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七十让卫小歌产生了一系列的胡思乱想,比如说岐郡王手底有多少人马之类的事,稍微走了走神,她便匆匆忙忙找鲁巧商量。
“......要出远门,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家中一切还请照看。暂时不要教小孩子如何打劫或者设置陷阱害人,只需要教他们习字练身。”
自从雇用过“保镖”之后,她终于领悟了,银子能买的东西很多,但是有些东西永远买不到。
仿佛又结结实实地欠了万人屠一次.......
“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卫姑娘你。”鲁巧圆嘟嘟的脸上露出难色。
“保护了孩子就是保护我,他们若有什么闪失,我也活不成。”卫小歌斩钉截铁地说道。
这是大实话,系统任务的首要一点,是保证长贵和长富长大。长贵......在宝梁国与凌云子一起,比跟着自己更加安全。
“我留下,雄霸跟着卫姑娘你一起出门,他打架比我厉害。”
“不用,我又不是大白菜,不会随便就被捏死,绝对能自保!”卫小歌摇头。雄霸若一路跟随,还查什么案子?就他那个庞然大物,不刮胡子眉毛是个大猩猩,刮掉了就是个光头大猩猩,真是万众瞩目。
鲁巧上下打量穿着绿衫裙,显得又弱又细小的卫小歌,感觉她大约只有自己的一条腿那么多,完全不是大白菜,而是一株刚发芽的小白菜,随便捏捏就烂了。
这事......还是报上去叫大王得知。
“行,姑娘你怎么吩咐,我怎么做!”鲁巧笑道。
与几个孩子的告别仪式,变成了长富闹脾气,豆儿暗自庆幸,四丫依依不舍,长壮难得喊了一声“姐姐”。
在京城住得发霉,哪里都不能去的白泽,义正言辞地说道:“作为坐骑,我这次要与一起去做任务!”
是你自己说的,到时可别叫苦!卫小歌嘿嘿笑了笑,“嗯,白泽这次靠你了!”
“也不要太靠我......”见卫小歌笑得似乎不怀好意,白泽顿时一惊,忙往后倒退了两步。
脖子上挂着数枚宝珠,腿上绑着枕梦,靴子里插着匕首,全副武装的卫小歌牵着一匹黑驴子出发。
因为是很急的案子,沿途可“便宜”行事,一路可在驿站换最好的马。
但是最好的马跑得也没有白泽快。
史上第一位骑驴的收妖使,一路风尘仆仆,除了白泽与她每天睡两个时辰,基本都在赶路。
行了大约十天左右,途经一家官府所拥有给小官员们歇脚的驿站住下。一人一驴在房间狼吞虎咽吃饭,卫小歌端着大海碗,菜肴堆得冒尖。白泽则是十个糖馅面饼,用三个大盘子装着。
“不能再这么跑下去了,蹄子都磨坏了!”白泽吞下五个饼之后,终于缓过劲来,很不满地抱怨。
“就快到了,你不是很喜欢到处跑吗,这次如你所愿!”卫小歌咽下一大块红烧肉,随口敷衍。
“我喜欢想跑的时候跑,想睡觉的时候睡觉,想吃饭的时候吃饭。不是想睡觉的时候在跑,想吃饭的时候也在跑。”如绕口令似的,白泽继续抱怨。
“没让你想睡觉的时候拉磨,你还想怎样?人家村里的驴子,吃的是草,拉的是磨,你吃的是上好的白面,知足吧!我比你还惨,到了平安州你就可以歇息了,我还得干活!”
有比较才有鉴别,白泽想了想忽然觉得自己似乎还挺幸福,感叹了一声,“还好我不是人,也不是驴!”
白泽一向很乐观,这点卫小歌自叹不如。
吃饱连脸都没洗,她一头栽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白泽卧在床边的脚踏旁,鼾声如雷。
一阵风不知从哪里吹来,将原本有个破洞的糊窗纸吹得更大,拍打着床棂,发出轻微的啪啪之声。突如其来的声音变化,却是让习惯睡觉都十分警惕的卫小歌猛地惊醒。
她手下意识握住刀柄,然后扭过头去。
却见只是破掉的窗纸被风吹动,白色的月光从窗外透入,初秋夜晚的风带着些凉爽,不复白日在烈日下奔走的燥热。
走到窗前,外间看不到什么异常,卫小歌打了个哈欠,再次倒在床上。
不知过了多久,却见窗前不远处,飘然出现一道背着光的消瘦人影,如一支修竹。
月光洒在头顶,却见那人的眼神中透出一丝难言的痛楚,一丝犹豫。
久久凝视,最终还是如一阵淡淡的清风,飞身而去。
仿佛从来没有来过。
仿佛这一别就是永别......
大约那人离开的一点几乎让人无法觉察到的旋风,再次带动了窗纸,警觉的卫小歌睁开眼,满室仍旧如常。不知为何她却无法入睡,愣愣地靠在床头坐了许久。
一个时辰后,她拍了拍白泽的脑袋,“懒驴,走了!”
案卷中有行路地图,尽管不用问路,但是卫小歌却是极为不愿意走水路,只能略略绕了绕。
即便如此也只用了二十四天,从京城抵达平安州。
没有立即去衙门,一人一驴寻了一家客栈住下。
休息了几个时辰,卫小歌出门,在案卷中死人最多的某处兜了几圈。
平安州离东海还有两百里的距离,从北疆穿过整个大魏的大江,从此地经过,没入东海。尽管有禁海令,因气候宜人的缘故,州府十分繁华,然而这一带大约是因为无端端死了十一人,大白天的街面上走动的人都不算多。
她找一家叫做“运来”的酒馆,叫了两碟小菜一壶酒。
酒没有喝多少,多数时间却是在喝茶,顺便听酒馆中人聊天闲扯。
酒馆的生意很不好,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掌柜,连算盘都懒得拨,神情委顿,歪歪扭扭坐着发呆。两个跑堂的,一人在拍苍蝇,一个拿着块抹布,有一搭没一搭地擦桌子。
附近所有的茶馆酒馆都是如此,这家还算好,包括卫小歌在内,竟然有四桌。
其中有一桌坐着五个地痞模样的人物,喝得倒是有些愉快。
有两人瞟了瞟卫小歌,眼神中露出一丝猥亵,却不知好似想起什么似的,很快将脑袋转到一边。
几人凑近了小声地嘀咕了几声,声音极轻。
不过却叫卫小歌听在耳中。
“小娘皮看着邪门啊,独自一人还敢出门,不怕被放血吗?”
“说不定放血的邪物就是她。”之前看了卫小歌一眼的一名小胡子地痞小声说道。
“还是走吧!”有人打了哆嗦。
“怕什么,死的人都是夜间落单的人,青天白日邪物都不敢出门呢!”一名老大模样的地痞撸了撸袖子,露出胳膊上的刺青。
掌柜的仿佛也认识这几人,抬起眼皮,没精打采地说道:“你们还是少说两句吧,前天又死了一人,大白天死的。”
“哎,李掌柜,你说到底是什么人干的,还是有妖怪?”
李掌柜长长叹了口气,“谁知道,再死人我这酒馆也不用开了,直接关门。这两个月的保护费,我看你们还是直接拉我去卖了算了,反正我是给不起。”
“说来说去,就是不肯交钱!大哥,怎么办?”一名小弟不满地说道。
老大模样的人摆了摆手,很大方慷慨地说道:“算了,今天喝完酒我们就走,保护费先欠着。”
李掌柜垂下头,口中好似含着个核桃似的,模模糊糊嘀咕了几句,仿佛有“杀千刀”三个字,只是不过谁也听不见他到底是在骂这几个喝霸王酒的地痞,还是骂杀人者。
坐了一阵,卫小歌喝光了一壶茶,小半壶酒,却是吃光了所有的菜。
整个酒馆都空了,连跑堂也走了,只余下李掌柜看了她无数眼,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仿佛在说:你怎么还不走,死在这里怎么办?
伸了懒腰,卫小歌缓缓站起身来,随即走到前方柜台前,“掌柜的,你倒是不怕啊!”
李掌柜打了个寒颤,“姑娘还请慎言。”
卫小歌瞟了他一眼便说道:“我听说有三人从你这家酒馆走出去,没多久便被杀了,你说我会不会出了这门也撞邪呢?”
李掌柜脸色顿时脸色苍白,“姑娘说笑了。”
卫小歌笑了笑,“不是在说笑呢,听说其中两人,邓成禄和常茵娘与掌柜你很熟,是也不是?”
李掌柜涨红了脸,却不敢大声,忙辩解道:“你也是官差?邓成禄和常茵娘死之时,有人证明我在酒馆中,衙门的人已经问过几次了。再说,我有什么本事杀得了他们?”
“将实情告诉我!”
说完这句话,卫小歌扬手撒出一点几乎看不清的药粉,然后轻轻吹到李掌柜的脸上,变得幽深的双眼凝视着对方,仿佛有一道深深的漩涡,将神魂吸入似的。
李掌柜神情忽然恍惚起来,没一会儿咬牙切齿,将他心中藏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事,如倒豆子似的全部腾空。
只是牛刀小试一下她的山寨版摄魂瞳术,卫小歌没想到李掌柜会从幼年时候开始说起。
信息量太多了点吧......
李厚全,父母双全,家中第三子,上头有一名兄长,一名长姐,下头有妹妹和弟弟。
父亲长年在外行商,几乎全程没有参与李厚全的成长。母亲是个喜怒无常的女子,永远都无法让人猜透,她到底打算打骂还是打算夸哄。
为了获得母亲的欢心,李厚全做了很多讨人喜的事,但是结果总是难以预测。
十三岁他开始在酒楼跑堂当伙计,开始讨好喜怒无常的掌柜。
十九岁娶了一房媳妇,是街坊一家豆腐铺子的姑娘。这位姑娘是他自己看上的,央求了家中去求亲,而姑娘的性情——同样喜怒无常。
买半只烧鸭回家捧到媳妇跟前,或许被大骂他浪费钱财,或许会欣然笑纳夸他两句。
就好似在赌大小,永远充满了惊诧抑或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