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味,一种很常见的东西,中华大地上,南北皆有,加入本地特色,又演化出不一样的东西。
鱼伯的手艺,就在这一个“卤”字上,卤鹅。
不过,鱼伯称他的鹅为贡鹅,而不叫卤鹅,至于其中的原因,据他玩笑的话,说他这手里传承来自于御厨,所以叫贡鹅。
到底是卤鹅,还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贡鹅”,当时候的人,没有万度、没有搜歌,也没人去分辨,味道好就行了。
当地人很少吃鹅,往来也就养几只家鹅看家,偶尔有人衰病了,或炖一只鹅来吃,补补元气。很少有人没事去炮制鹅的,除了鱼伯。
自从他来了之后,那些养鹅的人家,寻常都要多养上几只,给他送去。
谁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卤制出的鹅,通体玉白、清冷而不腻、咸鲜滋润,香气透骨,即便是几根骨头,都能让几个小儿琢磨很长一段时间。
在以前时候,难得吃一次卤鹅,那些鹅骨头就是周易最好的零食与爽口物。
鱼伯制鹅,并不常做。
他只在每周周五的晚上,将所有的材料齐备,将大鹅入味;直到周末,才将卤制好的大鹅拿出来卖。
他这些鹅都是有定数的,外面的人来,通常买不着,都是当地的那些馋嘴怪,实在受不住了,花几个钱,或者一家子人、或者呼唤几个朋友,一同出钱,在事先付了资钱,订上几只。
到了周末那一日,也不用排队,更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了回家,与家中等待的人一同打个牙祭。
光这一天的售出的贡鹅,就够他整整一周的开销了。而后,他又往山里水里钻去。继续开始琢磨着他的鱼。
或许是老了,人不想动了;又或许是家门前的烟溪水,给了他足够的惊喜,每日坐在楼上。长杆一甩,躺在长椅上,便能享受钓鱼的乐趣——自从将家搬到葡萄沟以后,小老头就没怎么天天跑出去了,他那看起来还靓丽的“老”媳妇。脸上的笑容也愈渐多了起来。
闲来无事,老头儿手又痒了,跟着老媳妇儿天天琢磨其店面里的吃食,尤其是贡鹅,几乎每天就有一大锅出来。除了本地的乡人,外面来的食客,也有机会尝尝鲜。
这老头儿手里的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养的了。
洞天的那些鸡鸭鹅,都被周易驯化得不错,并不会啄食葡萄树上的叶子和果实。除了吃草,就是吃鱼虫,成了极好的种植帮手。
种植葡萄的人家,基本上都从周易哪里引进了一些驯化的种苗。
而鱼老头,光只引进这些大鹅了。
或许是因为常喝烟溪水,喝到这些被稀释到一定程度的灵水的缘故,一只只白鹅都“膀大腰圆”,高寻常鹅一头;玉羽白(没看过的人不知道)洁,红掌清波,总是一道风景;走起路来。“龙行虎步”的,看起来极为威武。
更让鱼老头欢喜的是,这些鹅肉质极为爽嫩,做出来的贡鹅。味道看似与原来相差不多,但那股子让人停不下嘴的意味深长,也只有吃过的人才明白。
连周易那挑嘴的人,都不时从他这里买上一只回去尝尝味道。
清晨的时候,朝露未晞,一个游客走进了群花共绕的院子。
“老板。你这的鹅做出来了吗?昨天就吃了那么点,可让我馋的。今天你一定要给我弄一只!”
鱼伯还坐在楼上闭目养神呢,他家的老媳妇早早就起来准备东西了。
他这位媳妇长得总算不错,但寻常不出家门,也不爱热闹。
但自从搬到新家之后,不知为何,喜欢上了店面的经营,整天就围着店里的事转。原本看起来皮肉翻滚的可怖伤疤,渐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沟痕看起来似乎变得浅了、平畅了,并不那么吓人了。
她年纪也算大了,已经有近五十岁,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常年待在家里又不怎么出去干活,又或许极懂得保养的缘故,整个人看起来也就三十余岁的样子,皮肤更是愈发的白净光滑,只有眼角那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
因着那张白净漂亮的鹅蛋脸,那可怖的伤疤,并不显得丑陋,反而如同宝玉上面的一点瑕疵,让人可惜可叹之余,又会想着,借着这点瑕疵,是不是能雕琢些什么不一样的出来。
游客昨天并没有见着这位老板娘,今日甫一见到,不觉被其容光所吸引,愣了一愣,“你是,那位老爷子的女儿?你们这里今天的贡鹅出来了吗?”
“我是他媳妇。他哪里有这么大的女儿。”女人满脸笑意的说道。女人,又谁不喜欢被人说得年轻呢?
“哦~原来是老板娘啊。”游客晃了晃神,才说道,“你看起来真年轻!”
其实他心里头想的,哪里是年轻啊,分明就是非常年轻好不好。谁会想到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
不过,即便是四十多岁,也比那老头儿老板看起来年轻多了。
女人似乎看得出游客心里的意思,嘴角含着笑,只是说道:“贡鹅今天的刚出来。你要一只对吧。”
“你们这里的卤鹅,这时候能保存几天。我能带点回去吗?”
“要是冬天还好。这时候,可带不了。”女人说着,拿起一只贡鹅,大刀寒光闪过,“噔噔噔”的十几声响起,一只贡鹅就被切成了好几十块。
游客被女人那细长胳膊下的剽悍表现给惊到了,那一声声斩在砧板上的声音,一时不防,如同斩在了他心头上。
“你是要打包还是在这里吃?”
听到女人的话,游客再一次回过神来,连忙说道:“就在这里吃吧。帮我放到窗边去。再给我一碗热擂茶。”
日头渐渐往上升,游客也都出来了,鱼伯的小馆子也热闹了起来。
这个时候,鱼伯又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照相机,看起式样,蛮老气,但看那光滑亮眼的模样,显然被人经常抚摸、把玩。
他就拿着个照相机,待游客在花丛中摆好了各种姿势,他就开始给人照相。
这个时候,他连钓鱼的事也不管了,任由那根鱼线在水里颤动,连鱼钩都被鱼带走,甚至连岸上的那根宝贝鱼竿都被大鱼拖走,他就这么不知疲倦、全炬精神的沉醉在“咔!咔!咔!”的声音里,看着那一个个游客满意的表情而点头。
等游客不多了,他又自个儿拿着个照相机,到处上下撺弄——院里的花草、大鹅、葡萄树,水里的游鱼、浮光、卵石、水草,远处的山峦黛色、云层飞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进他的镜头的,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到了他镜头下面,不美的……
每到这个时候,店里的女主人也会出来,看着那个孩子似的“糟老头儿”,眼里露出种种怀念之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