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泽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来到和岘村的,那夜,他浑身被大雨浇得湿透,加上又赶了整整一天的路,力气早已用尽,所以在泥泞的小道上摔倒并扭伤了脚脖子之后,便无论如何也爬不起身来。若不是遇上了夜归的邹民,他这条命还真有可能折在这条离村子只有不到半里地远的小路上。
邹民将这个看上去半死不活的年轻书生连拉带扯得弄回家,又让他婆子熬了一锅姜水,趁热让李云泽全部灌下肚子,这才从那张铁青的脸上瞅出了一丝令人欣慰的红晕来。
“小兄弟,你现在感觉如何了?身子可还冷着?”邹敏在床沿坐下,目光里满是关切。
李云泽咧嘴笑笑,“今天若不是遇到大哥您,我恐怕就无法再到汴梁去了,我现在已无甚大碍,只是脚腕处还有些疼,方才摸着像是肿了起来,许是要在大哥这里多打扰上几日了。”
邹民挥手,“不妨事,你尽管住便是,这里就我和我那婆子小子三人,住着倒也方便。只是方才听小兄弟的意思,你是要到赶往汴梁,不知千里迢迢到那京都做什么去呀?”
李云泽不好意思的笑笑,“不瞒大哥,我连续三年都没通过科举,从小又因爹娘宠爱,不曾做过田间地头的活计,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无法在家从事农务,这便想着到汴梁谋条生路,找个能养活自己的差事。”
邹民搓手,面露崇敬之色,“原来小兄弟是读书人啊,我方才一见你,就觉得你斯文有理,果然是没有看错。”
李云泽被他说得脸上一红,忙转移话题道,“大哥,刚才遇到你时,见你神色慌张,心神不定,还说什么此地不宜久留,便急匆匆将我带到家里来了,这到底所为何故啊?”
邹民被他问得心神一晃,将手里的汤碗忽地握紧了,俄顷,他垂下那颗花白的脑袋,细声说道,“那里是个古冢,大半夜的,总不适宜在那种地方流连......”
李云泽恍然,“原来如此,我方才路过之时,看到一个黑影,还以为是间废弃的屋子,原来竟是座古冢。只是不知这冢里埋着什么人,规模竟是不小。”
闻言,邹民的身子微微一动,沉默了半晌,忽然神色木然的站起,“小兄弟,你赶了一天的路,又被雨浇了个透湿,应该也乏了,还是早点安歇下吧。一会儿我让我那婆子给你送点跌打膏药过来,你敷在脚腕上,再歇个几日应该就没事了。”
语罢,他便站起身,急急的朝门外走去,独留李云泽一人在这间朴素却又不失温暖的厢房中,尴尬的坐于床上一动不动。他脑中反复将刚才与邹民的谈话过了几遍,可仍没找出气氛忽然冷下来的原因,正心神不宁之际,屋门却又一次被推开了。
一个孩子趴在门缝中探头探脑的朝里面望,他看起来刚到始龀之年,稀疏的黄毛在头顶挽成一个圆髻。
李云泽和善的笑笑,伸手示意他过来,那孩子于是迈过门槛,一边抠着鼻孔一边冲李云泽回了一个和他父亲极其相似的憨厚的笑。
“你叫什么名字?”李云泽将他招呼到床边,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点心塞到他手中。
“邹小同。”孩子将点心塞到嘴巴里,掉了一床的渣子。
“有小同,就应该有大同啊。”李云泽逗他。
孩子擦擦嘴角,“大同是我哥的名字,不过十年前他就......”他耸耸肩,做了个两手一摊的动作。
看他如此没心没肺,李云泽心里却并不讶异,十年前,他应该还未出生吧,既然从未见过这个“大哥”,自然是不会对一个陌生的人多生出一点情愫来。
“方才我在门外听到公子和我爹说话了,您别责怪我爹,我大哥他就是在连蒂冢没的,这么多年来,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提到那个地方。”他吃完点心,哼哼哧哧地吸溜着鼻涕,冲李云泽解释。
“你说,那个古冢还有名字?叫什么连蒂冢?”李云泽忽然来了兴致。
“双花擢秀,连蒂垂芳,村里教书的先生是这么说的,他还说,这古冢里面埋着两个女人,她们本是表姊妹,在同一个戏班中唱戏,孰知时日久了,竟然人戏不分,彼此间生出了男女情谊,后来被班主发现,将两人遣返回故土。她们怕不为世道所容,便在一个风高月黑之夜投河自尽。他人怜悯她们年纪轻轻便命丧河中,于是打捞出尸首,埋于村旁,并称其为连蒂冢。”
李云泽吃了一惊,“原来这古冢中埋着的两个女人竟然有金兰之谊?”说完,他忽觉不该在小孩子面前提及此等污秽之事,于是忙咳了几声,转移了话题,“这连蒂冢与你哥哥又有何干系?难道那两个女人死后不得安生,复又出来作恶不成?”
邹小同抓抓没几根毛的头顶,轻叹一声,“此事我从未听爹娘说过,只是偶尔从他人处得知,我大哥在我这么大的时候,有一日和同伴到连蒂冢附近玩耍,他们一群人绕着石碑疯跑,跑着跑着,忽然发现那古冢旁边多出了一个黑乎乎的洞,洞口虽不大,望下去却看不到头,可是明明前一天,那里还只是一片光秃秃的硬石头,没有旁的东西。”
“于是几个小孩儿便彼此玩笑,有说那是狐狸洞的,也有说那是黄大仙的洞穴,相互之间争不出个结果来。到了最后,他们便打赌,说谁能爬到洞中去一探究竟,其他人就要给他当一个月的坐骑。我大哥在那帮小孩儿中年龄最大,自是不愿意认输的,再加上其他人围在一旁起哄,于是,他便只好硬着头皮走到洞口,首当其冲钻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