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丽莎从来没有见过沈灯失控过,他一直都是面瘫脸,就好像世间的悲欢与他素无关联。
他暴怒过,也不过是显露出不同于人类的僵尸牙和眼睛的眼色。
而她,从来没有见过沈灯哭得像一个孩子。
就好像一个小孩子,看着自己最喜欢的糖人,眼睁睁的化掉一样。
沈灯抱着小九哭得昏天黑地,完全没有了千年僵尸似乎看透世事的镇定,他一直在重复的话,听起来也很幼稚:“小九,你真的……不打算要我了吗?”
唐丽莎一直都是一个自诩为理智得超乎常人的人,此时,忍不住眼泪汪汪,忍不住找了一个肩膀靠了过去。
何弃疗一把搂过唐丽莎,也哭得毫无形象。
天色陡然黑暗了,风南起在这黑暗当中,忽然如同质量不合格而爆炸的热水瓶一般,片片碎裂在了风中,消失了踪迹。
在这黑暗里,唐丽莎他们都看到了几个人,穿着黑色的遮盖着脸的披风,缓缓的走了过来。
唐丽莎当然认为这是天神教的人,但是看到他们定定的看了看民俗研究所的这些人,而转身向沈灯走去,才意识到,他们的目标是沈灯。
“喂,你们!“何弃疗大叫道。
穿着黑披风的人,在沈灯身边站定,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像根木头一样,站在沈灯身边。
沈灯当然也察觉到了,他抱着小九许久,才转过脸去,站直了身,道:“我会跟你们回去。”
站在前面的那个身穿黑披风的人,指着沈灯抱着的小九,做了一个摇手的动作。
但是沈灯却冲他摇摇头。
那意思似乎是穿黑披风的人,拒绝沈灯带小九走。但是沈灯却不同意他的要求。
最后,还是穿黑披风的人们妥协了,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灯把小九抱了起来,跟在穿黑色披风的人身后慢慢的走去。
“喂,沈灯,你要带小九去哪里?”何弃疗忍不住了,他大声喊道。
沈灯回头,他笑了笑,但什么都没有说。
眨眼间,一道狂风,飞沙走石,沈灯和那些身穿黑披风的人都消失了。
天空此时是蓝色的,阳光明媚,人们都站在有着翠绿的植被和树木的山中。
唐丽莎推开了抱着她的何弃疗,怒道:“你就知道这个时候来占我的便宜!”
何弃疗无语了。
唐丽莎擦着眼泪,语气缓和起来,道:“何弃疗,你说,沈灯要带小九去哪里?”
何弃疗看着沈灯和小九消失的方向,他呆愣半晌。
何弃疗一直是一个接地气的人,可以说是一个俗气的人,但是现在他说了一句不俗气的话:“别管他们去哪里,只要他们在一起就好。”
距离民俗研究所从青城山撤下来,已经过了三个月的时间了。
沈灯就好像是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彻底消失了。
风南起一死,民俗研究所的人,有条不紊的收拾了那些天神教的人,并且在四川开展了一次清除邪教的教育行动。
这三个月当中,发生了很多事。
首先是何弃疗和强子并没有停止盗墓生涯,强子和何弃疗成立了一个公司,当然是皮包公司,内里还是暗戳戳的从事盗墓和倒卖东西生涯,何弃疗从一个江湖浪荡子,摇身一变成了xx公司的总经理,一出门都西装革履,外加商务车,变成了完全的商务白领人士,他还资助了一笔钱,让萧道长把他的道观重新修缮。
梁兴扬接受了三山符录,真正成了一位宗师一样的人物,虽然他以前连玄光术都不会。
唐丽莎最大的变化,就是在三个月的某一天,何弃疗摇身变成儒商的时候,忽然不知道是吃错药还是猛地开窍,答应了何弃疗的求婚,当然这一对情侣并没有像戏曲或电视里那样,经历过生死考验,重重磨难之后就幸福和谐,他们保持着三天一小吵,七天一大吵,半个月一冷战,一个月找结婚证准备离婚的频率,可是直到过去了半年,都没有离。
唐丽莎性格强势,一般而言,都让人难以容忍,不消说,最后低头的一定是何弃疗。
何嘉莉本来一直在唐丽莎的医院里,等待着自己哥哥的归来,当自己哥哥归来,并且带来了沈灯和小九一起失踪的消息。这个平时活泼泼辣的女孩子,沉默了好久,让大家都以为她为此而伤心的时候,她却变了一个生活方向,从一个到处k歌,泡吧,飚车,背包游的文艺青年,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学霸,而且她考上的研究生,是考古方向的,让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
一切,都好像是过去了。
只是唐丽莎和何弃疗一直都保存着民俗研究所的合影,那合影上有小九和沈灯的笑颜。他们都心照不宣,都不拿出来。
这一天,起风了。
唐丽莎打扫完家务,关上了阳台的窗户,避免风沙入屋。
这是一个降温大风,似乎要下雨的阴天,适合读书和一个人沉思。
她坐在写字台前,就着写字台上昏黄的灯光,看着相册里那一张珍贵的合影。
小九不喜欢照相,自从抑郁之后,她就很少在镜头面前笑了。
而沈灯更不喜欢照相,他平日里更是一个面无表情的面瘫。
而这张照片上,两个人却难得同步的笑得灿烂,仿佛如同蜜糖一般甜蜜。
“笃笃笃……”此时有人敲门。
唐丽莎站了起来,一般而言,何弃疗有应酬,上门的人基本都是来找他的,估计这次也不例外。
唐丽莎把相册塞进写字台一旁的抽屉里,然后顺手锁上了抽屉,到了门口。
她通过猫眼,只是看到了一头花白的头发。
老头?
她狐疑的打开了门。
在门打开的那一刻,她愣住了,不由的揉揉眼睛,道:“你怎么来了?”
她伸手抓住对方的衣袖,生怕对方是个幻影。
对方笑着,虽然有点疲惫,道:“是啊,我回来了。”
唐丽莎忍不住自己的眼泪,她本来不是一个感性的人,此时却觉得眼睛里热热的东西随着脸颊流了出来,她伸手擦去自己眼泪,道:“欢迎回来,沈灯。”
听到沈灯回来的消息,何弃疗在应酬的饭局里,撒腿就跑了,激动得连自己的西装外套都不要了。
他直接飞奔回家,看到沈灯静静的站在窗口,像一只猫一样玩着吊兰。
“沈灯!”何弃疗上前,猛地抱住了沈灯,道:“我可想死你了。”
沈灯拍了拍他的背,算是回应。
何弃疗放开他,马上给饭店打电话,准备订桌,给沈灯接风。
此时,他却听见沈灯慢吞吞的跟唐丽莎说:“唐教授,你的猫呢?”
坐到酒店的包间里,何弃疗算是一个活跃气氛的人,因为请来的在座的研究所的人,基本要么就闭口不言,要么就话很少。
毕竟,沈灯失去了他最重要的人,大家都在小心翼翼的避开这段回忆和往事。
何弃疗举杯道:“沈灯,你是从哪里染的头发啊,花白色的,挺新潮啊!目前,演艺圈就流行呢!”
沈灯苦笑:“没染,就是回去之后,变成这样了。”
何弃疗马上转移了话题,有点尴尬:“没,没染啊,不过你这样也帅!你还不知道吧,我跟唐教授结婚了!”
“我知道,是强子告诉我的,我还在你家看到了你们的结婚照。”
沈灯笑了。他给自己斟了一杯酒,道:“来,我祝你和唐教授百年好合!”
“不敢当,不敢当,上个月还打算去民政局离婚呢!”
何弃疗的话刚说出口,就被一旁的唐丽莎狠狠的瞪了一眼。
沈灯放下了酒杯,低下头,酒席的气氛猛然沉重起来。
他平静的说:“何弃疗,小九的公寓还在吗?没有被别人住吧?我想去看看。”
何弃疗放下了手中的酒,叹了口气。
唐丽莎赶紧说:“没有,何弃疗和我把那里买下来了。里面的东西都没有变过。你想什么时候去都行。”
“好。”沈灯简短答应道,然后依旧面无表情的喝酒。
接风宴结束了。
何弃疗喝得醉醺醺的,还要靠沈灯扶着,唐丽莎看着他一脸的嫌弃,沈灯把何弃疗扶到他家的卧室里,唐丽莎从**头柜里掏出了一串钥匙,放入沈灯的掌心,道:“沈灯,节哀顺变。“
沈灯苦笑着点点头,道:“我想带走她公寓里的几件东西,可以吗?”
“嗯,可以。你想带走什么都行。”唐丽莎道。
人都已经不在了,那些东西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吧。
房子,家具,再贵重的东西,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
沈灯抓起钥匙,道:“等何弃疗醒过来之后,麻烦唐教授告诉他一声,我愿意跟着他做事。”
“啊?”唐丽莎还没有反应过来,沈灯已经头也不回的走了。
“跟着他做事?”唐丽莎嘟囔着:“难道是……一起去盗墓?”
她接着反应过来,又“啊”了一声:“沈灯,你不走了?”
沈灯此时却听不到她的问题,因为他已经走出了何弃疗的家门,走到了楼下。
他把一副墨镜戴上,然后抬头看到一只黑猫,正优雅而且轻巧的沿着没有封闭的阳台爬进何弃疗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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