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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39

菲尔西和夏佐都挂着天才的名头,在同一所魔法学院,年龄相当,家世相当,又是好友,这就免不得被两家的长辈给比较来比较去了。菲尔西倒还好,他自己主意正,又是个上进的,家里人没话说他;夏佐就不同了,他是出了名的懒,别人在称赞他的天分时都得加上一句“可惜太懒了”,他们家大业大的家里的人个个都好面子,哪里听得惯这种话,于是,家里是个人都对他耳提面命要他勤奋,要他努力,要他向菲尔西学习。夏佐年复一年地听着这些话,耳朵里都起茧子了,可他这人心也大,并不放在心上,偶尔还跟菲尔西吐吐槽。可是,几个月前菲尔西离开了阿力克城去历练,夏佐家的人又受刺激了,别人家的小孩儿都独当一面能自己去闯一片天地了,自家这个也忒不成器了!然后,夏佐家的大人们在商议后决定,把夏佐扔出门历练去!

夏佐软骨头似的挂在菲尔西身上,说:“我没处去,又不知道要做什么,就来找你啦。”

菲尔西拍了拍夏佐的腰,让他坐直,他问:“你是怎么找到希曼城来的?”

夏佐说:“嘿嘿,我去佣兵公会问的,全大陆佣兵公会的消息都是互通的嘛。”

菲尔西说:“难得你聪明了一回。”

夏佐笑嘻嘻地说:“我一直都很聪明啊。”

菲尔西和夏佐两个多日不见的朋友在叙旧,塔卡莱斯压根儿插不进去,这让他有了种局外人的焦躁感。他不太开心地想,菲尔西不是外貌协会的吗?以前无论在一起的有多少人,菲尔西总是在盯着他看的,可这夏佐一来,菲尔西都不看他了!这感觉可真不好!

塔卡莱斯闷闷地说:“那什么,你们慢慢说吧,我先走了。”

菲尔西说:“嗯,我一会儿去找你。”

塔卡莱斯说:“哦。”

塔卡莱斯一出了门,那满脸的郁闷是遮都遮不住了,现在基地又没别的人在,他也懒得遮掩自己的情绪,大步流星地走到练习场,自己练起剑来。

塔卡莱斯也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不高兴,按理说,夏佐是菲尔西的好友,又是特意来找菲尔西的,要把他拉进佣兵团里那是不费吹灰之力了。可他一想到当夏佐进入团队后,菲尔西的关注点会分一半或者更多给夏佐他就很不乐意!他很清楚自己的心态不对,但他不知该如何去调节,也许他该去问问菲尔西?不管怎么说,菲尔西是佣兵团里点子最多的人,无论什么问题问他他总是能给出答案的。

塔卡莱斯这一练剑就练到忘我境界了,待蒙哈马一群人都做完任务回来了他还舞剑舞得虎虎生风呢。

巴罗泽说:“哟,团长这可真看不出是个无阶骑士啊,我来陪你练两手。”

巴罗泽一说完,就走上了练习场。

塔卡莱斯是骑士,巴罗泽是魔法师,完全是个两个不同体系的职业。塔卡莱斯之前从未有过与魔法师对战的经历,可当他对上巴罗泽这个二阶魔法师时却并不怯场,反而是跃跃欲试。

塔卡莱斯帅气地举着剑,说:“别留情。”

巴罗泽说:“那当然,我会注意不伤到你的脸的,不然菲尔西会跟我拼命,哈哈哈!”

巴罗泽是火系魔法师,而火系在六大魔法系列中是杀伤力最高的,他召唤出一个火球,魔杖一挥,那火球就直挺挺地撞向塔卡莱斯,塔卡莱斯敏捷地就地翻滚,躲过了火球,可那火球在撞到地面后竟没有熄灭,而是像一个皮球般弹跳而起,再次追向了塔卡莱斯。

巴罗泽说:“这是我自创的弹力火球,能自动追踪目标,它只有在捕捉到了目标后才会消失。”

塔卡莱斯说:“挺有意思。”

巴罗泽说:“有意思的还在后面呢!”

巴罗泽一起手,又连续召唤出三个弹力火球来!这一下,场中就有四个弹力火球了,这些火球死死咬住塔卡莱斯,它们从四面八方而来,对塔卡莱斯形成合围之势。无论是前后左右,塔卡莱斯的路都被火球给堵死了,而随着火球愈来愈逼近,他已然能感受到火球炽热的高温,若他真被这些火球撞上,恐怕会在一秒内就成为一个火人!

塔卡莱斯没有慌乱,也没有惊恐,他站立在场中,任由火球以高速向他撞来!他凝神静气,甚至半合上了眼睑,悠然得像是要进行一场午睡,他轻柔而缓慢地抚摸他的剑,动作越来越慢,最后静止不动。这就好比是动与静的画轴,两种不同的形态在这幅画中相互冲撞,有着尖锐的矛盾却又有着奇妙的和谐。

场内的塔卡拉斯不急,场外的蒙哈马几人急得都要炸锅了。

蒙哈马对巴罗泽大喊:“巴罗泽,你快住手!”

巴罗泽说:“好,我这就……”

巴罗泽的话卡在了半截处,吵闹的团员们也都屏住了呼吸,因为场上的塔卡拉斯做出了一件让大家都预想不到的事!

塔卡拉斯挥剑了,他这一剑与他方才的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竟是快得仅剩下了一个残影!他三百六十度转圈,那一剑将四个弹力火球全都斩开成了两半,而在弹力火球再接再厉地飞向他时,塔卡拉斯那一剑所带起的剑气居然一刹那间把火球全都熄灭了!

佣兵团的人全都目瞪口呆,特别是巴罗泽,他是二阶魔法师,而塔卡拉斯是无阶骑士,这两阶级的差距对于许多人来说就犹如一道天堑,可塔卡莱斯竟然用一剑就轻而易举地化解了他精心研制出的高杀伤力魔法招术,这也未免太过不现实了!若非是亲眼所见,亲身经历,他是绝不信无阶骑士能从二阶魔法师的杀招中全身而退。

蒙哈马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欣喜地说:“我的天啊,塔卡,你是怎么做到的?刚才的是什么?我的天,你快教教我,这也太威风了吧!”

不知何时加入围观人群的菲尔西说:“这是剑气。”

剑气,顾名思义,是骑士挥舞出的剑所带有的气息。剑气就如同骑士宝剑的延长,能大大弥补骑士这个职业只能近攻不能远攻的弱点。除此之外,剑气的威力是很强大的,能劈山裂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克制魔法。当然,能做到这两点的都是顶尖的骑士了。一般而言,剑气是二阶骑士才拥有的技能,由塔卡莱斯一个无阶骑士使出来必然是会让人震惊的。

菲尔西说:“团长的天赋当世罕见。”

巴罗泽附和说:“是啊,我对我的弹力火球是很自信的,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被团长给破解了,看来我还得再多研究下。”

蒙哈马拉过塔卡莱斯,说:“塔卡,你练出了剑气都不告诉我的吗?嘿,快给我传授传授经验呀!”

塔卡莱斯愣愣地挠了挠头,说:“我是第一次用到剑气,就是刚才巴罗泽的火球逼近我时,我有了重大的危机感,然后这危机感没有让我退缩害怕,而是令我气血翻涌,就好像是身体里突然多出了一股劲儿,不使出来的话就浑身不舒服,我就顺应自己本心的一挥剑,结果就……”他感叹道,“我的天啊,阿蒙,我刚用的就是剑气啊!我是一个能运用剑气的骑士了!”

蒙哈马狂拍塔卡莱斯的背,说:“是啊,这可真是太棒了,你总算有了点团长的样子了!唉,我也得努力了!”

塔卡莱斯说:“嗯,我每天都会陪你练剑的!”

蒙哈马说:“够义气!”

塔卡莱斯练出了剑气,这对于全团来说都是一件喜事,毕竟,团长的实力会直接决定和影响到佣兵团的整体实力。用着这个名目,众人用团费到城中的饭店胡吃海喝了一顿,顺便改善下伙食,可这顿饭吃得并不尽兴,因为来了捣乱的人。

捣乱的人是勇猛佣兵团的人,就是曾经抢走过塔卡莱斯看上的人的希曼城本土的新兴小型佣兵团,他们不是冲着白狮佣兵团来的,是冲着在饭桌上都没精打采的夏佐来的。

布达,也就是勇猛佣兵团的首领,这是一个壮实得如同小山般的男人,光论肌肉的膨胀度甚至在蒙哈马之上,与他的体型相对应,他的嗓门也很大,他一开口,这饭店内上上下下三层楼的人都能把他的话给听得个一清二楚。

布达对塔卡莱斯几人都视而不见,他居高临下地对夏佐说:“你答应过加入我的佣兵团,你该兑现你的承诺了。”

夏佐撩了撩眼皮子,说:“不要。”

布达说:“这事轮不到你说不要!”他暴脾气地拍桌,让那木桌抖得像是随时会散架,“你向我借钱时可是承诺过找到你要找的人后就加入我的佣兵团的!”

夏佐说:“嗯,我说过,但不代表我就要履行呀。”

“你!”布达气得鼻孔都要喷火了,“说话不算话你还是个男人吗?!”

夏佐说:“不是。”

布达被噎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布达和夏佐话颇没头没脑,但以菲尔西对夏佐的了解程度他已将这二人间的恩怨给猜到个七七八八了。

夏佐是典型的大少爷做派,在阿力克城时,服侍他的仆人从不少于三个,而且他又是出了名的天才,走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供着的。这也就养就了他对世俗一窍不通,对金钱毫无概念的性子。

夏佐离家时家里定是给了他钱的,可又因这是让他出门历练不是出门享福所以金钱给的并不多。但夏佐是享受惯了的,吃的用的住的都是最好的,这一来,那微薄的积蓄就不够花了。在到希曼城时,夏佐已是身无分文,而当时他的还没有找到菲尔西,倒是机缘巧合下结实了布达,就厚着脸皮跟人借钱并且胡乱许诺了一番,然后当他与菲尔西重逢后,他自然而然地就把布达这号人给忘到脑后去了。

布达振振有声地说:“夏佐,别以为你是三系魔法师就能不遵守男人间的约定了!”

夏佐说:“我说过了,其实我是女人。”

布达说:“我才不信!你说你旁边的人是个女人可信度还高一点。”

夏佐旁边的人便是菲尔西了,他说:“嗯,对,他也是女人。”

布达:“……”这家伙真的有男人的尊严么?!

菲尔西深知自己这位好友耍赖皮的功力,只得跟布达说:“他欠你多少钱,我帮他还了吧。”

布达说:“他欠我五个金币,但我不要你的钱,我就要他加入我的佣兵团!”

菲尔西说:“这个恐怕不行了,他已经是我们白狮佣兵团的人了。”他望向塔卡莱斯,问,“我说得对吗,团长?”

在一边看戏的塔卡莱斯没想到这火转瞬就烧到自己这儿了,他的目光在菲尔西,布达和夏佐三人间转了来回,迅速权衡了下利弊,说:“是的,夏佐是我们团里的人了。”

“什么!”布达“嗖——”地拔出了剑,剑尖直指塔卡莱斯,他咆哮道,“来吧,我要和你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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