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某个女捕头
“哇!”某位睡眼朦胧的青年。
“啊!若凰姐!”某名元气满满的少女(少年)。
时间到了第二天的卯时,苏迹带着林小路重回西湖凉亭瞎晃的时候,再次与沈若凰相遇了。
按照苏迹的平常的作息来说,他应该是睡到巳时都不够的。
但今天却反常的起了个大早,连林小路都觉得奇怪,更怪的是他一起床就拉着林小路回到了昨天+前天的事发地来。
林小路原本是拒绝的,毕竟你不能叫他来他就来,他总要看看这附近还有没有危险。
但转念一想,留在客栈就只剩自己一个人,那不是更恐怖?
于是他就跟着苏迹一起出门了。
而苏迹回到这里是有两个原因。
其一,判官笔。
其二,油纸伞。
而这两件东西的背后都站着一位美少女——
不不不,这跟美少女没什么关系,主要还是道德问题。
比如判官笔,这玩意是在苏迹的手上丢失的,他就有义务帮忙找回来。
再说油纸伞,这是那个白衣少女借给他的,很有必要还回去。
所以他才打算在来还伞的时候顺便帮忙找一下判官笔——
哦不对,是来找判官笔的时候顺便还一下伞。
那为什么要选择这么早的时间点?
这就更简单了。
因为昨天上午与深夜都没有在这里见到白衣少女,所以打算来早上碰碰运气——
不不不,是怕判官笔被人捡走,所以才会赶着一大早就来的。
还是判官笔重要,还伞什么的只是顺便!
说了一大堆关于道德的事情,那么咱们的苏迹道德水平到底高不高呢?
答:很低。
所以,还是为了美少女。
“虽然说了有缘再见,但这未免也太有缘了。”
“你胡说什么!什么有缘,只,只是巧合而已!”
比起昨天趴在苏迹背上的软萌来,今天的沈若凰相对要严厉许多。
似乎恢复了第一次与苏迹相遇时的威严。
这应该与她身后跟着的数十个捕快脱不了干系。
毕竟是带着小弟出来的,无论如何都要做出一些老大的姿态嘛。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都是这样子的。
“一大早就带这么多人来操练啊。”
六扇门,真辛苦呢。
苏迹从纸袋子里掏出了一个林小路付钱买给他的包子,惬意的咬了一口。
(幸好老子当年没有听他们的忽悠加入这个要早起的组织。)
“没有,是来找丢失的笔的。”沈若凰说。
那支判官笔怎么说都是她师父家族的传家之宝,不可能就这么放任着它不见了,所以沈若凰才一大早就召集了杭州府的捕快。
苏迹咬着包子点头,
“真方便啊,明明是大人丢失了东西,受苦的却是手下。”
“……”
沈若凰无言以对,只觉得一阵脸热。
但苏迹却是真的觉得这种官僚主义太伟大了,唯一令人难受的(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