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秦大义和父亲李康倒是相交莫逆,两人年轻时曾一起打过天下,不过到得后来,秦家的家业越来越大,而李家的却不断萎缩。
在她嫁到秦家时的前几年,家里连日常的开支都很难维持,这也是父亲为什么急着嫁她出去的原因。毕竟,女子出嫁,男方光聘礼也要不少,尤其是像秦家这样的大户人家,聘礼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他和秦鹏成婚三年都还未圆房,偶尔听得他和几个狐朋狗友在一起议论,说年龄稍大点的女人才有味道,为着这句话,她几乎哭了一天,哭完了后心里竟莫名的有些放松。
不过最近丈夫看自己的眼光总有些不同寻常,她估摸着可能自己年龄逐渐大了,他是不是开始把注意打在自己身上,所以最近一直都有些小心翼翼。
倒是秦大义,每次见到她都不免唠叨一番,嚷嚷着要抱孙子,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整个秦府上下看她的眼光都有些怪异。这也难怪,成婚三年了,自己的肚子一直平平,多数人恐怕都认为自己不能生育或者有病什么的,管它呢,走一步看一步吧。
当然,李若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曾幻想过,倘若自己所嫁的是一位大才子,那该有多好。
这个朝代因为数百年来安定祥和,所以文人才子的地位一涨再涨。
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每每听起来都是脍炙人口,讲的人眉飞色舞,听的人津津有味。李若若在未出阁以前曾跟着大哥听过一段《雨夜情缘》,至今都念念不忘。
她从小就酷爱诗词,自己多少也能作几首,不过上不得台面,那些书中的文人每每都是温润有礼而且才高八斗,出口必成文,而且呼朋唤友,组成诗会,每当有佳作问世,便由那些最出名的花魁唱了出来,更添名气。
再看看自己的这个丈夫,别说作诗,估计斗大的字都不识几个,更别说什么才子了,李若若只能无言的叹口气,将自己的这些想法深埋在心里。
当然,作为某个特定历史环境下的女子,她并没有感到有多么的不甘,只是偶尔想起来这些,不免有些遗憾罢了,总的来说,还得认命。
十几天前,秦鹏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后山那片树林里有一头白狐,很罕见,头脑一热就带着下人,约了一帮朋友出去打猎去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听说马失前蹄摔下了悬崖,等到人被救上来的时候命已经去了一半。还好秦家家大业大,又是请名医又是用珍贵药材,总算将秦鹏救了下来。
秦鹏自打这次重伤醒来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这都四五天过去了,也没见他出过门。
原来的那些狐朋狗友也不联系,每天起床比李若若还早,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基本在早饭前半个时辰回来,然后洗漱,吃早饭,随后也不和众人多聊,一个人回到房间看书。
秦鹏也会看书?如果放在半个月前,说出来恐怕都会惹人发笑,他连自己的名字都未必能写全,屋里虽然摆满了各种书籍,不过大多是用来装饰的,这是秦大义的意思,好歹自己的儿子看起来文质彬彬不是?
看到现如今的秦鹏如此用功,秦大义吩咐下人,以后不要让那些不相干的人随便打扰少爷,他也就径自离开了。
虽然父子俩的关系有所缓和,但也没必要成天黏在一起,这样反倒不美。
商人出身的秦大义对于人心理的把握还是有一定的功底的。不过这样一来,反倒是给秦鹏减少了不少麻烦,他也懒得每次解释一次关于自己“失忆”的事情。
秦鹏并非是看那些诗词话本之类的书,而是正在努力了解这个名为“唐”的国家,它的历史、它的政治、它的文化以及宗教、经济等等各个方面,这也是习惯使然。
前一世他涉猎颇杂,几乎什么行业都要了解一番,穿越后这种习惯没有变,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对环境了解的越透彻,或许活的时间就会越长。
他也知道最近几天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有些怪,不过好奇心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淡去,对于这些他倒不怎么在意,但每当想到这个混蛋欠了一屁股的风流债需要自己去还的时候,他还是禁不住的恼怒,尤其是对这个名义上的妻子,他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才好。
因为从这几天的观察来看,这个名叫李若若的女孩子对他有一种莫名的抗拒,就和那个名叫小清的丫鬟一样。
每想到这里,他都会在心里暗骂这个秦鹏真是禽兽不如。
如果真把人家小姑娘给办了,那现在已成名正言顺的夫妻,再怎么别扭总还有些缓解的时间。可现在,两人一个在东一个在西,睡觉的地方都隔着几十丈远,想交流沟通一下又怕吓着人家,这事怎么看怎么扯淡,真是……他妈的,秦鹏禁不住爆出一声粗口。
“少爷,您喊我?”门口有个年过半百的男人正在那里探头探脑,想进来又不敢。
秦鹏脸皮抽搐了一下,然后挥了挥手,说道:“没事,嗯,你帮我去沏一壶茶过来。”
这个男人姓马名德,也不知道他老子是怎么想的,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好在这个时代并没有“他妈的”这三字经,旁人也不以为异。
这个马德是整个秦府为数不多的对秦鹏真正好的人,按他的话来说少爷是他的救命恩人。
当时正值水灾,马德在逃荒途中又遇到山贼,财物丢失了不说还差点丢了一条命,秦鹏当时正好路过,也不知道是因为好玩还是真的动了恻隐之心,稀里糊涂就救下了马德。
自此以后,马德心甘情愿的在秦鹏手下做事,旁人看着这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如此忠心耿耿,而且办事能力也不差,就想拉他过去,谁知道马德铁了心的跟着这个二世祖,就算是偶尔挨一下皮鞭也从不反抗。
上次秦鹏摔下山崖,也是马德冒着生命危险将他背了回来。秦大义对此深受感动,给了马德三百两银子,但这个老马也是个倔脾气,坚辞不受,弄得秦大义好生尴尬。
除了少爷,马德几乎从来不说话,在旁人看来,这就是一个怪人。
吃惯了那个时代的山珍海味,到这里后总感觉食物的味道不比以往,看着倒是挺能引起食欲的,但吃起来总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
秦鹏在前世曾有个美食家的身份,说穿了就是个吃货,对于食物他一向比较挑剔,可在这里,没酱油,没辣椒,味精鸡精什么的那就更是想都不用想,倒是在别人眼里很高深的东西,在他这里不算什么,充其量也就是觉得稍微有些麻烦。
就说诗词,自己随便剽窃几首那些大家的成名之作,估计也能唬到一批人,只不过他一向以来都习惯低调,不好出风头,这种事情也没多大意思,想想也就罢了。
喝完了马德端过来的茶水,又翻阅了几本书,差不多已是中午时候。秦鹏起身,伸了下腰,扭动了几下屁股,正好被叫他吃饭的丫头小清看到,眼神中又流露出那种惊诧的神色。
秦鹏倒是见怪不怪了,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慢慢的总会习惯的。反正他在旁人眼中就没有正经过,在多加一条行动怪异也没什么大不了。
席间倒是和李若若聊了几句,也就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对于李若若来说,这个相公自从“失忆”以后就变得更加怪异,不光是说话,做事上也改变了好多。
她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好还是坏,但总的来说他变得没以前那么令人讨厌,眼眸清亮,举止还算有礼,也不再在她面前讲一些粗俗下流的东西,这应该是好的吧,但愿他真的忘记了以前所有的东西,李若若如是安慰自己。
午饭过后,天空开始下起雪来,刚开始的时候只是细细的小雪粉,转眼间变成鹅毛大雪。不一会儿,屋檐院子、假山树木全都成了雪白的一片。
气温骤降,秦鹏此时穿的还是秋天的衣服,未免有些单薄,他考虑是不是找人去要几件衣服,那个平日见了他都躲躲闪闪的小妻子竟然主动走了进来,怀里抱着一堆棉衣,她看着秦鹏的眼神仍然有些防备,不过这几天相处下来,戒备明显的降低了些。
“相公,天寒了,妾身做了几套衣服,相公换着穿吧。”说话的语气仍然是轻轻柔柔的,也不敢拿眼睛看他,秦鹏觉得有趣,呵的一声笑出声来。
李若若抬起头来,神色中多少有些不解,也不知道面前的这个混蛋又在嘲笑自己什么。不过打眼一看,发现秦鹏并非讥笑,而是带着些许捉弄的眼光。
李若若突然觉得心跳有些快,她强自按下这种情绪,然后细声问道:“相公为何发笑?可是妾身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么?”
秦鹏摇了摇头,道:“不是,突然想到一个笑话,于是情不自禁的便笑了出来。”
“嗯?”李若若有些疑惑,相公什么时候也听笑话了?
“呃……这个笑话有些不登大雅,不过闲来无事,说说也无妨。
话说古时候,你别拿这种眼光看我,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嗯,古时候有个人很羡慕别人能够作诗,于是自己也想做一首,他想啊想的,可惜才智实在有限,怎么想也想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来。
直到某一天,他看到天下大雪,终于被他想到了一首绝妙的好诗,诗曰:‘天上下雪不下雨,下到地上变成雨;变成雨来多麻烦,不如直接就下雨’……”
笑话还没讲完,李若若就笑的肩膀直抖。
她一向注重礼节,即使在自己的相公面前也不愿失了礼数,所以只好拼命忍着,但越忍越觉得可笑,于是连整个身体都发起抖来。
秦鹏倒是很佩服妻子的这种忍笑能力,他接着说道:“这还没说完呢,你还要不要接着听?”
李若若没有说话,只是拼命点头。
“嗯,这首诗不知怎的就传到一个秀才那里,秀才有心捉弄这个人一番,于是他专程上门,极力夸赞这个人文采好,能做出此等好诗。
秀才说:‘听闻张公子做得这样一首好诗,真的令某刮目相看,山野之间,竟然也有如此文采出众的人,张公子的这首诗倒让我也来了灵感,就着张公子的这块玉,某也想抛块砖。’
那姓张的看到连本镇有名的秀才郎都说自己有诗才,当然非常高兴,又说秀才因为自己做的这首诗这才想到了另一首,于是便迫不及待的有请秀才当场作出来,秀才摇头晃脑,低吟了一首,诗曰:
‘张氏吃饭不吃屎,吃到肚里变成屎;变成屎来多麻烦,不如当初就吃屎’……”
秦鹏面无表情的说完,李若若已经笑的直不起身来,她一边笑一边说:“相公讲的故事好粗俗……”
秦鹏叹了口气,说道:“早说了是笑话,你非要当故事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