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依独自躺在阳台的椅子上,听着海浪声发呆。海风不冷,她只穿了身比基尼。
黑夜并无风景。
阳文茜去赴她的云雨之约,看样子明天又要一天都喊困了,这次旅途中已经发生过很多次。
岱民哥现在在做什么呢?还是那么担心我么?要是他在旁边多好啊。这样的夜,需要人陪伴。她玩着一颗一元硬币,那是和她很亲的哥哥熊岱民叮嘱一定要带上的。这是一个紧急报警定位的装置,做得很像个一元人民币硬币,几乎没有差别。
在熊岱民给她的时候,她心里想的是,我想带的是你,不是它!
我为什么不告诉他呢?他为什么没有勇气向我表白呢,明明很喜欢我,胆小鬼!
在临出发前,熊岱民专程赶过来,给了她一个卫星电话WIFI热点。这个小设备卫星电话带有GPS和SOS功能,体积不算太小巧,十乘八厘米的样子。总要带着它,有点占地方,而且还有专用充电器得背着。
阳文茜看到这个玩意儿时,嘲笑了她半天。不过最后,文茜说,“他可真关心你。”让她心里暖暖的。
陆依刚刚二十岁,是个在北京长大的姑娘。在她九岁时,母亲无故失踪,之后她一直在父亲的关怀下长大。
她以前一直不知道父亲具体在做什么工作,职业是军人,好像是在某个特勤团工作。他从来不透露半点关于工作的信息,反正是经常出差,而且一出差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但父亲好像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最近几年,父亲退役后,在汇通富集团任安保部主任。汇通富集团是个大型跨国公司,在很多国家都有分部。父亲也会在各国之间来回奔忙。后来当岱民哥也进入父亲曾经服役过的部队后,她才知道父亲曾经是执行危险任务的特种部队成员。
当她提起要出游的时候,父亲非常担心,但他知道不能总把女儿拴在身边。她也看出父亲的无奈,因此对于父亲的约定,总是十分遵守。到埃及寻找古文明的遗迹,是她多年的愿望。父亲了解到她坚定的决心,也就没有反对。
岱民哥也没有反对,但表露出对自己安全的担忧。
毕竟,我们还没有挑明关系。看着文茜愉快的样子,陆依还是很向往恋爱的感觉。
“在等什么时机呢?笨蛋!”她自嘲了一句,其实是在嘲笑她们两个人。
记得是在高中时,陆依交了第一个男朋友,那是她的初恋。梦想中的初恋,应该是很纯洁,很美好。但她的初恋却很不幸,交到一个混球。
这个男生叫伍元邵,长得斯文清秀,平常总带个黑框眼镜,不苟言笑,学习成绩在年级里排在前几名。陆依自己的成绩很普通,所以很是喜欢成绩好的男生。陆依长得很标致,身材修长,很受男生们的注目。再加上,她做事大大咧咧,总是笑盈盈的,很得男生们的欢心,占有班花的头衔,也是校花的有力竞争者。当然,由于并没有一个官方排名,因此流传的校花榜有很多版本。排名不一,但陆依总会占有一席之地,名次靠前。有许多男生用各种方法想要追求她,但她都婉言拒绝了。她心里只暗暗地喜欢这个叫伍元邵的男生,想象着他走过来,向她借书,或者借块橡皮,但这样的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直到有一天,奇迹真的发生了。陆依正用手托着腮帮子在教学楼的二层通道上看操场上的篮球比赛时,一个男生走到她身边。
“嘿,陆依,周末有空吗?我们想去自然博物馆参观,你要不要一起去?”
陆依转头看到这个男生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什么?…去哪里?”她的心扑通扑通地,平时伶牙俐齿的她,说话也结结巴巴了。
“自然博物馆!不想去?”伍元邵面无表情。
天啦,怎么会不想去!
陆依赶紧答应,“不…不…不,我…有空,去。”总算说完了话。
“嗯,那就一起去。”伍元邵没有欣喜的表情,只是冷冷说完,转身走了。
冷酷的男生!太酷了!
现在回想起来,陆依觉得要俘获一个女孩子的心,实在太容易了。一个男生不冷不热的话,都能让女孩激动半天,晚上还翻来覆去地琢磨。
一起参观自然博物馆总共有四个人,三个男生,一个女生。除伍元邵外,另外两个是他的死党黄国中和李文昊。自然,陆依总是待在伍元邵身边,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解着各种自然知识。结果,毫无悬念,陆依和伍元邵成为了一对。
这样让男生羡慕,女生妒忌地持续了一个月。
那天下学后,在一棵陆依很喜欢的银杏树下,沐浴在丁香花的香气中,借着月光,她仰头看着伍元邵的眉头,然后闭上眼,送上了她的初吻。她沉浸在幸福中,只是这个幸福持续的时间只有几十秒。
突然,伍元邵推开她。
陆依奇怪地看着他,顺着他的目光,李文昊和黄国中从旁边的巷子里走出来。
“怎么回事?”陆依左右看看,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两个男生露出得意的笑容。
伍元邵郑重其事地说:“陆依,我正式宣布抛弃你。”
陆依感觉当头一棒,“你说什么?”
“我,正式宣布,抛弃你。”伍元邵很冷静地重复。
陆依愣在了那里,有点不知所措。
李文昊把双手抱在胸前,嘿嘿地笑。
黄国中也在得意地坏笑着,“陆依,你也会被抛弃啊。哈哈哈哈……”
陆依本想打伍元邵一巴掌,但没有动手。她转身跑掉了,不知怎么跑到的家。她觉得自己应该悲伤,却没有眼泪,后来,她甚至趴在床上笑了。
“嘿,她好像若无其事!”李文昊拍拍旁边的伍元邵。”咱们没有成功?”
第二天,伍元邵看到坐在前排的陆依,并没有失恋的迹象。他们期待的鸡窝样乱糟糟的头发、黑黑的眼圈、泪汪汪的眼睛、邋遢的衣着,一样都没有,她依然很靓丽的出现在教室里。她甚至穿了他从未见过的一条新短裙和一双亮绿色高跟凉鞋,像教室里一朵娇艳的鲜花。当看到伍元邵投来的异样目光,她报以微笑,而且并无刻意的痕迹,显得很自然。
从此,伍元邵心里却打起鼓来。李文昊和黄国中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都曾向陆依表白,而被拒绝。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多心理单纯,大家都能看出谁对谁有好感。伍元邵一心学习,而李文昊和黄国中成天注意陆依,当然了解她对班里所有男人生的态度。在两人的怂恿下,为帮两个朋友出气,本来心无旁贷的他决定勾引陆依,然后抛弃她,给她个教训。不曾想,抛弃的话说出去后,好像受伤害的却是自己。他这才了解到,陆依的形象已经烙在他心里,要清除出去,已是很难。
想起伍元邵,陆依总想笑。他到底是哪里吸引了她?是啊,哪一点呢?论身材长相,他不如岱民哥,论阳刚气质,他也不如岱民哥。
青春真是无可理喻!
她想起了岱民哥第一次把硬币放在她手里是的表情,“一定要保管好。有情况,就发报警,我会马上来救你的。”那是很认真严肃的表情。男人关心你的样子,真的很帅气。
在后来的高中时光里,伍元邵常常偷偷看她。在她无意回头时,还要故意躲避。实在是一点都不自信,也不帅气。
那是她刚高中毕业,正在为去草原旅游做准备,熊岱民正好过来串门。
“哥是超人啊。”她嘻嘻哈哈地说,“一摁你就能飞过来?”
“嗯,我是超人。”岱民哥笑着秀了一下肱二头肌。
“哇,岱民哥,你真的很有肌肉哇,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陆依仔细打量面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
“依依,你没发现的多啦!”
熊岱民此时已经进了军队服役。
“当兵真的好有效果!”
他穿着衬衣和迷彩裤。陆依偷偷从纽扣之间的缝,看到他的胸肌,看得自己都脸红了。她那时第一次觉得,岱民哥好性感。
“你脸红什么啊。”他收起袖子。
她抿嘴笑着摇摇头,感觉耳朵发烧。
“哥,是不是你每个女朋友都有一个硬币?”
“谁说我有女朋友来的?”
“哥这么帅,英姿飒爽,还能没有女朋友?”
“我这么好,要不你给介绍一个?”
“切,又不是没有人介绍。那次,我爸爸还张罗呢,我都听到了。‘岱民啊,参军了,不容易认识女孩子。我公司有好几个不错的女孩,要不要叔叔给牵个线!’。可是你自己拒绝的哦。”
陆依顿了一下,观察他有点木讷的表情。
“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都在军营里,让人家姑娘空等啊,这不是折磨人家么!”
“切,还怜香惜玉呢!这回怎么又让我给介绍了?”
熊岱民笑嘻嘻地说,“我没有女朋友,你这妹妹着急啊。”
陆依咬了下嘴唇,“哼!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我好帮你留意!”
“这个嘛,不好说。”
“不好说!你肯定有了。”陆依皱眉盯着他,“把钱包拿来看看,照片藏里边了吧!”
“不给!”
“不给?我抢了哦!”正说着,父亲陆半农走进来。
“爸,岱民哥有女朋友,还不给我看照片!”
“真的?岱民?”
“依依说笑呢!”熊岱民转身跑了。“我先回去了。”
不过,哪有那么严重嘛。两个男人,一个父亲,一个岱民哥,都以为我去的是个多么危险的地方么。虽然平心而论,仔细想想,也还是有些危险,毕竟最近埃及并不太平,旅行社都很少走这条线路。
现在,我已经离开埃及了,他们应该不会那么担心了吧?
温热的海风吹得呼呼作响。
去年熊岱民公事出差来到香港,她和他一起站在维多利亚湾边,吹着又潮又热的海风,全不似这样干燥。
“香港可真是个蒸笼!”他热得汗珠子不停从头上滚下来。“热死了。”连睫毛上,都是汗珠。
“看到壮观的中环花花世界了吧。”
“很漂亮,就是太热了!”那天天气特别好,阳光很刺眼。
“嘻嘻,你都快湿透了。走,咱们到商场里去凉快凉快,我请你喝鸳鸯奶茶。”
“依依!”对面走过来一个女孩。“啊哈,泡到一个大帅哥。”
“什么啊,这是岱民哥。”
“哦,打架被开除的那个哥哥,哈哈。”女孩比陆依矮半个头。“你好,我是依依的同学,席娟。”
“席娟?这名字好熟……”
“对啊,有个作家……”
“哈哈,对!你好,我叫熊岱民。”
“我晓得啊。虽然没有见过面,但已经认识你了。”
熊岱民有些莫名其妙。
“依依经常跟我们说起你呢。”女孩做出可爱的表情。“听说,你差点死掉。”
“怎么可能!没那么严重啦。”
“肯定有啦!我可以叫你岱民哥吗?能给我讲讲那个经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