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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1 / 1)

其实他早就隐隐预料到是真的,只是缺一个肯定。

答案得到肯定之后,路爵反而觉得宛如大石头落了地,咯噔一声,虽然砸得心中闷疼,却又有种说不出的安稳。

路爵之前跟江恒开玩笑般说要信佛,实际上并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用信仰来洗去自己以前犯下的过错,多做点好事儿,积点德,好给自己赎罪。

“这人谁?”路爵看着连珩的眼睛,目光凌厉。

“既然你都把以前的事给忘了,就算是我告诉你一个名字,你也不会想起来点什么。”连珩说,“况且,忘了这些事儿,对谁都好。”

路爵憋屈的呷了口茶,把很多话都咽在了心里。

“你弟上学了么?”连珩看了眼路天说,“这年纪该上高中了吧。”

确实,他的同龄人应该都在上高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算是有忧虑,也顶多是“这次考试没考好”,“隔壁女孩还没喜欢上我”此类少年维特之烦恼。

“他有点问题。”小天那么好一孩子,路爵有点说不出口,瞥了一眼他的脸才道,“不过,他运动神经特别发达。托人找一下关系的话,应该能进个普通高中的体育部。”

“自闭?”连珩问。

“差不多吧。”路爵懒得作过多解释,说我们自闭就自闭吧,总比说我们是食人魔强,“不会跟人沟通。”

“如果你信任我的话,可以把这件事也交给我。就算你找别人不也得找?何必费这个功夫。”

“连大哥。”路爵没控制住叫他大哥的冲动,“欠你这人情我记住了。”

“酒吧开业记得请我喝酒就好。”连珩笑了笑说。

路爵领着路天回去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一打开电梯,路爵看见门口站了个人,跟夜色融为一体,黑得深沉。

“黑泽明?”路爵拦住想冲上去咬人的路天,有点奇怪这房东怎么会在这儿。

黑泽明丧着一张脸抬起头说:“爵哥,能收留我一下子不?”

“你这住希尔顿格林豪泰的水准,还用我收留?”路爵说,“你家大别野呢?”

“什么别墅别野的,别他妈逼墅,我老子一不高兴,给我收走了。”黑泽明苦兮兮的说,“我是他私生子。”

“哟,私生子通常都会打脸亲生的他哥,我看好你哦。”路爵拍了拍他肩膀,把路天往屋里一拉,顺势把门给踢上了。

黑泽明在外面咚咚咚拍门:“爵哥,开门啊,就一晚上。”

路爵坐在沙发上,悠闲的问了一句:“你平日里朋友不挺多的,住他们的大别野去,我这儿太挤了。”

“那群朋友,一听说我落难了,个个跟人间蒸发了一样。”

看看,这人品,交的全是酒肉狗友。

路爵走过去把门打开一小缝,指了指屋里说:“要是你同意睡沙发,我就让你进来。”

“那沙发也太窄了,睡不下我这么大一高个儿。”黑泽明比了比自己的身高。

“侧着睡。”路爵瞥了他一眼,长腿漫不经心的搭上面前的桌子。

“侧着睡一晚,压得我胳膊非断了不可。”黑泽明说,“万一我胳膊断了……”

“那我……”路爵右手夹烟拍了拍桌子说,“那我给你唱隐形的翅膀。”

黑泽明:……

最后黑泽明还是在沙发上睡的,他夜里听见有动静,于是坐起身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睁开眼突然看到一个黑色人影,射出两道森绿的光,仿佛鬼魅。

吓得黑泽明抱紧怀里的小被子,“嗷”地一声从沙发上窜起来:“妈也,闹鬼了我操。”

嚎完一通后,黑泽明边掀开额头的刘海边自言自语道:“我妈、我妈说人头顶有火焰山,可以挡鬼,我……我不怕你。”

可不远处那两道绿光不仅没离他远去,反而还越来越近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

路爵听见这声惨叫,皱着眉头从卧室出来,摁了下灯,明亮的光线充满了整个房间,瞬间亮如白昼。

黑泽明瑟瑟发抖的看着眼前穿着睡裤的路天,结结巴巴的说:“他他他,他的眼睛会发光。”

路爵非常疲惫的解释:“嗯,因为他的眼睛里有星辰和大海。”

“我靠,信了你的邪。”黑泽明慌忙的套上外套说,“我,我这就把跑车卖了,住宾馆去。”

从来没正眼看过黑泽明一下的路天,听见这话,冲黑泽明摆了两下手。

爱走不走,慢走不送。

路爵没忍住笑了笑,这崽儿的领地意识有点强啊。

路爵的新酒吧离住的地方就隔了一条街,这个酒吧连名字都没换,还是跟以前一个样,就连装修,都是按照以前的样子仿的。

装修了一个星期才弄好,路爵进去的时候,有种又穿越到X市的感觉。

路天也顺其自然的坐在前台前的吧椅上,荡着两条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似乎对周围的环境特别满意。

路天属于那种换了地儿就得很久才能适应的类型,刚搬到江边时,成夜成夜的不睡觉,睁着眼趴在床上发呆,也不知道他在想着些什么。

酒吧刚开,路爵决定破费一下,邀请个什么小明星过来串串场,搞个开业大酬宾,酒水半价。

但是想了一圈子,感觉没有合适的人选。

太火的他也请不起,不火的请他有屁用。

于是这事儿暂时搁浅,还没搁浅多久呢,路爵坐在店里就接到了老罗的电话。

“爵哥,听说你酒吧新开业啊,哥几个带人去给你撑撑场子?”

路爵没忍住笑了:“就你们几个门神一来,本来想来喝酒的也都不敢来了。”

“说真的。让那个方青崖给你唱几首歌,他现在不挺火吗,给你拉拉人气。”老罗说。

他这一提醒,路爵才想起方青崖来。

得,都快把这小伙子给忘了。

方青崖原先是路爵酒吧的驻唱,人长得挺帅,加上唱歌又好听。一头长发撩拨得跟招魂幡似的,怀里抱着把吉他,哪个姑娘听了都忍不住心动。

后来,方青崖去参加了一个音乐类选秀节目,最后虽然没得第一,但是话题量却比第一名还多,被唱片公司给一举签下,被包装成了低音炮小王子的人设。

说他是低音炮,这路爵没有意见,说他是小王子,可他妈拉倒吧。

这孙子喝多的时候躺在他身///下都浪成那样了,还小王子呢,小荡//妇还差不多。

方青崖有野心,这是路爵老早就已经看出来的事儿。那时候俩人只不过是各取所需,做个伴儿。

旁人看了有时候还会夸一句:“你们俩真配。”

路爵当时笑笑没吭气,但心里明白得很,他俩也就看起来配,但往往看起来般配的,在一起也就只剩下“看着般配”这一条好了。

老罗可能是把他俩在一起过这茬给忘了,但是路爵没忘啊。

“别了。”路爵回答老罗说,“我们现在不是一路人了,请不动这尊大神。”

路爵觉得方青崖这人彻底得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初路爵陪他一起参加比赛的时候,看到方青崖为了让精神亢奋一点,赛前躲在卫生间抽da麻。

那副乌烟瘴气的画面,路爵永生难忘。

当时就有一股寒恶从路爵的心底蔓延开来,从此以后,再多看方青崖一眼他都想吐。

厌恶之余,路爵还不免有些暗喜,我他妈可算是找到跟你分手的理由了。

因为这,俩人一别两宽,再也没见过面。

路爵也从网络上听说过方青崖的消息,他现在越长越好看,歌也火了好几首。风格从民谣转换到流行乐,他的星途看起来似乎一马平川。

只有路爵知道,这个人就像是被蛀空的树木,外表看着光鲜亮丽,但是里面全腐烂了。

晚上酒吧开业老罗这帮子人开着皮卡就过来了,从车上下来不少人。

路爵看到后以为有人来寻仇呢,吓了一跳,直到老罗从驾驶座上蹦跶下来,冲他打了个招呼:“哈喽。”

路爵嫌弃的回应:“喽哈。”

他突然想起有一回老罗跟人打群架,也是开着皮卡叫了一群兄弟,气势汹汹的停在原地,还有人拎着音响放歌,当背景音乐。

放的歌不是别的,是刀郎的那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更晚一些。”

听着这歌揍人,就连出拳都非常抒情。

老罗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创意的人。

“爵哥,你走以后,我又把刘顺给揍了一顿。”老罗揽着路爵的肩膀进了酒吧,往里面看了一眼说,“江恒还没到?”

“他说等会儿。”路爵用打火机单手打了下火说,“刘顺没再闹事儿吧。”

“没有,他哪敢再闹事儿。”老罗说,“不把我胖虎放在眼里,老子捶爆他。”

“大哥,您这什么路子,这么野。”路爵低头一乐,真有意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啊。”老罗说。

没过多久江恒也来了,一屋子人都坐满了,非常热闹。

路天待在前台帮路爵擦杯子,兴趣盎然的抬起眼睛看人唱歌。

老罗上赶着要上台表演,那破锣嗓子一开口就破音,唱了首刀郎的《那一夜》,路爵在底下听得乐不可支。

老罗过这么多年一点儿长进也没有,还是那个动不动就“我伤害了你”的烈性男子。

唱完路爵觉得自己确实被他伤害了,不仅耳膜被震得生疼,而且那个昂贵的麦克风还差点被他给摔坏了。

江恒一直在低头看手机,一会儿打个电话,一会儿发个短信,看起来有点心神不宁。

路爵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听见,他皱着眉回了条短信,抄兜坐在沙发上,抽起了烟。

“你不戒烟呢吗。”路爵犯贱的问。

江恒抬头深深看了他一眼,路爵觉得他看自己这眼神能把自己给吃了,于是立马抬了抬手说:“当我没说这话。”

江恒吸了一口就把烟头给摁下了,皱着眉叹了口气说:“周辞。”

“周辞怎么了周辞?”路爵只记得这人好像是江恒之前一朋友,突然这么提起,感觉还挺疑惑。

“周辞,跟我,都喝多了。然后就就,我俩……”江恒说完,狠狠把烟头拧了两圈,没有再说下去。

不用他说完,路爵已经自动把信息给补全了,咳嗽了一声说:“那不挺好,你单身他也单身。”

江恒摇摇头:“不,不想,耽误,人家。”

“你是怎么想的?”路爵以前从来就没跟江恒探讨过感情方面的问题,所以压根不明白他的心思。

江恒喝了一口酒,低头沉默了半天。

路爵从路天手里接过刷好的杯子,用毛巾使劲擦了两下,放在桌子上的时候,杯子亮得都反光,几乎可以当镜子照。

路爵一抬头,被江恒的反应给吓了一跳。

他正红着眼睛,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手上抓着沙发,哭得肩膀微微颤抖。

路爵愣了一下,路天也愣在了原地,有点好奇的看着江恒,似乎是不懂他为什么会这样。

“江恒?”路爵有点儿不知所措。

“太难受了,真的。”江恒剧烈的咳嗽起来,单手撑着额头说,“我他妈,真的,难受。”

路爵认识他这么长时间,从没见过他这样,很想走过去安慰他一句,但又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好叫了句他的名字:“江恒……”

“你别,别理我。”江恒又咳嗽了几声,侧过脸说。

路爵低下头,瞥了一眼还在傻盯着他看的路天,抬起手捂住了他的眼睛:“别看了。”

江恒又喝了口酒,深吸了几口气,白皙的脸上才逐渐恢复正常。

然后,他用破碎的句子,给路爵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江恒跟齐盛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约定好考进同一所军校。

俩人一起训练一起休息,感情一直都非常好。

江恒从小就有点结巴,说话总是很着急,因此经常被人嘲笑,每每听见别人的嘲笑,齐盛总会比自己受气还要愤怒,动辄就把别人揍得鼻青脸肿。

齐盛比江恒大了一个月,宠他宠得跟不要命似的,知道他爱吃栗子,每到周末闲着,齐盛都会去买好多栗子,徒手给江恒剥。但是那时候部队里还没有冰箱,没法冷藏,江恒就只能把所有的栗子,都硬着头皮吃完。

没人逼江恒,但他从来都不舍得剩下,因为齐盛每次剥栗子,都会剥得指甲都秃了,流血长倒刺。

江恒心疼。

那时候,齐盛总说,部队里不能开小灶,等以后我们退伍了,我就天天给你做糖炒栗子。可甜可甜了。

江恒笑得一脸阳光,光是听齐盛形容就觉得快甜到心里去了。

可是后来,齐盛因为表现优异被调走了,说上级要秘密训练他当卧底。

江恒虽然很担心他,但是也没有阻拦。因为他知道齐盛一直都是个特别具有正义感的人,除暴安良是他从小的梦想。于是江恒就亲自把齐盛给送上了列车。

没想到的是,这趟列车竟然通向天堂。

齐盛的死讯传来的时候,江恒甚至都不敢相信,那具被大火焚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就是他昔日的男朋友。

曾经,齐盛是那么挺拔高大,阳光帅气。

而且齐盛还说了,要天天给他做糖炒栗子呢,愿望还没实现,他怎么能先走。

江恒看着那具焦黑的尸体想走上前去摸一摸,但却被一群人给制止了。

他看着怪物一样的齐盛躺在那里,心里一抽一抽的疼。

齐盛他那么那么好,本来应该一生都平平安安的,怎么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江恒不敢相信事实,直到看见法医戴着面罩把齐盛抬走,强行掰开他蜷曲的五指,从他的手掌心里滚落出来一颗焦黄色的栗子。

齐盛在最后,都还是紧紧的握着这颗栗子不松手,就像是握住一个小小的执念。

江恒的眼泪瞬间就止不住的往下淌,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吃过糖炒栗子。

如果可以,他愿意主动承担所有的苦难和不幸,换齐盛一生平安顺遂。

一直过了好多年,齐盛的坟墓上都长满了荒草。

可是江恒却再也没法忘记他,每当忆起,不觉潸然。

“如果,感情,能够遥控,就好了。”江恒叹了一口气。

那样的话就可以,想进的时候就进,想退的时候就退,有一天真的累了,干脆暂停好了。

不像我现在,特别累,可还是没有办法停止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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