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闫娜。我出生在土墩县最穷的一个村,而土墩县是S市最穷的县,S市又是B省最穷的市,我会告诉你B省是全国最穷的省吗?我生而穷光蛋一个,更悲催的是我是一个孤儿。一无所有不过如此。
而此时,我蹬着Prada的新款高跟鞋,一身Burberry女士职业装,转了转腕间Cartier限量版镯子,妆容精致信心满满地站在投影仪前向区域老总汇报这个月的业绩,赢得一片喝彩。
从学生时代开始勤工俭学,这是我多年努力打拼的结果,著名房产公司连续三年销售冠军的风采那可不是盖的。
我们做销售的注重人脉,而我讲义气、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的心态赢得了好口碑,让我的业绩蒸蒸日上。
现在,我有房有车有存款,就是没有时间谈恋爱。
我的风格,通常看到心仪的男子就直接表白。
什么?不是你的菜?那拉倒。反正爱情不是我生活的必需品。“不懂得欣赏我的人,我也不稀罕”是我的爱情宣言。
但是懂得欣赏我的人又何其难觅,现在的男子太浮躁,没有什么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耐性。
我无奈地看了看自己交叉在胸前的白胖手臂和挤入黑丝的粗壮小腿,残酷的现实是,我是一个死胖子,在华丽光鲜衣饰下的女胖子。为了减肥我使尽各种办法,有人说穿高跟鞋可以塑身,好吧,我不畏艰险顶着压力连穿五年,为毛一点效果没有?
老天给我的硬件配置实在是惨不忍睹。连“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至理名言都有点回天乏术。
就这样的硬件设施混到这个地步你知道我有多不容易了吧。给自己点赞!
“呜呜呜呜。”手机微信来消息了。又是应酬。
在KTV吼到半夜,我的一首High歌,气沉丹田,艳惊四座,又着实喝了不少酒,散场的时候已是半夜。
回家爬进被窝的时候还是有些昏昏沉沉的,习惯性地打开Ipad阅读那部追了很久的励志架空古言小说,今天是更新的日子,想想应该快完结了吧。
看到公告的那一刹那如遭雷击,什么?作者因为文章内容涉黄被抓进去了?哀嚎一声,为了不填坑居然想出了这么坑爹的借口。没H就没H吧,我也不强求,总比坑了好吧。
看了看章节果然还是停留在74章。这本是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故事,讲的是在血腥暴力的封建社会里一个出身微寒的女子如何成长为一代巾帼枭雄的故事。
女主的坚强勇敢固然吸引了不少护花使者,期间也不乏小人下绊子什么的。尤其是那个恶毒女配,仗着自己是公主和女主抢男人,使尽各种下三滥手段阻扰男女主修成正果,为了陷害女主不惜通敌叛国,让身为将军的女主在战场上身受重伤,下落不明,令男主肝肠寸断。
颇具正义感的我每次看到这种跳梁小丑出场就恨不得把她捏死。我觉得那种在背后使坏的小人比正面迎击的敌人可恶千百倍。恶毒女配为了个人恩怨弃民族安危于不顾,做了这么傻逼的事,惹得人神共愤,连一向宠爱她的师父都看不过去了,喂她吃了一颗□□。
那么剧情就断在这里了。
痛骂了一会无良作者,想想算了,自己脑补,一般故事的结局都是女主被找到,然后和男主幸福快乐地生活一辈子,想到这里我安心睡去……
春眠不觉晓,梦里花落知多少……
瞧瞧我都梦见什么了?面目模糊的作者忽远忽近地对我说,对没写完的小说放心不下,让我帮她个忙。
好敬业的作者!让我续写吗?可我不是那块料啊,要文笔没文笔,要逻辑没逻辑,指不定写成什么渣渣了。
她说,你想变瘦吗?我点了点头。
她说,你想变美吗?我又使劲点了点头。
点着点着,耳边响起了“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传唱。
我就开始头痛欲裂了,痛着痛着就醒了,痛醒的一刹那又被吓蒙了:“啊,血~~血啊~~”我口齿缠绵不清,只见黑乎乎浓稠的鲜血从我的口中溢出。
喝酒喝到胃出血?至于吐血成这个样子嘛,昨晚KTV包厢里的那个大叔明摆着出来占便宜,我帮小姐妹干倒了他,也就喝了七瓶啤酒而已嘛。
习惯性地摸手机求救。
我摸啊摸,从腰间抽出一把冰凉的东西,不是手机,啥玩意,匕首?
惊愕之下我举目四望,古色古香的闺阁,精致繁复的花梨木大床,绯色的纱幔层层垂挂,七星玲珑炉内暗香浮动,这品味这格调,让我立刻明白了一个无力吐槽的事实:劳——资——穿——越——了!
我想到梦里,作者让我帮她完成小说,这是打算让我穿成女主完成剧情吗?不要啊,我还没赚够钱呢!
隔着一层纱幔,眼前有个人影,如劲松般英挺的背影,我朝他无力地伸出手:“救,救我。”
那人隔着纱背对着我,朦朦胧胧,纹丝不动,低醇清润的嗓音传来有安抚心神的功效:“筠儿不怕,忍一忍就过去了。”
一声筠儿,再次五雷轰顶,事实证明现实可能比想象的更糟糕。我看向床头的铜镜,懵了,的确够瘦够美,这媚眼如丝,这春情顾盼,这娇态横生,岂能是英姿飒爽的女主,这分明就是娇媚妖冶的恶毒女配元筠公主啊!
我顿时欲哭无泪。知道这货做过些什么吗?蓄养面首,谋杀亲夫,练邪门功夫,买通淫棍玷污女主,给男主下蛊企图推倒,私通敌国残害忠良,但凡天下有识之士都不耻她的所作所为。
没有人告诉我穿错了怎么办,怎!么!办!
对了,故事里不是说这货被毒死了吗?那我就躺着等死得了。救个P,我都不想救自己。
可是血吐了半升有余,身子却是越来越有力,灵台也开始变得清明。我才渐渐意识到,我死不成了。
纱幔后玉树临风的男子,也就是元筠公主的师父,大概估计我死透了,过来收尸。
他的脚步很轻,走近的那一刻我俩都有些愕然。我十分精神地瞪大眼睛盯着他的脸看,他还很年轻,长得可真帅啊,现实生活中我可从未见过如此有型的男子,五官俊秀不说,举手抬足间的出尘气质,洒脱淡然,像风一般难以捕捉。
他俯身压在我身上,抓住我的手腕。墨染的剑眉,刚柔并济,流泻着淡淡水润的乌发摩挲着我的颈项,痒痒的,还带着一股清香,心神荡漾了有木有。他的唇尤其好看,很温柔的线条,嘴角微翘,让人有亲上去的冲动。
讨厌,离得人家那么近,害的人家心脏砰砰直跳。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色鬼,我也不是没有喜欢过男子,却都没有如此急色的邪念。
他搭了会我的脉,略有所思,那么淡定沉稳,一切自有计较的样子,他的胸膛那么温厚,真想钻进去。
感到两颊发烫的厉害,闫娜,清醒一点吧,生死关头还花痴成这个样子,太丢人了。
他点头,又摇头,拿过我的匕首,笑了笑,眉宇间的神思蕴含着一种难以捉摸的情绪,似乎微笑之间就能取人性命。
我估摸着他是看到没能毒死我,想补刀吧,慌忙之间一下抱住了他:“师父,师父,筠儿知错了。”被毒死是一回事,被利器戳死又是另一回事。即使原本不是我的肉体,痛觉还是一样有的,我可不想被扎出一个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