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民国贵公子(1 / 1)

捉了一下虫一身白色西装的少年,黑色的短发被精心的梳理,纤细的手指正摩擦着下巴,露出高挺的鼻梁和微微上翘的圆润眸子。

他长相十分讨喜,正是娃娃脸。因为锦衣玉食的缘故,他的皮肤极为细腻,嘴唇红润,真真是玉面朱唇的贵族公子。此时他正坐在华贵的暗红色梨花椅子上,嘴角微勾的看着窗外沿着铁栅栏茂盛攀岩的蔷薇,此人正是穿过来的莫韶华。

他在这里也叫莫韶华,是个孤儿。机缘巧合之下被民国赫赫有名的叶家收养。

叶家有两个支系,老大叶方廷是个军阀,整个兴南地区都是叶家的天下,也就是传说中的土皇帝。

叶方廷有一个正妻叫做林岚清,他们有一个儿子叫做叶仲棠。俗话说虎父无犬子,叶仲棠十三岁时已经表现出将领风范。

他为人十分狠厉,比其父手段更为狠辣,因此被封了个煞神的称号,其凌厉的作风超高的谋略和果断的手腕令敌人闻风丧胆。因此在乱世之中,兴南地区也出奇的安宁。

叶家大房二房关系倒也和睦,老二叶方蕴是个商人,且眼界开阔,早就把生意做到了海外。叶二爷也算赫赫有名,他与妻子方汀兰十分相爱,因此并无妾侍。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方汀兰身子不好,结婚多年,膝下却无子女,这成了方汀兰的心病,觉得对不起丈夫,更对不起叶家列祖列宗。但是真要她往自己丈夫房里塞女人,她又做不到。

方汀兰出生于书香门第,父母对她极为宠爱,且在国外留学几年,思想极为开放,主张女子独自自主与男子平等,而叶方蕴对她情深不已,多少婢女想爬上他的床都被他毫不留情的发卖了。

方汀兰越是感受到丈夫对他的尊重,便起了收养一个孩子的念头。对她的想法,叶方蕴也是支持的。

就在叶方蕴坐在车里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被几个孩子殴打却强撑着不哭不闹的莫韶华。

他对这个孩子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让人带回叶家洗干净了,发现这孩子长相也讨人喜欢。方汀兰便与叶方蕴商议将莫韶华收为养子。

莫韶华不负所望,极为好学且十分聪敏,对叶方蕴和方汀兰也十分孝顺。

转眼莫韶华十八岁的时候,叶方蕴带他重回了叶家。这些年叶方蕴带他走南闯北,更是在国外居住了几年,莫韶华已然从初时不谙世事,受人欺辱的小乞丐成为一位优雅而博闻的翩翩贵公子。

但正是这次回了叶家,莫韶华就开始了他的悲剧。

他刚回国没多久,爱上了叫做沈从嫣的女主。但沈从嫣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恋人名为赵林轩。而赵林轩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

赵林轩出身不高,但十分聪明,他十八岁的时候就独自出去闯荡,不出两年就成了雁北地区军阀邵启平的副官。

邵启平和叶方廷是死对头,两人明争暗斗了几十年,都想把对方的底盘据为己有。且邵启平极为残暴,每次抢的别人的地盘,总是现将金银钱财美人搜刮一空,然后任由自己属下胡作非为,烧杀掳掠,□□-妇女,无恶不作!

与他相比,叶仲棠还算是有人性的,他虽然狠厉,但治下严谨,军法如令触之必杀。所以他手下的兵比其他地方的要规矩的多。

而赵林轩主要负责帮邵启平筹谋划策,整理文书。他早就想着等自己出人头地便高头大马八抬大轿的迎娶沈从嫣。

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莫韶华,这里应该叫他叶韶华。叶韶华年轻有为,长相又十分俊美,沈从嫣父母不明白女儿有什么不满意的,只是看着叶韶华每次送的礼物都恨不得立刻将女儿打包送到叶家府上。

偏偏沈从嫣又是个软弱性子,她不敢违背父母,也不敢和叶韶华挑明,只能暗地里和赵林轩通着信,将叶韶华对她的死缠烂打委屈的诉说了一番。

赵林轩十分气恼,觉得叶韶华太仗势欺人,对沈从嫣心疼的同时心底又有种难堪的侮辱感。但叶家家大势大,他虽然对叶韶华恼怒愤恨,但更怕惹急了叶韶华让沈家遭难。

因此他脑袋一转,劝说沈从嫣先和他周旋。而此时邵启平正苦恼着怎么攻打兴南地区,给叶方廷一点苦头尝尝,赵林轩心生一计,决定让女友为自己从叶韶华身上获得机密情报。

叶韶华本就喜欢沈从嫣,但他从未有强迫之意,因为常年留学在外,他并不认为自己追求女孩儿的方式对别人来说就成了仗势欺人,相反他心思很单纯。若是沈从嫣明明白白的说了自己不愿意,他定然不会再去打扰她。

可她偏偏没说,让叶韶华以为沈从嫣对他有意,因此对沈从嫣更加喜爱,几乎将沈从嫣看做未来的叶家人一样看待,因此对她更没有什么防备之心。

叶方蕴从小就教导他要尊重爱护自己的妻子,女人就是用来疼的,叶韶华把这句话发挥的淋漓尽致,也正是如此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沈从嫣见叶韶华对他言听计从,慢慢的开始试探问他叶仲棠的动静。叶韶华对叶仲棠并不亲近,他这个堂哥身上嗜血的味道太重,他实在不敢靠近。但为了女友,他几次三番开始注意堂哥,直到最后,在沈从嫣借口担心姨母一家想看看叶仲棠最近会不会攻打那里而央求下去偷叶仲棠的文件被叶仲棠发现之后一枪打死。

死前叶韶华也不明白,他从来没想过泄露堂哥的机密,只是准备看一眼宽慰女友,却没想到直接把命给丢了。叶方蕴虽然痛心疾首,但是他没想到养子居然如此忘恩负义投靠敌人,自此带着方汀兰去了国外再也不提。

而沈从嫣却在叶韶华死了之后直接带着家人偷偷溜走了。赵林轩却在从沈从嫣发回的消息里越发得了邵启平的重用,接触到权利更深,后来赵林轩却偷偷加入地下组织,窃取了邵启平的机密从而带领众人一举攻破了雁北地区成了大家口中的英雄。

而沈从嫣也在他的介绍下参加了组织,夫妻二人齐心协力,有了不少功劳又得了老百姓的赞扬,赵林轩更是在官途上越走越顺,成为人生赢家。

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再想起那个辉煌叶家还有个名为叶韶华的二少。他的出现与死亡都像一粒不起眼的灰尘,被人遗忘。

莫韶华过来的时候,正是他刚回国没多久,对沈从嫣一见之下惊为天人,热火朝天的追求之中。

说起沈从嫣的长相自然是不错的。月牙弯眉,桃腮杏眼,樱桃小口。举手投足间都是一股温婉的江南风情,且她受过教育,谈吐举止都十分不俗。

叶韶华从小长于国外,但是他最喜欢的却是方汀兰一样的温婉女子,所以一见到沈从嫣,他觉得自己被爱神的箭射中了,以为自己的爱情来了。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他嗤笑一声,看着剧情里为爱痴狂的叶韶华双眸射出一道寒光,这来的哪里是爱情,分明是死神!

但不知为何,这次系统的任务竟然改成了洗白炮灰。他虽然正有此意,但是一切都顺着他的想法来,反而让他隐隐有些不安起来。

虽然知道系统发布任务只是为了从他身上抽取能量,但真要他按照原剧情走,他实在做不到。这次他不仅要活下去,更要好好儿的活下去!至于男主和女主,既然做出那种不要脸的事,就得做好承受的心理准备!而系统,莫韶华隐隐有种感觉,似乎不太一样了。

系统此次的要求是让叶韶华免于被杀死的命运,但却有三条警告,不准偏离原主性格轨道,不准对男女主直接下手,不准改变剧情大致走向。

莫韶华眯眼一笑,原本可爱的脸上露出一抹魅惑的风情,心里却有了计较。不改变剧情走向,他怎么切断主神的能量来源呢?

叶韶华对沈从嫣死缠烂打,可不代表他也会那么做。他对女人一向无感,更何况是沈从嫣那样的女人。

她认为自己所做的是大义,但利用单纯的叶韶华,害的叶韶华年纪轻轻就死了也毫无愧疚,从这一点就看出沈从嫣也不是什么好人!她眼里只有自己的爱情,而叶韶华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困扰,一个恶魔,恐怕叶韶华的死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

既然打定了主意不去女主跟前凑热闹恶心自己的眼睛,莫韶华整了整西装准备去巡视叶家二房在兴南城的产业。

这些年叶家夫妇对他犹如亲生儿子一般从未有过亏待,莫韶华也是有恩报恩的人,想着巡视完毕便买些方汀兰爱吃的食物回去。

外面虽然是乱世,但兴南城却一如往日的繁华。即便是莫韶华也忍不住赞叹叶仲棠一句。

虽然原主是死于这个男人之手,但莫韶华本人对他并没有太大恶感,只想着大不了不出现在他面前就行。

莫韶华查看完了,坐在车里观望街道两边,开车的司机见他心情好,便问道:“少爷今日是不是有什么喜事?”

莫韶华微笑,“喜事倒是没有,只是一会儿回去见母亲,她又要唠叨我了。”

那司机是叶家的亲信,听闻也笑了,“太太也是关心少爷,想早些抱个孙子。”

莫韶华不语,街道两边的景物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突然,车子停住了,莫韶华往前面看了一眼问道,“怎么了?”

那司机面色有些难看。是了,任谁看到前面鲜血四溅的场面脸色都不会好看。

“是,是大少。”那司机咽了口唾沫,“好像是有人刺杀大少被枪毙了,前面都被围住了。”

莫韶华没想到这么快就跟叶仲棠遇上了。都是叶家人,他若是不出去问候一声也着实说不过去。

司机见莫韶华推开车门要下去,慌忙叫住他,“少爷,您别去,那场面太可怕了您不能看!”

莫韶华从小被叶方廷保护的极好,那司机怕他第一次见到血腥难受,想要劝阻。

莫韶华却先他一步下了车,往前走去。

往前走了两步,莫韶华就看到前面一身军装的士兵手里托着□□齐刷刷的把里面的车围得密不透风。而街道两边的百姓都慌乱的抱着头蹲在地上,止不住的颤抖哭泣。

就在莫韶华的左前方一具尸体躺着,鲜血从他身上的枪口处慢慢往外流,不一会儿空气里都充满了血腥味儿。

莫韶华只是皱了皱眉头,死人他并不是没见过。他更好奇的,是车里的人。

那些士兵并不认得莫韶华,莫韶华刚回国几日,就连叶仲棠也只是在他回来那天匆匆见了一面。

想到记忆里男人的容貌,莫韶华惊艳的同时更发觉这个男人绝对不好惹。

“这里不许靠近!”

见莫韶华往他们的方向走来,士兵把枪口刷刷的指向了他。

若是一般人,肯定要被这场面吓得腿软了,但莫韶华只是微笑,甚至眼神都没波动一下,声音温和,“我是叶韶华。”

众人虽然没见过叶韶华,但也知道叶家二房有个小少爷叫做叶韶华。其中一名士兵收了枪,朝他道,“原来是二少。您等一下,我和大少说一声。”

见莫韶华同意了,他转身敲开玻璃小声说了几句。

从莫韶华的方向只看到那人乌黑的头发和线条坚毅的下巴。

最新小说: 你说他缺德?他根本就没有那东西 全家偷听我心声后,杀疯了 永乐大帝 皇后摆烂吃瓜,疯批暴君宠疯了 大秦:化身人屠,祖龙求我别杀了 洞房花烛夜后,得知夫君有花柳病 终宋完结了没 逃荒捡到首辅小相公 反派不想从良 万人嫌大师兄他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