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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梦琳琅秀玉郎(二十三)(1 / 1)

<>沈秋河重新拿起一本书,顷刻间一本书变成了灰烬。见此,琳琅不自觉吞咽口水,好厉害的内功。

她总算了解到电视剧中所说的,捏石成粉的感觉。

禹王妃原本是站在琳琅身前,忽然转到了琳琅身后,她探出脑袋与沈秋河对话:“儿啊,你娘十月怀胎,辛辛苦苦把你生下来,其中吃了多少苦头,你可知晓?”

沈秋河讪笑,“我年幼之时,你哄骗我穿着女装十几年,此事何解?”

老板惶恐,他觉得此地不宜久留,否则听多了会有杀身之祸。于是,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灰溜溜跑走了。

“你娘把你生得那么好看,不穿女装不合理。”禹王妃义正言辞,完全没有觉得自己哪里有错。

“我十八岁离家出走前,你明面上让我不要与齐衡君走太近,私底下你已经开始部署这些东西?”这块地方好几年前就存在,只是那时并非叫书香阁。

禹王妃又从琳琅身后探出脑袋,“其实在你很小的时候,我就有打算……”她赶紧捂嘴,可惜说出去的话再难收回来。

琳琅被禹王妃拽来拽去,小脑袋一晃一晃,她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来错地方。这个故事里不应该有她,她不配拥有姓名。

白枂翊:不知道能不能换一个人攻略!为什么别人能够快速进程百分之五十,而我停留在百分之七。难不成是属性不合?

沈秋河扭头看到琳琅的神情与平时有所不同,她似乎没有傻笑,“你不笑吗?”

琳琅回神,沈秋河好像是在问她。傻笑,笑不出来!虽是那么想,人设不能崩塌,琳琅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小哥哥,人家才不是傻笑呢。”

白枂翊:等日后脱离这个世界,我一定不拿星雨取笑。

“混小子,你胡说些什么!琳琅那么可爱,怎么可能是傻笑。”禹王妃睁眼说瞎话,努力忽略琳琅八颗牙齿的憨样。

琳琅歪头,笑得情真意切,“娘和小哥哥是在玩游戏吗,琳琅也要加入。”

谁的面子禹王妃都可以不管,但是琳琅不同,她可是自己未来孙子娘亲,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两人感情不能浪费在一间书屋中。琳琅莫名背后一凉,心口发闷,好似被猛兽盯上。

禹王妃整理袖口,大摇大摆的从琳琅身后出来,“不就是几本书,若是你不喜欢,毁了便是。”

“这般大气!”沈秋河再度确认:“娘说话算数?”

禹王妃忍痛回答:“算数。”

所以,整件事结束,琳琅还是没有获得一个好感度,目前仍停留在七。

翌日沈秋河回府的时候发现琳琅不在院内,寻着下人指引的方向,沈秋河在禹王府的一片空地找到她。此地不仅有琳琅,还有她的好友青衣。

两名女子身前有一堆火,身后有一堆书,沈秋河没有靠近她们,却对那些书极为眼熟,正是沈秋河命令下人烧毁的“传闻之书”。

青衣眼馋:“琳琅,番薯何时才能烤好?”

琳琅不断的在火堆内加书,“再等一会儿,得多闷一会儿。”

“琳琅,你哪来的这些书啊?”她之前就想问,结果被遗忘了。

琳琅不方便解释原委,省略众多,“发霉,人家不要了。”

“哦,可是封面角落好像还写着沈秋河与齐衡君?”青衣识得几个大字,想要伸手拿一本瞧瞧,琳琅怕污染青衣的眼睛,直接抢过。

她把书扔进火堆,为烤番薯增加能源,“你看错了,上面怎么可能写他们!”

青衣成功被琳琅忽悠,“那就是我看错了,可是番薯什么时候才能好啊?”

原本在这烧书的并非琳琅,是另一名小厮。

禹王府的下人遵从命令来到空地烧毁书籍,琳琅悄悄跟上,想要偷偷拿走一本看看内容,可惜遇上了来探望琳琅的青衣。青衣得到一些家乡番薯,想要给琳琅尝尝,忽然想起琳琅身份的不同,是以她在禹王府外围走动许久,终于挎着篮子来找琳琅。

结果,青衣没有禹王府下人的带领,自然是迷路了。缘分就是那么奇妙,青衣迷路之际居然找到琳琅。

琳琅瞧见青衣篮中的番薯,正好面前有火,旁边又无小厮婢女,朝火堆扔了好几个。番薯个头大,一点星星之火尚不足以熟透,于是琳琅不断的扔书维持火焰的生命。

沈秋河寻到琳琅之时,抓到她背对青衣偷看书。

白枂翊:我就瞄一眼,看看里面究竟讲了什么东西,为何引得众人痴迷。

琳琅仗着自己在外界是文盲的样子,一本正经看书,她不经意翻开的一页纸,上面描述的竟然是两个男子间露骨画面。

[齐衡君借着机会又来到玉满堂看望沈秋河,彼时沈秋河与掌柜核对完账本,身子有些乏,便去掌柜的住处休息片刻。齐衡君是玉满堂常客,这里的一花一树一草一木,他皆了解,是以掌柜的住处他轻车熟路找到。

沈秋河相貌如玉,温和恬淡,齐衡君见到他的睡颜不由看呆了心神。齐衡君伸出修长的手指触摸沈秋河光滑的脸庞,从额头到鼻梁,再从睫毛到嘴唇,就在他即将触碰到沈秋河微微起伏的……]

“你在干嘛?”

熟悉的声音打断琳琅注意力,她莫名慌张,急忙把书合上顺手扔进火堆。“小哥哥,你要吃烤番薯吗?马上就好了。”

青衣不晓得书的秘密,还以为是一些被虫咬坏的破书,她自然不感兴趣。青衣识字不多,对于生涩的词意很难理解,是以她爱听琳琅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却不爱看那些市井流传的话本。

“沈公子,你有带剑吗?”番薯太烫,无从下手,青衣听闻高手都会随身携带兵器,正好借来用用。

沈秋河尚未回答,琳琅眉头一皱,“青衣,我给你的匕首呢,不是让你随身携带吗?”

“我出来急,换衣裳的时候忘记揣怀里。”真不晓得琳琅让她带匕首有何用处,她这细胳膊细腿,拿匕首都拿不稳。

琳琅也问向沈秋河:“大哥哥,你有刀或者剑吗?”

沈秋河摸向腰间,伸手一挥,单薄长剑出现在两名女子眼前。长剑随着沈秋河的挥动发出簌簌低吟,剑身闪烁流光,看来并非俗物。

“小哥哥,那里有个大的,对对,这儿还有。我记得放了五六个,应该还在某处藏着,你再试试。”

谁又能想到,名剑祟羽竟然有朝一日用在拨动番薯这件事上,若是被它的制造者知晓,只怕光是吐血还不够,也想来分一杯番薯羹。

对此,祟羽的主人表示,剑做腰带荒废许久,是该展现它另外的实力。

稀释先前的尴尬,琳琅松口气,又觉得自己是否做错什么。对了,她只是礼貌性让沈秋河参与她们的番薯大餐中,并非真心让他品尝,倒不是琳琅小气,在她看来,沈秋河是富家公子,平日鲍参翅肚,怎会去在意民间的俗物,可惜事实还是有所区别。

沈秋河不仅不在意漆黑的番薯外皮,还很熟练的掰开享用,动作完全没有公子范,就是一个普通人。沈秋河吃完一个,嘴角留黑,青衣看着不敢笑,琳琅见了眼泪流。

“小哥哥,你这里脏。”琳琅对照沈秋河脸上脏污,指指自己脸颊。沈秋河伸手擦哪都不是正确的地方,琳琅索性站起来。“嗯嗯,擦干净了。”

青衣捧着仍有余温的番薯不住啃着,默默看着琳琅与沈秋河,她知沈秋河被吓到,初时她亦是相同,该说琳琅不拘小节,还是根本没有注意所谓的男女之防。

琳琅只是伸手抹掉沈秋河脸上一点灰,随后往自己袖口上擦掉脏污,极其简单的动作,却吓傻了沈秋河。琳琅是现代的灵魂,没有古板的思想,是以她顺手的动作带来何等震撼,她自然不会知晓。

沈秋河:模样少了几分傻气,倒是顺眼不少。

青衣:老天爷,沈公子会不会认为琳琅太过轻浮,相信我,琳琅也对我这么做过。

琳琅:先前还没有发现,一个大男人皮肤也太好了,好细腻,好想再摸一下。(和自己对比,好粗糙)果然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水灵。

“你识字?”沈秋河拿出锦帕擦拭手上污渍,不经意抛下这句话。

青衣以为沈秋河是在问自己,“小时候上过几天学堂,后来家里没钱就不去了。”

沈秋河知晓琳琅与青衣一同长大,是以青衣的叙述有可能是琳琅的经历,“是以,你是识字的?”

这回青衣看出来了,沈秋河原来不是在同自己说话,“琳琅脑袋被烧迷糊了,哪还记得几个大字,她平日里那些道理,都是听镇上说书先生讲的。”

白枂翊惊讶,她还没和青衣套话,对方到是给了一个完美的解释。

沈秋河明白,琳琅该是出于好奇心作祟,却又看不懂,这姑娘倒是有趣。

[系统提示:沈秋河对你好感度加一分,目前总计八分。]

琳琅对于加分减分早就见怪不怪,她更在意的是进度条何时到百分之八十。什么都别说,她需要来一个烤番薯消愁。琳琅低头,发现地上的番薯只剩下两个,抬头,看到沈秋河手中拿着一个,青衣手里捧着一个,沈秋河的脚边躺着两个“尸体”。

少女突发奇想:“小哥哥,你吃那么多番薯,会不会胀气?”

沈秋河闻言停下咀嚼动作,他对番薯并不陌生,早年娘带着他上街买过几个,味道不错。相隔多年,许久没有吃过,有些控制不住。琳琅所说的胀气,他能够理解,食物不能浪费,还是解决手中的为妙。

他起身拍拍碎屑,“天色渐暗,即将用晚膳,琳琅你少吃些,我先回去了。”

仍留在原地的青衣和琳琅面面相觑,两姑娘噗嗤一笑,原来贵气逼人的公子哥也是喜欢吃烤番薯的,吃多了还容易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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