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路上都是晶莹的露珠,还没走到一半,三人的裤腿救护就已经打湿得差不多了,十分钟后,三人来到了沼泽旁边。
只是来到这儿,三人都不由得傻眼了,因为原本在山上看到的一望无际、空旷的沼泽,仅仅过去十分钟的时间,现在竟然布满了大雾,能见度不足五十米。
看见这雾,林轲:“据说这迷雾可是未央森林外围最危险的地方之一,很多人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今天看来是走不成了。”
淮水沼泽位于梦落河的南侧,方圆大概四百五十公里,其中没有什么危险的奇兽,真正的危险:只有深不见底的泥潭和恐怖的迷雾。
泥潭的威力就不用说了,哪怕是命术境掉进去,也是有去无回,威虎山的虎王就是因为泥潭而被莫云坑杀的!
而淮水沼泽的迷雾之所以恐怖,一方面是因为很容易迷失方向,另一方面是因为,一旦走进迷雾,除非是走出沼泽,否则便会被沼泽迷雾一直笼罩,无缘无故消失在沼泽迷雾中的人并不罕见。
莫云对这迷雾也有所了解,犹豫了一下之后说道:“我们在附近找个地方等着,什么时候雾散了,什么时候离开,但是最迟后天早上我们要离开。”
随后三人便来到了沼泽旁边的一片野果林里,一边吃着果子,一边等待着迷雾消散,可是到了晚上,迷雾都没有消散的迹象。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醒来的瞬间都是齐齐看向了沼泽,可是淮水沼泽依旧是白雾茫茫,耸入云天,就连大阳的光芒也被完全挡去,莫云三人所在的位置直到中午才看见太阳。
越是这样,林轲却越是不安,根本就不想进入沼泽。
三人只好继续等待,下午,阳光将迷雾照成了金黄色的“云团”,莫云却是打定了主意,明早即使迷雾没有消散,他还是要离开。
可是第三天,三人醒来,迷雾不仅没有消散,反而变得更加浓郁了,能见度从五十米降到了三十米左右。
林轲还是不想进去。
见此,霍雨蝶却道:“走吧,难不成这迷雾永远不散,我们就永远不走了,而且这地方就这么大,我就不信我们走不出去,我都不怕,不知道你一个大男人畏惧什么!”
闻言,林轲:“激将法对我没用,不过的确是不能在等了,也许咱们真的能够走出迷雾也说不一定,就当是一次探险,走这里,总比绕路要好。”
心里忐忑着,然而林轲却是先于二人踏出了第一步,步入了沼泽之中。
林轲走进去之后,霍雨蝶急忙跟上:“呸,毛头小子,不怕,手不要抖啊!”
“呵呵!”莫云微微一笑,也跟了上去,说实话,他可是最不愿意等的一个,若不是霍雨蝶的出现、带着一个女生,两天前的晚上,莫云和林轲就走进了迷雾沼泽,那时候可没雾,到现在,恐怕早已经走出了迷雾沼泽。
走进去,三人才感觉这地方实际上也不是太过危险,因为还是有不少人路过这地方,地上还是留下了一些前人走过的痕迹,照着他们走过的路走就好。
只是越往里走,迷雾竟然越来越浓,半个小时后,能见度降到了不足二十米,三人靠得很近,并没有走得很快。
微风轻轻吹起,背后微凉,一般情况下,有风,雾就会渐渐消散,感受到这股风,三人都是欣喜不已,然而又过去了半个小时,雾依旧没有消散,能见度反而降到了不足十米!
大雾愈发浓稠,好似要实质化一般,三人的衣服已经渐渐被水汽浸透,即使用上了身体内的火属性之力包裹着衣服,表层还是是湿的。
当能见度降到只有两三米,三人的内心才渐渐开始紧张起来,接踵而行,每一步都小心翼翼,深怕走错路,一不小心就掉进泥潭。
忽然,林轲停了下来:“等等,怎么感觉是在水中行走一样,感觉呼吸都越来越困难了,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霍雨蝶没想到林轲会突然停下来,脑门直接撞在林轲的后脑上:“你有病啊,当然奇怪了,可是不继续走,不快一点离开这里,你就别想呼吸。”
莫云反应稍微快一些,刹住了脚:“我们现在没得选择,只有继续往前走了,只是现在感觉方向有些偏,也不知道我们现在在沼泽中的什么地方,就怕我们一直在沼泽之中打转,永远也走不出去。”
林轲点点头,瞪大了双眼:“我也这样觉得,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走,虽然脚下有路,但却不知是不是通往雷山的方向。”
“我有个办法!”这时候,却是霍雨蝶开口道。
林轲倍感惊讶,带着些许质疑的神情:“你能有什么办法,可别是什么馊主意!”
闻言,霍雨蝶一脸愤怒地看向林轲:“毛头小子,少小看人,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办法!”
林轲依旧怀疑:“哎哟喂,那也得管用才行,我们在一起多久了,我还能不了解你,坑了我多少次,你自己数数!”
想起曾经的事情,霍雨蝶想了想,也不脸红:“也不是特别多啊,一个月坑你两三次而已,但是也不是全坑你呀,再说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办法不管用。”
闻言,林轲却是笑了:“是呀,一个月才两三次,一年十二个月,我们在一起玩怎么说也得有十五年了吧,算了,懒得跟你计较,姑且再相信你一次,你倒是说来听听什么办法,要是管用,以后就不叫你丫头片子了,改叫姑奶奶如何?”
霍雨蝶:“君子一言!”
林轲:“驷马难追!”
霍雨蝶:“那你给本姑奶奶听好咯!”
林轲:“好嘞!”
“啊哈哈哈....”
听见笑声,林轲才回过神来:“你敢占我便宜!”
“好了,你们俩别吵了,快说什么办法吧,你们不是呼吸不畅吗,竟然吵起嘴来一点也不费力,难道还要一直待在这里?”莫云憋着笑,但是实在听不下去了,随即打断道。
霍雨蝶难得占一次上风,也就不再跟林轲争辩吵嘴,转而说道:“都说狗鼻子比较灵敏,城主府办案,找人、寻找丢失的东西等,不都喜欢用狗去搜寻吗?可是我觉得狼鼻子应该要比狗鼻子更灵敏吧,所以...”
说完,霍雨蝶指向小狼。
“所以你打算让小狼帮我们开路?”闻言,林轲接着霍雨蝶的话道。
霍雨蝶翻了翻白眼:“是小银,不是小狼,小狼多难听。”随即却是一脸自得的样子,似乎在说:“怎么样,我的办法不错吧!”
对于这个办法,莫云深有体会,因为在地球的时候,这样的办法经常在电视上出现,而且孤儿院也养有狗,对于狗鼻子的灵敏,莫云本就没有太多的怀疑,因此莫云非常赞同这个办法。
然而林轲还是有些不明白:“可是怎么让小狼替我们开路呢,它的鼻子能问道什么?”
只见霍雨蝶拿出一株雷属性的灵药和一块带血的白布,缓缓道:“我哥身上有这种灵药的气息,布上有我哥和侍卫的血迹,小银凭借这应该能够找到我哥他们的踪迹。”
莫云皱了皱眉:“只是你三哥他们都已经过去了两三天,恐怕并不一定能够搜到。”
闻言,林轲却如同忽然开窍了一般:“即使找不到,至少可以带我们到雷属性气息浓郁的地方,那样的地方,水属性之力比较弱,至少不会有这么浓郁的大雾。”
霍雨蝶也点点头:“反正我们也没有其他的办法,试一试再说呗,或许就真的走出去了呢。”
莫云不置可否:“那我们开始吧,还是早一点离开比较好,更何况小狼是狼,还需要给它解释什么的,不然它怎么知道要怎么做。”
霍雨蝶笑了笑,拍拍胸脯:“这就交给我吧!”随即霍雨蝶抱过小狼,开始给它解释,做示范等等,力求让它明白三人的想法。
小狼也很聪明,一直点头,两三遍便如同明白了霍雨蝶的意思,三人也十分高兴,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随后小狼嗅了嗅雷属性灵药和血布,又在空气之中嗅了嗅,过了一会儿,似乎是有所发现,小狼用小爪子指了指左前方,意思很明确:“前方有相同的气息!”
见此,三人大喜,霍雨蝶赶快让小狼带路,不过林轲却是急忙制止了霍雨蝶:“等等,借你手链一用!”
林轲摘下霍雨蝶手链,又拿出一个空心金属壳,一个简易的铃铛瞬间完成,然后带到了小狼脖子上,莫云和霍雨蝶恍然大悟:有一个铃铛,小狼在前面跑三人也能及时追上,毕竟能见度很低,保不准儿这小家伙跑着跑着不见了!
放下小狼在前面,三人紧紧跟上,大雾中,铃铛的声音确实是比眼睛要有用,跟在小狼身后,也不管脚下是不是泥潭,大步跑起来,比刚才小心翼翼地畅快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