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和当年女扮男装的李元樱如出一辙!
简宁儿取过笔墨,铺展上一张雪白的纸张,草原不如中原富庶,中原又不如江南物丰,从北向南人间是越来越热,越来越富庶的,特别是北魏和南梁划江而治之后,南梁的发展速度之迅速,绝非其他三国可以比拟,只可惜内斗也比较严重,致使出现了今日的局面。
简宁儿向着小姑娘示范了一下握笔的手势:“来试一试,不是可怜赠送给你,是让你感受一下写字的奇妙感觉。”
小姑娘手心里满是汗水,使劲儿在衣衫上蹭了蹭,如临大敌一般握住毛笔,笔尖悬停空中,颤颤巍巍,一双眼睛盯着白纸愣愣出神,这一出神不要紧,一大滴黑色的墨汁顺着笔尖滴在纸张上,黑色的墨滴向着四周扩散,污了纸张。
小姑娘惊慌失措,好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般,正准备伸手去擦干净纸张上的墨滴,简宁儿握住了她的手腕:“别擦,不然越擦越脏,既然已经存在了,就顺着这一点继续下去,你想写一个什么字?”
哈格木想写字,但是从来没想过要写什么,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心头猛地跳出一个字来,她也不知怎得,这个字就那么突如其来跳了出来,毫无征兆,自然而然:“想写个剑字。”
说出这个字,小姑娘又低下了头,都怪那本《渊远亭洗剑录》,有时候脑海里会不由自主跳出上面的词句,特别是不经意之间,小姑娘会冷不丁从嘴里蹦出一句,说完,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说了一句话,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却常常惊到身旁的人,不知道这小姑娘又发什么神经。其实,《渊远亭洗剑录》的神奇绝非李元樱所想的那般,像哈格木这种天赋满满之人,无需刻意背诵,只要轻描淡写瞄上几眼便能受益无穷,若是黄淳风见到眼前的小姑娘,会赞叹她的天生剑胚,当作一块璞玉看待,而皇帝陛下李元樱没有这种天赋和根骨,《渊远亭洗剑录》背了八百遍,也不过是一篇剑道文章,仅此而已。黄淳风带着老顽童在人间四处放剑的时候,总会叨唠一句:“遇人不淑啊,遇人不淑。”
总之,诗剑仙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若是遇到哈格木,想必酒剑仙睡觉都能乐醒,死也能瞑目,不至于像每次见到李元樱那般,不住摇头,恨不得以头抢地,扇自己耳刮子。
这一点,小姑娘和李元樱有着天壤之别,云泥之差,小姑娘是天,是云,李元樱是地,是泥。
“写剑字啊,也好,这个字写起来容易出彩,剑者,凶器也,心慈之人写出来,有慈悲感,心恶之人写出来,有杀气,每个人写出来都有不同的感觉,看你能写出什么感觉。”简宁儿笑着低头说道。
哈格木痴痴望着简宁儿,觉得对方好有学问,若是以后自己也能如此就好了,稳了稳心神,小姑娘沉声静气,缓慢落笔,第一笔,用力过猛,粗黑僵硬,好像一个人脸上多了一道伤疤,难看极了。
看着落笔缓慢,实则是着急了,简宁儿提醒道:“不着急,不求迅疾,只求随意,写字不应太在意,应该自然而然,字由心生。”
小姑娘点点头,写下第二笔,依旧有些急了,但是比第一笔好多了,第三笔,第四笔......渐入佳境,如同她用柴刀劈柴的那一刻,浑然忘我,若是将剑字拆分,一笔画一笔画拆开来看,小姑娘的字有男子气魄,到了最后一笔,峥嵘如稠,形神兼备,洋洋洒洒,给人一种铺面而来的英气。
简宁儿有些惊诧于小姑娘的进步,世间就是有这么一小撮人,外表平凡,内里秀慧,怎么埋藏都遮不住内里的光芒,不像某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比如自己那位心思深沉的夫君。
哈格木写完一个剑字,点点头,觉得最后几笔有了感觉,又忍不住摇摇头,字写得实在有些丑,若是能再写一个就好了。
“来,再写一个。”简宁儿指了指空白的地方,让小姑娘再写一个。
“好!”小姑娘第一次没有拒绝,脸上洋溢着灿烂幸福的笑容,正欲提笔书写,她忍不住抬头向着南方望去,一股说不明道不清的感觉突然冒出心头。
“怎么了?”简宁儿问道。
小姑娘放下毛笔,一伸手,那柄柴刀嗡的一声,凌空入手,发出砰地一声:“好像有人来了。”
简宁儿吓了一跳,这小姑娘竟然有这么厉害的武功?
客栈外,在月色之下,苍茫的大漠草原之上突然响起了狼嚎声,一声跟着一声,最后连接成片,小姑娘出生在草原,生长在草原,对于狼再熟悉不过了,知道这狡猾的畜生是何等凶残,从这一声声的狼叫声,她听出了......惊恐?
羊圈里的羊群也开始躁动不安,在狭小的羊圈内转圈儿,有几匹蠢羊还用脑袋撞墙,好像要逃走一般。护车的镖师也纷纷警醒起来,以马车为遮挡,组建起江湖镖师行镖常用的防御阵型,其中竟然有几支军伍之中才能看到的臂弩探出脑袋,指向南方。
哈格木一手持刀护在简宁儿身前,缓缓走出客栈,南方有人北上,气势恢宏,还未来到此间,气势已经掀起了一股大风,当头刮过,旗杆上的帆布猎猎作响,声音越来越大,不再像是窃窃私语,而是被人捏住喉咙的人在疯狂大叫,土地上的青草也都齐齐向着北方匍匐。
哈格木的衣衫,简宁儿的头发,都向着一侧刮去,连天上的云霞都退避三舍,向着北方飘去,一刹那,月朗星稀,天高风狂,空气干燥,仿若有什么东西将要炸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