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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 第七章:袖珍男子汉(1 / 1)

趁着嗓子不能出声,李明博设计了一个把声波转化为图形的仪器,原理类似于原来录音机通过跳针刻录磁带。声波震动跳针,在磁带上刻下深浅不一的凹槽,这就是原来录音机记录声音的原理。不过李明博设计的这个要复杂一点点,声波带动指针,在纸下画下波纹图,其间经过了大约两次力的转化与放大。

李明博管这个仪器叫做声波仪,因为太简单了,他相信早就有这种东西,所以不算发明。一根柱子上固定住跳针,跳针的震动拔动齿轮上下移动,齿轮带动一支笔,在一个类似于放大的磁带的卷纸上画下曲线。卷纸当然不能用卫生纸了,采用的是稍好一些的白纸。两个卷筒一直在朝左旋转,这样就可以一直记录声波了。

李明博认为,这些记录在卷纸上的曲线,就是声波的第三个衡量标准:音相。

这个设计把不可视的声波转化为可视的图像,李明博相信它可以让自己的咒语修行更快。为了今后的升迁,他真的是豁出去了,把设计图纸中的主体部分发给了一家小型加工厂,重要的部分他自己在家做——这也是出于保密的需要。身在特事处的他当然知道保密的重要性,宁愿牺牲一点声波仪的灵敏度,也要保障自己的利益。

因为结构简单,所以大约第三天他就收到了这台原始声波仪的主体部分,为此付了一大笔钱。这时那些护嗓子的药也见了效果,他再次用声波仪开始了只属于他自己的修行——全世界只有他这么念咒的,再无分号。

这件事情关系到他的仕途,所以他必须全力以赴。手机基本关机,平时什么地方也不去,只呆在特事处。好在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他得以安心修行。

任秋玲也没有遇到什么大案子,只是协助刑侦局破了个投毒的案子。这案子的死者是一匹马,说真的它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案子了。不过罗局长让她趁着这个机会传授些侧写的知识给基层侦查人员,她也就答应了。

农村投毒案的作案对象通常都是牲畜,可以推测犯罪不是要给人造成什么伤害,而是以让人产生经济方面的损失为目的。这一类案件的动机,通常都是仇恨。

因为仇恨,而采取投毒的方式报复,可以推测罪犯的体力不如受损失的畜主。

虽然畜圈一般都建在户外,但是不熟悉畜主作息时间的人,是找不到机会投毒的。因为投下的毒是味道很大的农药,谁会揣着一瓶臭哄哄的农药穿过一个村子进行投毒呢?所以罪犯与畜主之间一定是熟人,而且两家位置不会太远。

采用投毒这种方式,而且只针对牲畜,说明了罪犯平时就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个人处于农村社会的边缘,也就是没有话语权,说的话没有人听。基本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罪犯是妇女、老人或者青少年,这些群体在农村都是弱势群体。

一桩在当地警署看来无从下手的案子,到了任秋玲的手上就没有什么难度了。很快就锁定了嫌犯,顺利的破了案。当然破案倒在其次,主要是任秋玲还有一重身份是刑侦局特聘专家,向基层侦查人员传授知识正好体现了这重身份的价值。

回宾江的途中,任秋玲接到一个电话,是她的好友小贞打来的,“秋玲,”小贞紧张的说:“不知道你怎么得罪顾同理了,他联合了好多个专家,准备重新审理宾江烹尸案!他一口咬定那个案子是错案,准备推翻原判,然后对你进行责任追查——目前刑侦这一块正在推行倒追查制度,他打算把你做为倒追查的典型,让你身败名裂。你知道的,在我国你办对了一千个案子,没有人记得你的好;你办错了一件案子,那就什么都完了。”

任秋玲笑了,“就凭他?哈!”

小贞生小孩后,真的越来越像大妈了,话超级多,“哎,不是我说你啊!人家毕竟是省上的专家,说真的,你在我们这儿查一年的案子,未必就比得过人家跟大领导喝一杯酒啊!你得罪他干嘛?他呆在省上,多少也有几个有权有势的朋友嘛!现在这个社会,还是权力改变人生,你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的。”

没想到“权力改变人生”这样的话居然会从小贞的嘴里说出来,任秋玲沉默了。

从小时候开始,经商的父母就让她看《黑猫警长》,培养她对侦破的爱好。她一直以为学习刑侦是自己的兴趣,大学毕业后,她的母亲告诉她,其实这是父母下的一般很大的棋。她的父母都是商人,都感觉到商人在社会中的无奈,希望家里出个身在公门的人为他们撑腰。

母亲说过:“中国文化是官本位的文化,你看古代书生,辛苦一生就为了博取个功名,李白如此,杜甫如此,苏东坡也是如此。现在也是一样的,哪怕你是一个亿万富翁,在社会上也不算什么。只要一个小小的科长就可以轻松的玩死你。”

现在的她也算身在公门了,但是,又哪里帮到父母一点呢?

手机里的小贞不知道说了多少话,才发现事情不对,不高兴的说:“喂喂!你到底有听没有啊?”

任秋玲说:“喂,我在听。”

小贞说:“你告诉我,宾江烹尸案,你到底是不是完美破案啊?”

任秋玲想了想,郑重的告诉小贞:“我破的任何一桩案子,都不是完美破案。宾江烹尸案更不是。顾同理专门挑了这个案子来找我的茬儿,他虽然破案没本事,我还是不得不说:他找对案子了。”

宾江烹尸案是任秋玲独立破的案,也就不牵涉到其他刑侦人员;同时这个案子的疑点非常多,很多疑点没有落实——甚至作案凶器至今都没有找到。

两年前的夏天,几个拾荒者在垃圾填埋场找到一个半旧的大皮箱,感觉这东西有用,打算扔了皮箱里的东西把箱子带回去装东西。那皮箱锁得很好,几个人费了老大的劲儿打开了皮箱,从里面滚出一个人头来,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

皮箱里藏着一具被切割成几大块的尸体,不过先被煮熟,然后又呆在垃圾填埋场几天,已经半腐了。尸体表面的特征已经消失,还可以看出是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法医把尸体再煮了一次,通过腿骨的长短计算出死者身高约为一点八米——这在宾江很少见,因为宾江是一个南方城市,南方人的身高较矮。头骨复原面部表明,死者相貌英俊,算是一个美男子。

任秋玲接案后,通过死者骨头上的砍痕确定,凶手的力气不大。因为尸体的心脏被刺得像马蜂窝,她判断这是仇恨犯罪,也就是说,死者与凶手认识,可以肯定死者和凶手都是宾江本地人。

这样的案子本身不复杂,只要查明受害者的身份,再查一下他的社会关系就可以很快破案了。事实也的确如此,受害者那么醒目,很快就查出他是宾江某服装厂的职工胡某。不过这家伙虽然相貌堂堂,却绝对不是一个好人,平时欺男霸女,为非作歹,仇家很多。

如果按照传统办案的方式,那就一条线索一条线索的查呗,可能经过三五个月也能查清事实。任秋玲说不用,只消查案发前后行为有明显变化的人就可以了。

杀了人,对凶手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他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所以他可能会突然改变形象,比如说平时很爱干净的人,突然间变得不修边幅了;也有可能借助宗教信仰安慰自己,突然勤于上香了;他可能会对案件侦破表现出特别的兴趣,拉着人聊这个案件等等。

结果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原来是同厂职工贾春水。经过审讯,贾春水很快就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长期饱受胡某的欺凌,终于忍无可忍,杀死胡某然后烹尸、分尸后抛尸。

皮箱确实是贾春水所有,煮尸体的铁锅也是他的,但是关键的证据杀人凶器——贾春水交待是一把美工刀——没有找到。

作案的过程也有疑点:贾春水身高只有一点五二米,体格瘦弱,而胡某身高一点八一米,贾春水是怎么凭一己之力杀死了身高力大的胡某呢?据贾春水交待,胡某把他揍了一顿之后,把那活儿塞到他的嘴里,自己趁着胡某陶醉的时候突然暴起一刀,杀死了胡某。这种可能性当然不是没有,但是法医的现场照片显示,胡某脖子上的伤口是左浅右深,也就是刀锋是从左挥到右的,而贾春水不是左撇子。

当两个人对面站立时,右手挥刀,造成的伤口应该是右浅左深,这跟尸体的情况不一致。

虽然有很多疑点没有落实,但是可以证明分尸烹尸都是嫌犯所为,而且嫌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又有认罪书,案子也就这么结了。

当然任秋玲在这件案子上表现确实有些粗心,但是外人很难明白,当时她的工作量有多大,在结这件案子的时候,她的桌子上还堆着一百多宗没有查明的案子呢。

正如洗碗理论讲的那样:洗碗洗得多的人打烂的碗也多,不洗碗的人永远也不会打烂碗,所以他们觉得自己有资格骂洗碗的人。这个理论说明了在一个办公室里面,做事情最多的人永远是捱骂的那一个,做事情最少的人永远有资格骂别人。

就像顾同理一样,他从来都没有查过案子,当然不会犯下什么过错,所以他更有资格指责任秋玲。

任秋玲心里没有底,也想让李明博帮着出点主意,但是李明博的电话打不通,她只能靠自己了。

回到宾江之后,她调来了烹尸案的卷宗,越研究越心虚。这个案子,关键点在贾春水身上,如果他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杀了胡某,自己才有机会赢——但是坐了两年的牢,贾春水应该吃了不少的苦头,他应该会改变心意了吧?

想到贾春水这个袖珍男人,任秋玲眼睛有些湿润。因为身材矮,贾春水又特别的想要获得尊重,所以他很注意服饰,他很希望自己看起来比实际身高大一些,喜欢穿紫色、红色等鲜艳的颜色。他走路的动作有些夸张,说话的声音也挺大——这些都是为了让自己给人的感觉大一些。

他很希望自己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有仇必报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受到强迫的可怜虫,所以才会承认杀了人。

任秋玲知道,如果自己见贾春水一面,凭着一点心理暗示就可以让这个袖珍男人坚持原来的口供。但是,真的要这么做吗?贾春水的人生再不堪,也不见得就比自己的人生低贱!任秋玲觉得没有必要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她已经鼓起勇气,准备接受一切的的诋毁和诬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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