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魔、修复皮包、赏金猎人和阿拉斯加淘金是孟霄为自己筛选的4个主业。其中驱魔开始的最早,但是进展最缓慢,想想也是,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鬼?如果真有,还不世界末日啊!孟霄自己最看重的是赏金猎人,但是第一次任务就被现实教做人,到手1750美元,“还不如修复皮包来钱快呢!果然女人最舍得花钱了。”
为了简化流程,方便管理,孟霄和李敏媛、卡罗琳约定一周一个批次,每周一孟霄把她们手里的皮包带走,同时把上一周修好的皮包还给她们。
李敏媛在电话里忍不住问:“老板,咱们一周见面至少3次,为什么你不能顺手把皮包都带走呢,非要攒够一个星期的量才......”
孟霄看了一眼自己巴掌大的狗窝,说:“我这里地方太小,放不下那么多包,而且皮包太多我会分不清的,这些皮包又是大牌子,我总不能一下子全堆在墙角吧?”这只是其中一个理由,孟霄觉得控制修复的速度很有必要,“Easycomeeasygo”,凡事完成的太容易总会让人觉得没有价值,孟霄担心某些顾客会因此觉得自己吃亏了从而耍赖。
“哦。”
孟霄岔开了话题:“助理,你估计自己7月会有多少提成?”
李敏媛说:“第一个星期不完整,我3天接到了5个单子,加起来是6000欧,按照15%的提成算,我已经赚了900欧。估计一个星期赚2000欧,那一个月就是8000欧了。天呐,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老板我一个月可以收入上万欧元,太不可思议了!”
孟霄默默地为自己的3000欧心疼了一下,早知如此就不花钱雇佣助理了。“继续加油吧,助理。你的前(钱)途是光明的。没事的话,我就挂电话了。”
李敏媛猛然间想起一件事,语速极快地说:“等一下,老板。我还有事要说。”
“还有什么事?”
“有一个自称吕克的教士打听过你的事情,那一次他问了几个问题就没再找我了,所以我也没把他当回事。只是昨天他又来了,说想和你见面谈一谈。”
孟霄问:“他想谈什么?委托我给别人驱魔?还是把我吸收到组织里?”
“这个他倒是没有说,不过我听他话里的意思是,巴黎总教区的皮埃尔神父对你很感兴趣,佐薇的事情他已经了解了。对了,吕克是皮埃尔神父的助手。”
“我知道了,”驱魔这种神神叨叨的事情,普通人是把它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宗教人士则会有找到同类的共鸣,毕竟宗教说白了就是神鬼传说,宗教典籍就是神明的大政方针。“他想什么时候见面?”
李敏媛说:“明天开始连续三天他都有空。”
“那就明天下午4点吧,在你打工的咖啡店。”
“好的,老板。我会转告他的,他一般穿教袍,你应该很容易能认出来。”
“我一般戴墨镜,他也应能很容易认出来。”
李敏媛大笑,“老板,你那一身万年不变的衣服,熟悉的人不看脸都能认出来。”
挂掉电话,孟霄把约翰召唤到了身边,“确实应该换一身衣服了。”孟霄在游戏里为约翰订做了春夏秋冬四季的衣服各一套,现在看来根本不够用,只是在游戏里量身定做太费事,而且为了换衣服而占用键盘的按键或是添加相关程序都太不值了,孟霄本意是亲自动手给约翰换衣服,只是无意间忘记了。“以后又多了一件麻烦事啊,约翰每次露脸都要回我这边换衣服,我给男人换衣服。哎。”是个美女该多好呀。
明天就要和陌生人见面了,对方是个教士,不能太随意。孟霄觉得现在就要拿约翰练练手了,过程省略,孟霄的衣服倒是能穿在约翰身上,但是有些不合体,“算啦,明天上午去买两件约翰专用的衣服吧,穿我的衣服万一留下DNA就不好了。”
切换状态F9,穿着孟霄衣服的约翰消失了,但是想象中衣服滑落地面的情况没有发生,“嗯!?怎么回事,难道约翰把我的衣服带走了?”孟霄记得自己之前有过总结,约翰可能来自于空间A(孟霄的定义),但是他不能把现实世界的东西带回到空间A,所以每次退出游戏,约翰会把属于地球的东西留下,之前孟霄也用这一手来传递纸条,可是刚才发生的一切在挑战着孟霄的经验。
怀着喜忧参半的心情,孟霄退出了游戏,T恤和牛仔裤无中生有,掉落在地板上。“看来之前的经验需要修改了。约翰在穿着衣服的情况下可以隐身,这里的衣服不局限于游戏自带的衣服,所以隐身状态的约翰把效果扩散到了外来事物上。”这个说法其实不严谨,但是还能自圆其说,其它说法也能解释,不过孟霄不想费心思了。
想到了曾经在自己手下效力的汤米,孟霄意识到《侠盗飞车》和《约翰的世界》是不同的,“《侠盗飞车》里面的汤米隐身是因为作弊器,汤米还是汤米,但是在《约翰的世界》就不同了,F1-F9可以看做约翰的9个状态,也可以看做是约翰9兄弟。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影响?”目前没有。孟霄今天才意识到游戏的不同,此前用起来还是很顺手的,并没有哪里不对。
孟霄做了两个试验:
第一个试验,穿着孟霄T恤的约翰在F9状态下慢慢接近了有窗户的墙壁,墙壁在屏幕里越变越大,终于屏幕变得一片漆黑。孟霄扭头看向约翰所在的位置,没有发现异常。W键被间歇地点击,屏幕上却看不出约翰前进的迹象,终于屏幕再次有了亮光,证明约翰已经穿透了墙壁。再回头看向约翰穿墙的位置,还是什么都没有!孟霄终于放心了,不管约翰把自己的T恤弄到哪里去了,幸运的是来自现实世界的衣服没有影响F9状态“摸不着”的属性。这就足够了!
第二个实验,孟霄在F1约翰的兜里塞了一张纸条,然后切换F9,约翰走到了墙角,孟霄点了Esc键,确认退出。孟霄转身看向远处的墙角,那里静静地躺着一张纸条。“看来多了一条经验,F1约翰携带的物品是跟随F1-F9状态一起移动的。”似乎效果和隐身汤米没什么区别。
“我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至于用处以后再说吧。”孟霄想的脑袋疼,索性放弃了钻牛角尖。
窗外的天空已经被暮色所笼罩,孟霄觉得可以去吃饭了,临出门之前他抽空看了一下美国洛杉矶的情况。这一次孟霄没能全程跟踪约瑟夫,因为这一次的逃犯是一对夫妻(约瑟夫说:丈夫是被担保人,但妻子愿意和丈夫亡命天涯),他们轮流开车,几乎24小时都处于运动状态,孟霄只好指挥约瑟夫跟在他们身后慢慢缩短距离,但是猎人和猎物之间的距离往往又在孟霄睡觉的时候被拉开,弄得孟霄郁闷不已。
“要是能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就好了,你就可以直接抄近道堵他们了。”
约瑟夫笑道:“这个只有上帝能知道了,或者黑客先生你会读心术也可以。”
孟霄很认真地考虑,然后果断放弃了。读心术不是做不出来,但是孟霄没想到合适的借口来打消约瑟夫的怀疑,此外不能排除逃犯中途改变主意的可能,真要有打脸的情况发生孟霄也许就要换一个合伙人了。至于让逃犯汽车抛锚也不是不行,“只是帮了这一次,下一次呢,帮不帮?每次都帮忙的话,约瑟夫会不会认为自己是上帝的私生子?”
“别开玩笑了,约瑟夫。专心开车吧,小心栽到沟里。”孟霄在屏幕上看到的是美国那边浓重的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