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冲打听到言家曾经用重生戒指当聘礼的时候,还以为戒指的主人是程美莲,便打算按照计划将他们掳走,谁知在程美莲的随身物件里根本找不到重生。
此时他才知道,程美莲根本就不是戒指的所有者,她甚至还以为爱德华的人是来帮她报仇的,可惜她想多了。
相处的过程中,霍冲发现程美莲认识岑末,担心她会把计划泄露出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伪装成了杀人现场。
那时候,岑末还以为程美莲是因为她重生的缘故才提前过世的,郁闷了好一会儿,结果又是这群坑货。
当年爱德华为她准备的衣服鞋子,都是他从各处收集而来的赫兰德家族的衣服,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不仅如此,爱德华还让她把头发染成赫兰德家族标志性的亚麻色卷发,而为了掩盖她的东方面孔,岑末每次出席晚宴都用网纱遮面,只要她手上带着那只戒指,就足以证明她的身份。
爱德华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瞒天过海。
这些事是岑末后来才知道的,爱德华不可能把实情告诉她,否则岑末万一真的想不开,他就没戏唱了。
当年爱德华打算将她打残豢养在身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残废总是比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更容易摆布,岑末后来想起来总是一身冷汗,自己当年没有誓死反抗,也算是一种幸运。
要知道,残了比死了更可怕。
古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今有她忍辱偷生,岑末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唯有一点,她想走的心并没有改变。
就算爱德华现在对她再好,也没办法抹掉他之前所做的那些事,更不可能让她转变自己的态度。
爱德华信步来到她面前,他长得很高,估计有一米九以上,今天只穿着一件柔软宽松的家居服,比平时多了几分慵懒随和。
一旦逼近岑末,就能感觉到她身上冷清禁欲的味道,让人不觉想要更靠近一些,爱德华抬起岑末的下巴,对方当即偏过脸,冷绝的侧颜不可侵犯。
这段时间,岑末发现他开始学会动手动脚了,这不是个好习惯。
岑末后退两步,“我再说一遍,我要回去。”
“我知道你喜欢表演,喜欢光明正大,躲躲藏藏的日子你肯定不会喜欢,我不介意你恢复身份,作为我的第二任妻子来到我身边,堂堂正正地做你喜欢的事。”
爱德华灰蓝色的眼眸深情地望着她,黑色的睫毛宛如一把小刷子,嗓音蛊惑人心,这样的颜值很难不让人心动。
她勾了勾唇,“还记得我刚到这里的时候,霍管事将我比作是猪和羊,当时我还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现在我终于明白,我不过是你们的‘祭品’,人又怎么会跟‘祭品’产生感情呢?”
一旁正候着的霍冲脸色变了变,岑末连这样的陈年旧账都要翻出来,果真是记仇,如果他是爱德华,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只是霍冲再怎么不满,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出言不逊,只能默默往旁边站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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