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新华书店呆到晚上七点半才出来,东挑西选,最终买了一本朗文双解词典、一个笔记本、一台松下便携式卡带播放机、两对充电电池,还有三张音乐专辑带:理查德·马克思的《此情可待》、约翰·丹佛的《不插电》,还有周华健的《至爱吾爱》。
“劳逸结合,有效学习。”小姐姐一边教导我,一边帮我挑音乐带,又自己一个人在货架间穿梭,往手提篮里放上她需要的东西,全是暗黑色调封面的CD。我好奇指着其中一张问:“这是谁?”
“LINKINPARK。”她答道,又拿出压在下面几张花花绿绿的一一介绍:“COLDPLAY,QUEEN,LEDZEPPELIN,BONJOVI。”
那些专辑封面都像是泼了油漆的墙面,除了专辑名和艺术家名,什么也看不出来,更别说表演者长什么样了。我皱眉,问她:“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摇滚乐团。”她眨眼,“一种很独特的音乐类型和理念。”
“为什么独特?”
“让你可以彻底释放。”
“那你借我听听?”
她笑着摸了摸我的头:“那可不行,不能毒害祖国未来的花朵。”
“为什么不行?”
“你还小,不适合。”她说着就把篮子拎上了收银台,请店员结了帐。我一路都不甘心,嚷着我已经快十四岁了,马上就快满十八岁,何来“还小”一说。小姐姐忍不住笑,只好哄我:“那等你满十八岁了,再挑一张最喜欢的我送给你。”
我这才勉强同意。
回到家,阿妈给我们一人煮了一碗面条,我匆匆吃完,又赖着小姐姐教我查字典。学会后我拿早上背的“how”做试验,才发现除了“howdoyoudo”以外,how还能表达好多种别的意思,释义和例句写了大半页,不觉沮丧地叹了口气:“这么简单的词儿,居然用法这么复杂!”
“越是简单,才越不容易学好。”小姐姐安慰我,“路漫漫其修远兮,别心急,慢慢来吧。”
她又看着我查了几个别的单词,时间已经九点半,便让我去洗漱睡觉。我随便翻着手上的字典,突然想起一件事:“小姐姐,你在扉页给我题个词好了。”
她又诧异又觉得好笑:“从来都是名人才签名题词的,你找我题个什么词?”
“我觉得你今天那句什么意识,知识,窗说得特别有道理,你得说点什么鼓励我学习。”
她坏笑似的看着我:“秦铮,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最近变化很大嘛。”
“哪有!”
“以前上蹿下跳,爬树下河,也没见你生什么病,上次居然病了半个月,还躺在床上看起书来。”她装作思索的样子,“我没记得你以前这么爱学习呀?”
我大窘,合起字典就往外走:“不题拉倒,反正我决定要好好学习,题不题都要学好英语!”
“来来来,回来回来……”她又笑着把我拉住,“我刚好想到有一句话送给你,过来吧。”
我别别扭扭地把字典递给她,努力保持正常表情,怕她再洞察出我的异样。
她拿出黑色签字笔,工工整整地写上了几排字:
生命的确是黑暗的,除非是有了激励;
一切的激励都是盲目的,除非是有了知识;
一切的知识都是徒然的,除非是有了工作;
一切的工作都是空虚的,除非是有了爱。
当你仁爱地工作的时候,你便与自己、与人类、与上帝联系为一。
她一边慢慢地写,我在一旁默默地念,一句一句逐渐显现,我愈发激动紧张,每一句都像是为我而作。我曾经漫无目的地生活在黑暗之中,一直到有了欧阳行的挑衅和激励;现在我决心开始积攒知识,他的激励便有了方向,产生某个结局。未来,将会有一份工作让我学以致用,当我爱上这份工作时,便可获得自身与世界的认同……
小姐姐写完,在右下角画上一个破折号,写上“KahlilGibran,TheProphet”字样。我问她:“这是什么?”
“摘自纪伯伦的《先知》一书。”她把字典交还我,“加油,秦铮。”
“谢谢你。”我郑重其事地接过,甚至莫名其妙地鞠了个躬,才和她道了晚安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躺在床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听着磁带里单调的课文声,心情却激动不已,难以入睡。我终于找到了光明,终于带来光明的激励引领我走向求知的道路。我像是渴望天明的小海龟,迫不及待要爬向海岸冲进海水中,想游得更深更远,看尽海底美妙的景象。那一声声“Howareyou”“I’mfine,thankyou,andyou”像是海浪高高低低的呼啸,又像是海风轻轻重重的呓语,卷来珍珠贝壳,吹出潮起潮落;那声音吸引我,召唤我,我在反复的回音中渐入深沉的梦境……
这场梦境般的生活持续了一年半,其间刘越因为抽烟和打群架被记大过一次,常江因为“向同学提供违禁物品”被警告处分,多亏常一川在背后疏通关系,他的处分背了一个学期就撤销了。夏雪莉读书愈发用功,考了四次年级第一,拿了两次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初中组一等奖,还得了校书法比赛的二等奖。陈老师对她就像对待野生动物保护基地里的大熊猫,宠着惯着,生怕她被一帮“坏学生”影响,专门把她和王壮志的座位调到了一起。夏雪莉总算逃脱了爱抖腿的刘越,也渐渐远离了我的世界。
不过她坐哪里我都觉得无所谓了。一年半来,我把所有心思都用在了学英语上,听录音带,背单词,背课文,再听录音带。我听坏了十多粒充电电池,背完了初中三年的英语教材,每个月守在报刊亭买最新的《疯狂英语》接着背,最后连四本《新概念英语》都被我稀里糊涂地背完了。我问小姐姐:“你说我接下来该做什么呢?”
不久后小姐姐给我一本深绿色的小书:“这是我们档案室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留下的,给你吧。”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来,问:“他不需要了么?”
“他已经考完GRE去美国读研了,没关系的。”
于是我又把《Merriam-Webster’sVocabularyBuilder》给背完了。
我的记忆力出奇的好,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我能记下那么多动植物形态和动作的细节,为什么我就算不太懂也能背出大段的文字。它就像荡在空中的秋千,越是有人推,越是荡得高;越是背得多,越是记得又快又牢——人的大脑就是这么神奇。
我打定主意要韬光养晦,一鸣惊人,因此欧阳行的课我从来不听,考试爱去不去,成绩不管不问。只有两个人知道我在学英语,一个是小姐姐,她以为我是领悟到了学习的意义,为我高兴不已;另一个是常江,他认为我的行为一向不可理喻,因而我做这些的缘由他问都没问。但常江仍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朋友,总是触手可得,尽心尽力。
我们之间一个重要的“交易”便是他给我听写单词,我帮他回情书。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常江开始长喉结,胡子,个头和肌肉,越来越多的女生把情书递到他的手上。他没有一个看得上眼,却又不好意思冷处理人家,只好让我“温柔”地拒绝四面飞来的花蝴蝶,我当然乐意。
“美丽的姑娘,你的爱意是给我最美好的礼物,原谅我无法接受,怕会将它玷污。”我通常会回些这种简单直白的话,但碰到文采好的,便会礼尚往来地写几句:“你渴求平凡的生活,而我却向往着漂泊;你手中鲜红的玫瑰,是捆绑自由的绳索。”
常江因为“回”得一手好情书深受广大女生的爱戴,在她们心中树立了温和体贴、彬彬有礼的好形象,反倒招来更多桃花。对此他哭笑不得,我却洋洋得意,要求他拿出实际行动来回报我。“什么实际行动?”他问,我回答:“简单,你每周一三五中午抽半个小时出来给我听写单词就行。”
“我以为什么大事儿,没问题。”他爽快答应了。
于是我们每周一三五一起去海园餐厅吃饭,找最里面的小隔间,吃完饭收了桌子便拿出书和本,他念我写,半小时后他回宿舍,我去学生中心看《自然世界》,英文旁白。随着夏季来临,气温日渐升高,我不愿再步行到学生中心去,他也嫌回宿舍太热。我便拜托阿叔出面,在海园餐厅我们常去的卡座里放了台光碟机和小电视,常江在沙发上睡午觉,我则戴着耳机看电视。
这一安排让常江喜不自禁,因为一周后他发现自己可以趁中午的时间看体育新闻和NBA直播。于是他开始戴着耳机一边看电视一边给我听写,虽说会分心,但影响也不大,我便随他去了。
临近期末的一个周五,我们看着体育新闻吃饭,吃完他照常插上耳机看热火打马刺,接过我的单词笔记本,开始一个一个听写单词。
我拿出纸笔,做好准备,告诉他:“开考吧。”
“病原体。”他开始念。
我在纸上写下“pathogen”。
“病原体是什么?”他感兴趣地问。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你记什么记?”
“NBA是什么你知道吗?”
他一愣,摇头。
“NationalBasketballAssociation,美国职业篮球联赛。”我告诉他,又反问:“不知道你看什么看?”
他白我一眼,默默投降,继续听写:“光合作用。”
我写“photosynthesis”。
他随后又听写了新陈代谢、病毒、细菌、免疫系统……他只顾念,不再提问,我便埋头写,他又开始念:“进攻。”
我写“attack”。
“篮板球!”语气提高了点。
我想了想,记起来之前直播屏幕下显示的字幕:rebound。
他又喊:“变态!”
我在纸上写下“transsexualism”,仔细琢磨又觉得不对,问他:“你说的什么变态?发育中的变态还是性别的变态?”
“啊?”
“发育中的变态是metamorphosis,你要考的是这个单词吧?”
“啊?”他一脸茫然,“什么变态?”
“你刚不是在考‘变态’这个词么?”
“我没有啊!”他指着电视,“我在说这个控球后卫太变态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如梦初醒。直至此刻终于发觉,自己已经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