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屋内异常和暖,干净且舒适,古朴的墙壁周围立着众多红木雕制的药柜,每个小抽屉上用漂亮工整的行楷标清药名,房屋中间立一巨大紫铜制三彩龙凤纹镂空三足鼎熏炉,火舌微摇,轻烟袅袅,甚是清闲雅致,只是这熏炉中间焚的不是香料,而是道地药材,所以屋子里飘满素淡的药香。
一男子正在桌案前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中的药典,只见他长发垂腰,不绾不系,流星璀璨,缥缈潇洒,又看他脸颊奇俊,鬼斧神工,鼻梁挺直,唇似点朱,再看他体量颀长,背阔腰窄,风流韵致,神貌仙姿。
只可惜他的大半容颜都藏在一张薄如蝉翼的纯金面具之下,一对凤眼暗藏祸水,既柔且媚,望之生莲,虽是遮住绝世容颜,却遮不住惊世的非凡气度。
此时此刻,这翩然男子怕是看书看得困倦,依依不舍将书放在案边,眼波回转依旧回味书中的名言金句,双手端起早先准备好的茶水,将浮茶用茶盖拨开,棱角分明的唇在茶杯前清浅一尝,柔声道“好茶!”
饮完茶,他又拿起药典继续回味此书,才过一刻钟,睡意凶猛袭上眼前,他用那保养至极,完美无瑕的玉手轻轻按揉太阳穴,还是觉得睡意难退,只好作罢,将书恭敬放好,起身来至屋内专设的软塌旁。
“我怎么这么晕!”男子突然倒卧在软塌上,虽说动作急促,却仍然保持着优雅,慵懒地沉睡过去,不一会,均匀的呼吸声从他好看的鼻间传出。
见他睡熟又等了一阵,一位年仅十岁的小姑娘,才从墙角的暗室中猫一般溜了出来,只见她身着精致的罗裙,足蹬藕粉色短靴,大约是学了男子的坏样,一头顺滑的乌发不挽不系随风招摇,虽是没有规矩的野孩子模样,倒是衬得尖俏的小脸十足的聪颖可爱。
此刻,她的嘴角带着张狂的笑意,嚣张跋扈地在男子胳膊上推了一把。
男子没有反应,仍旧优雅地沉睡着。
“药奴啊药奴!枉你聪明一世啊!”小姑娘得意地闻闻熏炉里焚着的“晓看红湿处”,这是药奴配置的极品药香,提神醒脑,益智延年,本是良药,可是遇上她偷偷在茶杯里加的那一丁点儿淡茉莉,就立马变成“催命”的瞌睡药。
“叫你再拒绝我!”小姑娘恶虎扑食一般扑到药奴床前,两眼紧紧的盯着近在咫尺的睡颜,那双凤眼虽是紧闭,羽扇般的长睫毛随着呼吸起起落落,宛若旋舞蝴蝶,那温热的鼻息喷在脸上,挠痒了她的心。
“看我今天就办了你!”她贼笑着越靠越近,一双手伸向他脸前的面具……
说时迟那时快,一双滑若无骨的大手将小姑娘娇软的手一扣,既狠且快地扭送到背后,火辣地疼痛让她措手不及。
“我说小雪若,如果把这双芊芊玉手扭断,你还办的了我吗?”金色面具下,一双媚眼缓慢睁开,那眼底流光溢彩的霞光,比面具更加金光闪烁。
他的眼底满溢着柔光,雪若简直被融化了,他的手加力一旋,雪若简直……痛死了!
“我错了!我错了!”雪若痛的大叫。
“错哪了?”他的唇说出来的声音宛若天籁。
“不该对你下药!”眼泪要掉下来了。
“还有呢?”他虽笑,暗中依然加劲,雪若仿佛听见骨头扭断的声音。
“不该动你的面具!”她悔然大叫。
“发誓”药奴浅笑盈盈,料想世间任何女子都会为这般笑颜所倾倒,可是他的手劲一刻不消懈怠,雪若靠他那般亲近,却总觉得不如远离。
雪若赶快求饶道“若再碰你的面具,就让我死在你的奇毒之下!”
“你在说笑吗?你的体质奇异分明不会中毒!”药奴眼底流过一丝狠意“拿斩月发誓,如果再敢妄动我的面具,独孤斩月立即大婚,而且新娘生生世世不是你!”
啊,天下尽有这般狠毒的誓言,雪若听完反倒增了些骨气,白眼一翻“胳膊送你了。”
“呵呵……”药奴笑起来真的妩媚非常,“小小屁孩野心倒是不小,竟敢觊觎九尾龙族的四皇子,今日就叫你尝尝自不量力的苦头!”
药奴将她的双手连同胳膊已经旋转至极限,豆大的汗珠从洁白的额间流淌,雪若如今看他满意的微笑真是可恨之极,狠狠咬住嘴皮偏不求他一句。
“你真将胳膊送我?”药奴媚笑不减,手劲不削。
“这是我的气节,不过……”她的声音因为剧痛而变得断断续续“不过你这般狠猛扭法,那金甲子会因此否脱落……”
药奴本是打算下狠手,可一听“金甲子”三个字,立即放开那对可怜的双臂,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折磨雪若,但每次关键时刻,只稍一提那三个字,千错万恨,他都会放过她,屡试屡爽。
“总有一天你的胳膊要浸泡在我的药瓶里”药奴将她推开,翩然离开卧榻,来至桌案前坐下,他的动作那么轻,那么缓,带着波浪一般起伏的长发,满室惊艳缥缈。
“过来!”他拍拍桌案,示意雪若坐下。
“我的胳膊都被你扭断了,也不知金甲子能不能吸到火血!”嘟起嘴,不快地揉捏两条胳膊“你真是笑里藏刀,我才十岁,你就忍心下这般狠手!”雪若眼底含泪,委屈的模样估计连她自己看见都要心疼。
“不来吗?那斩月回来……”
雪若已经嬉皮笑脸端坐在他面前。
若说“金甲子”是他的催命符,那“独孤斩月”就是她的夺命咒。
“看吧!”她全然忘记先前的仇恨,乖顺地将左手臂放在案上,长袖已被挽至上臂处,露出洁白的小胳膊和手肘。
一只晶莹剔透的金甲子紧吸在手肘内侧,它的个头鸡蛋大小,外形酷似七星瓢虫,但生性凶残,好嗜人血。
它的八只利爪早已刺入皮肉深处,将倒刺横插在肉中以防脱落,钢针一般的腭探入胳膊的血管处,不停地吸食血液。
这金甲子乃虫中难得的瑰宝,百年才得一只,据说世间不过数十只,寻觅起来极端困难,但它的奇妙之处在于,只要令它吸饱血浆,就会自动进入休眠期,将体内吸食的血保存至有人使用,哪怕上千年的期限,依然能保持血液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