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臣对吉尔加美什,或者说成年的吉尔加美什的看法改变了很多,一开始他认为这是一位极端自大,还带着点孩子气的王,虽然是王,但也有点熊过头,后来他发现这位王精力旺盛,各种意义上的精力旺盛,再后来,他不能把吉尔加美什当成一位单纯的王,而要把他当成个人来看。
吉尔加美什有神性,但是没有受过神的教育,很多习性和人更相似。人类是社会性的生物,和其他有智慧的生物一起的时候也会带动人家,吉尔加美什就被带动了,多年以来寻欢作乐和恩奇都也曾经过过一段人不中二枉少年的时光,这样一个人时臣总想着把他当成神供着简直是抬举。只是作为时臣,他还是习惯性的有点别扭,毕竟能当成古文物的英灵就出现在自己身边,还成了伴侣,这个二十多岁的老·处·男心中有些不确定也是正常。
只是现在他却醒悟了。
归功于吉尔加美什的某些行为,时臣突然发现这家伙并不可怕,或者说可怕是可怕但是自己也没办法反抗,那既然不能反抗就好好处着吧,反正也不能把对方扔回召唤阵里去。
可能是身上被充了一次属于王的魔力,时臣也传染了王的大胆子。
“吾王,早就说过了,不要去夜店,不要去夜店,不要去夜店——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时臣在家里照顾晚回家的王,就像是照顾生病发烧的普通人一样,把冰块放在吉尔加美什的额头上,给他嘴里含了个体温计:“请不要乱动,韦伯马上买药回来。”
吉尔加美什哼唧道:“药苦。”
远坂时臣说:“那就请让我用魔力为您医治……”
吉尔加美什继续哼唧道:“不要,那多没意思。”
王今天依旧是跑出去玩,因为时臣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忙起来了,而亦不知为何,另外两位吉尔加美什都不想理他,然而成年的吉尔加美什自认为吃到时臣这只肥鸭子,心中高兴得很,又听到少年自己说自己是个“现充”,不禁诶嘿嘿嘿笑起来。
伊斯坎达尔听到了,疑惑道:“英雄王,你的笑声有些清奇啊。”
成年金闪闪便说道:“心中高兴,征服王……啧,这个称号也很威风……我出去玩了,等会时臣要是找我你就说一声,晚上回来让他不要担心。”
俨然成了个顾家好男人了。
顾家的好男人金闪闪跑去夜店,也不专门为了玩乐,只是因为和他前世的环境比起来,还是夜店更相似一些所以常来,结果一时高兴就把身上防备卸下了,坐在吧台喝酒,喝着喝着就感应到有人要偷他的东西。
正好这时候有人唱起来,大意就是当我光鲜亮丽的时候你爱我,我老了满脸皱纹的时候不知还能不能这样,小心肝小宝贝千万别当负心人……自然歌词中脏话更多,很符合这里的文化氛围,这种歌曲王以前也听过,因为意思都是这样,千百年都没变过,只不过乌鲁克王国时期的歌词要更加直白不要脸一些。
现在听着,却突然多了些味道。
脑洞大开的吉尔加美什想到,他是不可能变老的,时臣是魔法师保养能力也是极好,而且就算老了,死后去了英灵殿也会回复为生前最巅峰的模样,所以这种能见证真挚爱情的时刻居然就看不到了。
也是流下了无聊的眼泪。
生老病死,死倒是感受过一回,不好过,老是不能老,生已经生过了……这怎么说的有点歧义,剩下的就是病。
诶嘿生个病然后让时臣来照顾自己也是不错的嘛~
吉尔加美什这么一走神,脖子上的金链子也被凑过来的美女解下来偷走了也不管,却是一脸笑容,开心的封住了自己的实力,瞬间酒意上脑醉醺醺的回家。
就算是有神的血统,喝了那么多酒,自己封闭了魔力,还是很快就醉了,他穿的不多,因为酒精太多只觉得越来越热,半路上下起雨,到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感冒。
既然让人照顾,就不能让对方用魔法治愈,于是吉尔加美什闹腾半天,远坂时臣只好退让了。
远坂时臣无奈道:“王……”
吉尔加美什变身霸道总裁:“叫我的名字。”
远坂时臣无奈道:“……吉尔加美什……”
吉尔加美什继续霸道总裁:“给你一分钟时间说清楚要干嘛,天色晚了,你再说不清我们就要做点别的事情。”
韦伯去买药已经回来了,远坂时臣抠出来一颗给吉尔加美什吃:“现在科技的力量越来越大,魔法师看起来已经很弱了,所以我们要保持神秘……但就算是这样,每过一段时间也有个世界级的交流会议,既是交流会,也是比赛,最后优胜者可以……嗯……”
吉尔加美什接过话头:“我知道,来这个世界之前接受过一些知识。不过第一,不是魔法师若所以要保持神秘是时臣你太顽固,到现在都不愿意去学习现代科技……当然你想学也学不会就是了,其实韦伯这一代的年轻人就已经能熟练使用挺多的现代东西了,你看人家都会打游戏。”
远坂时臣不知道是不是属性问题,带电的东西碰啥啥坏,他自己也不对现代物品感兴趣,就放弃了。
“第二个就是……咳,其实你也不用觉得那个圣杯的事情那么难以企口啊。所谓的圣杯也只是一个说法而已,不就是比赛魔法师和从者秀恩爱么,放心保证让你当第一。”
“并不是秀恩爱!……王,我对圣杯也没什么兴趣……”
所谓的圣杯战争,项目一共三样,魔法师和使魔的配合程度,如果有英灵的话可以用英灵代替使魔;第二,魔法师本身的技艺;第三,各方参赛成员进行切磋,赢的人就能得到圣杯。
因为有比赛配合这一点,所以吉尔加美什戏称“秀恩爱”。其实配合这件事很重要,直接表示了魔法师和英灵能不能合得来,但是让吉尔加美什一说就变得有点粉红色彩。
那个圣杯是由教会制作的炼金产品,用宝石等多种充能方法都可以充能,具有解毒,快速治疗,修复魔术回路等多种功能。其实以前并不是圣杯而是权杖,只是那一年胜利者是间桐家族的间桐脏砚,间桐脏砚这个人老年脑子有点问题,非要说魔法师身体不好要锻炼,把个权杖折成三段练三节棍去了,后来坚持了几天就放弃,等到教会去他家做客的时候看到权杖已经被间桐家养的虫子吃了……于是双方差点闹翻,教会就把权杖改成了圣杯。
这件事挺有点丢人,间桐雁夜还差点闹了离家出走,就是被这个脑子有病的爹闹腾的。
“各位市民请注意,最近冬木市出现了一名变态杀人狂,其手段十分恶劣,并且有虐杀倾向。一般会对年轻女性下手,请广大女性朋友购买一些防身用具,防狼喷雾器辣椒水都可以,在警方把犯人逮捕归案前请市民们一定小心……”
“各位市民请注意,最近冬木市出现多次诱拐儿童的情况,疑似出现拐卖组织,请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孩子,遇到事情大声呼救,不要让孩子和奇怪的陌生人接触,也可以购买防狼喷雾器辣椒水备用,警方尽量尽快破案……”
这是最近冬木市出现的事情,按照时间来讲,变态杀人狂和拐卖组织几乎同一时间上线,警方怀疑这两边有联系,但是没有证据他们不敢乱说。
然而切嗣却知道,这两件事绝对是有关系的。普通的变态杀人狂不可能一周之内害死五六名女性,普通的人贩子也不可能在一周之内拐走十多个小孩。
他得知事情其实比警察还快一点,在上周周三有个“名侦探无头骑士官网”网站的网友的女友失踪了,但是因为是成年女性,所以报案警察没超过时间不受理,那个网友本来是和女友约好看电影,他女友是个很守时的人,他等了半个小时等不到就去女友家里问,结果女友的妈妈说闺女早出门了,他那时候打电话却发现女友的电话已经打不通,就到网站说了说,不过那时候这位网友也没把这件事想的太坏,到了下午之后还找不到人才慌了。
所以去网站上求助,切嗣获得信息之后去查看过,却发现这女孩就像是无声无息的消失一样,他现在学了些魔法,侦查能力不比之前,一个人能让他觉得消失了这中间必有蹊跷。
他想到了魔法。
但是确定下来也需要一两天时间,杀人狂却没有让他等那么久,当天晚上又抓走一名年轻女士,到了第二天上午,两位女士被剖的惨不忍睹的尸体在一处公共地下室被发现了。
各大报纸都表示哀悼,网站上也是呼天抢地。虽然有个无头骑士什么名侦探的网站,但是大家平日里最多也就是被偷了抢了东西,哪里见过这么可怕的事情?至于一开始的那个小哥,现在□□的心都有了。
切嗣敏锐的发觉到了一些事情,第一,这个犯人可能是专门挑女性下手的,是因为对性别有执念还是因为女性力气小不好反抗的原因目前还不知道。第二,这个犯人的精神有很大问题,而且不是传统意义上失去了理智的神经病,应该会比那种疯子更难对付。
至于拐卖儿童事件,也几乎是同时就出现了,小孩子七八岁正在上小学,放学回家路上就消失了,再没有人见到过他们,和之前的女性一样的地方就是消失的很诡异,就像是凭空不见了一样。
但是因为犯罪分子似乎喜欢找女性下手,切嗣不敢让爱丽斯菲尔帮忙,虽然以往的实践中爱丽有时会用魔法辅助他,但是这次敌人尤其残暴,他还让舞弥也在城堡里呆着不要乱跑,一边保护爱丽和伊莉亚,一边也能确保自己的安全,毕竟舞弥也是个年轻姑娘。所以这一次和切嗣搭档的就是亚瑟王阿尔托利亚。切嗣平时对阿尔托利亚并不熟悉,只知道她是一位很正义的王者,这次搭档了之后才知道这位亚瑟王的实力非同一般。
当然,惹祸的能力也非同一般。
说亚瑟王惹祸其实是不对的,至少是片面的,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切嗣和阿尔托利亚一出来,就看到家门口站了个十分奇怪的两只眼睛有点往外突出的高个子男人,这男人略微有点衣衫褴褛,或者说是穿衣风格比较奇特,看到阿尔托利亚出来了就眼巴巴的。
亚瑟王阿尔托利亚:“……切嗣,你有没有带钱?我们帮这位老人家买一身衣服?再带他去吃顿饭?”
卫宫切嗣:“……”
未几,卫宫切嗣无奈地说:“虽然你是一片好心,但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乞丐并不是这样的……”
却只见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奇怪的也说不清年龄的男人仰天大啸起来:“贞德!就算是在这个世界还如此善良的贞德啊!我果然没有弄错!你也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上了!”
卫宫切嗣:“……”
阿尔托利亚:“……你说得对,不是乞丐,但是切嗣你带了手机吗?帮忙打一下神经病院的电话呗。”
于是那个眼睛往外突的男人继续仰天大啸:“贞德你太了解我了!居然知道我现在是个神经病!”
卫宫切嗣:“……”
以及到底为什么他会认为英国的亚瑟王会是法国的贞德啊?!难道这两个人其实长得很像吗?!
切嗣还没想出个所以然,就听到耳边有风声响起,他身体反应能力极好,大脑回味过来之前就已经闪避开,却看到身旁的土地上出现了一根触手一样的东西,这触手看上去十分邪气,浑身都是基佬紫颜色,而此时那个眼睛突出来的蛇精病也完成了一秒换装,身上也换了基佬紫颜色的法袍。
亚瑟王重剑一挥,斩断触手。
“啊!这是何等的美妙啊!简直是神的馈赠!”基佬紫颜色的奇怪男人——现在似乎说他是奇怪魔法师才是对的——又发出一阵大叫:“我只是想要杀了那个捣乱的无头骑士!没想到却与您相见了!虽然这次的客人并不是您,但是您永远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存在!”
阿尔托利亚心想贞德和我并不是一个人你是认错了吧,一边却严阵以待,眼前这个人是一位很厉害的法师,而且是个英灵……切嗣在这里恐怕会受到波及。
然而卫宫切嗣的脸色却已经黑的跟锅底一样。
知道他就是无头骑士,还能找到这里来,而且还说自己坏了他的事——这个节骨眼上,估计眼前这“人”就是在冬木作案的那个人了,只是不知他还有没有同伙。
“我的魔力还不够,贞德啊,现在的我没有资格与您战斗,请允许我准备几天,我会献上一场盛大的盛典!”双方你来我往打了一会,就像是对方说的那样魔力不够,所以败退了,而亚瑟王也受了点小伤,她并不在意这点问题,切嗣却在地上搜索起来。
虽然对方走了,但是气息却没有消散,切嗣用自己的专用魔力测试器查了查,果然和之前在犯罪现场查到的是一种。
“……亚瑟王,如果你和刚才那个怪人决斗,有几成胜率?”
阿尔托利亚沉声道:“如果是刚才那个状态的话是五成,但是剑士的机动性不好,和他那个等级的法师对战优势不大,而如果对方的魔力满了……”
她没有再说下去,然而意思已经很清楚。
切嗣道:“马上要开始第四次圣杯战争,我们不能托大,如果能把其他的魔法师都牵扯进来一同战斗的话胜率就大了。”
对方是杀人狂,短短的一个星期就作案多起,切嗣不能让这个人继续活下去。
不过要怎么才能把其他的魔法师都扯进来呢?
雁夜家出事了。
小樱和小凛在周五上午说要出去玩,雁夜和葵虽然知道最近城里不太平,但是他们都认为做坏事的是普通人,虽然夫妻俩对于实战类魔法并不精通,但是好歹算个魔法师,虽然在时臣眼里这夫妻俩的实力还不如门外变戏法的——总之,傻家长们就偷偷跟着闺女们出门了。
保护女儿还是其次,过惯了和平生活的葵和雁夜老是有个误区,就是习惯性地认为孩子被拐卖啊那种事情不会凑巧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雁夜虽然以前是记者,但是结婚之后就忙着收拾间桐家的一些家务事,老工作一放下,对于实事的了解并不多。
所以这次出门主要还是想陪老婆逛街。
但就算是这样,雁夜当保镖还是蛮合格的,一直都紧紧地盯着女儿们。到了商业街旁边的一条小巷旁边的时候,雁夜看到女儿们在小巷里似乎和谁交谈了一下,远远看着有点像是在和乞丐说话,然后凛和樱就去买了几个面包和水,送到小巷里去。他不由得欣慰于闺女们心地善良,一时又觉得自家孩子简直小天使。
结果女儿们这一次进去就很久都没出来。
说是很久,其实也就两三分钟,傻爸爸在外面等得着急而已,雁夜往小巷里偷偷一看,却呆住了。
里面半个人影也没有。
“葵!你先别慌,去找时臣帮忙,这肯定是魔法师做的报警也没用!”强自让自己冷静,雁夜迅速的吩咐道:“我去查看一下,说不定能追上
!”
葵吓得有些六神无主,但此时肾上腺激素分泌出来她反而发挥超常,也知道时臣家里不可能有普通人用的手机电话机,所以干脆召唤出个间桐家的虫子送信去——虽然是虫子,但虫也分为丑陋的和漂亮的蝴蝶蜻蜓,因此召唤蝴蝶蜻蜓的时候也没人排斥。
如果间桐脏砚还活着,说不定会以华而不实为由把开发这种招数的间桐雁夜逐出家门。
蜻蜓飞的很快,由魔力供给能量之后就像是装上风车的永动机,葵把虫子放出去,却一步也不能停留,打着出租车就去时臣家。她的实力很差,留下来说不定会拖雁夜的后腿,还不如过去能把事情说明白一些。
开门的人是个少年,妹妹头,有点可爱,少年叫韦伯,是时臣的新弟子。
“夫人,发生了什么事?”韦伯彬彬有礼。
葵急的一头汗:“时臣现在在哪里?”
时臣却跑去和肯尼斯研究什么圣杯战争第四次怎么搞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葵把事情说了一遍,韦伯也是义愤填膺,表示他虽然人微言轻但是一定要帮忙!说着就叫来自家英灵来撑腰,葵本来觉得对方看着是个未成年人,被牵扯了挺不好的,结果大帝一出场兄贵一般的身材就镇到了葵,瞬间看韦伯的目光都带上了对高手的探究。
韦伯十分开心。
大帝不是一个人出来的,他大喊一声:“两位英雄王哟,你们不觉得今天很无聊吗?”
时臣去了肯尼斯家里商量事情,自然不会一个人过去,他带上了成年的吉尔加美什,留下另外两位吉尔加美什在家里留守。
两位金闪闪唯恐天下不乱,听说有事情找帮忙,屁颠颠的出去了。
尤其是幼年金闪闪,葵是挺喜欢小孩的,她家两个姑娘比幼年金闪闪还小一些,眼前这男孩子看起来是十岁左右,不过因为是英灵的缘故也搞不清楚具体年龄,金色的阳光一样的头发,红色眼睛,可爱极了。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