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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绑架(7)(1 / 1)

“额,这个……”章旭难为情地揪弄着衣角,讪讪地说,“她说得对。”

要是想和王斯接着发展,似乎是不能接着瞒下去了呢。章旭笑了笑,抬起头来,却对上王斯并不高兴的面容。

“你为什么要骗我?”王斯怒了,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萍水相逢,玩一玩就散吗?

但是章旭这么做,也是有她的道理。你想啊,在酒吧初遇,又当着他的面辞退了一个不像话的酒保,怎么说都是有点权力的。但是她不想说清楚自己就是章家千金,不想让人觉得她狗仗人势,欺凌弱小嘛……

而且,在一个副军长面前,她就把光彩拱手让给他好了,有什么抢的必要呢。

王斯摇头,错都错在自己对a市的商贾行业了解的少,以至于轻信了章家还有养女这种话。他拍拍头,叹气道:“那我上次抱的是你吧?”都把身份搞错了,真人应该是不会错的吧?

王斯说的是在章旭的那个小区门口,景生和他去找林菁之的那次。想起那一幕,章旭不自觉地轻咳一声,把头偏向一边,不再说话。

显然景生也想起那件事了,想起王斯被章旭用力地踹了裆下,嘴角便以常人分辨不出来的角度上扬,但是他意识到寇思雅还在面前,便又将那不易察觉的笑意压了下去。

“你们倒是说完了没有?!”寇思雅实在忍不了嘴角不是众人的中心,不耐烦地双手抱在胸前,结果手上烧伤的那一块蹭到衣服了,她不禁疼得“嘶”,吸了一口凉气。

而且,他们认识到局势没有啊,她这个大敌人还在呢,怎么就开起玩笑来了?到底有没有把她放在眼里!

章旭终于说清楚了自己的身份,即使在这样的场合下,心情还是莫名地好了起来,便斜了眼寇思雅,款款走到她的面前:“怎么?你等不及了?”敢绑架我姐妹,跟你没完!

要不是刚才景生给她打电话问林菁之是不是在她那里,她心里有异样的感觉,她就不会跟着过来,而不跟着过来,她怎么知道寇思雅——这个同样是a市大型集团的千金的女孩,竟有这么险恶的嘴脸?

她们虽然说不上认识,但彼此是知道的,但也就知道那么一点儿,谈不上喜恶。但是因为今天这个事情,章旭本能地开始讨厌,不,也可以说恨寇思雅了。

王斯见寇思雅要有所动作,心下一紧,就要冲过去之时——

“你!!!还轮不到你来嘲笑我!!!”

寇思雅拼尽全力,咬着牙猛地向前一步,将章旭以挟持人质的方式紧紧地抓住,用胳膊卡住她的脖子,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包里拿出那把弹簧刀。

一个塑料袋包装的米分末状东西随着弹簧刀滚落到地上。景生一想,再仔细辨认,很快就看出那是一袋海洛因,重量大概在800克左右。

寇思雅一见,心也慌了,携带海洛因超过800克的后果,她是知道的。但是她万万没想到,会让它在这么多人面前掉出来。

一个年轻的特种兵刚要冲过去捡起,寇思雅就不顾一切地喊道:“不许动!不然我杀了她!”特种兵犹豫了一下,还是停止了,并在寇思雅的示意下后退了几步,站到比较远的地方。

一众人以为寇思雅既然受伤了便不会有力气,更不会来反击,便没有太在意。此刻她们看着被挟持的章旭,一个个后悔、自责得不行。

“哈哈哈哈哈哈哈,”寇思雅拿锐利的刀刃抵住章旭的脖子,跛着转了一圈,恶狠狠地说道,“我今天还非要带走一个,你们谁敢过来你,我就杀了她!”这么说着,持刀的那只手变加了力气。

章旭感到一丝疼痛,想要喊出来,但又生生忍住了,她感觉有粘稠的液体沿着脖颈流下,便悲伤地看了王斯一眼,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王斯气得双手紧紧握成拳头,后悔刚才泼浓硫酸太不专业了,这样大面积地泼,只会造成寇思雅的表皮烧伤,而如果专注一点泼,那么她的伤势就会严重多了,至少不会到把章旭作为人质。

寇思雅艰难地带着章旭一步步地后退,向那栋废弃的楼走去。章旭的血一滴滴地流出来,将外套染上点滴血色。

“不好!”景生喊了出来,他们必须在这片沙地上制止住寇思雅,要是进了那栋狭窄的楼道,他们这么多人就完全没有优势了。

他刚要示意兄弟们怎么做,就看到王斯已经举起了一把小巧的手枪,直指寇思雅。

显然,寇思雅也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心中的恐惧感倏然增加了,但她的胆量也不太够,哆嗦着竟然不敢再将手上用力,只是大声地喊着:“你要是开枪,她就完了!”

但是王斯一点放下的意思都没有,他一步步地往前走,到两人相隔五米处停了下来。

“王斯!”景生在后面喊着,你就算很急很生气,也不能直接出枪啊,你置章旭的生死于何处?

寇思雅也急了,她还没想过生命可能要在今天结束,面露慌色但嘴上还是逞强笑道:“我能跟章家千金一起死,也是福气。”她声音不受控制地颤抖,看向景生,“景生,先说再见了。”

“你们不要管我了!”章旭终于喊出话来,他伸出指头,抬起胳膊直指王斯,命令道,“快点开枪!”

如果开枪,她和寇思雅都死了,也可能是一件好事。至少,以后不会再有人去害林菁之了。这么想着,她安详地闭上双眼。

二十多年的一幕幕像放电影一般出现在前面,从记事开始,和爸妈一起的童年,和林菁之还有陶妍一起的象牙塔时光,以及毕业后的点点滴滴,她全都想的起来。

她能想的起来爸妈拿了一本小画书教她画画,也能想起自己幼儿园时期一个劲儿地跑,摔在地上的场景。

然而最清晰的,还是和林菁之、陶妍这一场伟大的友谊。

章旭自小生活的环境就不差,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格,对待什么都不是非常在意,因为她的能力完全可以得到她想要的一切。

她一直给别人留下冷美人的印象。她长相美艳,成绩优秀,家里有钱,吃穿用度都比人高一等,上下学还有专车接送。她不爱跟人接触,把很多事情都深深地藏在心理。这样的性格自然不利于和那些普通的同学来往。

她也回家哭着,说要跟那些周围的孩子一起上贵族学校,就不会显得自己特别另类了,但是爸爸回绝了她。爸爸是这么说的:

“我们跟别人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是两只胳膊两条腿,谁能贵到哪里去呢?”

章旭无奈,还是像以前一样去上学,接着过她不喜欢的生活,还是初中的年龄,同学们不懂得章旭除了有钱点还有什么好,但是老师们却经常跟她聊天,不外乎是“我家里有个亲戚……”之类的求安排工作。她觉得厌烦,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菁之闯进她的生活。

林菁之跟所有的女孩子都不一样,她就是觉得世界是多样化的,人是多样化的,她就喜欢去认识那些孤僻的,不合群的同学,然互作他们的小太阳。

那天放学,林菁之留在教室补作业,而她正好是那天值日。章旭像平常一样沉默着打扫完教室,刚背上书包,林菁之就在后面喊道:“章旭,你等等我。”然后飞快地收拾书包,走过来亲热地挽住她的手:“走吧。”

章旭第一次被同学这么亲密地挽着,很是不自在。

她不说话不要紧,林菁之可以说个不停,这一点在后来两人的多次电话里也是这样。两人走到学校门口,林菁之问:“你坐哪个公交呢?”

就像是被人扇了一巴掌似的,章旭脸颊刷的红了,她低下头,声音细如蚊讷:“家里的车来接我。”那一刻,她是很害怕的,怕林菁之觉得她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怕她们刚刚那么亲密的样子只是一场梦。

没想到林菁之的表情一点都没变化,她点点头:“好,那以后我们只能一起走这么一小段路了,好可惜哦。”

“噗嗤!”章旭没忍住,看着林菁之可爱的表情,笑了出来。

“那就这样啦,拜拜!”林菁之挥挥手就走,跟别的同学会凑近看一看她家的豪车,再打量打量她家的司机那种令人恶心的样子全然不一样。

章旭深深地看了眼林菁之的背影,微笑着上了车,心情无比愉悦。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两个人一步步地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再加上陶妍本来就跟林菁之玩得好,又是个没心没肺的逗比,三个人就结成了好闺蜜,一直到现在。

林菁之,谢谢你。所以今天为了救你,我愿意这么做。但是……

爸妈,女儿对不住你们,先去一步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终是不孝,但她也无可奈何。

还有,章旭将眼睛睁开一道缝,看着枪的主人,王斯,我能认识你一场,真好。

“砰!”

王斯眯着眼睛瞄准,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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