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结局(1 / 1)

“亲爱的程先生……”

很久没写字了,一整篇,就数这几个字最难看。我把笔插进笔筒,抖一抖十六开的信纸,用双面胶粘在墙上。其实我完全可以给他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说这些话的,可我毕竟天性善良,哪怕要走,也体贴地给程先生留下点实际的纪念。

与他把话都说开,就仿佛回到从前,滚完床单拥抱着说话,说着说着,又重新滚到一起。即使疲惫,可凝视着对方的脸就觉得满足。他打了几个电话,大洋彼岸的朋友再三表示这种大事尽管放心,抛头颅洒热血也要给他办好。他挂了电话跟我保证,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美国医术精湛,这种手术手到擒来。

我笑着答应,看他围着围裙给我煮粥,把每一勺都吹凉,送到我嘴边。

这个傻瓜,他一定不知道,在我轻易就原谅他的时候,在我抱着他喘息的时候,在我笑着答应他继续过这长长的一生的时候……

我都在骗他。

因为恨意而杀人,这杀戮就不是罪孽了么?

如果说我的错,是不该罔顾他的意愿,背弃我们的誓言,用自己的牺牲换来他根本不想要的投资的话,那么,我用我的死来赎罪。

那么,程先生,我坐在床边,抚摸这人精致的睡颜。

活着,是对你的惩罚。

有些事,无论再怎么有苦衷,都不能成为理由,人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我把加了安眠药的水杯刷洗干净,放回茶几下面。墙角一个小小的包袱,是我无论如何都不想留下的东西。拉开门,最后回头望一眼我们的家。

每一块木地板,每一方瓷砖,每一处家具,甚至卧室的壁纸。

再见了。

冬日的阳光一如既往迟来,天刚蒙蒙亮。我跺了一下脚,一楼的声控灯亮起来。蒋磊裹着大衣靠在车边,脚边一地烟头。我拉开车门,把包扔进后车座,坐到副驾驶位置。他也坐进来,看了我一眼,发动车子。

我没睡够,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蒋磊暖着发动机,问:“都说清楚了?”

“没来得及说清楚的,都写在纸上。”我说。

“他老娘跟他说了你的病?”他问。

“大概即便被儿子收购,也能凭借这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快快乐乐过下半辈子了。”我说。

“他什么反应?”

“还能有什么反应?浑身冰凉,抱着我的时候抖得不成样子,偷偷抹了好几回眼泪。甚至跟他发小联系上,说要请美国专家给我手术。”

“呦,那你还走?”

“我有没有救你还不知道?”我嘲讽地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摇摇头,往楼上瞅了一眼,问:“不后悔?”

我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看着他,有些怅然地笑起来:“我已经给我的墓付过首付了,那笔钱要不回来吧?”

他也跟着笑,只是怎么笑,眼角都是下垂的。

“蒋磊,有个问题我很想问你。”我说。

“什么?”

“你究竟是谁?”

“你真想知道?”

“别废话了。”

“我有个大哥,”蒋磊挂档踩油门,车子平稳地滑出去,“我们感情很好,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后来彼此的生意做大了,来往反倒少了。我一直做正派生意,他的买卖却有点颜色。彼此有一年多没联系,忽然有一天,他妹子联系我,说是他犯了事,叫我帮帮忙。我知道怎么回事以后,二话没说,打算倾家荡产也把他捞出来。可是对方来头太大,我就是个生意人,费尽力气,也不过让他多活两年。这两年里,我经常去看他,虽然每次聊得都很多,可我总觉得有些话,他欲言又止。终于在他死刑前的最后一次探视,他托我以他的名义寄一个玉佛到一个名叫‘秦韵’的人那里。”

我下意识地按紧了胸口的佛。

“你的照片,我之前见过。跃东哥的钱包里夹着,你趴在那里睡觉,显得很脆弱。我之前从来不知道跃东哥也喜欢男人,我玩男孩子的时候,他总是训斥我恶心。不过这种事情不好说,毕竟他对你上了心,就算为你死了,也没有怨言,还嘱咐我,以后多照顾你。”

我抓着自己的衣襟,尾音发颤:“蒋磊,你恨我么?”

“不知道。大概最开始想整你,可是后来也想开了。大哥是心甘情愿,他都不恨你,我跟着起哄干嘛?再说,我都答应他会照顾你了。”蒋磊从口袋里把烟摸出来,想了想,扔到一边,“大哥把他藏起来的所有资产都给了我,冲着这钱,我也得给你伺候好了。”

他一脚油门,我被狠狠晃了一下。

蒋磊在院子里放了把摇椅,他这个人很喜欢午后摆个小桌喝个红茶装绅士,实际上二十岁之前都没品过咖啡的滋味。至今腰缠万贯,也就认识个奔驰宝马。

我躺在摇椅上,一点点平复着心跳。从楼上走下来,就花了很多力气,最后一阶腿软,扶着栏杆才没有摔倒。如果被蒋磊看到我擅自下楼,还穿得这么少躺在院子里,大概会竖起眉头训斥我。

他最近越来越像老妈子,在我痛得挣扎的时候压住我的双手不让我乱动,过问我的一日三餐。在死前拥有这样一份关怀是多么难得的一件事。

我翻了个身,对着太阳轻轻笑起来。

感谢那一次追尾,否则蒋磊也许一辈子都只会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探听我的近况,而不会这么真切地走进我的生命。

虽然知道蒋磊出门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我还是心虚地往门口瞥了一眼。在床上躺得都要发霉了,今日阳光正好,实在想出来晒晒太阳。被阳光扑在脸上,仿佛有一颗种子在体内发芽,焕发新生。

每次捂住胃,大拇指上移一点,就探得到那枚玉佛。裂开的纹路有加深的迹象,在背后,纵贯的一条。

好歹是我送你的东西,用不着拿它泄愤吧。

我从来没有问过,却也从蒋磊话间听出程远风如何心急如焚地寻找着我。他着急的时候,眉毛总是很紧地蹙起来,几乎拧到一起。眼睛比什么都反应激烈,红个几天几夜都没有问题。胡子是绝对顾不上刮的,一旦找到你,就用胡子扎得你叫苦。

我跟他在一起七年,一直觉得彼此就算不够了解也没关系,反正还有长长的一辈子,有些话不说开也没关系,早晚有时间说明。

谁会想到,上帝根本不舍得给你那么多时间。

如果还能再见他一面就好了。

坐在床边写信的时候,几乎每写一句,就会抬起头,看一会儿他的睡颜。程远风长得非常帅气,无论哪个角度,都符合我的审美。就算是缺点,这么多年看习惯了,也觉得顺眼。那时候觉得,一张看了七年的脸,哪怕失忆了,也不会忘记的吧。可是你看,癌细胞大概已经开始侵占我的大脑,我已经越来越记不清他的眉眼和吻过我无数次的嘴唇了。

大学时候与寝室的兄弟们吹牛打屁,曾经设想过死前的自己。那时还没有认识程远风,我以为自己会跟一个大波妹子过一生,破坏计划生育生几个孩子,临终把他们叫到床前,挨个巡视之后立遗嘱。后来认识了程远风,打趣着对他说,我死前,要写休书,准你再嫁。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直接把我推倒,咯吱我的痒痒肉让我承认他才是夫。

大概时光再倒流一百次,我都不会想到,此时此刻的自己,也不过想再见他一面而已。

不需要走到面前,也不需要有什么交流,只要在离他很近的地方,悄悄地,悄悄地看上那么一眼,就已经很足够了。

不知道这么任性的要求蒋磊会不会答应呢。

我侧了侧身子,头斜着靠在摇椅上,按住胃部的手缓缓松开。

然后。

我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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