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真香(1 / 1)

像程咬金这样的家庭,自然经常吃公筷。

尤其是陪李世民吃饭时候,使用的不仅仅是公筷,就连他们这些大臣吃个饭,都是由太监来夹。

一顿饭吃几炷香那都是短的,又一次甚至吃了两个小时,那可是整整两百四十分钟。

仅仅一顿饭,半天时间就这样没了。

大冬天,蔬菜比较珍贵。

但是程咬金等人吃不习惯蔬菜,基本上就是无肉不欢。

尤其是面前有四只鸡的时候,那绝对是流口水。

刚才在马车上,菜都凉了,而且还生着气,压根就没有吃多少。

现在他们可以尽管吃,使劲吃起来。

大唐也有分餐一说,也就是各吃各的,就是避免不必要的口水流进自己嘴中。

这段时间王猛南和邓建天天用细盐刷牙,所以他今天真心嫌弃吃到程怀默和程咬金的口水。

所以为了避免吃到程咬金和程怀默的口水,王猛南便在各自桌上放了一个空碗,在空碗上放了一双公筷。

现在程咬金是下人打扮,但是怎么看怎么都不觉得,程咬金是一地下人啊。

哪怕是现在有人站出来说程咬金是老爷,估计都会有人相信。

所以程咬金哪怕是伪装的再好,他早就已经暴露。

程咬金现在还在沾沾自喜。

刚好他们老程家也都是无肉不欢,现在他们可以经常围在一起吃肉喝酒。

包括程处雪也是吃肉喝酒划算,凡是男人会的,程处雪都会,甚至比男人还爽快。

今天程处雪穿着非常保守,衣服有点厚,但是他的样貌和身材却是暴露在众人面前。

尤其是拿一个绑成一块的秀发,不断的抖啊抖。

如果在有背景音乐,那就是小白兔,白又白,一蹦一跳,真可爱。

程处雪发现秦浩在看她,便又收敛了几分。

刚才是小口吃,现在是十几秒吃一口。

有谁能够理解程处雪现在心情。

渣.男抛弃了自己就不说了,现在连吃喝都要表现的矜持。

人家渣.男已经抛弃了自己,现在矜持给谁看啊。

说真的,程处雪真的挺后悔。

早知道是这样,当初他先下手为强。

直接把王猛南往地上一按,还不是他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

小贼,哪里跑。

乖乖蹲下,抱头,唱征.服。

一直被王猛南看着,好羞耻,好尴尬啊。

心跳好快啊。

王猛南悄咪咪指了指火锅。

土豆是基本上最好的配菜,所以在倒水之前已经放进去。

萝卜,王猛南一直都不喜欢,所以就不准备了。

大冬天,萝卜和白菜已经形成主流,菠菜也有,但是菠菜很少,而且大多数都是落到了皇宫。

因为菠菜算是比萝卜和白菜更好吃的一种蔬菜。

大唐喜欢乱炖,所以根本就没有铁锅吵出来的香。

没有辣椒的火锅是没有灵魂。

王猛南道:“来来来,雪儿,尝尝火锅,如果觉得不够麻辣,可以沾一下你面前的小碗,那里面是辣椒油和花椒油,还有香油,我特殊的调料包,弄成的蘸酱。”

大唐已经有了蘸酱,但是都是以大葱和蒜泥为主,一直都不变,普通人都吃腻味。

甚至还有人喜欢把柿子放在火堆上烤熟,然后用柿子和蒜泥搅拌在一起,成为了另类蘸酱。

总之大唐的蘸酱,就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各种黑暗料理。

程处雪用公筷夹起来一块羊肉放在碗里,又拿起自己筷子夹起,吃了一口。

好辣。

真的好辣啊。

不过这个味道真的好好吃,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哪怕是之前来翠云楼时候,吃过的卤菜估计都没有这个味道。

“雪儿,你不知道这个红红东西可以调料,可以配合任何一种蔬菜和肉食,就是卤菜,你今后要是尝一尝,绝对比以前的味道还要好吃。

雪儿,来来来,吃一块土豆,这个土豆用酱汁沾一沾,就是这样。”

王猛南拿起自己的公筷为程处雪夹了一块土豆,并亲自送到了程处雪嘴中。

要不是害怕尴尬,王猛南直接用他的筷子给程处雪加菜,然后送到程处雪口中。

到时候王猛南在收回筷子,也算是变相的接.吻。

别看程处雪是一个大大咧咧之人,但是他非常传统。

所以王猛南不能用西洋人那样开放程度来认为程处雪就是那样人。

“这…”

程处雪看着王猛南递过来的土豆,愣住了。

接了呢。

老爹还坐在面前呢。

她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万一要是传出去,他以后在怎么嫁人。

“咳咳,小姐,吃吧,这里没外人。”

程咬金暗示道。

甚至程咬金还会更加激进,都恨不得对程处雪来一句,好好吃饭,吃完饭,你们去房间里面好好聊聊。

可那是一个大将军应该说的话吗?

哪怕是身为人父,程咬金都不会那样说。

“好吧!”

程处雪在得到老爹允许之后,吃进嘴里。

“这是什么东西,面面的,甜甜的,辣辣的,香香的,真好吃。”

光顾着吃火锅,忘了喝酒。

程处雪灌了一口酒。

火锅加酒,越喝越有。

程咬金和程怀默两个人看到程处雪露出那样表情,便纷纷拿起公筷,为自己夹菜。

“好吃,这羊肉味道真的不错,从来就没有想过竟然会这么好吃,还有这汤,这白乎乎东西,都非常好吃。”

程咬金吃起来可一点都不雅,简直就像是三十八代饿死鬼投胎那般。

甚至来不及嚼,直接生吞起来。

“臭小子,给…老夫留点,抢抢,就知道抢。”

程咬金和程怀默直接拿起公筷,拼命的从大锅之中夹菜往嘴里塞,压根就不带停的。

秦浩连忙道:“岳父,慢点,慢点,没人给你抢,还有啊,岳父,如果把菜放在你面前那个小碗里面沾一沾,味道会更好。”

“你不早说!”

“嗯,果然好吃,真好吃,好像吃的就不是羊肉,而且龙肉。”

程咬金吃起来飞快,也许是从军多年,为了节省时间的缘故,速度竟然比程怀默还要快两倍。

许久,程咬金才反应过来:“咳咳,谁是你岳父,我是程家一个家丁小头目,别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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