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习惯一次性采购个三五天、一个礼拜的生活物资塞进冰箱里,但是对于马文来说,他还是更喜欢一些新鲜一点的蔬菜。所以马文甚至都是在盘算着去买些蔬菜种子在牧场种了,弄个小菜园也不错,种些自己喜欢的时令蔬菜很好。
“约书亚,你也喜欢打篮球吗?你的篮球玩的怎么样,你应该挺擅长运动的吧,要不然我们去斗牛一次,应该蛮有趣的。”
“当然,我还喜欢橄榄球、棒球,我喜欢一切能够让女孩都关注你的运动。不过很遗憾,虽然我都做的不错,但是我没有办法早早的打出名气,我不是全美天才,我不是明天的希望之星。”
看着松垮垮的篮球服的约书亚在强力吐槽,看起来这是挖到了约书亚的痛脚了。
“其实运动,更多的还是为了流汗、身体健康,不一定就是吸引女孩,吸引女孩的方式很多,不只是运动。我知道更多的有效办法,我可是高手。”
马文装出情场高手的样子说笑着,打开车门打算让约书亚坐个顺风车。
“我当然也知道,如果我有足够的钱,我开着一辆拉风的跑车,这样我会瞬间成为女孩们关注的焦点。我知道,就像男人注意女人的胸和脸一样,她们也会注意到男人的钱包,像你这样的年轻富豪肯定不缺少美女的资源。”
约书亚这小子一看就是小愤青,小小年纪的咋就是这么愤世嫉俗的;估摸着,这是被他的牛仔老爹给带出来了,这还真的是一个彪悍的小牛仔。
“镇里有没有篮球高手?我觉得我要长长心,我前段时间太忙了一点,但是现在我闲下来了,我要开始往篮球场跑了。告诉我一点消息,我可不想惹事。”
马文看了眼约书亚,这小子可能真的只是一个样子货,虽然身板不错,但是这也就是在孩子们当中。马文觉得约书亚这小子是不够看,要是单挑的话肯定是能够将这小子虐出屎来;不过和小屁孩斗牛,这真的没啥意思。
不过马文也很清楚,他的篮球水平还是比较一般的,更多的还是爱好者级别的;虽然是得到了德鲁伊传承之后身体素质有些提高,但是不代表篮球水平也是提高了啊,这是需要基本功的,不只是身材、身体素质。
至于美国人的篮球水平,反正马文是知道相当吓人的,能扣篮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一点;个头比较高的人是一回事,关键是遇到了一些能蹦的老黑,真的是非人类的感觉。
“没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这里又不是纽约的洛克公园,在这里大家都很友好。只不过,有些时候你会遇到一些比较讨厌的人。我相信你在篮球场不会受欢迎,我们都知道你很有钱。”
小愤青看起来是失恋了,这才显得十分暴躁啊;这样很不错,反正马文觉得是心理平衡了一些。
提到篮球场,马文就是想起来了一些事情;其实在美国篮球场之类的要说多也算多,但是要说少也是比较少。
学校、公园之类的倒是有篮球场,但是不见得到处都是;而一些人家里、社区也是有篮球场,可是更多的还是在比较好的社区。至于一些贫民窟级别的自然也是有篮球场,但是就是环境比较糟糕了。
“我打算在我的牧场边弄一个篮球场,你觉得这样怎么样?我是一个篮球迷,我从姚明进入到NBA的时候就开始关注这项赛事了,这都已经超过了十年。我喜欢麦蒂、科比、艾弗森和卡特,我喜欢那些能飞善扣、球风潇洒的外线。”
闲着也是闲着,约书亚这小子实际上还能扯几句,虽然这个‘早熟’的小子有些时候是不怎么靠谱。
“那太酷了,如果你在牧场旁弄一个篮球场,我们以后就能够多一个根据地了。起码对我来说要省不少事,我要少走很多路。”约书亚顿时来了精神,他觉得马文就应该是这样,这才是有钱的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你这样很酷,你会成为大家心目中的罗宾汉!”
说说笑笑,将约书亚送回了家,然后直接朝着家里跑去;这就是住在牧场、住在乡下的坏处,这一眼望去的一动屋子都没有,想要去找个人聊聊天都需要开个车走个十来分钟。
格瑞斯和黑旋风它们没在门口玩,估摸着这又是跑去小湖旁了;它们更喜欢小湖,因为那里有湖、有山、有树林,也是因为在那里有着让它们感觉到舒服的气息。至于现在的家,只是无可奈何的栖身地而已,还是老大选的,它们没办法拒绝。
哼着歌的马文在忙着做午餐了,挺享受这个过程的,挺喜欢这一切的。
电话响了,是个不错的消息;自然是藏獒的消息了,只不过一如既往没有多大的收获。
虽然马文不打算弄个什么惊天兽、鬼脸獒王、雪獒之类的,可是他的要求也不算低;虽然他不是很懂藏獒,但是也应该要求不低吧,起码是需要稍微的保证一点血统。马文很清楚,现在的很多的藏獒血统串的厉害,甚至这根本就不算是什么藏獒了。
“马文,我这里有一份工作,我想这或许对你有一点帮助。应该很赚钱,只要你能够做到。”艾米丽的电话来了,居然是谈生意的,“我知道你很擅长牲畜病,现在这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治好一些马,赛马,这对你来说有难度吗?”
“OK,我立刻去洛杉矶。只要它没死,我相信我就有一些信心。当然如果它病的太重了,可能会比较吃力。”
马文说的是实话,现在他是能量越来越足了,那么自然也是更加的有把握治好一些牲畜病了;或许有些牲畜病的太重可能有点难度,但是有着足够的能量源,那么马文就是有着一定的把握将这些牲畜病给治好。
其实马文对于艾米丽说的‘生意’不算是多么的在意,他知道艾米丽实际上更喜欢大城市的繁华,而且她的工作也是比较忙。两个人虽然是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是‘聚少离多’,这样可不行。
所以这个时候,还是自己主动一点比较好;至于格瑞斯它们,它们的自理能力还是不错的。
“嘿,我的兄弟。我这里有一些发现,很不错的发现。你知道的,我认识一些和我一样的年轻人,我们的家里条件都很不错。我知道一个家伙,他的父亲很有钱,和你来自一个国家。所以,他的孩子有着跑车、辣妞,还有你喜欢的那些藏獒。他告诉我,那是来自高原的獒犬,血统最好!”
吉布森的电话使得马文很惊喜,他要的就是这些。
“明天就到,我的兄弟!”
马文当然开心了,如果吉布森说的是真的,那就是原生獒了;这是指直接从国内的西、藏高原牧区直接下来的藏獒及后代。原生獒大部分比较凶猛和残暴,对主人更加的无比的忠诚和服从。
因为很多的有钱人喜欢藏獒,就是因为它们高大威猛;可是很多繁育出来的藏獒看起来是很符合审美、很美观,但是藏獒长期处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已经开始逐步丧失那藏獒该有的野性,它们只是外强中干。
真正的原生藏獒生活在西藏的牧区,真正的原生藏獒没有华丽的颜色和骨架头版,没有城市里养尊处优的贵族气,有的就是高原历练出来的精气神,这些才是藏獒真实的獒性所在,不怒自威,它们是高原的守护者,是天生的战士。
所以如果真的是能够找到原生獒,那么绝对是马文无比激动和开心的,这才是他需要的野性十足的藏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