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闲来无事,养养小宠物什么的,还是很好的呀。”有人喜欢养狗看家门,有人喜欢养猫咪抓老鼠,还有人喜欢养蝎子蜈蚣什么的,就是不知道,这个陈子墨为什么喜欢养麻雀?
而且这些麻雀一般喜欢在低山丘陵和山脚平原地带的各类森林和灌丛中,又多活动于林缘疏林、灌丛和草丛中。
它们不喜欢茂密的大森林,因此在森林里是见不到麻雀的身影的。
只不过,它们更加不可能生活在这黄土荒芜之地。
“叔父,可否教教?您是如何饲养这些麻雀的,而且还是一麻雀!”
洛落真的是好奇的紧,要知道,这些个鸟类啊,特别是习惯了在野外自由翱翔的鸟儿。哪怕你只是养上一只,也会因为被关在笼子里最后撞笼而死。
要么,就是绝食自杀。要么,你放到笼子外面,分分钟鸟儿就飞走了。
除非。这些鸟是从小就被喂养的,习惯了人类的饲养,且失去了翱翔的本领。
“这些麻雀,可不是什么宠物。”陈子墨看向窗外,墙上的鸟儿很有次序的排排蹲。偶尔几只不知道梦到什么,竟时不时拍拍翅膀又安然入睡。
有只本熟睡的鸟儿突然站立起身,直直倒下地面。感到痛意的它啾啾叫了两声,扑腾几下又飞回墙头上。感觉到有人在看它,那只麻雀竟然很人性化的朝着陈子墨叫了几声,似乎在跟陈子墨打招呼。
见此,陈子墨笑笑,目光柔和,“它们,就是我的家人。”
‘啾啾啾!’墙头之上的麻雀竟叫了起来,好似在回应陈子墨的话。它们,认同陈子墨的想法
“这么通灵性的麻雀,倒是头一次见。”洛落不由得赞叹。“这些麻雀可真是聪明的紧。”
“是啊,这也是我很喜欢它们的原因之一。”陈子墨收回视线,“要不是有它们,我也不知道,我现如今会变得怎样。”
多年前,他还能因为家中的势力可以任性的学医。后来家道中落,他不忘初心,执意学医。本学医没什么不好,坏就坏在他所学习的是人们所不能接受的那一方面。
他落魄,被人们驱逐。年幼的妹妹也跟着受苦。
本无路可去的他,竟被一只小麻雀带上了雀山。雀山之上,竟还有这么一间从未有人发现过的四合大院子。
那时候的雀山,还不叫雀山,后来他居住在雀山之后,山里的麻雀越来越多,这才改名为雀山。
而且他发现,这些麻雀竟然都在保护着他!这让他非常惊讶,也非常感恩于它们,并将它们视如己出。
难得来一趟,陈子墨自然是抓住张无不放,非要他们在这儿歇上一晚才肯放行。无奈,张无和洛落只能在雀山休息一晚。
看张博文也没有差人来找的样子,看起来张博文也是这番打算的。
张博文为了能够抱到孙子,也是够拼的。
可惜的是,除了刚到的时候谈到孩子这件事,后面张无都和陈子墨在切磋围棋。两人杀的如火如荼,根本顾不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