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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生活之轻〔4〕(1 / 1)

三年后,一件更悲惨的事发生了,我爹也死了。

我爹不是叫我给气死的,他死于一场意外安全事故。

死亡的场面很惨很惨,惨不忍睹,甚至超过了“坏人”之死。

不过我爹肯定是好人,事发时他站在楼根底下,和公司几个领导检查工程质量,就在他摘下安全帽那一刻,从五楼上掉下来一块砖头,跟认识他似的,不偏不倚砸中了脑袋。

据大哥向我娘传回医生的话说,把我爹的天花盖给砸碎了。

也许这就是命。其实我爹干质量检查员工作没几天。听我娘说,我爹能干上这份清闲的工作,是因为他的年岁大,本人又是公司和局里的劳动模范,公司领导爱护他,还特意找他谈话说,老李同志啊,我看你这么大岁数就不要再挖泥砌砖,去干一点轻松的活儿吧。

命里有时终须有,

命里无时莫强求。

只是我爹哪知道,他没有那个享福的命。

我总在想,假如他继续砌墙垒砖,现在肯定活得好好的。

告别我爹遗体的那天,我娘是真哭啊,哭得天翻地覆、死去活来,中间哭晕了两回,这可忙坏了公司派来的两个专门照顾我娘的年轻女工。她们一人架着一根我娘的胳膊,形影不离地跟着她。我爹的五个血脉延续者,大姐和二姐也一样泪流满面,但她们走路的步子却是相当轻松,根本用不着别人来搀扶。看来还是我的老娘说得对,隔代人隔着一层亲。

我没注意到大哥和二哥哭了没有,他们一直跑前跑后的忙活着。

毫无疑问,我没掉一滴眼泪。这绝不是说我心肠狠,也不是说我恨我的老爹,尽管他曾经打过我无数次。实际上,看着我爹那张变了形的脸,我的心非常非常难过,却不知道为什么,鼻子已经酸酸,就是挤不出一滴眼泪来。后来我想,或许这就叫“欲哭无泪”吧。

毋庸置疑,死去的我爹还是无限爱我的。

他用自己最宝贵的生命给我换来了一份工作。

在我爹死后不久的一天,公司领导再次来我家慰问。

我娘颤抖着手指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见那眼泪哗哗地流。公司领导赶紧凑上前,紧紧握住我娘的手,一边安抚着她,一边再三向她承诺,将尽快解决我的工作问题。

这个时候,我中学毕业已经一年多,一直呆在家中待业。

……

收到上班报到通知单那天,是在我爹死了两个月后。

消息传来的时候,我娘嗬嗬地笑了。这是我爹死后,她老人家第一次露出笑模样儿。吃完晌午饭,把我叫到她跟前,然后打开炕柜的小门,从大包里面翻出一个小红包,从小红包里面拿出一个金线绣花包,小心翼翼打开纽襻,拿出一叠十元大票,数出一百五十元。

“幺儿,拿钱去商店买一辆自行车。”她递给我说。

那时候,收音机、缝纫机、自行车属于人们生活中的“三大件”。买一辆自行车,等同今天的人们买一辆小汽车,也算得上一件不小的事。我接过钱,兴奋地连数了两遍。一辆地产的“东方红”牌自行车价格是一百四十七元,一百五十元满够,还能剩下三块钱。

“去吧,赶在天黑前就骑回来。”我娘又催促道。

我想了想,把钱推回我娘手里:“娘,我不要自行车了。”

“为啥?”我娘不解地看着我。

我说:“我先坐公交车上班,等挣够了钱再买也不迟。”

“幺儿,你真这么想的?”我娘瞪大了眼睛。

我使劲儿点点头:“是。”

“幺儿,你懂事了。”我娘说罢,竟抹起了眼泪。

说一句心里话,不是我不想要这个钱,是我伸不出去这只手。我再清楚不过,这些钱都是国家发给我娘的生活赡养费,那是我爹用自己一条鲜活生命换来的。当然,我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我爹用生命给我换来了一份工作,我咋敢拿他的命再去换一辆自行车?

……

我上班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远,已经到了市郊。

经过几回计算,从我家到工厂的单向路程,需要花费一个半多小时,中途还要换乘一回公交车,往返加在一起就是小半天。至于工作单位,还是我爹生前所在的建筑公司。只不过我不用去砌砖垒墙,公司劳资处接到领导指示,分配我到下属的一家混凝土建筑构件厂。

第一天到厂劳资科报到,我遇见了专门管生产的李厂长。

这位李厂长我认识,曾经和我爹一块干过几年的瓦工,还来过我家喝几回大酒。他很热情,走到我身边,拍拍我肩头说:“这不是老李头儿的幺儿嘛,是不是来报到的?”

我点点头,傻笑了两声。

他说:“你想干啥活儿?和我说说。”

我说:“你说话算数吗?”

他说:“我大小是个厂长,说话当然算数。”

可是,还没等我想说干啥好呢,他突然笑出了声。

我翻了他一眼:“我有那么好笑吗?”

他又笑了一声:“小嗑儿还挺硬,真是不同凡响啊!”

“……。”我嘎巴嘎巴嘴,没说出一个字来,感觉脸有点热。

只听他说:“你小兔羔子胆大,啥人都敢打倒,你敢不敢打倒我?”

“嘿嘿……。”我顿时听明白了,脸上是火烧火燎。

不过,李厂长说话还是算数的,他再次让我得到我爹的阴蒙,使我没去干体力繁重的混凝土工,而是分到生产楼墙板的大板线车间,幸运进了机修班,做一个电焊工的学徒。

在十几个人的机修班里,我认识了我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师傅。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师傅教会我干的第一件活儿,却不是打火、切割、焊接的要领,而是如何张开大嘴喝酒。

那时候,我每月的工资仅够吃饭,人民币刚好十九元整。

……

我上班才半年,一向伟大的祖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毛主席死了。

这一年,是公元一千九百七十六年九月九日,我也刚满二十一岁。

千变万变不离其宗,自然规律亘古不变。我曾经“打倒”过一回的毛主席,在那山呼海啸般“万岁”的呐喊声中,最终也没有能够免除一死,他老人家只得乖乖去了那边。对于我们这一代中国人来说,属于***时代的上半夜,在这个时间节点上算是一个结束。

死去的人没有了生活的时间。

活着的人却感到生活的无可奈何。

每天太阳照常升起,我的生活依旧如此简单,眼睛一睁,拉屎、吃饭、上班、喝酒。到了晚上,一躺进被窝,再温习一遍那门必修的“功课”,然后眼睛一闭,昏昏睡大觉。如此这般往复循环,一晃儿七、八年又过去了,我们一向自命不凡的伟大祖国,开始迈开了改革开放的大步,少年轻狂的我也终于成了一个老小伙子,早已经过了娶妻生子的年龄。

直熬到后来的一天,我才好不容易娶了一个媳妇。

她的名字我很喜欢,大名叫“杨桃”,小名叫“桃子”。

据她和我说,在她家房后,有一棵桃树,种了好多年。她妈妈生她的那年秋天,正赶上结果的大年,枝头上挂满了鲜灵灵的水蜜桃。她妈妈告诉她说,浑身无力的自己,遥望一眼窗外沉甸甸的果实,再看一眼襁褓中的她,对她爹说,我看这丫头就叫“桃子”吧。

我倒没称呼她几天的“桃子”,便改口叫她为“高粱红”。

嘿嘿,高粱红是我给她起的一个外号,她也很喜欢我这样称呼她。我之所以这样叫她,仅仅因为她那水灵灵、胖乎乎的脸颊上,印着两块浅浅的鸭蛋般大小的“高粱红”。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就是在教我大口喝酒的师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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