上点的几种东西几乎纹丝未动,人却早已不在座位上:“哪有?你没见到她别的东西也没吃吗?现在的后生女天天喊减肥,她一定是痛定思痛才十分不舍地不喝我的咖啡的。”
洛文笙想了一下孟初夏那气场极强又有点高岭之花的样子,倒是十分想不出她居然也是减肥爱好者的那种人。
难道没有一种附和她的口味?
这么一想,画风就对了,洛文笙觉得自己真相了。
——
第二天上班,中午休息时孟初夏就见到她家徒弟气冲冲的冲进她的办公室,往椅子上一座,挺漂亮的脸蛋,一脸苦大仇深。
孟初夏看了她一眼,把手里的病例合上,拍板道:“吃饭!”
就在中午这一顿饭的时间,孟初夏听着徒弟的诉苦,也了解了剧情最新进展——洪美雪居然是范子妤的亲生妹妹!
本来的情况是范子妤的妈妈跟范智岳离婚之后嫁给洪美雪她爸生了洪美雪。这两天才偶然发现,洪爸爸有无精症,基本天然结扎生不了孩子。于是大家发现洪美雪其实也是范智岳的女儿,只不过她父母一起瞒着范智岳,也瞒着自己的女儿洪美雪。
洪美雪长到二十多岁才知道自己的爹不是亲爹!自己咬牙耿耿于怀恨了二十多年的扑街居然是自己的亲爹!心情怎样可想而知。
范智岳和范子妤不知道洪家这些年备受冷嘲热讽全是因为他们,所以接受状况还接受的比较良好,范子妤一直在找机会跟洪美雪谈谈。
“谈什么谈,有什么好谈的。”
洪美雪冷着一张瓜子脸,愤世嫉俗的看着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
这情况……略中二啊。
孟初夏看着这个徒弟,这孩子本来就比较偏激要强一点,现在出了这种事,很有可能要往黑化女二号的角色跑偏。
“你不想认回他们?”她问道。
洪美雪回答得斩钉截铁:“不想。如果换做是你,一家三口好好地,突然间有人走来跟你说我才是你亲阿爸,谁想认才奇怪吧?”
孟初夏有点疑问:“那不是亲生老豆的那种呢?就好像家里的亲戚朋友,有时间出来吃顿饭,平时该怎样怎样。”
洪美雪犹豫了一下,道:“那倒是没什么所谓,反正我家烦人的亲戚不止一两个,过年过节吃餐饭都ok的。”
“那不就行了?”孟初夏点她:“你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做好一个神经外科医生,哪个医生好得过范智岳?”
洪美雪:“我就是不想被人说是因为我是范智岳的女儿才……”
孟初夏用“孺子不可教”的眼神看她:“你现在一样被人说是范智岳的女儿。区别在哪里?区别在于……你现在是一个an(实习医生),我可以教你,等你学到范子妤的级别,我就教不到你了。到时你要跟谁学?一件头。一件头是谁教的?范智岳。那与其让他们隔三差五的过来烦着你……”
“……倒不如我拿着不会的功课去问他?”洪美雪有点明白了,看着孟初夏的大眼睛里全是小星星:“这样既算是联络感情,又算是教导功课,而且我还有你、一件头、范智岳三个可以随时提问的人!——我只认你一个当师父的,其他人我不会认。”
孟初夏有点想笑,不过心里对徒弟这样爱戴她还是挺开心的:“还有你不是说鱼仔(范子妤)总是来同你聊天?”
洪美雪立刻举一反三:“我可以说我们先从普通朋友做起!”
孟初夏开始咬着汉堡包,喝着果汁,悠哉悠哉。
就说她的徒弟怎么可能那么笨?
到了下午,大约晚上的时候,当时孟初夏刚做完手术在天台抽烟,洪美雪兴冲冲的从楼下跑到天台,在她身后汇报战果。
“我同范智岳讲我现在只想好好读书,他们打扰我让我的心好乱学不好习,他们答应我以后不是我主动他们绝不来找我了。”
孟初夏点点头:“挺好的。”
洪美雪:“还有啊……”
孟初夏:“还有?”
洪美雪:“还有范智岳说他所有的资料我都可以拿来看,全部!”
一个国手的所有医学研究资料……
“咳咳咳咳咳咳咳……”
作为老烟枪的孟初夏羡慕嫉妒恨得差点把整只烟吞进去。
真·人生赢家——洪美雪。
——
很快就到了上法庭的日子,孟初夏难得穿上正装,像个ol(办公室女郎)似的,走进了法庭,在那里,她居然还见到了一个熟人。
同样衣着整齐,多了份风度和绅士,那天的咖啡店老板。
“我,洛文笙,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
“洛先生,请问你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慈恩医院病理科的顾问医生。”
“请问你有没有研究过死者xxx的母亲xxx的病理,以及死因?”
“有。”
“可不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
“可以,关于xxx……”
坐在观众席的孟初夏轻声道:“原来他叫洛文笙。”
她身边特地请假过来的洪美雪:“师父?”
孟初夏笑着摇摇头:“没事。”
洪美雪忍不住伸手拉住她的胳膊。
孟初夏弯了弯唇角,小女孩啊,傻的可爱。
审到一半,孟初夏也被律师提问过之后,对方的律师和团队似乎慌张了起来,神色匆匆忙忙的,有人法庭内外来回跑,似乎是出了什么事情。等到暂时休庭,医院请来的律师跟孟初夏这帮人透了底:原告,也就是自杀死者的父亲突然间不见了,所以他们才那么慌张。
孟初夏呆了十几秒钟,也跑了出去,尽管身后小徒弟一直在喊她。
原告这边,休庭的时候基本上把能出去的人都出去找人了,打电话,发短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依旧找不到人。
作为证人的洛文笙听身边有人说:“好像见到被告也跑出去了。”
原告被告都不见人影,这下可是热闹了。
洛文笙神色一动,道:“死者跳楼的那个天台在哪?”
他身边的人不明所以,不过报纸上也登过,大家都知道,如此这般的就告诉了他。
于是这个看起来很斯文穿着皮鞋打着领带的大医生也跑了出去。
——
等到洛文笙赶到楼顶的天台,孟初夏已经和那位年老的被告对峙了有一会儿了。
老人站在天台的阶梯上,步子不稳,仿佛随时都会跌下去。但是他的声音和神色却很平静,很可怕的平静,因为平静,就代表着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想过许久之后才站在上面的结果。
“阿萍死了之后,我除了办丧礼,不知道还可以为她做些什么。那班记者告诉我,阿萍的遗书写了她最后的心愿,他们说阿萍本来不应该死,但是是你硬是说她连累的她阿妈,所以阿萍的死都是你的问题,如果你不说那番话,她就不会死……”
“……他们说,我应该告你,还阿萍一个在天之灵。”
“是啊,”孟初夏站在他对面,身上穿的还是西服套装,但是脚下的高跟鞋却不见了,头发有些凌乱,脸色倒是很红润,脑袋上还有些汗珠,她微喘着气道:“你不是说要告我吗?你跳下去了怎么告我?你不想为你女儿伸冤了?她是我害死的。”
“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老人有些急促的否定着。
他不断地说着:“我在法庭上听了很久,我越听就越知道,错的不是你,是我。”
老人悔恨的捶胸顿足:“是我啊!阿萍是我害死的,如果我那时候不是一味地挂着她阿妈的死,没看顾她,没有照顾到她的感受,她根本就不会死。她阿妈病了的时候,我照顾不到她阿妈。阿萍伤心难过的时候,我又忽略了她的心情。我这种人,还有什么用?不过是废物而已,不如死了算了,免得连累其他人。”
孟初夏看着他,眼看他越说越失落沮丧,下一秒就要跳楼的样子,只好从同理心开始找补:“如果你不如死了算了,那我呢?我岂不是比你更加应该死了算了。”
老人有些意外的望着她,孟初夏只好顶着他的目光,自我解剖。
“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没办法只好自己打工。家里阿妈多生了个妹妹,那个妹妹我从她出生就一直带在身边,洗衣喂奶换尿片,上国中的时候就好似多养个女儿。长大了,我靠自己考到国外,做医生,一个女仔在国外多辛苦,但是每年都回家,结果呢?我阿妈觉得我是把他们丢在一边不理,妹妹都被她教得恨不得我这一辈子都不要回来。阿爸很疼我,但是在他心目中阿妈和妹妹永远都重过我。我三十几岁的人,到现在还没找到男朋友,家里人要么恨我,要么躲着我,照你这么说,我不是早就死了算了?”
老人沉默好一阵子,顿了顿,道:“你怎么能同我一样?你是医生,你可以治病救人,你活着可以救活好多的人,我只会累死人。”
“有什么不同?”孟初夏目光灼灼的望着他:“你都可以救人。做义工、做社工、做慈善,只要你想,就算是在马路上扶老婆婆过马路都算是救人帮人,你帮她过马路,说不定还可以减少一单交通事故。”
“还有,你以为死很容易吗?对,没错,死很容易。但是死了之后呢?我记得阿萍好似还有个女儿?”
老人脱口而出:“囡囡!”
孟初夏重点强调:“对啊,囡囡的阿妈死了,外婆死了,你现在是不是想让她连外公也没了?那她还剩什么?老豆?以后还有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后妈?你忍心留下囡囡一个人孤零零活在这个世界上吗?像我一样,有亲人还不如没有?”
老人老泪纵横:“我不想,不想。”
孟初夏试探着走上前,伸出手:“我是医生,但是我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好彩可以救到人。我常常觉得,既然人都要死,为什么医生还要救人?但是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死亡,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因为你会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没有做,你会很后悔,所以我选择做医生,是想帮人延长这种后悔发生的时间。”
她握着老人的手道:“既然你觉得老婆同女儿的死是个遗憾,那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弥补,防止另一个遗憾再次发生。”
老人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了下来,孟初夏松了一口气。
之前老人要跳楼时,不少人都看到了,有人报了警,有人照了相,楼下挤挤攘攘都是人民群众,还有不停在响的警车,几个刚才就上来了的警员过来半是安慰半是搀扶着老人下了楼。
直到这时,孟初夏才发现浑身都是汗,小风一吹,又顿觉凉飕飕的,还有脚底,她的鞋早就在爬楼上来的时候不知道丢到哪去了,现在脚下要么是沙子,要么是玻璃碎划破的伤口。
抬脚一看,惨不忍睹。
“啪嗒”一声,一双拖鞋落在她脚下的地面上。孟初夏低头看了看这双十块钱一双的男式拖鞋,又抬头看了看眼前西装笔挺穿着一看就很贵的皮鞋的洛文笙——差别待遇有点太明显了吧,哥们?
“我从楼下街坊那里买来的,新的,免得你再弄伤。下楼的时候我帮你整理一下,我车里有医药箱。”
孟初夏踩了上去,别说,还真的软绵绵的,虽然不是说完全不痛了,但跟刚才一比那就真是洒洒水了。
她有点怀疑的看着看似谦谦君子的对方:“做什么对我这么好?”
洛文笙有点好笑地道:“虽然我没你那么伟大,可以几句话救到一个人。但是我都是医生来的,总不可能看到病人都不理吧?”
孟初夏懂了,然后反应过来有点难以置信的问。
“你不是以为我头先讲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吧?”
洛文笙:“……不是吗?”
孟初夏用“你居然傻成这样”的目光望着他:“刚刚那种情况不跟他讲鸡汤,难道说你随便死,多死一个不多,少死一个不少吗?”
洛文笙沉默了五秒钟表示无语,跟着用一种更加无语的表情对她评价:“你还是讲鸡汤的时候,可爱一点。”
孟初夏回了他一个特别不鸡汤的笑容:“唔该嗮。”
洛文笙:“……”
不过下楼的时候,洛文笙还是很有医生原则的用酒精、镊子、消毒水等等东西一点一点的帮她处理伤口,又由于孟初夏自己没开车来,他还送她回了家,扶着她送到了楼上。
进了门之后洛文笙忽然想起来:“就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但是你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让陌生人进你的屋子,你不怕出事吗?”
这语气,很有老年人教训小朋友的味道。
孟初夏听得有点怀念,上辈子她老公就老把她当小孩子来着,不过真追究起来……嗯,不说了,女人的年龄问题。
所以她此时也没生气,还居然露出了个笑影:“我没告诉你吗?我最近在练拳击,其他人不好说,你这种……”她意味深长地上下打量了一阵子:“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洛文笙文质彬彬地斜了她一眼。
回到家里,孟初夏基本上就没什么让洛文笙帮忙的了,洛文笙也不打算多呆。
走之前,说了一句。
“对了,我叫洛文笙,你可以叫我lokman。”
“孟初夏r。”
洛文笙带着笑意点了点头,往出迈的步子向前一步,停了一下,又退了回来。他道:“上次你去cafe没吃完东西,就是因为这件案子?”
孟初夏:“因为你们cafe的东西太难吃。”
洛文笙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终于放心大胆的走了。
孟初夏:“……”
这人不说话的时候也没可爱到哪去。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