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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土豆! 土豆!(1 / 1)

果然,连半里地都没走上。敖沧海便传来警讯,云玥按照敖沧海的指示看到了让他头皮发麻的一幕,老天爷!这是神马!

从来没见过这么大个的蛋,比恐龙蛋都要大。能吓得出来这么大的蛋,莫非的传说中的哥斯拉?如果真有那玩意,云玥觉得明天早晨的太阳距离自己已经很遥远了。

“快走!你们这帮傻子,快走!快走!”云玥疯了一样驱赶着这帮二百五,不管这是什么蛋,都他娘的不是好蛋。快点儿离开,这才是正经。母的显然已经出去觅食,如果等母的回来。这二十几个人,绝对不够哥斯拉一顿吃的,霸王龙也不够。

没了命的狂奔,云玥真不知道这林子里究竟还能有啥了。脚下的路非常崎岖,很多坡陡的只能手脚并用的爬。还有一股股潮湿的味道在云玥的鼻子前环绕。腐烂的数枝还有动物尸体粪便的味道,热带丛林谷地里面低气压的味道,雾气的味道反正是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味道。

还有就是口渴,丛林里行走是十分耗费体力的事,体力是走平常山路的几倍也不止。不要说崎岖不崎岖的因为根本就没有路。也许脚下的路是几十甚至几百年都没有人走过的路。更有可能的是,根本就没人走过,连猴子都没有。

本来热带雨林就潮湿,加上这里又是谷地。空气几乎是不流动的。很快喘气变的不那么容易了。开始还好,但是跑的久了,好象肺子里都是这种动植物腐败的味道。

很快云玥便觉得口干的冒烟,身上湿漉漉的,但是嘴唇干的要命。开始他还用舌头添着嘴唇,可是到了后来,连舌头也没有了水分。

第一个摔倒在地的不是云玥,而是老仇头。老家伙都六十多了,跟着自己兔子一样的跑也着实难为了他。

“停!都停下!休息!休息!敖沧海,你安排人警戒!”其实不用云玥吩咐,敖沧海已经吩咐人警戒。这是云家行军的规矩,行必有斥候,宿必有值哨。

“侯爷!那玩意是个啥?很危险?我怎么感觉那玩意好像是蛋,什么东西能下这么大的蛋!”敖沧海这夯货,估计还没明白过来那巨蛋的可怕。真该给他讲一点儿后世的科幻电影,或许这夯货会对这丛林多一些敬畏。

“还说,你想想能下这么大的蛋。那东西得有多大,你这一百多斤都不够人家塞牙缝儿的。以后看见东西长点心眼儿,这是要命的事情。我感觉这片林子里到处都是危机,奶奶的为了种子,老子也是拼了!”云玥抱着水袋呡了一口水,不禁是沙漠里会消耗大量的水,丛林里一样会。在林子里渴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休息了好一会儿,一行人战战兢兢的开始行军。没有目的地,走到哪里算哪里。不过云玥还是长了个心眼儿,林子里长不出玉米这晚东西的,弱肉强食的世界里。阳光与资源都被参天巨木占领,没有玉米这样低矮植物的生存空间。只有找到林间空地,又或者是山岗一类的地方,才会有玉米这东西。至于土豆,那就是个逮个缝就能生存的家伙。

云玥也真是开了眼,这林子里还真是保持了生物多样性。獐子,猴子,山猪,还有那种长着很大角的麋鹿都有。这玩意老在外国电影里看见,活的还真是第一回见。印象里,这玩意不是应该在欧洲或者是美洲的森林的逛游,怎么跑这来了。

一只金钱豹从前面“嗖”一下窜过去,对云玥一行看都没看。把云玥吓了一跳,这动作比小白敏捷多了。下一幕更加令云玥崩溃,一只黑眼圈儿的国宝正在张牙舞爪追杀金钱豹。老天爷,这东西不是应该关在玻璃房子里,整天吃啃竹子以卖萌为生的么?

再走下去,什么金丝猴,什么小熊猫,当一群大象出现在云玥视线里的时候,云侯爷落荒而逃。现在就是有一头斑斓猛虎出现在眼前,云玥也不会感觉到奇怪。这里简直就是一座漂浮在海上的巨大动物园!

有瀑布!这让云玥欣喜不已,荒岛上居然还有瀑布。虽然没有黄果树那样雄奇壮美,不过也有十几二十米的落差。银丝悬挂水汽蒸腾,轰鸣声十里可闻。

远远的看到瀑布,所有人都好像扎了鸡血似的。水囊早已经瘪了,严重脱水的人们现在就想将脑袋扎进水里,饱饱的喝个够本。

来去如飞轻功盖世的少司命自然冲在最前边儿,拎着藤条从这颗树荡到那棵树,不一会便飞出老远,跟人猿泰山似的。

瀑布下面是一座水潭,占地足足有上百亩。看着跟一座湖泊差不了多少,也不知道这岛子究竟有多大。居然会有这么大一座淡水湖,这不科学。可今天看到的,又有几样是科学的。他娘的亚洲象早就在秦岭以北绝种,怎么这岛子上又钻出来。难道说,这是诺亚方舟或者是世外桃源?

顾不得想那么多,云玥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张开大嘴,不停的往嘴里面灌,清凉的湖水不断滋润着干裂的嘴唇,嘶哑的嗓子以及快要冒烟的肺。

一群人好像沙漠里见到绿洲的骆驼,裂开大嘴灌个没完没了。直到一个个撑得打水嗝都能喷出一股水来,这才算罢休。

躺在湖边的草地上,摸着滚瓜溜圆的肚子。随着呼吸,甚至能听到肚子里咕噜咕噜的水声。

“撑死老子了,他娘的这辈子都没觉得水居然有这么好喝。”敖沧海好像一个大号甲鱼一样躺在沙滩上,嘴里念经似的嘟囔。没人理会他,森林里其实最缺少的就是阳光。密集的树冠,遮蔽了绝大多数的光线。对于植物来说,光线也是资源。自己多照一点,就能让别的家伙少照一点。丛林法则深刻诠释了,竞争无处不在的道理。

少司命的头枕在云玥的胳膊上,闭着眼睛享受美好的阳光。云玥侧过头,便可以看见天鹅一样修长的脖颈。百里透着粉红,高耸的胸脯一起一伏。刚刚喝水喝得太过奔放,打湿的衣衫贴在身上,将玲珑曲线勾勒得更加婀娜,非常有看头。

即便身处如此场景,也挡不住云玥那可悸动的心。那天晚上的一吻,让两人的关系已经没了隔阂。若不是船上空间狭小,说不定事儿都办了。

“回到平凉便娶你过门儿。云家人都很好,奶奶有些执拗,但对晚辈最是关爱。我也没什么大志向,带你们在平凉好好过富足日子。好好的做一个富家翁,平平安安过这辈子就好。咱们离咸阳城远远的,有了你们谁还愿意跟他们尔虞我诈!

到时候,咱们生一堆孩子。一个个小人围前围后叫你娘亲,这才是过日子。”云玥无限留恋平静的生活,这趟出来太累了。杀人杀到手抽筋,为了弄点粮食种子,差点儿被乌贼给吃了。这都是为了什么?天下人吃不饱饭关老子屁事,老子一家老小不挨饿就行,如果不是已经行至半路。云玥说不得就要打道回府,拜过齐王之后就直接回家。老子躲在平凉不出来,吕不韦也好,咸阳城里的那些恨自己的人也好,你们能奈我何!

不知不觉便将少司命搂进了怀里,鼻尖杵着她的秀发,深深吸一口气……一股馊臭味吧扑鼻而来。

雨水汗水加上海水,少司命的脑袋早就馊了,再漂亮的美女几天不洗头味道也好闻不到哪里去。

“跟你生一堆孩子,你当我是猪啊!”少司命拳头敲鼓一样擂在云玥胸口,云玥坏笑着抓住她的双手,大手在胸脯上摸了一把之后,笑得更坏了。知道少司命没生气,不然现在自己应该趴在地上吐血,哪还有力气在这吃她豆腐。

小两口正在亲亲我我,一声凄厉的惨叫打破了寂静。两人匆忙回头,眼睛顿时瞪得铜铃一般大小。一只碗口粗的蟒蛇,将用身子卷了一名水手,死命往水里拖。少司命还没有动,敖沧海已经操刀子冲上去。估计他也没见过这么大的蟒蛇,意识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生怕一个弄不好砍伤了那水手。

少司命一个纵身飞掠过去,抢过敖沧海手中的刀。寒芒一闪,那蟒蛇的大头便没了半边。脑袋虽然没了,可蛇身子好像缠的越发紧了。那水手额头青紫色,连红得有些发黑。隔了老远,云玥都能听见他身上骨头发出的“嘎巴”声。

骨头断裂的声音好像鞭炮,噼里啪啦的一阵响。那水手张开大嘴,鲜血喷涌如泉水。肚子里不知道是什么内脏也被挤了出来,看起来凄惨可怖之极,小仇当场就吐了,云玥吓得都不敢直视。

众人七手八脚的将蟒蛇的身子斩成十七八块,可那水手已经没了呼吸。一路上总是死人,大家伙都有些不忍。

“找个地方埋了吧!入土为安,或许他是第一个埋在这片土地的华夏人。”云玥无奈的吩咐道。海上死的人就算了,人死在陆地上。怎么都得让死者有个安宁,云玥觉得有些对不起这些水手。虽然他们是海盗,或许最该万死。可毕竟是自己带他们出来,若不是贪图玉米种子与土豆,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

老仇头跪倒在尸体前,嘴里念诵着什么。云玥听不明白,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搞明白这老家伙的信仰。

战国年月的神仙谱系似乎与后世不大相同,释迦牟尼燃灯古佛自然是没有的。元始天尊太上老君这些大碗也见不到。虽然也有地狱来生之类的传说,但神仙却是五花八门。有些很富有地域特色,少司命说他们哪里就崇拜熊猫。刚刚见到追杀豹子的家伙,差一点就膜拜一下。

没有棺木,云玥脱下自己的外袍给这不知名的水手盖上。两个侍卫砍了些树枝,做了副简易担架往旁边一块地走去。老仇头已经领着孙子在那里挖坑。

死了人,队伍里再没了打闹欢笑。气氛无比压抑,有些还沉浸在刚才的血案之中无法自拔。

“侯爷!侯爷!快来看!”一个去埋尸体的侍卫拼命摇晃这胳膊跑过来,喊声大得吓人。或许是太过兴奋,快到云玥身前,这货脚下一个趔斜,人便趴在沙滩上。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滚到了云玥脚下。

拾起来一看,云玥大喜过望。土豆,居然土豆!上面沾满了沙土,仔细将沙土拂去,真他娘的是土豆,还是沙地里长出来的,蒸熟了一定很好吃。

“哪里弄来的,快带我去!”云玥拎起那侍卫,大家一起向埋尸的地方涌了过去。

地上密密麻麻摆了六七十个土豆,老仇头好像大号土拨鼠似的,仍不断从地里往外刨。最大个的有羊头大小,小仇抱在手里嘿嘿傻笑,浑不在意手上还沾着鲜血。

云玥发现,这里面不但有黄皮的土豆。居然还有红皮的红薯,俗称叫做地瓜。长得奇形怪状的,不过很甜。云玥还记得一道著名的女士菜叫做拔丝地瓜,每次跟女士下馆子,拔丝地瓜与锅包肉都是必点。

老仇终于失去挖掘的兴趣,这东西太多。真不明白侯爷为啥拿这东西当做宝贝,看不出有个啥好来。黑乎乎的,擦干净咬一口,有些涩,不好吃。

“老敖,你打头獐鹿什么的回来。今天侯爷给你们做土豆炖肉吃!”云玥脑袋乐开了花,无论是找得到找不到玉米。找到这土豆就是巨大胜利,庆祝一下的确应该庆祝一下。几年没有吃过土豆,以前不当这是好东西,百十块钱就能买一麻袋。这长久不吃,还真有些馋得慌。

“好嘞!二郎们,打猎去。”敖沧海操起弓就走,刚刚路上他可是看到了不少獐子野鹿,手早已经发痒。听说侯爷要亲自下厨,立刻乐得后脑勺开花。谁不知道,侯爷一手易牙的本事纵横邯郸咸阳无敌手。就连太后吃了,都说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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