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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圈套(1 / 1)

相比起公平的交易,人们更喜欢的,是别人的白送。因为,一旦要自己出钱,人就会在下意识中认为,自己是吃亏的那一方。家徒四壁的张三是这么认为的,富可敌国的甄尧,亦不能免俗。

因此,尽管梁祯给了他冀、青二州三十年的盐铁专营权作为补偿,但他依旧认为,自己在这笔交易中,是吃了大亏的那一方。所以,送别梁祯后,他便立刻着手编制一张巨网,一张足以将梁祯死死套住的巨网。

而梁祯自己,对这张巨网的形成,却是一无所知。因为,这张巨网最先浮出水面的一角,是一件细微到永远不可能传入梁祯耳朵的小事——一个名叫王有福的货郎,向督邮满宠状告邺城的一名富户,说他不仅抢占了自己的妻女,更一把火将自己家给烧了。

满宠一听,登时火冒三丈,事关司空府刚刚才三令五申,要重塑《汉律》的威严,严打一切不法行为,而这富户却偏偏在这关节眼上,做出这等事来,不是在打司空的脸是什么?

于是,满宠打着一干武吏,敲锣打鼓地冲进了富户的家中,二话不说就将人给拷了,并在一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深深地“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富户对自己所犯下的恶行供认不讳。

满宠很是满意,当即按照《汉律》的要求,走完了一整套程序,并在富户归案的第二十天,将他明正典刑。

到此为止,这都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王有福的冤情得以申诉,并领到了五万钱的补偿。富户也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执法严明的满宠收获了一片赞扬之声。就连梁祯本人,也沾了光,毕竟满宠是他征辟来的嘛。

但怎料,就在此案即将淡出人们的记忆之际,一个女子的出现,又将此案给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按照《汉律》本来的规定,富户犯下的罪行,不仅他自己要伏诛,他的儿子要被充军,就连他的妻女,都要被罚没为婢。只不过,当梁祯掌权后,觉得这惩罚太重了,于是便将这一条改成:罪犯枭首,家产归公,妻子无罪则不问。

不过,虽然犯人的妻子不用被罚没为奴为婢,但其生活水平,也必然是一落千丈的。尤其是在这战火四起的乱世之中,没有了家产,这人活着跟死了,其实也相差无几。

后世有一句讽刺味十足的话叫:三观跟着五官走。其实,这话在大多数场合中,都是适用的。尤其是这姣好五官的主人,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时。

汉代虽无“男女平权”之说,但所有男性身上,都是有“保护弱小”的基因的,因此,当一位衣不遮体的美少妇在邺城县衙前喊冤时,立刻就吸引了不少人驻足围观。

有的时候,一件很少的事情,就是因为一个个巧合叠加在一起,从而变成足以轰动天下的大事的。就比如,这美少妇伸冤之事,如果来伸冤的不是一个美人,如果此刻的邺城令,不是正因任内邺城中接连发生大案而深感即将官位不保的高柔的话,这件由富户与货郎之间的恩怨而发生的事,或许永远都不会被闹大。

高柔是抱着将此案变成自己“明察秋毫”的政绩来上报的心态来传讯这个美少妇的。因此,他对此案是颇为上心,不仅县丞、县尉等一干官员都在场,就连负责记录口供的书吏,也从一个变成了三个。

妇人自称是富户的正妻,与富户育有一儿,今年刚刚三岁。至于那个货郎王有福,妇人一提到这个名字,就恨得牙痒痒。因为据她所称,富户非但没有抢占王有福的妻女,反而是这王有福恶人先告状!

高柔一听,甚为震惊,忙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于是这案子便有了另一个版本。原来,这王有福与富户,其实是亲戚关系,不过关系有点远了。而他们的故事,则要从一年前开始说起。

建安二年十月,王有福带着妻女从渤海来到邺城投靠这位富户。据妇人说,王有福一家三口第一次来到他们家中时,两个大人都是面黄肌瘦,至于那个小孩更是奄奄一息。

富户出于好心,便收留了他们,还将自己的十亩地暂借给王有福一家,甚至还出资给他们盖了一间茅草屋,供他们落脚。

但怎知,这王有福却是个不务正业的家伙,好好的地不去耕种,偏偏整日做着一夜暴富的梦,成日跟富户亲戚说,自己有经商的天分,但独缺启动资金。说白了,就是想让富户出钱来给他做生意。

富户被他说烦了,便借给他两千钱,让他去“一展宏图”。但怎知,这王有福拿了钱后,转身就去了赌坊,结果自然是没过几日,两千个铜钱就被他输得一干二净。

事情发展到这里,如果是一个还有些廉耻心的人,也该痛改前非,安心去耕种那十亩地了。但这王有福,却恬不知耻地跑去找富户亲戚,说他的“事业”已经有了起色,需要更多的资金,来做大做强,并承诺,事成之后,分给富户钱帛若干云云。

富户到底是大城中的人,一眼就看穿了王有福的谎言,但碍于亲戚情面,富户并没有立刻撕破脸皮,而是苦口婆心地劝说一翻后,又给了王有福两千钱,让他好好地去做生意。

怎料,这刚才还点头如舂米的王有福,一拿了钱就直奔赌坊而去。而且,这一次他遇上了放贷的,输光了两千钱不止,还欠下了上万钱的债务。无奈之下,王有福只好去找富户亲戚借钱还债。

看着这脸肿得如猪头般的王有福,富户亲戚就算是佛都有火了,当即一口回绝,并将王有福给赶了出去。

要知道,这敢放高利贷的,可都不是善类。这些可是在王法尚在的治世,都敢闹出人命的主。因此在这“男如草芥,女似浮萍”的乱世,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一天早上,五六个打手牛气冲天地来到王有福家中,二话不说就开始堵门放火。

王有福倒是手脚麻利,趁着火还没有烧起来的时候,跳墙跑了,但他的妻女却都在烈火中殒命。逃过一劫的王有福是越想越气,因为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会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都是因为那位富户亲戚不肯帮自己的还债。

于是,一气之下,一无所有的王有福便跑到督邮满宠处去告状。没想到,这一告,还真让他给告赢了,富户本人被枭首,家产大半充公,小半给他作了补偿。

高柔看着这呈到面前的供词,简直是头都大了。因为这案子的性质虽然恶劣,但归根到底,还是一件家庭案,而家庭案,又偏偏是最难审的,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嘛,更何况,这案子所牵扯到的另一关键人物,即富户本人,已经被满宠给“明正典刑”了。这让高柔还怎么查嘛。

不过最令高柔头疼的,却还不是这个,而是司空府颁布的一道内部训令。在训令中,梁祯委婉地表示,由于时值乱世,民心不定,因此当贫民与富户发生纠纷时,作为官府,应该偏向贫民。以免这些本就一无所有的人,铤而走险去作乱。

而满宠当日,就是按照这训令的指示来判案的。

不过,高柔也是个聪明人,虽然,他颇有将此案当作自己的政绩来上报的想法,但当他意识到,这案子背后的牵扯太深,已经超出自己的驾驭范围之后,他便立刻改了主意,决定用官场上管用的“拖”字诀来解决问题。

满宠的做法没什么大错,高柔的做法也没错,但这世间上的事,有时就是这么奇怪,两个正确的诱因,偏偏诱导出了一个错误的结果。因为,这案子传着传着就传到了一位正在邺城闲居的名士耳中。

这位名士不是别人,正是前北海相孔融。孔融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恃清高,且还有个爱好是针砭时弊。因此,当他听闻有这么一件冤案,且被高柔故意拖延后,当即大笔一挥,洋洋洒洒地写了数百字的长文,来批评揭露此事背后隐藏的大问题。

孔融可是孔夫子的后人,就算他的名气可能不如袁绍、杨修这些出身四世三公的士人来得响亮,但他写的文章,在士林之中亦是颇具影响力的。因此,没多久,这件本来只不过是“家务事”的案子,就全面发酵了。

当梁祯最终从令狐邵处得知事态的严重性时,孔融写的文章已经在邺城甚至整个魏郡都传开了。梁祯立刻让刘若去查这文章究竟有多火,结果刘若的回报却让他大吃一惊——有好几个县的纸价,甚至因此上涨了!

梁祯只好找荀彧来商议对策,因为他也意识到,事情发展到今日这个地步,真相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此事对司空府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此事之所以会有今日的局面,皆因孔融。”荀彧听罢,边抚着长须边道,“司空若能将孔融诛之,则困局自解。”

荀彧说得没错,因为这街头巷尾传唱这件事的人,多半就是凑个热闹,因此,只需将孔融这个将事捅大的人给杀了,那其他人也就不敢开口了。

但梁祯听罢却仅是一笑置之之,事实上,他身边的人都在劝他除掉孔融,但他却一直不为所动。为什么?因为孔融可不是普通的士人,人家除了有孔圣后人的加持外,还有“天下才俊之望”这个光环护身。说白了,就是孔融名气实在太大,杀了他,是必然会在士林中引起轩然大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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