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该放任刘和蓝猫去风流,好歹他们俩是个不错的战力,就算是帮倒忙三人组也多少能为我阻挡一下天使。
但是这个虐杀天使那么变态,万一真的杀了他们,我也于心不忍,收回心思我补上一句没用的话:“你找我?”
这不废话吗?特意把所有人都清场,不找你找谁。
“你不用紧张,我不会杀你的。”她笑盈盈道。
我才不信。不说话,警惕地盯着她,好歹我手上还有一把剑,虽然是装饰用的,但剑头还是尖的。
“我会让米卡利斯亲自杀了你。”
我反应了一会才明白她说的米卡利斯是指塞巴斯酱。
塞巴斯酱这个名字并非他本名,而是夏尔以死去的爱犬之名为他命名的,但是原著中似乎没提到他的姓,我觉得狗应该不会有姓,即使有也应该是跟着主人凡多姆海恩这个姓,所以米卡利斯这个姓很有可能就是塞巴斯酱本名中的姓。
变态天使的话令人有点发怵。
“那你在这围堵我做什么?就是为了告诉我这句话?”
变态天使呵呵笑起来,笑得那样妖异,她道:“他原本是我的,却无意中被你给抢去了。而明明被我抽离的灵魂,躯体却依旧在活动,和木偶不同,是完全自主有意识的活动,真是有意思。”
面对她看小怪物一样的眼神,我好像明白了一件事,不,是两件事。
第一,当年夏尔被当做祭品饱受屈辱的那一个月,是天使为了召唤恶魔而举行的仪式,祭品不单有夏尔,还有夏尔的整个家族和陷入火海的宅邸,真是大手笔。
然而不巧的是,恶魔和这个年幼无知的孩子签订了契约,却没有和天使签订契约。是因为天使刚好出差去了呢,还是恶魔根本就看不上天使?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有机会的话去问问塞巴斯酱。
第二,夏尔被绑架后灵魂消失,想必就是天使的杰作了,她想以此要挟恶魔,但偏偏天公不作美,这个空壳子里进入了另一个灵魂,于是夏尔完好无损依旧活着天使眼皮底下,依旧是恶魔塞巴斯酱的主人,塞巴斯酱也依旧是他的忠实的执事,直到契约达成。
由此我想到另一个结论:夏尔根本就没死,否则天使凭什么威胁恶魔。
这样重大的发现,要是被塞巴斯酱知道,天使会不会现在就死得很难看。
“是吗?托你的福,我现在活得好好的,不想被塞巴斯酱杀死,还要活很久还没享受够新生命呢。不过,倒是你身为天使,召唤恶魔是想干嘛?”
“你不用呈口舌之快,这里被我设了结界,米卡利斯一时半会不会发现,你拖延时间是没有用的,而我会让米卡利斯亲手杀了你,你不用担心我现在动手。”
“我和塞巴斯酱有契约在身,在他杀了你之前,他是不会杀我,你就这么渴望早点下地狱?”
“所以他会亲自解除契约的,哈哈哈……”变态天使再次大笑起来,随后掀起一片白光,她一挥翅膀,消失在白光中。
我耳边瞬间吵闹起来,人流仿佛突然出现一般,朝这个小走廊涌来,又恢复了熙熙攘攘。
她居然真的没杀我,好奇怪,她为什么要让塞巴斯酱亲自杀我。
赶紧离开这里,回到塞巴斯酱视线范围内,才是真的。
不过……
巧克力店近在咫尺呢,好想吃,怎么破?
反正天使现在不杀我,要杀的话刚才已经死了十次不止,所以她应该不会再出现了,怕什么,走,吃巧克力去。
买上巧克力,我便一刻不停往比赛大厅走去,边走不忘边塞一颗巧克力到嘴里,香醇可口,真好吃,有钱就是要这么花的,花钱的快感果然应该花在吃上,才不心疼。
与刘和仆人汇合后,比赛如期而至,参赛选手带着各种食材走到参赛桌前。
我看向裁判团,那个恶心的多罗伊特子爵果然又来了。
这段时间,我又想明白了一件事,那日夏尔男扮女装的宴会,他明明是以红夫人侄女的身份参加的,多罗伊特子爵身为宴会的主办,又怎会不知道来的都是有钱有势的富贵人家,却依旧毫无顾忌然将少女绑架走,并且当晚拍卖。
难道他不怕被人发现后,红夫人家族的势力向他报仇吗?因为这种事不可能密不透风,更何况是贵族都比较习以为常的地下活动,认识他和社交女王红夫人的都不在少数。
那么让他这样肆无忌惮的原因只有一个,不,应该是两个——我觉得我的算术越来越差了。
其一,女王默许了这种行为,只要不被人捅出来,就不会严查。
其二,也是最重要的原因,红夫人的家族已经没落,失去丈夫的她,其实并没有多少权利,而且需要自己做医生赚钱,当然做医生也许只是为了打发一个人的寂寞时光。但是一切足以说明,在多罗伊特子爵和红夫人之间,红夫人没有子爵的关系硬,也就是说,即使当时我救下她,但是面对法律的制裁,她也决没有子爵这样,花点钱就全身而退的可能。所以不论如何她都是得死的。
想着,我又有点惆怅,这个世界人和人之间的利益的关系,那样赤*裸*裸。
为什么我要明白这些呢?
因为,我是个心思缜密的会计……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
感受到“少爷”气息消失的塞巴斯酱,飞速赶来,只看到安洁拉天使乘白光离去,而后“少爷”在原地愣了愣神,惊慌的目光四处打量往哪里去,却一转眸,又神色如常,屁颠屁颠朝巧克力店去了,仿佛刚才遇到的危险,只是无关大雅的即兴节目。
塞巴斯酱皱皱眉,有些哭笑不得,这是怎样的一个吃货“少爷”呀!“好吧,今天的咖喱给你加道调味料,让你可以走到哪吃到哪。”
所以后来塞巴斯酱在比赛中,出现的以巧克力为调料,又做成面包状可以随手带走的咖喱模样,是由此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