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时候,丁欢明显感觉自己身体好多了,不过因为原主长期的营养不良,身体亏空比较多,这个需要慢慢养。
“家里来客人了。”丁欢出房门的时候就看到堂屋坐了两个男人,一老一少,似是父子。
看到丁欢的时候,年轻的那个忽然脸红了,丁欢不疑有他,只觉得这古代的男人怎么这么纯情。
丁老太道:“欢欢,出去玩儿去。”
特意支走了自己,想来他们有事要谈。
丁欢一走,霍江就说:“丁叔丁婶,您们觉得怎么样?我家条件是差了点,不过你们尽管放心,我们家人口简单,以后肯定不会欺负欢丫头。”
丁家二老,相视一眼,随即道:“这个我们得考虑下。”
“这是大事,是应该考虑。”霍江笑着说,“那……那没什么事儿,我们就先回去了。”
“等等,东西带回去吧,这…太贵重了。”丁老太说着,就把霍江霍云尧父子带来的野鸡还给他们。
霍江连忙推回来:“丁婶,不管两个孩子事儿成不成,这东西带来了,我就没打算带回去。”
说完,霍家父子就走了,两只野鸡留在了丁家。
丁老太一脸难办,问丁老头:“你说怎么办?答应不?”
“霍家人口简单,霍云尧是个有本事的,以后孩子日子肯定比咱家好。”
“可是霍家大小子靠打猎过日子,总归是个危险活儿,万一……”
“咱家欢丫头是霍云尧救回来的,村里多少人都看到了霍云尧抱了欢丫头,不嫁给他嫁给谁?”丁老头说,“我看这事儿行,上面没有婆婆磋磨,过去就当家,而且霍云尧那小子是个好的,我不会看错。”
丁老太听了,立马哭了:“要是咱家阿志还活着,咱家欢欢哪能受这个委屈啊!”
阿志就是丁志,丁家二老收养的的儿子,后来丁志娶了他们的小闺女丁香,既当儿子又是女婿,生活的很幸福。而且当年举全家之力送丁志念书,丁志也确实聪明争气,十七岁中秀才,二十岁中举,这个岁数中举那真真是前途无量,但是没风光多久,二十三岁的时候,丁志进京途中遇难,从此下落不明,至今已经九年了。
都说穷秀才金举人银进士,如果丁志还在世,哪怕不入朝为官,也是个举人老爷,家里的孩子们也不至于这般艰难。
每每想起这些,丁家二老都伤心不已。
“过去了,还提它干什么?把孩子们拉扯大,看着他们成家立室,我们也就圆满了。”话虽这般说,但是丁老头脸上也依旧一脸悲容。
丁老太擦擦眼泪,说:“那我一会儿跟欢丫头说说。”
丁欢并不知道,自己才来一天,就要谈婚论嫁了。
丁老太偷偷地把她拉到房里,说:“欢丫头,你觉得刚才咱家那个年轻后生怎么样?”
“刚才那个?”丁欢想了想,“长得很英俊,身材很棒,非常养眼。”
丁老太一个巴掌过去,打丁欢没肉的屁股上,嗔怪道:“瞎说什么呢?长得好能当饭吃?”
“长得好当然能当饭吃,长得好看着下饭呀!长得不好,对着吃不下饭。”
“你个死丫头!尽胡说。”丁老太作势要打丁欢,丁欢立马跑开了。
丁老太,没再继续问,不过她听丁欢这么回答,下意识的认为,丁欢是满意这门婚事的,跟丁老头一商量,次日就给了信儿,说答应了,接下来就是找个黄道吉日来下聘。
丁欢还不知道,自己稀里糊涂的已经是名花有主了,现在她绞尽脑汁的想如何改善伙食呢!
丁欢空间里确实有很多吃的用的喝的,毕竟是买来准备的去赈灾的,东西肯定没少备,但是她可以偷摸吃,丁家其他人吃不到啊!
丁欢就想了个办法,变卖!
把空间里的药材、粮食、鸡蛋什么的拿出来卖,这样不就可以暂时的解决问题了吗?
哈哈,我太聪明了!
太贵重的药材例如冬虫夏草、灵芝、人参啥的,先不拿,太贵了,扎眼儿!
丁欢偷摸进了空间,翻了翻,最后决定先拿点铁皮石斛、金银花、枸杞子出来,这些东西单价也贵,但是不压秤,一次卖一点,也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