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小径,两匹被打伤了腿,倒在地上的脚力,一个脑袋被打烂的死尸,一个匍匐在地的年轻人,再加上对面,高举大棍的黑大汉,构成了一副完美的抢劫凶杀案现场。那位匍匐在地的年轻人,不过二十来岁年纪,生的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倒是个一等俊美人物。若是在个诗会雅集上出现,或许能让不少姐儿多看几眼,只是那单薄的身子骨,怎么看也不会是对面手拿大棍的大汉对手,在这种场合,模样可不如胳膊根好使。眼看自己也要步同伴后尘,被一棍子敲死,暴尸荒野,他不禁长叹一声“难道我的穿越之旅,刚刚开始,就要结束了?好歹也要让我死的英雄一点,被个打杠子的一棒子擂死,这算怎么回事啊?”
这大汉的模样凶恶,身高体健,如果用这年轻人前世擅长的方式描述,那就是:见此人,身高足有一丈二,膀乍腰圆有力量,脑袋瓜子赛麦斗,俩眼一瞪赛铃铛。胳膊好像房上的檩,拳头好像打油的夯,巴掌足有簸箕大,手指头扑扑愣愣棒槌长。
这位前世名叫高国胜,今世名叫李炎卿的年轻人,本来是21世纪天朝曲艺团的诵说演员,结果遭遇意外,穿越到了明朝,附体在这个名叫李炎卿的倒霉蛋身上。这李公子虽然生的面相好,某方面的本钱也足,可惜命运不济。家里本是个有钱的人家,可是老爹就不怎么靠谱,将家产挥霍了一多半后一死了之。李公子自己又是专喜寻芳,使银钱全不知计划,将个家就彻底败了。又遇到一出仙人跳的戏码,连那女人的边都没摸到,就被男人抓了现行。为了赔偿了事,将最后的家产都搭了进去。到最后只剩下一个丫鬟一个书童,外加几百两卖房的银子。三个人找了个小房子安身,为了生活,李公子学人去放高利贷,把银子借给了一位名叫刘朝佐的举人,资助他去买官。
大明的举人,已经可以称为老爷,具备了授官的资格。比如国朝名臣海瑞海笔架,就是以举人的身份,放了淳安县的教谕。不过一般来说,举人授官的路,比考科举还要窄,而且得官不容易,位置也不会太好。这时候,就是考验一个人基本素质的时候了,是做一个有官无职的虚衔官,是做一个手握印把子的实权官,还是在京师里侯缺坐冷板凳,就看会不会做人了。
刘朝佐很会做人,不过做人是要本钱的。大明的举人是缙绅之属,按说是没有穷人,不过万事有例外,刘朝佐很不幸的就是那个例外。他是江西人,当时江西这个地方文风盛,读书人多,出进士都不叫事,朝廷上曾经一度到处都是江西人,这样的背景下,举人就不大值钱。且江西人多地少,土地都投献到了进士名下,举人名下的田产本就不多。又搭上前些年追索严嵩家产,整个江西都受了害,刘家也没能例外。事实上要是刘家有钱的话,他也就不必急着买官,而是去安心科举了。刘朝佐手头紧张,只好借了李公子的印子,约定等得官之后再还。
可是不等他还钱,那边李炎卿的小厮却与那丫鬟勾搭在一处,卷了李公子最后的一点钱跑路,李公子现之后阻拦,反被那小厮打了一棍,昏迷不醒。若不是有好心的邻人搭救,高国胜刚穿过来,就得被埋到土里去。
他不是理科生,也不是什么物理老师,工厂技术员,不懂什么科技救国,种田科技,连谋生吃饭都成问题。就在他准备找两块竹板,提前把数来宝明出来,加入丐帮这个有活力的社会组织时,刘朝佐的官职终于下来,他才算有了饭门。
大明朝当时贷款买官,上任还债的事,已经成了一个体系,有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当初独眼龙严世蕃明过白条买官法,可称是创造了远时代的先进买官经验。作为债主,李炎卿是以师爷的身份,随同老爷上任。然后老爷在任上的各项孝敬,乃至刮下来的地皮,都归师爷所有,把债务还清后,才是老爷自己的效益。这套手续,李大公子倒是门清。
他当年混迹勾栏的时候,也与些京师的官宦子弟相熟,于许多官场故事十分清楚,由他任师爷,倒也算是对路。只是等看到了刘大人的告身之后,李大少就傻了眼。广东香山县知县?这什么情况!为什么买官买了个广东香山县啊,大明有消费者协会没有,我要退货!
综合两世人的经验,李炎卿于大明当下的情形还是比较了解的,如今的广东香山,可不是后世寸土寸金的广东特区,而是大明一等一的穷地。明《永乐大典》载:“香山为邑,海中一岛耳,其地最狭,其民最贫。”这地方从宋朝开始就是下等县,属于有着悠久传统自古以来的穷地。换句话说,是个没什么油水可捞的地方,买了这里的知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本?
由于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及强大的还款压力,刘朝佐在仕途经济前途双黯淡的前提下,只好接受李炎卿的建议,走另一条自力更生清偿债务的之路,那就是打秋风。从京师到香山,沿途有驿站,他们两人的路费是可以省下的。同时沿途有衙门,他身为举人,是可以与各地的掌印官去叙一叙交情,谈一谈文字,最后再搞点钱花的。这一路千里迢迢,一路秋风打下去,至少是能还掉一部分本金的。
虽然这种行为与乞丐十分相近,左右是丐帮穿富贵衣,举人老爷穿直裰而已。可是李炎卿作为债权人,那脸色实在太难看,刘朝佐年纪又轻,不听能有什么办法?两人一路上锲而不舍,不顾官员的冷脸,一天三顿的豆腐,以及那一两银子的程仪,走一路,要一路,以文明乞讨的方式,踏上了漫漫求官路。
按说官员上任,为了安全,是应该雇几个保镖,或是雇几个健仆的。可是李炎卿吃过自己家书童的亏,对于健仆有本能的抵制心理。至于保镖……,那个好象是要钱的。你刘朝佐欠着老子二百八十二两又三钱五分银子没还,你还有脸雇保镖?就这么走着吧。
只是到了山东这地方,遇到一位老辣的人物,金脸孔铁面皮的功夫几已到了化境,居然只拿了半两银子出来做路费,又拿了一笔粮食出来充数。这两人都是肩不能担手不能提的主,让他们担了粮食走长途那是没可能,就商量着雇个力夫,把它挑到邻县找门路卖掉。
那小二雇来力夫之后,李炎卿看他那傻大黑粗目带凶光的模样,心里就有八分不喜。可是刘朝佐却觉得这人生的孔武有力,既可当力夫,又可当保镖,一举两得。而且山东民风尚武,男人生的粗野些,也是正常。
只是走到半路,这位挑夫就变了阎王,先两棍子打翻了脚力,又一棍子把新鲜出炉的县令刘朝佐打死,复又举着棍子,朝着李炎卿过来。前世作为一为说唱演员,高国胜没少说过书,自然知道这是遇到了传说中的强盗。遇到这样的人,自己怎么对待?
搏斗?别开玩笑,就自己这体格,连小厮都打不过,能打的过这样的大汉么?至于求饶?能干出劫道这样的事来,这样的人能有好心眼?别被故事糊弄,所谓替天行道的侠盗,只存在于故事之中,不会存在于生活里。
眼见对方即将了结自己,李炎卿急中生智,猛的一声大喝“且住!你想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