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章(1 / 1)

戚暮新租的这片小区在B市也算是比较高档的了,他现在手头上并不紧张,因此也不用苛刻自己。而郑未乔之所以觉着他太过节省,还是因为这间单身公寓实在是太小、租金也太便宜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小七啊,房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见着人小七就眼睛都移不开了,刚刚才和中介说好的5000房租刷刷的就降到了3500。

这片小区里有几百平的高级公寓,也有像戚暮所住的这种50平的单身公寓,绿化很好,周围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交通便捷,距离B市交响乐团只有不过一公里的距离,戚暮早起都可以直接散步过去。

助理首席和副首席的职务并不相同,一般而言前者在某些时候会代替首席进行一些演出,但是后者却是永远担任副首席的职务。

起初戚暮也有些担心自己资历太浅,乐团中会有人对自己不服气,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当得知他“升职”的消息后,乐团里的成员们竟然为他举行了一场小型庆祝会。

“小七啊,不错嘛,这顿饭你必须请客啊!”

“就是啊小七,都助理首席了,怎么说也得请我们吃顿大的呀,哈哈!”

“诶小七,你说今晚我把我女儿也带上怎么说?她今年二十,长得可水灵了!”

“你就拉倒吧,老赵……”

……

B市交响乐团里的大多数人年纪都至少上了三十,少有几个二十几岁的也都比戚暮要大上一点,待他就像是弟弟一样。不得不说,在谭老和杜胜的带领下,B市交响乐团的氛围如同一个大家庭,让人感到十分温馨。

等到庆祝会当晚,谭老虽然没有到场,杜胜却到了。大家喝得是晕头转脑,就戚暮仗着年龄小为借口少喝了一点。庆祝会结束后,杜胜一手勾着戚暮的脖子,一边笑眯眯说道:“小七啊,你可要好好干啊,谭老可对你期待很高啊,你杜哥也是啊。”

戚暮见着杜胜喝得脸都红了的模样,无奈地笑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谭老和杜哥你的期待的。”说着,戚暮扶着杜胜走到了街边,开始努力地招出租车。

杜胜迷迷糊糊说:“嗯,你要加油啊,哈哈……对了,过几天的室内音乐会准备得……你怎么样了啊?”

杜胜的话说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戚暮却是明白了。见着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没有一辆出租车的身影,戚暮所幸放下了不停招着的手,回答道:“我已经多练习了一首曲子,不过杜哥……我真的需要上台演奏吗?我其实没有什么室内乐演奏的经验的。”

被夜风吹着,杜胜的理智稍稍有些清醒了。他慢慢地站正了身子,说:“嗯,你多准备一下吧,这场音乐会还是挺重要的,有不少界内人士会来参加,你能够获得一次表演的机会是很难得的。”

这一点,戚暮自然知道。

这场年末的室内音乐会是由谭正辉和杜胜共同举办的,两人在B市都是颇有脸面的人,于是邀请了不少界内人士来参与,也算是今年底的一场小型盛会了,没有门票,只能凭借邀请函入场。

室内音乐会自然与大型管弦交响音乐会不同,一般最多有几个人组成的乐团共同演奏,也会经常有一些个人独奏的表演。而这一次,谭老便额外给了戚暮一次表演的机会,让他获得一次正式出现在华夏音乐界的机会。

这与在交响乐团里演奏不同,这完完全全就是属于戚暮的表演,与B市交响乐团没有任何关系。

“你要好好准备啊哈哈,别让我失望……”

杜胜醉呼呼的笑了笑,很快戚暮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杜胜送入了车内。至此,他总算也可以慢悠悠地散步回家,完成了最后送杜胜的任务。

B市秋季的夜晚着实是有些凉的,与维也纳的秋季不同,虽然几乎处于同纬度的地方,但是维也纳的秋天不像B市这般干燥,反而十分湿润。而如今,森冷萧瑟的秋风吹过戚暮的脸庞,恍若小针刮过,让他忍不住地将围巾往上裹了裹。

身处于北方,不过十月就得穿上薄大衣、套上围巾,这已经是常识了。

庆祝会是在乐团附近找了家酒店喝酒吃饭的,距离戚暮的新家也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走路正好有助于消化。他一边迈着步子随意地走着,一边垂着眸子开始思考问题。

谭老这场音乐会,其实……有点特意为他举办的意思。

这个老人总是为他做出一些特别的事情,让他颇为感动,但是压力也十分大。

戚暮以前从没有进行过室内演奏,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室内演奏与交响乐团的表演、音乐比赛的现场都是有很大区别的,所幸他这次是个人独奏,否则要再去配合别人排练的话,他可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室内乐、室内乐……《西西里》还是《茨冈》呢……”

戚暮一边垂眸看地,一边低声呢喃着。入夜的道路两侧虽有晕黄的路灯照耀下来,但是由于茂密的梧桐树叶的阻挡,显得朦胧昏暗,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无法发现身边走着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容。

戚暮微微垂着眸子,翩长的睫羽落下,在眼下打下一层暗影。他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向前走着,围巾将脸埋了一半,只露出一双俊秀漂亮的眸子来。

“嗯,还是《茨冈》比较合适吧……”

戚暮抬步走过了一条小道,完全没有在意周遭环境。而他自然没有发现,在他抬步走过去的那一刹那,迎面而来的某个男人忽然停住了脚步,怔然地转首看向了他。

两人就是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戚暮仍旧低头思索着,而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已经整个人都呆怔在了原地,狭长的眸子猛然睁大,有点惊诧地望着那个正慢慢远去的人影。

在他的左手正拿着一只手机,一个喋喋不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闵,怎么突然不说话了?诶你说话啊,刚才我说的我下周就要回柏林了,你可别拦我,我家甜心天天打电话说想我呢!”

电话里传来是的流利的德语,但是令闵琛惊讶的,却不是这个电话里的德语。而是……

那个刚刚走过时,在自己耳边猛然响起的声音。

说着的,不是中文……

而是德语。

在那诧异转首的一刹那,他似乎看见了那个低头自语的青年的模样。细碎的黑发洒在饱满白皙的额上,那双眸子他记得应该是浅琥珀色的,睫毛很长,围巾也拉得很高,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是一个名字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闵琛的心头——

“戚……暮?”

而电话那头,丹尼尔听着闵琛喃喃自语的声音,惊讶地问道:“戚暮?什么戚暮?是不是我们之前在音乐会上见到的那个漂亮的青年啊?你怎么又想起他了?前几天我不是拿了他在欧洲的专辑和录像带给你了吗。”

漆黑冰凉的夜色中,闵琛慢慢眯了眸子,目光深远地看着那个慢慢远离自己的背影,没有一点动作。

而电话里,丹尼尔吵吵闹闹的声音还在继续:“难道你还想听他的独奏吗?好吧,这几天倒是有人发了一个邀请函给我们,我看到演奏名单上有他的名字。你要是想去的话我明天把邀请函带给你,是一场小型的室内音乐会……”

丹尼尔说了半天,都没等到对方的回答,就在他以为对方没打算理他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道清冷低沉的声音响起:“嗯,明天给我吧。”

秋夜的晚风将闵琛的声音渐渐吹散,而戚暮永远都不知道,在刚才散步的那一瞬间,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人,也完全不知道,他随口的一句自言自语却被别人听到了。

戚暮上辈子虽然是华夏人,但是自小在奥地利长大,中文说得实在是不好。而重生以后,他仿佛是天生会了中文,说得十分熟练。

但是,就算是如此,说了二十多年的语言却一点都没从他的大脑里清除,一个人的时候戚暮总是会时不时地说出一些德语,而不会专门地去说中文。

奥地利的官方语言,是德语。

戚暮说得流利而顺畅,一点都不像是后天学过的。

“嗯……那就《茨冈》吧,明天和谭老说一声,就这首吧!”

最终下了决定后,戚暮抬首笑着看向被城市灯光照亮的天空,也终于是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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