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提醒(1 / 1)

“这是怎么回事?小黎啊,这小伙子长得还没有元墨好看呢,你还好这口?早恋可是不对的哦。”

老道士贱兮兮的凑了过来,笑的一脸猥琐,毁坏了他所有仙风道骨的气质。

“你还是别满嘴跑火车了,只是末世之前认识的人而已,这人之前欺负过我,做了点儿对不起我的事儿,我也现在抱头痛哭,忏悔呢。”黎笙发了个白眼,回应道。

“欺负过你?就你这彪悍的性格,还有人能欺负你?”

老道士看了看地上的小哭包,又转头瞅了瞅气势凶凶的黎笙,怎么都觉得这个描述是不是反过来了。

“是真的,这事儿我骗你干嘛。”

黎笙无奈的耸了耸肩,她刚刚说的话,确实很没有说服力,可谁让这是事实呢。

“黎...黎笙...”

哭包少年突然之间不哭了,抬起头,泪眼汪汪的看着黎笙,哽咽着呼唤道。

“又干嘛?我跟你讲,你要是再哭的话,我可真就要报复你了,我可没忘了,就是因为你害我发烧,差点死在了家里。”

黎笙有些不耐烦的威胁道,女孩子柔柔弱弱哭梨花带雨的,她还能稍微有点耐心,男孩子哭的这么柔弱,着实有点烦人。

“不是,我是想告诉你,你的父母在你走之后,就彻底决裂了,但是他们没有离婚,末世之后,他们成为了帝都最大的势力,还在互相争夺对方的地盘和资产,你千万不要回帝都,会死的。”

少年结结巴巴的说出了自己所知道的所有消息,给黎笙提了个醒。

黎笙嗤笑了一声,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末世之前,就两家就争斗不休,原主没有被抛弃,而是被放逐到了偏远的城镇,无非只有两点。

一,大家族的好面子,嫡系子孙绝不能不明不白的夭折。

二,他们想利用原主嫡系的身份,侵占对方的家财。

就算是离婚了,他们也会争夺原主的抚养权,最后赢得抚养权的那一方,势必会带走另一方的原主可继承家产。

原主作为唯法律上所承认的嫡系子女,能够分走的家产,一定是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而且现在还没轮到原主的父母当家,就算原主的父母,再怎么看原主不顺眼,都不能叛逆家族的意思,置原主于死地。

这两家的家主都是老狐狸,谁也不想放过原主这个筹码,而且在没有找到下一个可以联姻的冤大头时,两家的联姻必须继续。

私生子,就算是得到了家族的接纳,最后也不过是边缘人员,像是原主这样庞大的家族,绝不会让私生子当家做主。

不但有辱门风,还没有母家的后续保障。

所以在这对夫妻没有给原主生下嫡系弟弟妹妹的时候,只有原主才是唯一的继承人,无论原主是活着还是死了,都不会改变这个事实。

所谓的彻底决裂,也只是原主的父母决裂而已,他们代表不了两个家族的所有人。

尤其是末世之后,就算他们笃定,原主一个十岁的奶娃娃不可能再活着,也不会将这岌岌可危的联姻关系撕碎。

毕竟在帝都,有底蕴的家族可不少,如果撕碎联姻,不维持一家人的关系,他们这两家很有可能会被人分别蚕食殆尽。

只有拧成一股绳,才能稳坐他们第一家族的地位。

她此刻要是回到了帝都,这两个家族恐怕会敞开了大门迎接她,毕竟筹码回来了,又有互相牵扯的工具了。

真正跳脚的还是原主的父母以及那些私生子们。

“你要不要跟我走?我现在生活在南城,这次出来就是出任务,现在应该不会往帝都那边去,如果你没有什么固定的去处,可以先跟我回南城,等通讯有恢复的时候,让你父母来接你。”

黎笙问向少年,其实这个少年本性不坏,所做的事情和大多的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如今被吓成这个样子,还愿意给她提醒报信,并且对小时候的事情记忆这么深刻,多年过去还能一眼就认出她,可见他心中的愧疚一点都不少。

而且她需要一个可以向帝都那边连线的人,原主的仇早晚都会报,帝都她早晚也会去,该算的账绝对不会遗漏。

“真的吗?真的可以吗?”

少年眼中突然爆发出希冀的光芒,生怕自己听错了,接连问了两遍。

“是真的。”

“谢谢...谢谢你...对不起...”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少年热泪盈眶,连连道谢。

在此之前,就算被人救了,他也不知道去哪里,这种无家可归的迷茫感,让他实在提不起被人救后的庆幸,甚至想着干脆死了算了,反正也永远回不了家,却没想到峰回路转,曾经年少欺负过的人,竟然愿意对他施以援手。

看着少年好像又要哭了,黎笙赶紧撇过头去离开。

也不知道挺大个男生,那来那么多泪水,说哭就哭也就罢了,还不是刘苏南之前那种眼的哭,特别的深情并茂,实在让人难以招架。

转了一圈,什么帝都,什么家族,都得先放在一边,当务之急还是先思考一下,怎么从这栋大楼里出去。

之前外面那些蝴蝶没有飞过来,多半是蚕蛹掩盖了活人的气味,所以这些蝴蝶在觅食的时候,没有朝着大楼的方向飞。

现在人都被他们救了出来,这么多的人聚集在一起,活人的气味儿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

黎笙跑到元墨的身边,两人一起商讨办法。

现在的变异动物,虽然变得大了,智商也提升了不少,有些甚至还得到了特殊的能力,但它们都还保留着没有变异之前的习性。

只是黎笙对于昆虫和动物方面实在了解不多,着实想不到什么办法。

“其实可以用火攻,像是蝴蝶这一类的昆虫,都比较趋火,但又不防火,往外面放了一个大一点儿的火堆,它们自己就会飞过去被烧死。”

元墨思考了好一会儿后提议道。

对啊!飞蛾扑火!

这样的昆虫都喜欢光亮,所以用火攻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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