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妈呀!累死我了!”乞丐很是不雅的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惨呼道。
自从他迈进奇闻异事特别处理办公室,他就没有一刻是闲着的。
二楼还有两个空房间,他先找了个朝阳的当作自己的卧式。还没有整理好自己的房间,他就被曹一仙叫下去干活了。
首先将三个楼层打扫一遍,地板擦干净;接着就是每层的卫生间和储藏室,要清洗的看不到一丝灰尘;就连二楼最里间的档案室,都要将每个档案柜擦干净……
本来早上就没有吃多少饭,这一通忙活下来,曹小贤早已是饥肠辘辘,浑身乏力。
“年轻人就会知道喊累。你要知道,生命在于运动!我让你干活,不正体现你生命的意义吗?”曹一仙品着香茶,悠悠然道。
曹小贤也不客气,直接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茶水,咕咚咕咚一口喝完,说道:“你就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你来打扫一下试试?”
曹一仙听了,直接瞪眼道:“我找你来是干嘛的?不就是打打杂、整理下资料嘛!能不能干?不干滚蛋……还有把书还给我!”
“额,好吧!你是老板,你说的算。”
小样,我还治不了你?曹一仙岁数是曹小贤的三倍有余,自然有的是方法让他听话。
看到曹小贤蔫了,曹一仙语气也有所缓和:“卫生一周打扫两次就行。主要是公司里的另一位员工休假、回家省亲去了,他走了十多天,所以房间的灰尘大了些。估计他过两天就会回来了,到时你俩分好工,就不会这么累了。”
曹一仙深懂御人之道,打他一棒,再给根甜萝卜,这样才能收买人心。
果然,曹小贤怨气消了不少。然后他俩就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闲聊了起来。
午饭是叫的外卖。用曹一仙的话来说就是省时省事,其实他就是为了省钱。一份盖饭能有多少钱?
不过有免费的盖饭吃曹小贤就心满意足了。以前他可是在路边吃馊了的剩饭剩菜,干咽馒头的……
午饭过后没多久,曹小贤就接到了进入奇闻办(就是奇闻异事特别处理办公室的简称)以来的第一单工作。
来求助的是一名中年妇女,身材略有些发福。她一进大厅,就抹着眼泪道:“曹大师在吗?我找他有急事。”
曹小贤点点头道:“他就在办公室里。”
于是他领着中年妇女来到曹一仙的办公室。
估计中年妇女早就认识曹一仙,所以她一进办公室,哭的声音更大了。她断断续续的说道:“呜呜!曹……曹大师,我们家的……欢欢,又……又走丢了……呜呜……”
这是人口走失吗?
曹小贤想:听走失人的名字,估计是一个小女孩儿。孩子走丢了应该去找警察啊,曹老道还能管这事儿吗?
持着怀疑的态度,曹小贤站在一边,看曹一仙究竟怎么处理此事。
曹一仙示意中年妇女在办公桌对面坐下,然后他靠着老板椅,道:“你家欢欢又走丢了?那你带来它穿戴过的物品了吗?”
“带了,我都带来了。”说着,中年妇女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件很是精致的小衣服,放到了办公桌上。
曹小贤当时就懵了。她带的这间衣服也太小了吧,确定小孩儿能穿的下?恐怕这件衣服只有婴儿能穿进去吧。可是既然是婴儿,怎么会走?还能走丢呢?
就在曹小贤苦思无果的当口,中年妇女又从包里拿出一个拴着细铁链的铁圈,哽咽着道:“这是……这是我平时拴着欢欢的……的项圈,我一并拿来了。”
我晕!原来欢欢是一条狗!
曹小贤登时石化。原来这中年妇女火急火燎的来到奇闻办,就是为了找回走失的一条狗!
接下来,曹小贤晕晕乎乎的站在一边,完全没有留意中年妇女和曹一仙又说了些什么。
直到中年妇女离开,曹一仙将他推出办公室,他的大脑才恢复思考。
我擦!这哪里是什么处理奇异事件的公司,分明是帮市民找阿猫阿狗等俗事的办事处嘛!
曹小贤此时有种上当了的感觉。。。
没过多久,曹一仙又叫曹小贤来到办公室。曹小贤一进来,便闻到了一股烧纸的味道,再低头看地上有一个火盆,盆里尽是灰烬。
想来是曹一仙烧了什么东西,以此来施法找狗。
“你拿着这个罗盘和这张照片。按照罗盘指着的方向走,看到类似照片上的狗就抓回来。”曹一仙没头没尾的说出这通话,就将罗盘和照片一股脑的交到曹小贤的手里。
“我按照罗盘走,就能找到失主的欢欢吗?”乞丐半信半疑。用鼻子想,乞丐也知道自己将要寻找的狗,就是刚才中年妇女口中的欢欢。
“怎么,老道我的法术你还没见过吗?”曹一仙有些不耐烦,一边推乞丐离开一边催促道:
“你动作要快!罗盘只能使用两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后,罗盘便失去了那狗的方位。若是再要寻找,你就必须回来让我重新施法一次了。”
知道寻找还有时限,虽然乞丐满是不乐意,但最终不敢得罪曹一仙。他只得怀着忐忑的心情出了奇闻办。
为什么说是忐忑?因为这是曹小贤第一单工作,先不提罗盘能不能指引他找到失踪的狗狗,他能找到最好,要是两个小时之后没找到欢欢,岂不是要被曹一仙痛批一顿?
而且在曹小贤想来,奇闻办应该是个高大上的公司,可是他这一上来却是去找狗,落差如此之大,你说曹小贤心里能好受吗?
还好,幸运女神是照顾曹小贤的。他只用了一个多小时,便在一个小区中的花丛里,找到了照片上的欢欢。
这施了法术的罗盘寻物的本领竟不比警犬的鼻子差!要是它也能找出炸弹,那么警犬会不会要面临下岗了?
完成第一单工作,曹小贤对曹一仙信服了一些。怎么说这个老道士的法术,找失踪动物什么的,还是蛮灵的。如果他能学会,怎么说以后单飞时也有自己的特长,不至于会饿死了。
将欢欢带回奇闻办,等到中年妇女千恩万谢的抱走它后,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五点刚过,曹一仙便锁好办公室的门,离开了奇闻办。他有自己的住处,所以奇闻办暂时只有曹小贤一个人住。(另一位员工也是住在奇闻办的,等到他省亲回来,曹小贤就有伴儿了)
站在一楼空荡荡的大厅里,曹小贤叹了口气:晚饭只能自己解决了……
乞丐将自己仅有的银行卡给了曹一仙,要不是今天完成一单工作,曹一仙赏了他两百奖金,曹小贤不是饿上一宿,就是要操老本行了——上街乞讨……
随便找了一家面馆,要了一碗面。回到奇闻办无聊的看着电视,马上到十点时,曹小贤突然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他答应过小富婆,保她两个月上放学免于其他人骚扰。
可是自己中枪住了二十多天、近一个月的院,早就将她委托的事情忘到脑儿后了。她这么些天没有见到自己,会不会认为我是不讲诚信的人?
曹小贤心中没底儿了。怎么说小富婆是第一个主动给自己钱的好心人,必须要向她道个歉吧,实在不行的话将那一万块钱还给她。
现在曹小贤在曹一仙公司里打工,怎么说攒上几个月的薪水,应该能还清的了。
连电视都忘记关,曹小贤只是锁上奇闻办的大门,就急匆匆的跑出去了。
现在还差些时间十点。奇闻办离育才中学不是很远,快点跑的话,十分钟就能到。
当曹小贤跑到育才路老地方的时候,他经常躺着的用来垫背的旧报纸,早就被勤劳的环卫工人收走了。
曹小贤在路灯下等了半个多钟头,别说陈舒涵三女了,他连半个学生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最后,曹小贤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他一拍脑门,咒骂道:
“靠!今天还处在五一劳动节期间,学校放假!”
……
接下来两天,曹小贤在奇闻办住的很是安逸。因为除了第一天寻找欢欢的工作外,奇闻办没有再来一位客户。
曹小贤乐得清闲,一天磕着瓜子儿、看着电视。等到五点曹一仙离开,曹小贤就可以锁上大门出去溜达溜达。
今早也是一样,曹小贤一边看着晨报,一边吃着自己煮的泡面。(没办法,刚工作工资不高,泡面两块五一袋儿,省钱)
报纸头版是一桩连续杀人案,已经死了几个人了,凶手一直没有抓到。上面还附有两张死者的照片,不过打了马赛克,看不清死者样貌。但看着现场满地的血迹,可以猜到凶手是多么的残忍。
不久,曹一仙来了。不过今天他没有急于进自己的办公室,而是坐到曹小贤旁边,一脸古怪的看着曹小贤。
“你干嘛?”曹小贤被曹一仙看的直发毛。这老道不会有什么不良的嗜好吧?
曹一仙收回目光,用尽量温和的语气问曹小贤:“小贤啊,我有一件事儿想不明白,想问问你。”
这两天曹一仙同自己说话可是冲得很,就差鼻子指到天上去了,怎么今儿个却转了性子,对自己好言好语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