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 6 章(1 / 1)

<>一队人在路上走着,一开始还零零散散的,但后来就越靠越近了。

徐叔的手电筒好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偶尔爆发出最后的光辉,一行人提心吊胆,生怕它灭了之后无路可走,不过它还算争气,在到达目的地之后,也依旧发出微弱的灯光,。

虽然在路上不知道要去哪儿,但到了之后,王芳心里就有数了。这是一条自发形成的商业街,以前这里是一片废弃的垃圾场,依托着筒子楼发展起来,一开始只有几家商户在这里搭了一个棚子,后来渐渐的又有人用砖头垒了墙,后来又有人盖了简易的房子,一家连一家,成了一个小型的市场。

这里卖什么的都有,每家每户小小一间,中午十二点一到,立马关门,下午四五点才重新开张,到了晚上,一看没有客人了,门帘一拉,回家。所以这条街晚上是几乎没有人的。

这次徐叔他们的目标,是几家便利店。说出来的时候,徐叔语气明显有些别扭,想来也是,末世刚刚开始,大家还没到混不下去的时候,人的底线也大都还在。

现在大家对白拿东西这件事总有一些抵触,但是特殊时期,众人还是忽视心底的不适,一起走向便利店。

到了便利店门口,大家发现门被破坏了,哦,原来有人已经这样做了。负罪感顿消,把心里那点道德感扔出九霄云外,急步奔向货架。早进去的已经迫不及待拆开东西吃了。

王芳也抓紧时间奔向货架,拿了几瓶不知是水还是饮料的东西,又拿了一些吃的。

这次王芳出来,最想拿的不是吃的喝的,而是盐,打火机和手电筒电池这些日用品。在放调料的柜台上扫了一堆盐,看见不远处有糖,也不客气的拿了两包。

奔向收银台拿了一盒打火机,想了想以前看到的一个帖子,又拿了几盒杜蕾斯。为了不让它们占地方,王芳直接撕了外包装,把里边的东西扔进包里,发现这样更能装,她又毫不客气的多来了几盒。

多亏自己对这个便利店熟悉,而大家最开始的关注点又不在这些“没用”的东西上。

觉得差不多了,在大家在店里拿东西的时候,王芳小心翼翼的走出便利店,借着月光慢慢的过了马路,刚才来的时候,她好像看见附近有家开了门的药店。

走了没几步,她就找到了门口,快步走进去王芳用刚拿到的打火机就近照了一下,立马发现了酒精和药棉,柜台已经被破坏了,瓶装的酒精也没剩多少了,王芳拿了几瓶发现背包快满了,虽然有些遗憾,但是因为还要给解热镇痛药留地方,也只好忍痛放弃了。

再一次飞快的打开打火机照了一下,没有发现。走了几步,又照了一下,就这样边走边照着,一会就找到了她想要的。

最后又顺手拿了一瓶维生素,王芳趁着没人快速跑回了便利店。

店里的狂欢也接近尾声了,王芳努力平缓着呼吸,也装作还没拿够的样子。包里实在装不下了,虽然本来不打算在手里拿东西,可是看见大家都大包小包的敛东西,她两手空空也不太好。

正好脚边有个箱子:“反正不知道是什么,丢了也不吃亏。”于是把箱子抱了起来

其实王芳知道,这只是因为末世刚开始,等到时间更久了,他们就再也不会那么容易的拿到这些东西了。

大家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死命的往包里装。

但包的容量毕竟有限,即使把衣服脱下来拿东西,也不可能把店里的,仓库里的东西都拿走,疯狂拿东西的劲头小了,装东西的声音也都渐渐停了下来。

“都收拾好了吗?”徐叔的声音从门口的方向传来。

“好了。”

“那咱们就回去吧,天快亮了。”徐叔说完就走出了门口。

其他人一看,也拖拖拉拉的跟了上去。

黑夜是最好的掩护,拿着东西,回去的路程比来时多了两倍,虽然身上负重,走的很慢但心里却是轻快的。

后半夜,满载而归的一伙人终于进入了楼道。小邵和小张走在后边,把楼门口堵着的东西又推回了原处。

大家沉默的回到家里,彼此之间不会讨论也不会询问。终于到了四楼,王芳打开门,挤了进去。

听见徐叔他们上楼的脚步声渐渐模糊,王芳迅速放下手里的箱子,解下背包,从包里拿出手电筒打开。

手电筒发出明亮的灯光,虽然只能照亮周围一小片地方,但这也使王芳感到满足。

把手电筒悬挂在柜子上,王芳在灯光下收拾自己拿回来的东西。

王芳发现,自己拿回来的箱子其实是一个快递,看了一眼卖家姓名:XX绿植店。

撕开包装之后,王芳拿出清单,看了一下商品列表,这一箱东西竟然是各种各样的菌包!

自己真是太幸运了,随便一拿就拿到了这个快递,现在自己真是太需要这些东西了,吃垃圾食品吃的生不如死的王芳异常兴奋。

随后,她把背包里的东西倒出来,收拾归置好。

然后又开始兴致勃勃的摆弄快递箱里的菌包了。

按照纸上写的流程,王芳喷了些水,把它放在合适的地方之后,才心情愉悦地回到了卧室。

躺在床上,王芳在脑海中慢慢想着自己这一队的人,徐叔年纪是最大的,见多识广,这次外出组织的是徐叔,把握节奏的也是徐叔。

但是徐叔毕竟年纪大了,虽然一开始可以靠着生活阅历获得话语权,但是最后的一切还是要靠拳头说话。

如果说队伍里需要一只头狼,王芳觉得小邵邵军最有可能,他和徐叔在同一楼层,小张也很听他的,一个队伍里两个强有力的战斗力抱团了,剩下的人也就知道该怎么战队了。

但是,这个队伍里有一个很大的隐患,就是田子和他的那些朋友,虽然田子性格随和,或者说有点怯懦,但是他的那些朋友却不是好相处的,虽然不是这里的住户,但是却人数占优,再加上现在其中一个人好像对一楼的燕子姑娘有些好感,万一燕子姑娘不假辞色,他转而恼羞成怒,那就麻烦了。

队伍里有一个漂亮姑娘就已经很麻烦了,关键现在还有三个,自己当然也算一个,虽然已经瘦的没什么美感了,头发也七零八落,但自己也曾是这片区域的公认的美女。

想到燕子姑娘,王芳就有些发愁,这个姑娘长的是挺漂亮,性格也柔顺,但是身在末世,美丽却不知道收敛,这就很麻烦了。

李勇一家是最没有存在感的,王芳却觉得,他是拌猪吃老虎的典型,他虽然话不多,但是该拿东西时绝不手软,这一队里,除了田子那群人,就他拿的最多。况且他也认得清自己的位置,队伍里早早就有两立的苗头,他立马选择了邵军那一方。

他的选择是对的,邵军需要他,田子不需要,选择邵军更能带给他好处。

想了很多,王芳却越觉得头痛了,自己独身一人,将来早晚会面临战队的选择,她的本意是不想站队的,可是如果保持中立,虽然可以远离斗争中心,可一旦他们不再需要她的力量了,那她就会成为两方的弃子,陷入尴尬的境地。

“要是没有田子的那些朋友就好了”王芳想,“田子的性格不足为惧,到时该是多么和谐啊。”也知空想无用,王芳遗憾的撇撇嘴,蒙上被子睡觉了。

第二天清晨,王芳起了个大早,下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自己的菌包发芽了没有,当然是没有。

心里有些失望不假,但也没让它影响心情。快速的吃完了早饭,王芳开始自己昨天想好的健身计划。

她没有科学的训练过,想来想去,还是决定需要什么就练什么。空间有限,王芳决定用往返跑训练自己的速度,用挥“剑”一千次锻炼自己的臂力,仰卧起坐锻炼自己的腰腹力量。

说做就做,王芳把家里的床单铺在地上,穿上短袖运动裤,想了想又在双脚和双手缠上重物。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王芳在第一步就遇到了瓶颈,本以为一百次往返跑很容易,但是真做起来就觉得自己还是太天真。

好不容易在做完了往返跑,她已经就剩下半条命了。

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王芳咬牙发力,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拖着疲惫的身体,她又拿起自己自制的武器,开始挥“剑”一千次。

“一,二,三……”

等到王芳做完这些的时候,她的手臂已经抬不起来了,仰卧起坐是做不了了,现在的她也就只能仰卧了。

躺了一会,王芳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胃也不舒服,果然不一会,王芳就跑到了厕所大吐特吐。看了看自己吐的胃酸胆汁,她苦中作乐的想:“还好都消化了。”

身上一身臭汗,洗澡是不现实了,抓了一片从超市拿来的湿巾,王芳节俭的“干洗”完自己,就坐在沙发上吃自己的午饭。。

运动量增加之后,她明显胃口变大,吃的东西是平时的两倍。有些忧愁也有些欣喜,怀着错综复杂的情绪,王芳大口吞下最后一片面包,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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