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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梅娜的第一反应是,她得赶快离开这里,免得给自己惹麻烦,她可不希望警察把她当嫌疑人那样讯问。这么晚到人家里来,无论如何是给警察解释不清楚的。就算最终能解除她是凶手的嫌疑,警察在没有抓到真凶前,一定会死死地盯着她的,被人监视的日子也不好过,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让自己成为警察眼中的嫌疑人。而且,说不定遇上昏庸的警察,最后把她当作真凶丢进也是说不定的,她越想越害怕……
她忍受住恶心的血腥味,逃跑似地离开了杀人现场。
拜托嫌疑的心境占据了她的心扉,所以她还能清地知道,眼下她不能乘坐电梯,刚才来时幸好没有乘坐电梯,也没有碰到人。项圆芬住在3楼,根本没有必要乘坐电梯,为了不让人遇上,眼下更加不能乘坐电梯。她三步并作两步从楼梯下到一楼,打算用一直握在手里的手绢,擦一下额头上的冷汗,不想手绢不在手中了。
该死……手绢掉了……而且可能就掉在项圆芬家里了,当然也可能是掉在楼梯间的。
为了万无一失,她得回去找到手绢。手绢千万不能掉到案发现场,那样可对自己不利,她和死者是情敌关系,要是警察以手绢为线索,知道项圆芬芳死亡时,她拜访过她,她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她心里祈求着手绢就掉在楼梯间了,千万不要是案发现场,再次去感受杀人现场,不仅仅是恐惧那么简单,留下她在案发现场出现过的痕迹的概率会增加。比如落一根头发在现场,最近脱发比较厉害,随时掉一根头发在地上,都是有可能的。现代科学技术这么发达,别说在案发现场掉一个头发,就算掉一点头皮屑,说不定就被警察抓住了把柄。
可恶……一路都不见手绢的影子,手绢一定是掉到案发现场了。
她绷紧神经进到房间,扫视地面,不见手绢的踪影,却发现尸体移动了,尸体原本是蜷缩在血泊中的,在客厅的中央,现在直挺挺地躺到沙发旁边去了。
蒋梅娜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手绢了,拔腿就跑,尸体怎么会移动呢?是她眼花了?还是见鬼了?
她顾不了这么多了,先离开这见鬼的地方再说。
她不打算先回家,在附近找一个酒吧,灌上一杯酒,好好静下心来,想想今天遇上的事究竟是怎么回事?尸体怎么会自己动呢?
她拦了一辆夜间出租车,让司机载她去离这里有些远的会通宵营业的黑月亮酒吧,虽然那里有烈性酒,有重金属音乐,夜猫子一样不回家睡觉的年轻人,他们声嘶力竭地放飞自我的的吵闹声,像赶集般吵闹,混着刺耳的音乐声,让灵魂都不得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