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清风就像是一只带着体温的手掌,轻抚着寒冷的天下,消融了冰雪,带来了一丝温暖。
只是这丝温暖,对很多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
色痞不喜欢这种温暖,因为这种温暖的到来,意味着盛唐将面临西域与大荒的夹击,他更喜欢钻进女人的被窝中寻找温暖。
在这盛京之中也有许多人女人想为他提供这种温暖,但色痞最喜欢的自然是前些日子那叫做春霜的风月楼女子。
春霜迷恋色痞身上那股子不勒的劲儿头,更迷恋他那宽阔温暖的怀抱,只是在得知他便是盛京六王之后,春霜便开始坐立不安。
这种坐立不安完全来源于内心的恐惧,春霜怕自己彻彻底底的爱上色痞,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出身卑微,更因为色痞从来没有对着天下任何的一个女人负责过。
但这一次,色痞似乎有些执拗,他竟然对春霜有些恋恋不舍,甚至做出了一些他这辈子从来没对女人做出的承诺。
春霜在他的攻势之下立刻失守,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靠着色痞的胸膛,看着窗外生机勃勃的景色,心中暖意渐生。
色痞似乎也感受到了心头有些暖和,不得不承认的道:“这个春天有点热啊。”换来的是春霜甜美的一笑。
…………
西域的天气总是很暖和,但斯坦城却因为城不挡风,在夜晚来临时便仿佛瞬间陷入了严冬之中。
这天斯坦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伴随着呼啸的狂风,寒意渗人。
先生李自知与西域如今的教廷掌教苦行可怜巴巴的看着简陋屋子的房顶,现四处漏水。
决不晶莹剔透的水花,砸在了被褥上立刻便出现了拇指节大小的污点,苦行将被褥抱起,一脸怨气的抬起头,水花丝毫不给他面子。砸在了他的脸上。
李自知看到这一幕笑着道:“看来我们要连夜修缮一下棚顶。”
苦行蹙着眉头道:“不动修为?”
李自知理所当然的道:“自然,你那天被揍成猪头都没还手,难不成修缮个小小的棚顶,便忍不住了?”
苦行沉默了一会儿道:“可是我们没有修缮的材料。”
李自知摇头道:“隔壁邻居家前些天刚修了房子,剩了不少材料,我们去买过来便好。”
苦行点头,两人带起斗笠。便向隔壁进。
买材料的过程并不费力,隔壁老叟看到银子后,立刻大手一挥,还冒着雨帮助两人将材料运到了家门口。
苦行登上了房檐,李自知负责运输,顶着越来越大的雨水登着一踩便会出‘咯吱’一声的木梯子开始了房屋的修缮工作。
只是这修缮工作并不顺利。
苦行一不小心便会在房顶上踩出一个大洞。吸取经验后才渐渐才渐渐熟练了起来,当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可这雨水又越下越大,造成了各式各样的麻烦。
当天光渐亮,气温回升时,苦行才费力的将最后一片瓦片镶嵌在屋顶上,并搭上了厚厚的茅草。
可此时两人却全无人样,推开屋子门时。那不大的屋子中全是水渍,两人对视一眼,露出了苦笑。
李自知道:“看来,我们还是不能休息。”
苦行用大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道:“昨天这雨这么大,龙果林怕是要被淹,我们还得去抽水。”
李自知表示赞同道:“那你去果林,我收拾屋子。”
话毕,苦行便走出了茅屋。一路直奔果林。
当一切都被两位天下间最强大的修行者用最笨的方式整理完毕后,已是下午最热的时候。
昨夜的雨水虽然带给了两人无尽的麻烦,但也为空气带来了一丝潮湿。
再见面时的两人是在院外,脸色都有些汗渍,衣着都有些狼狈,却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笑容过后,苦行解开了衣物。露出了"chiluo"的上半身,喊了声:“做饭。”
李自知则道:“至于这么热?”
苦行一边走,一边感受着身体毛孔仍然冒出的汗渍,道:“这个春天有点热。”
李自知表示赞同。解开了衣衫的扣子,轻声道:“是有点热。”
…………
拓跋烈坐在一辆牛车上,来到了大荒早已聚集了过万精兵的营地中,立刻遭到了无数白眼。
因为他所在的部落极为孱弱,大荒又信奉强者,他自然会被视为弱者之一。
但拓跋烈自认却不是弱者,他认为他比去盛唐大顶山之前还要强,这并不是说他的实力已经回复到了从前。
而是,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战——现在的他有了家人,有了部落,有了关心他的人,也有了他关心的人。
他要为这些人而战!
所以,在部落还没站稳脚跟时,拓跋烈便下了牛车,来到了营地中人鼎沸腾的角斗场,大喊一声:“谁来与我一战?”
回应他的不是话语,而是一声声呐喊!
拓跋烈来到了角斗场中央,将正在激战的两人粗暴的扔了出去,一时间营地中怒吼沸腾。
拓跋烈本就是无名小卒,此时展现出强悍实力,无疑是在向那些实力强大的部落挑衅。
这在大荒便是尊严之战,所以立刻有一名壮汉站了出来,用他那钢筋铁骨一般的躯体撞向拓跋烈。
拓跋烈面无惧色,虽然他此时的修为一般,但眼界还在,自然看得出这壮汉精通大荒的摔跤之术。
而摔跤之术,最怕的便是以柔克刚,已被磨平棱角的拓跋烈现在最擅长这个。
壮汉不出三回合被拓跋烈丢出了角斗场之外,场边再一次传来了怒吼。
如此反复,拓跋烈刚刚进入军营便连战十四人,以全胜笑傲军营,骄傲的强悍部落士兵眼神也渐渐生了变化,从一开始的不屑变成了如今的尊重。
当第十五个人上场时,军营中的大帅走了出来,轻声道:“勇士也会力竭,本帅认同你的实力,随我回军帐。”
拓跋烈昂挺胸,仿佛得到了比大荒圣子还为荣耀的荣誉,在数千人的面前来到了大帅的身旁,只是形象不佳,大汗淋漓。
大帅问道:“勇士,看来你很热。”
拓跋烈咧开嘴角一笑道:“这个春天有点热!”
…………
即翼关迎来了大战前的最后一次全军动员。
硕大的军鼓在鼓手奋力的敲击下出了一声声让人们心脏随之跳动的震天响声。
即翼关内外,数不尽的盛唐战士已列阵相应,军容肃穆,却隐隐的透露着一股澎湃的杀气。
李毅带着即翼关数百位大大小小的将领站在城墙之上,迎风而立。
他今日身着多年未曾上身却熠熠生辉金虎盔甲,挎着一柄巨大的长刀,刀鞘拖地,整个人似乎都变得威猛无双,无人能挡。
当他站在城墙上的最高处时,声浪立刻在四面八方汇集而来,传入他的耳膜之中,李毅闭起眼眸,享受了片刻,在睁双眼时仿佛将这三十年的慵懒全部抛弃,留下的只有无穷的战意!
他大声轻声道:“我只问一句,荒人要来,我们怎么做?”
整个天地之间爆出了巨大的轰鸣之声,只有一字‘杀’!
李毅笑了出来,扯起了嗓子,唱起了歌:““盛唐的边军儿,当世最矫勇,盛唐的边军儿,当世最善战……!”
实话说,李毅的歌喉实在不敢恭维,完全只在自己的调子上,但他身下却有千千万万的盛唐边军儿为他撑腰。
当人们一起呐喊起:“盛唐的边军儿,悍勇不可敌,盛唐的边军儿,有血当汗流!”时,歌声虽然已经完全走样,但体内的那股热血沸腾,却让每一个人有一种现在便要提起刀,杀入大荒的疯狂想法!
杨清没有参加,她只是坐在了小花楼之外,听着那远方的歌声,渐渐的感觉到血液的热度急上升,于是她蹙了蹙眉道:“这个春天有点热!”
…………
张小刀现在很热很热,热到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在散着汗珠。
通天塔中的修行已经进行了有一些时辰,本就已经达到灵源境凝神巅峰的他,终于走进了化气境。
这个境界对于如今的张小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现在的身躯中不仅仅具备穹树这样可以让元气飞抵达各个地带的高公路,还拥有炎兽的强大融灵能力。
他将元气化为了熔浆,熔浆渗透他的经脉血管之中,不会带给他刺痛的灼热感,而只是一种极度热的感觉。
这不仅让他全身大汗淋漓,还让他身躯逐渐的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体内元气终于化为一空后,张小刀下那如今的身体应当称得上坚如钢铁,而下一步他自然希望自己的身躯可以无坚不摧。
只是这时他太热了,索性便脱下了自己的衬衣,才感觉到了一丝凉爽。
然后张小刀不由得想到自己在通天塔里呆已有有些时辰,外面怕是已经春意来袭,他没有开口,看着身边的法义与王大牛仍然在入定之中,便开始继续进入无妄状态之中。
只是他在这个春天,真的很热,很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