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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西的父母都是将近五十岁的人了,可他们都保养得相当好,单看外貌还不到三十岁。

菲尔西的相貌完全继承了他的母亲,黑色的发,琥珀色的眼,白皙的肤,散发着神秘气息的美人;而菲尔西的父亲则是温文尔雅的绅士,举手投足间都让人如沐春风,与菲尔西的大哥康纳更为相似。

菲尔西的母亲一见到菲尔西,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不顾了,敷衍地和菲尔西说了两句话就拉住了塔卡莱斯的手,又摇又晃的,脸上还晕着两朵红,犹如娇羞的少女。

她说:“塔卡莱斯,你好,我是菲尔西的妈妈,你可以叫我莎莉。哎,你真是如同传闻中一般俊美呀,难怪我家菲尔西眼光那么高的人都会对你赞不绝口。”

菲尔西的父亲强硬地把自家夫人拉着塔卡莱斯的手拽开,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塔卡拉斯,是我们失礼了,我是菲尔西的爸爸,你叫我威弗列就好了。”

塔卡莱斯说:“伯父伯母你们好。”他问了好就附带乖巧笑容一枚,顿时把威弗列夫妻给迷得晕头转向了。

威弗列和莎莉都很喜欢塔卡莱斯,在餐桌上时完全摈弃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贵族规则,让塔卡莱斯给他们讲佣兵团的冒险故事。

塔卡莱斯在讲故事这方面颇有天赋,即便是平淡无奇的任务到了他的口中也像是小说般精彩,把菲尔西一家子都给吸引了,到用晚餐后,一家子还缠着塔卡莱斯要他继续说。

备受冷落的菲尔西忍无可忍,拉起塔卡莱斯转身就走,任由自家父母强烈抗议也无动于衷,他的团长只能是他的。

塔卡莱斯抠了抠菲尔西的掌心,菲尔西不理他,塔卡莱斯就往回一拉,菲尔西就一个踉跄往后摔,他就顺势把人给抱在了怀里。

菲尔西似笑非笑地说:“我亲爱的团长大人也学会调戏人了?”

塔卡莱斯说:“我没有调戏你,我是在安抚你。”

菲尔西说:“我不需要安抚,反正不管我的父母,我的哥哥和弟弟们都有多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喜欢上他们的。”

塔卡莱斯说:“对,你要相信我对你……”

菲尔西打断塔卡莱斯,说:“我相信你的三观,我的父母都结婚了,你不会去破坏别人的婚姻;我的哥哥即将迎娶公主,你不会去当第三者;至于我那两个弟弟,他们太小啦,喜欢他们是犯罪。”

塔卡莱斯对菲尔西的解说辩驳无能,苦笑着说:“嗯,你说得对,我是个三观正直的青年。”

菲尔西的房间在古堡第五层,占据了整整一层楼,惊得塔卡莱斯这个土包子半天合不拢嘴。

塔卡莱斯说:“你这……你这真的是房间吗?这快赶上我们半个基地了。”

菲尔西说:“因为我要和召唤兽培养感情时会把它们召唤出来,和我同吃同住,所以我的房间会格外大一些。”

塔卡莱斯诚心诚意地说:“菲尔西,你真的很有钱。”

菲尔西说:“我们才认识时你不是就认清这个事实了么?”

塔卡莱斯说:“这倒是。”

菲尔西的房间用装饰精美的隔板隔成了很多板块,有卧室,衣帽间,洗浴间等等在大众认知范围内的分类,另外还有宝藏间,召唤间,魔杖间等等匪夷所思的分类。

菲尔西带塔卡莱斯一一参观他的隔间。

宝藏间顾名思义,是菲尔西用来存储他财宝的隔间,塔卡莱斯一踏进这间隔间就被满屋子的黄金和宝石闪瞎了眼,那堆积如山的金币在阳光中闪耀得犹如一个个小太阳,而点缀在金币山上的就是各式昂贵得能随意买下一块地皮的珍贵宝石。

塔卡莱斯腿一软,差点就给跪了,他活了这一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钱,不,是连想都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见到这么多的钱。

塔卡莱斯咽了口口水,干涩地说:“菲尔西,这……这些钱足够买下一个国家了吧。”

菲尔西说:“我是贵族,贵族是不能买国家的,这会被视为想要脱离皇族和自己的祖国,是很严重的罪名,不过我们能买城市,我有在塔奇塔塔国买两个城市和一座岛。”

塔奇塔塔国是星罗大陆上的一个小国,自从成立起来就是中立国,国家中只有自卫军,没有军队。这个国家以国民热爱和平和风景优美所著称。

菲尔西说:“我买的这两个城市都是旅游胜地,一个拥有会变色的湖泊,一个拥有会唱歌的树林,每一年的游客都很多,作为城主,当游客进城时他们都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这些费用会直接存入我的银行账户上。那个小岛还没有开发,处处都维持着原生态,很漂亮,等以后有空了团长你和我一起去吧。”

塔卡莱斯已被菲尔西的一席话震得找不着北了,只能傻乎乎地说:“好好好。”

召唤间是连通着空中花园的,这个房间的作用就是给菲尔西的召唤兽们玩耍,塔卡莱斯有种自己的日子过得还不如召唤兽的苦逼感。

菲尔西召唤出白狮,烈焰马和雪兽,三只魔兽都亲热地来蹭菲尔西,菲尔西挨个摸了摸头,就让他们去庭院玩了。

庭院很大,种植了上百种珍奇花卉,有小型的人造湖泊和喷泉,景色美不胜收。魔兽们显然都对这里的环境相当满意,撒欢地奔跑嬉戏。

白狮欢快地追逐自己的尾巴,烈焰马选了一处草坪吃草,雪兽则是飞到雕像的上方,用翅膀把自己裹起来,假装自己也是一座雕像。

它们没心没肺玩乐的模样几乎要让人以为是富贵人家豢养的宠物了。

塔卡莱斯说:“菲尔西,以你的能力,再收服几只魔兽也没有问题,只有三只够用吗?”

菲尔西说:“兵贵精不贵多,我需要的魔兽,都得是万里挑一的。”

时风一想也是,菲尔西的这三头魔兽随便放出一只来也能秒杀掉很多与他同等级的召唤师了。

魔杖间则是菲尔西的个人收藏室了,里面陈列了上百只魔杖,造型各不相同,每一根魔杖下面都有名牌,写着魔杖的名称,作用和历史。

菲尔西解说道:“这些魔杖都是有来头的,大多是以前的大魔法师所用过的魔杖,另有一些是近些年产出的有辅助的作用的魔杖,比如能够增强魔力,减低魔力的消耗等。”

塔卡莱斯问:“那你现在用的这根魔杖呢?”

菲尔西变出他使用的魔杖,平平无奇,没有繁复的雕刻,也没有精巧的做工,和无阶魔法师在入门时买来练习的街边货魔杖并无两样。

塔卡莱斯对魔杖并不了解,不过在他想来,菲尔西的魔杖间里所收藏的魔杖都是天价的高级魔杖,他自己在使用的恐怕就是最好的那一根了吧,“你的这根魔杖有什么作用呢?”

菲尔西说:“没什么作用。”

菲尔西随身携带的这根魔杖就是他在无阶魔法师时期所使用的,是他的第一根魔杖。

菲尔西说:“我说过,我们职业者要依靠的是我们自身的实力,而不是武器所带来的加持。如果你太过依赖武器了,那么对自身的要求就会有所降低,而一旦你的武器受到损害不能使用时,那你的实力就要大打折扣了。”

塔卡莱斯说:“可是放着好的武器不用那不是太浪费了吗?”

菲尔西摇摇头,说:“这不是浪费,这是告诫,告诫我自己,在评估一个人的实力时,别忘了也要加上他武器的份儿;在评估自己的实力时,扣去武器的份儿。

塔卡莱斯似懂非懂。

菲尔西捏了捏塔卡莱斯的脸,说:“嗯,这么说吧,我用一根能增强我雷属性魔法的魔杖,那如果有一天我面对的对手他的武器是专门克制雷属性魔法的,那么我的这根魔杖对我来说就很鸡肋了。但我平常在使用它时已习惯了它所带给我的好处,当它骤然变得无用时,我的心里会不平衡,我会无法准确地估量双方的实力差距,这会让我吃败仗。可若我使用的自始至终都是普通的魔杖,那么我永远都能给自己精准的定位,并且全方面的提升自己的实力,无论我遇到的对手有怎么样的武器,使什么样的手段,我都会有足够的警惕。”他笑着说,“在我认为,最强的永远是人自身的实力,当我的实力能够超越别人武器的加成,我又何须什么辅助呢?”

塔卡莱斯懂了,他感叹地说:“菲尔西,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你的智慧了。”

菲尔西说:“你不必有。”

塔卡莱斯说:“对,反正你一直都会在我的身边。”

塔卡莱斯和菲尔西这边和乐融融,夏佐和路布那边却是另一番光景了。

夏佐的家世不如菲尔西显赫,但在这阿力克城也是名门望族,他的家照样占地广阔,仆从成群,他本想着这能让路布开开眼界——路布和塔卡莱斯认识时是在当小偷,路布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个穷光蛋了,否则又怎么会去偷呢——可与他的预料完全相反,路布格外淡定,似乎对这种大场面司空见惯了。

夏佐想,他一定去很多有钱人家里偷盗过!

夏佐家的兄弟姐妹没有菲尔家多,他是家中的独子,所以平日里他的父母管他管得严,出个远门就跟打仗似的,而且他还打不赢,这才会偷偷溜走。

在夏佐的想象中,当他回到家后他的父母一定会让他跪着挨训,再凶悍点也许会被打两棍子,可等夏佐心惊胆找地进了门,管家却跟他说老爷和夫人不在。

夏佐问:“我父母去哪里了?”

管家说:“老爷和夫人出远门了。”

夏佐奇怪地说:“什么?我给他们写了信说我这两天会回来,他们怎么会现在出远门?”

管家扶了扶眼镜,说:“哦,老爷和夫人说了,他们也要让少爷体会一下一开门见不到家里人的着急感。”

夏佐:“……”一把年纪了这么任性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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