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伊尔萨斯?”
听到她的呼唤,兽人从外面进来,他估计是洗过澡了,一头银发干净如初,蓝色的眸子清澈却又深沉。从山洞进来的样子,就好像两人第一次见面。
“你醒了。”他弯腰伸手抱起她,朝着山洞外头走去,明亮的阳光照射进来,又是一个好天气。
陶蔚注意到他左手上空空如也,两个木片不翼而飞,连忙问道:“给你做的夹板呢?”
“不用那个东西。”他摇摇头,出了洞口朝河流的方向走,这是要带她去清洗的意思?
不过这会儿陶蔚没有心思去管其他,她着急道:“你的骨头伤到了,必须好好固定敷药,不能用力的。”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岂是闹着玩的!
“嗯,好。”伊尔萨斯没有反驳她,只是把人抱到河边,找了个干净的大石面让她坐下。
陶蔚发现自己的手臂被做了初步清理,还敷了草药,不过身上没洗澡,早就发酸了。
夜晚虽然寒凉,但白天毕竟这么高的温度,现在一个低头那味道能把自己熏晕,伊尔萨斯肯定也是难以忍受,才把她第一时间带来洗澡。
还是先把自己弄弄干净再说吧!
浅浅的河滩上,一人洗澡一人弯腰捡河蚌,一抬头就在自己视线范围内,安全而又和谐。
大概是出于信任,亦或者被这个世界同化,陶蔚面对伊尔萨斯洗起澡来也不遮遮掩掩了,反正都被看过了,省点力气吧。
快速的把自己头发打湿,后脑勺的血块慢慢摘掉,幸好伤口并不非常大,碰到水有点疼,尚在能忍受范围内。
接着给身上做了清理,大姨妈还没完全干净呢,她的云团还有一丁点,足够这一次了。至于下个月,以后再愁吧……
陶蔚穿上干净的兽皮,浑身清爽,肚子也饿得咕咕叫,要回山洞吃东西了。
伊尔萨斯挖了几棵草药,捡到三四个河蚌,还逮住一条自己游上浅滩的蠢鱼。他右手抱起陶蔚,左手拎起简易藤筐,准备往回走。
陶蔚却发飙了,“我又不是没有脚,你干嘛抱着我?你的左手不能动!”
她挣扎着要下来,伊尔萨斯没放手,他看她一眼,“回去再说。”
“不行。”
陶蔚很坚持,他到底知不知道骨头的重要性啊!之前伤的那么重,烧一退就出来做事,狩猎捡柴一类,也许对他来说是小事一桩,但一切的前提是不能动左手。
都不知道左手是骨裂或者是骨碎,他自己应该也有疼痛感才对,却硬要忍着伤做事。这次成心要气死她吗?这种条件下很容易残废的。落下病根以后都不能使劲,或者刮风下雨酸痛难忍,就有得受了!
“放心,不会有事的。”伊尔萨斯瘫着脸,开口安慰。
陶蔚却对他不以为意的反应更加生气,想想罕德鲁大叔正当壮年,却因为残废而窝在部落中心,多么可悲。若是条件允许,也许当年他的伤不至于残废。
这个残酷而危险的世界,武力值跟不上,就意味着忍饥挨饿,甚至沦落为猛兽的口粮。
面对陶蔚发脾气的样子,伊尔萨斯选择了妥协,他把左手的那个藤筐移交到右手。
“这样可以了吗?”
“你……”陶蔚叹口气,这是想展示他的臂力吗?右手抱着她,姿势跟抱小孩差不多(半坐在肩臂上),还要拎一个筐子,明明手臂上胸膛上都有抓伤。
“把我放下来。”
她很坚持,伊尔萨斯只能照做。
两人一前一后往山洞走去,陶蔚让他把河蚌丢到角落里去,伤口没有复原之前不要吃这些鱼虾蚌类,野鸡炖汤是个不错的选择。
鸡汤鲜美滋补,对于伤患来说正好,同时那些烤肉也不能吃了。本来兽人时常吃烤肉就不好消化,在用药的时候还是远离煎炸烧烤类,这叫忌口。
不过光让他们喝汤是吃不饱的,手头又没有其他能饱腹的主食,陶蔚只能另想办法。
鸡肉除了炒食做汤,还能怎么样呢?这样想着,‘叫花鸡’三个字忽然浮现脑海,一时半会想不出别的,陶蔚决定——就它了。
叫花鸡做法并不难,哪怕他们现在没有调料,也能弄个简易版。在山洞不远处摘来几片大大的山芋头叶子,山芋是一种类似芋头的植物,山脚下随处可见,底下却结不出芋头。
巨大的叶片形似荷叶,把叽叽兽平均分成五块,正好包裹起来,用草绳扎上。
块头太大不好熟,并且她抹盐巴和葱汁的时候,有切口更容易入味。草率腌制过的鸡肉,可以说是原汁原味。
叶片捆绑后的鸡块,分别埋入他们烧红的炭火,最后用泥土封上,就这样把它们焖熟。大约需要半小时以上才能挖土,开启美味。
在这种地方想要有什么精细的食物,那是奢求,没给你白水煮肉就不错了。陶蔚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并且自己成功做出叫花鸡,还挺有成就感的。
简易版的叫花鸡滋味还行,等他们回去后拿到自己晒干的那些菌菇,用水泡开,塞到这些野鸡内部,会更加鲜美。
这大概是伊尔萨斯第一次没有吃烤肉,但是却填饱了肚子。相比起硬邦邦的烤肉,叫花鸡的肉质非常嫩,哪怕他们用猎物最嫩的部位来烤,也比不上眼前这个。
“这是你们部落雌性喜爱的食物吗?”
“不只是雌性,老少皆宜,好吃不上火。”陶蔚用手撕下两个肉片,她没有筷子勺子,越来越有野人风范了。
“我们那边已经发展很久了,吃住方面都做得很周到,不说其他的,要有个瓦片遮风挡雨,那才是家的样子。”陶蔚趁机跟他说了自己对于房子的构想,她觉得这个东西太重要了,否则冬天来了岂不冻死。
伊尔萨斯略微惊愣的望着她,没有出声打断。良久,他才轻声道:“一定是兽神让你来到我身边的。”
什么兽神……陶蔚斜睨他一眼,“不是你来到我身边吗?”
填饱肚子,就要开始敷药了,陶蔚身上的皮外伤都不是很严重,狗皮膏药贴一贴就好了,还是伊尔萨斯的伤较难处理。
不说他的左手腕,光是那些被爪子抓的伤痕就非常深,胸膛和后背,血肉外翻着非常狰狞。
陶蔚细细的捣烂了草药,把它们敷上去,随后找来两个薄木片,再次把他的左手固定起来,并且严肃着小脸交代他不准随意使用左手。
折腾完这些,伊尔萨斯便说要带她回部落。两人出来这么多天,亲人肯定都着急了,他们要回去报平安,顺便把赤呶族人的事情告诉给部落。
此处距离乌沙鲁仅半天路程,在这么近的地方发现赤呶族人,事情非同小可。是仅仅这一个游历到此,还是说他结伴而来?
赤伮族人也是群居动物,他们若是呼朋引伴打进部落,那绝对是单方面的屠杀。通常情况下,两个兽人围攻它们一个都未必赢得了,更别说兽人要保护自己的伴侣和孩子。
陶蔚也认为早些回去的好,只他们两人在外,伊尔萨斯有伤在身,晚上睡觉都没有安全感。
两人达成一致,当然是及早动身,想在太阳没落下之前,回到乌沙鲁。
有伊尔萨斯在,总能顺利的避开路上偶遇的一些兽群,他的鼻子在赶路时帮了很大的忙,一路畅通无阻地抵达部落。
在外围巡逻的依然是安鲁大叔,他看到伊尔萨斯非常高兴,见着陶蔚更是惊喜。
“你们两个都没事啊,太好了!”
“陶蔚!”诺森冲了上来,“是伊尔萨斯救了你吗?”
他的嘴巴嗫嚅着,暗暗自责自己的无能为力。
“嗯,他救了我,我们都没事。”陶蔚冲他们笑笑。
估计是才被虎族部落袭击过,外围巡逻的人手显然增加了,大家看到伊尔萨斯都很欣喜,七嘴八舌说起这几天的情况。
很多人猜测他死了呢,一个人单枪匹马,跟在虎族部落那群人后面,想想都凶多吉少。
此时看到两人都安然无恙的回来,为他们高兴的同时,也佩服伊尔萨斯,这才是勇士所为,他是部落里当之无愧的勇士!
“你快去看看你阿麽吧,她担心死了呢!”
安鲁大叔告诉他,伊尔萨斯不在的这些日子,是安杰尔负担起奇拉姆的饮食,他打了猎物回来都会送肉过去。
安杰尔跟伊尔萨斯的交情不错,这么做也无可厚非,陶蔚挠挠头,“是那个发型很奇怪的兽人吗?”
伊尔萨斯点点头:“等我好好谢他。”
他似乎心怀担忧,不知道自己脱离乌沙鲁的决定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