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咱们算两清了吧,哥?”他咬着牙,扶着墙根,一边吐一边问黄毛。
黄毛不置可否,双眉紧锁,并未再多说话。
而陈胜利已是支撑不住了,他只觉得腹腔中翻江倒海,又是“哇”地一声狂呕出来,扑倒在地上。
这时候,黄毛又是捧腹狂笑起来,森冷地道:“给我将你所有吐出来的东西,都舔回去!否则的话,我可不认账啊。”
本就是濒临崩溃的陈胜利,在听到噩耗之后,终于是再也支撑不住,他只感觉腹腔中隐隐有中毒的迹象,所以,在即将昏厥的关键时刻,这位素来谨小慎微,一辈子循规蹈矩,胆小怕事地蜷缩在夜店中,挣个三千块死工资的人,终于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猛地高声呐喊起来:“我中毒了!他们要毒杀我!杀我者钱坤!!!”
在众人的对话中,陈胜利也是早已听到了这个黄毛的真名!所以,现在正好嚷嚷出来。
然后,陈胜利便是彻底倒地,昏厥过去。
看到这儿,周强本来不由得露出会心微笑,暗暗翘起拇指,给陈胜利点赞。
这家伙虽然一直都特孬种特怂包特软蛋,始终在对那些该死的地痞、混混、纨绔妥协,但最后,他总算是幡然醒悟了。
这些人都是欺软怕硬的性子,你如果露出一丝软弱,那他们就会骑到你的脑袋上拉屎撒尿,将你蹂躏得一文不值。只有你拿出三分狠劲,与他们拼个你死我活,他们才会平等对待,也会思考起自己行为的后果来。
果然。
一看到陈胜利昏厥倒地,所有人都慌了爪子。
一名混混立刻起开一瓶冰镇啤酒,撒入陈胜利的后衣领,但他依旧是毫无反应。
那个叫钱坤的阔少同样是呆若木鸡,同时,他更是意识到陈胜利昏厥前的那一番话,必然是在这家夜店中的这一层传遍了,起码有几十号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万一陈胜利死掉,他将百口莫辩。
而且,他是有案底的!
他身旁的一干弟兄,也都是在局子里进进出出,给人的印象极其糟糕。那意味着,别人十有八-九根本就不会考虑真相,会直接将罪名栽赃在他的脑袋上。就算是他亲爹出面力保,到时候,也得大费周章,而且,很难彻底抹去案底。
最为难的是,眼前的小保安临终前嘶吼的名字是“钱坤”,所以,豪门阔少们惯用的伎俩——找替罪羊,根本就无法奏效。
所以,最终钱坤无奈地一摆手:“去喊经理来,我们快撤!我得出国避一避。”
说罢,钱坤便心虚地率先跌跌撞撞冲下楼去。
其余的混混们也并非亡命徒,不是江洋大盗,所以一见出了人命,他们也全都赶紧脚底抹油,二话不说便溜之大吉,都准备回老家暂避风头,反正主要的责任不在他们身上。
自始至终,没有人去考虑陈胜利能否活下来,毕竟,他们往啤酒里加的料,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所有人都认定陈胜利必死无疑。
很快,待经理带着其余的保安赶到,就只看到正抱着陈胜利的“尸体”嚎啕大哭的雅婷。
“他死了?”
经理的心一凉,对他而言,陈胜利之死倒是无所谓,关键是人命案会对夜店酿成的影响,而且今晚闹腾得很大,根本瞒不住。
稍微一个处理不妥当,夜店就会被官方查封,甚至得罪钱家,两面不讨好。
“咳咳。”
这时候,陈胜利从昏迷中疯狂咳嗽着苏醒,又呕出一堆酸水,整个人才从木然渐渐活泛过来。
“陈大哥,你没事?!”雅婷惊喜万分,抹去眼角的泪光,神情也从僵硬生动起来,一下子抱紧他的双臂。
“险些就完蛋了。”陈胜利涩然苦笑。
这时候,夜店经理却是没好气地道:“我听说了这件事,陈胜利,你小子平常软蛋一个,没想到还能做出英雄救美的‘壮举’啊?”
陈胜利抓抓头发,自豪地挺起胸膛,对经理道:“力哥,我这不是为了捍卫咱们夜店的荣誉吗?那个叫钱坤的小混蛋跑到这里撒野,居然妄图把雅婷这个并不坐台的小蜜蜂给糟蹋了,这是不给咱们老板面子啊!”
“行了吧,少给我扯那些有的没的。你的小命现在很危险,懂吗?”名叫力哥的经理摆摆手,郑重其事地提醒他,“钱坤在这座城市,能量可是不小啊。现在你把他给得罪狠了,知道你以后的结局吗?”
陈胜利也是回神,略略思考,他就懂了经理的意思,不禁苦笑:“是啊,一旦钱坤知道了我还活着,恼羞成怒的他翻了脸,我肯定得完蛋。”
“雅婷也会被毁了。”经理淡淡地补充。
陈胜利脸色一变,看向自己身旁的老妹儿。
“哥,我没事。”雅婷咬紧红唇,道,“大不了,我就回学校一直住宿便是。这些社会上的人,虽然敢闹,但他们并不敢去名校折腾。”
“那你呢?”经理瞥向陈胜利。
陈胜利苦闷地一笑:“我能咋办?无非就是拍拍屁股走人而已。”
他知道,经理是在拐弯抹角地暗示自己干不下去了,毕竟,夜店不敢,也不愿意得罪钱坤这个金主。在一掷千金的阔少,和3000工资的自己之间,傻瓜都知道该选谁。
钱坤将雅婷拖入包间那么久,夜店的人都没啥反应,便知道他们早就已经做出了选择。
“好,我给你开仨月工资,就当是夜店感谢你见义勇为的奖励,你最好立刻消失,我就对钱少说已经把你的尸体处理了,不会告诉他真相。到时候,你们都能皆大欢喜,OK?而且,你消失之后,雅婷也就没必要提心吊胆了。毕竟,乾坤他经过这件事,心中惴惴,也就不可能再对她下手了。”
经理把自己的算盘和盘托出。
陈胜利无奈,只能爬起来,跟所有人告辞。
雅婷流着泪,却没有说出挽留的话语,因为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知道他留下来就只有死。
然而,当陈胜利拿着结算的一万块,走出夜店,呸地一口血痰吐到墙壁上,对于这家不近人情的狗屁夜店满腹牢骚时,从街角,却是骤然出现了几个三大五粗的汉子。
陈胜利瞳孔骤缩,刚想退回夜店,却听到门嘎吱关闭。
他扭过脑袋,就看到夜店经理那无情的冷酷眼神挂着一抹讥讽,淡漠地穿过厚重玻璃,与他四眼对视。
“王八犊子,你敢卖我?!”
陈胜利咆哮起来,却只收获到冷漠的鄙夷。
他知道,经理多半是将自己的情报告知了黄毛,所以钱坤在恼羞成怒下,才泄愤地派人来找茬。
接下来,便是一番血战。
说是血战,那只是比较体面的说法罢了,因为他根本就不是钱坤派来的那群壮汉的对手,很快他就被揍得头破血流,奄奄一息。而这批打手全部都是专业的,他们很懂得分清下手轻重,所以陈胜利只是被打残,而非打死。
待他们离去后,陈胜利的血从额头上蜿蜒着流下,缓缓渗入到了他胸口佩戴的祖传玉佩中。
他所没有看到的是,鲜血居然诡异地渗入其中,无休止一般。
周强攥紧右拳,看着眼前的一幕,他同样感受到一股浓烈的悲怆!
在被鬼叔收养之前,他也曾是像这般遭人欺辱,被人视为猪狗,肆意欺凌和打压。
这种愤怒带来的焦虑和恐惧,也是周强能够维系近乎疯狂的勤奋修炼的缘由之一。正因为他不愿意再活得失败,不愿意在麻烦来袭时只能默默忍受,然后陷入无能的狂怒,所以,他要加紧修炼,寻求活路!
“有趣。”
这时候,一个奇异的嗓音在周强的脑海中遽然回荡。
周强猛地一怔,随后毛骨悚然,露出活见鬼的神色!
是的,因为他真的见鬼了!!!
周强清楚地记得,此时此刻的自己,正处于一种遗物术的状态,正在阅读那件玉佩原主人在毙命时所遗留的部分精神和记忆。
根据《遗物术》的内容记载,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单方面的阅读!就仿佛是在电视机前欣赏一部记录别人人生的电视连续剧一样。而现在,电视剧中的人居然对自己说话了。
这是怎样惊悚恐怖的一幕啊?
简直就跟午夜凶铃中贞子从电视中爬出来的恐怖相媲美。
“你是谁?”周强强自镇静,压低嗓音,冷冷地询问。
“我当然是陈胜利喽。”答案如此清晰。
周强毛骨悚然,难怪嗓音如此熟悉,只是自己无法置信,所以刚刚才没有判断出而已。
毕竟,陈胜利已是一个死人啊!!!
他没死的话,又岂会跟遗物术响应?
活人,哪来的遗物?
除非是阿缇妮那样死而复生的意外,但那也是有一只神级蛊虫替她殒命,依旧存在货真价实的死亡。
“你……还活着?”周强感觉窒息一般,心中充满着对神秘未知的忌惮。
不过,他已经是渐渐恢复了往昔的镇定,不再感到惊恐,只是对未知力量十分的警惕。
实际上,周强从不畏惧任何的恐怖小说。
因为在他心中,始终觉得恐怖小说在所有小说中是最为意淫,最为虚假,最为夸张的一种。
想想吧,一个在现实世界中被欺辱被殴打被家暴的孩子,只需割腕死去如此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变成无人匹敌的厉鬼,将曾经羞辱他的人全部干掉,把修炼几十年的老和尚老道士吊起来打,上演灵异版的基督山复仇记。
这种荒谬的快速升级,从废柴到无敌的瞬间崛起,竟然只靠抹脖子就完成了。
如果搁在别的类型小说中,尤其是都市类别,读者们都会抱怨作者江郎才尽,觉得他写得太虚假太不着调,而在恐怖小说中,所有人却都觉得理所当然。
“我如果活着的话,你又岂会在玉佩中见到我呢?”陈胜利喟然一叹,“我在太平洋的豪华游轮中,遭遇冈崎财阀的剑圣——冈崎雄也,与黑泽财阀的剑圣——黑泽石神,共同围剿。加上大圈帮之主,阮三灵藏匿在后,最终我耗尽底牌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