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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 三颗骰子(1 / 1)

赵海摊开右手心,把三颗骰子朝金斯顿的面前一送,问到:“金斯顿先生,我们谁坐庄呢?”

金斯顿依然无所谓地道:“随便。

“啊?!”

“该轮流坐庄才公平啊!”

“不错,这种赌法,很明显是坐庄得便宜啊!”

“这个米国老头,真是艺高人胆大啊!”

??????

大厅里,顿时响起一片惊叹声。

赵海提出的这种赌法,如果全由他来坐庄,这天底下,怕是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与他赌的。可金斯顿不同呀!金斯顿有意识睹物的异能,他巴不得别人坐庄,他下注来猜。

看着金斯顿那古井无波的模样,赵海笑笑,缩回右手来,朝左手一合,然后,握成拳头,再次伸向金斯顿,道:“请金斯顿先生下注后,猜一猜我右手中,一共有几颗骰子。”

金斯顿连看都没看赵海的拳头,张口便道:“我下一百万的注,赌你手中有三颗骰子。”

金斯顿本来想直接下一千万的最高注,可他又担心只这么一下子,就吓跑了赵海。所以,他要慢慢来,渐渐增加下注的筹码。

站在金斯顿一边的漂亮女荷官,把一只白银筹码推文学到了赌台中间。这只白银筹码,代表的是一百万澳币。

赵海笑了笑,缓缓地伸开手掌,摇摇头道:“很遗憾,金斯顿先生您输了。”

赵海的手心里,空空荡荡。一颗骰子都没有。

“啊?!这这不可能!我明明看到你手里有三颗骰子!”金斯顿瞪大了眼睛。盯着赵海的手心。大声叫道。

“嗯?金斯顿先生,您看到我手里有三颗骰子?我握着拳头,您怎么能看到呢?您真的有透视眼吧?”赵海继续笑着,问金斯顿道。

“你你是魔术师?你会变魔术?!”金斯顿避开了赵海关于他有透视眼的话题,疑惑地道。

“变魔术?金斯顿先生,您说笑了啊!”赵海伸着右臂,在赌台上转动着身子,把摊开了的右手。朝大厅各个方向都亮了亮,“各位,都看清了吧?我这手里,真的没有骰子啊!”

金斯顿用手轻轻地揉了揉自己的脑门,没有再言语。

金斯顿确实是异能者,也确实像乾坤圈所说,是具有意识睹物和意念控物的异能者。这样的双项异能者,在蓝星上,迄今为止,也只出现了寥寥数人。

金斯顿刚才虽然没有看赵海的拳头。但他运用意识,探查了一下。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三颗骰子,全握在赵海的手心里。

可现在,无论是用意识还是用眼睛,金斯顿都看不到那三颗骰子了。

金斯顿对自己的意识睹物异能很自信,从他四十五年前,正好十八岁那年突然发现了自己拥有这项异能外,他还从没出现过差错。

金斯顿的意识睹物虽然范围比较小,只有五十米的半径,但在这五十米半径的范围内,无论是什么物体,是活的还是死的,被遮盖还是阻挡,他都能闭着眼睛,“看”得一清二楚。

在蓝星二战末期,金斯顿进入了米国国家安全部,那时,即便是岛国会隐身的忍者和华国会隐身术的武林高人,只要进入了金斯顿身边五十米的范围内,也无所藏身。

今天,探查赵海手心里的骰子,是四十五年来,金斯顿使用意识睹物时,第一次出现失误。

赵海一边的漂亮女荷官,将那只白银筹码划搂到了赵海的筹码之中。赵海再次握紧了右拳,伸了出去,让金斯顿下注。

这次,金斯顿不但仔细观察了一下赵海的神色,还反复用神识,探查了数次他的两只手。他“看”到,赵海的右手里,有两颗骰子,左手里,有一颗。

为了慎重起见,金斯顿这次下了十万的注。

“我赌十万,你手中有两颗骰子!”金斯顿大声叫道。

金斯顿一边的漂亮女荷官将一只紫色的铜筹码,推到了赌台中间。

“不好意思,金斯顿先生,您又猜错了!”赵海微微笑着,伸开了右手。赵海的右手心里,躺着一颗骰子。

金斯顿呆呆地看着那一颗筹码,半晌无语。

第三次,金斯顿“看”到赵海的手心里,一颗骰子都没有。可当他下了一百万的注后,赵海的手心里,却明晃晃地躺着三颗骰子。

短短的几分钟,只赌了三次,金斯顿就输掉了二百一十万澳币。

当赵海第四次让金斯顿猜他手中的骰子时,金斯顿摆摆手说:“等一下,我收回刚才我说谁坐庄随便的话,提议我们俩一人三次,轮流坐庄。”

金斯顿现在那个后悔呀!他后悔自己不该在谁坐庄这个事情上说随便。结果,让赵海吃定了他。此时,面子和成百万的澳币相比,已经不重要了。

经过反复思量,金斯顿认定了赵海会耍魔术,而那三颗骰子,大概也是道具。他想,如果让赵海坐庄,他一定会不断地输下去。

半个月来,金斯顿已经赢了大澳娱乐六千四百多万澳币了,他不想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再输回去。

金斯顿认为,这种赌法,手里的骰子,无非就是四种情况,一颗都没有,或者一颗、两颗、三颗。

如果轮流坐庄,他最多在赵海坐庄时三次全赌错,输掉三万元。而轮到他自己坐庄时,按照概率计算,赵海猜中他手中骰子的次数,平均不会超过一次。

只要赵海每次下注超过一万,那根据这种赌法看,长此下去,最后的赢家,还是他金斯顿。

“可以。请金斯顿先生坐庄吧!”赵海一边答应着,一边将手中的三颗骰子。递给了金斯顿。

金斯顿反复检查了那三颗骰子。看到它们没有任何问题。心里不免轻松起来。

(附赵海前世忘年交散文一篇盗贼童年)

每每回忆童年的时光,总是要想到那些跟着大平去偷东西吃的事情。

也总是后怕,想,自己小时候偷过那么多东西,大了,却没成为盗贼,真是万幸啊。

是的,那时候。母亲和奶奶常对我和哥哥说,小时候偷针,大了偷牛。

也许,我没成为盗贼是因为那时候经常被人捉住,从而明白了自己不是做盗贼的材料?

大家知道,凡做盗贼的,免不了总会有些被人捉住的经历,就像俗话说的那样,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盗而失手。不足为奇。

可是,童年的我。偷盗时被人捉住的次数也太多了,以至于我现在也服气大平。

大平虽然瘸着两条腿,比我跑得慢,可他却很少被人捉到。

唉,成功的快乐总是稍纵即逝,失败的痛苦和耻辱却往往伴随终生。

于是,我记忆中的盗贼生活,几乎就成了一部失败者的悲惨传记了。

记忆中的第一次偷盗活动,就是以失败而告终的。

那时候,应该是人民公社化不久,村子里还有一部分自私自利、顽固不化、死不入社的人。那些人不但拥有自己的庄稼地,还拥有自己的果园和菜园。

大队那时候没有果园也很少种好吃的蔬菜,因此上,那些私人的园子,就成了我们这些孩子眼中的天堂。

天堂里有许多好吃的东东。

那年,我大概五岁或者六岁。

那件偷盗的事情是我生而为人的第三个记忆。

我跟着大平到南湾旁辫子爷的园里偷黄瓜。

辫子爷因为脑袋后面常年绑着一根白毛辫子而得名,论辈分,我应该叫他二爷爷。

我们钻到黄瓜架子底下寻找黄瓜。

还没得手,就听辫子爷一声吆喝,小兔崽子,看你们往哪跑!

我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看大平朝哪里跑,也顾不得障子(用绵条、荆刺、高粱秸子和苞米秸子等等插成的围墙)割人,奋力拱出园子,顺着水湾沿就跑。

一个趔趄,我差点跌进南湾里。

跑到村口,跑进胡同,身后没了辫子爷的叫骂声。

正暗自侥幸,不承想,一只大手攥住了我的胳膊。

气喘吁吁地看,就看清了辫子爷的亲弟兄四爷爷的那张花胡子脸。

四爷爷和几个老头老婆儿正坐在屋山墙下纳凉。

我回头看辫子爷追没追上来,一颗心怦怦乱跳。

四爷爷说,你做个小鳖给大伙看看,我就放了你。

我为了逃命,也顾不得了羞耻,按照大人们曾经教给的手法,扯着那话儿下面的蛋皮儿,把那话儿包起来,只露出话头儿。

四爷爷和那些老头老婆儿一起哈哈笑了一通,然后,拍拍我的光屁股,松开了那只大手。

我羞愧难当,顺着胡同,一溜烟地跑回了家。

后来,母亲曾多次说起过我的这次处女盗。

母亲说,我去找你辫子爷来,问他,你要是把孩子撵到湾里怎么办?

母亲怕我淹死。

我呢,一点也不怕掉进湾里淹死,怕的只是四爷爷的趁火打劫。

小人儿不懂大人的心。

从那以后,我到外边玩儿,总要哭叫着穿裤子。

我家在村子中虽然算富裕户,母亲也常常和邻居婶子们刷线织布,可是给一个毛孩子裤子穿,毕竟不是很痛快的事情。

因此上,我在入学之前,经常捞不到裤子穿。

为光屁股而最感羞耻的是那次母亲在南湾边洗衣服。

母亲脱下了我的小裤衩子,给我洗了。

母亲没有像其她大姆婶子那样把衣服摊开在湾边的草地上晒,而是把它们装进木盆,端着回家。

我光着屁股,满面羞愤,跟在母亲的身后穿越那条曾经被四爷爷打劫的胡同。

一路上,我侧着身子。让那话儿对着墙壁。把那屁股给了乘凉的大人。

呵呵。现在想想,那很有点儿鸵鸟们顾头不顾腚的模样。

如此也说明,小的时候,我还是知道羞耻的。

自小看大,读过我那些被冠以涩青的坛友别把我看得太那个。

哈哈哈。

打住,继续说盗贼的童年。

我有三次被捉经历铭刻在心。

第一次是学龄前和大平大堂等伙伴到南湾沿的豌豆地里偷豌豆吃。

那个时候嘴馋,那个时候好像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东西可吃。

(“某某某论坛”有一个愚公先生弄了很多帖子说明那时候的物质生活比现在要富裕,我总是不信。劝大家也不要相信)

那块豌豆地是村南头一个远房奶奶的。

那个奶奶不但很会过日子,在村里还是出了名的厉害老婆儿。

那个时候好像是刘小旗的政策起了作用,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了一点儿自留地。

那个奶奶把那块小小的自留地摆弄得红花绿叶,十分好看。

桃红色的豌豆花儿对我们没有吸引力,嫩绿的豌豆荚儿才是我们心中的最爱。

我们在湾里光着屁股打完了水仗,爬上岸来,就匍匐着靠近了豌豆地。

仰歪着躺在沟垅里,一边让太阳晒湿拉拉的小肚皮,一边吃它个满嘴清香。

忽然,大平招呼到。快跑吧,厉害老婆儿来了。

我抬头看。果然就看到那奶奶一扭一扭地奔来。

我们站起来,一齐朝南跑。不远处,就是那条通向南小山的大沟。

那奶奶的一双尖头小脚哪里跑得过我们?我们跳下沟底的时候,那奶奶离我们还有老远。

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看到了沟沿上的那个我们经常躲在里边玩的洞。

我看到了那个能容得下两个大人的洞,就来了小聪明。我钻进洞里,想,让大平他们跑吧,让老婆儿追他们吧。

看着大平一拐一拐的背影,我暗暗得意。

谁知那奶奶下得沟来,发现了我的藏身之地。我聪明反被聪明误,被那奶奶来了一个瓮中捉鳖。

忘了那奶奶最后怎么处理了我的,只记得她没领着我找我母亲寻求赔偿。

这一次被捉,影响了我的今生。

四十岁以后的我,之所以能够成功地退化为一个天真烂漫、愚笨可笑的老顽童,是与我经常回忆这次偷盗被捉有关的。

人聪明了不好,聪明人容易吃亏。

第二次也是偷那奶奶。

那个奶奶把家里的院子栽满了葡萄。

秋天里,眼睛越过那奶奶的院墙,看着那一串串小绿葡萄,我们的口水咕咕地在嗓子眼里流。

那好像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夜里,大平领着我躲开胡同里乘凉的大人,来到那奶奶的大门口。

大平从院墙爬了进去,开了那奶奶的街门。就着月亮,我和大平一起掂着脚尖儿摘葡萄。

正朝兜里装着,那奶奶从正间门走了出来。

我们一看,撒腿就跑。大平朝西跑,我朝东跑。这是大平事先安排的应急措施。

西面是大街,东面是那奶奶的房子和另一人家的房子夹出来的一条小胡同。

胡同南端,通向村外。

平时里没到那胡同玩儿,也没提前侦察地形,我闷着头跑到胡同的北头,妈妈哎,一堵墙挡住了我。

那墙高到屋檐下,我爬了几爬,没能爬上墙头。

束手无策的时候,身后站了那奶奶。胡同里没有月光,隐隐约约的只见一个黑影儿。

我脊梁贴在墙上,一动也不敢动。

奇怪的是,那奶奶没骂我,也没打我,她连我兜里的葡萄也没拿了去。

那奶奶对上眼睛仔细地看了我几眼,转身回了家。

和大平会合后,我掏出葡萄串儿,撸下一把葡萄粒儿,填进嘴里。那葡萄粒儿比豆粒儿大不了多小,酸得我们呲牙咧嘴。

坚持吞了几口,终于不能享受,只好恋恋不舍地把那些葡萄扔了。

第三次是和大平到孔老二的园里偷桃子。

我们村是一个大村。张姓第一。占了一半。姜、杨两姓占了另一半。零星的有两户王姓,三户宋姓,一户孔姓。

独门独户的孔姓老头儿就叫孔老二。

那时候,问花大歌名已经开始,所有的村民都入了社。

村里有园子的人家已经很少了。

孔老二的园子虽然比我们常去玩的那个大园子小许多,但是,他园子里的水果树多,杏树。桃树,李子树,一棵挨一棵,遍布全园。

那时候,桃子已经熟了,我们好几次看到孔老二用篓子盛了桃子去赶集。

大平安排我把风,他扒开障子,钻进园子,爬上了一棵桃树。

我看到大平把那一个又一个白里透红的大桃子摘下来装进裤兜里,嘴里直咽吐沫。

呵呵。我光顾看大平摘桃子,竟然忘了看孔老二的大门。

当我看到孔老二的时候。他已经悄悄地开了园门,走到了大平所在的那棵桃树下面。

大平还在仰着脸儿摘桃子,我嗷地叫了一声,扭头就跑。

跑了几步,想起了刚看的里面的那个叛徒王连举,我便很义气地转回身子,站在那园子的外面,看孔老二整理大平。

大平的那次被捉,是他光荣的童年生活中少有的一次失败。

事后,他把我臭骂了一顿,说,要不是看你又回去了,我非揍你不可。

唉,说了这么多失败的经历,真是让人憋气。

赶快说说那个最成功的偷盗战役,把这“盗贼童年”结结尾算了。

那次偷盗,是我们在大平的指挥下,打得一次漂亮仗。

那时候,我们已经上了四年级,已经偷读了、、、等等许多毒草书,也看了、、等等一些毒草电影,掌握了一些猫贼洞以及另外的英雄人物的战略战术。

通过几次实地考察,大平决定向住在村外的王明玉动手。

王明玉的园子在村外的一块小高地上,园子里栽了三棵杏树和两溜儿八棵李子树。

王明玉是村里的倒插门女婿,按辈分,我应该叫他姑爷爷。王明玉为人很仔细,心眼儿也多,大人们都服他,偏偏大平没把他放在眼里。

那天晚上,大平领着我们四、五个人去偷王明玉的李子。

和村里所有的园子不同,王明玉学着村外的菜园子那样,在园子中间,用土胚和麦草苫垒了一个尖顶圆身子的小屋。他在小屋的墙上留了四个方方正正的小洞,使得那小屋像尽了日奔贵子的碉堡。

放眼看去,小屋里有黄黄的灯光透出,灯光里,有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头。

我们几个小声对大平说,算了吧,王明玉在小屋里看着呢。

大平看了一会儿那模糊的人头,说,他经常搞空城计,先侦察侦察看看。

大平派我到园子的另一边,朝小屋扔土块。

那天的中午,刚刚下了一场雨,我趴在粘乎乎的地上,手脚并用,绕了过去。

遵照大平的命令,我摸起一块泥,小心地扔到园子里。

那人头没有动。

再扔一块,人头还是没动。

只听大平学了一声蛤蟆叫,我便直起身子,和他们同时钻进了园子。

我们每人守着一棵李子树,不多会儿,就把衣兜全装满了。

经过那小屋的时候,我们看到小屋的土炕中央,放着一盏马灯,马灯的旁边,竖着一个圆头木墩儿。

大平从地上抓了些粘泥,抹在那木墩上。

那次的收获很是丰盛,我们当天晚上饱餐一顿后,衣兜里还有许多的剩余。

回到家,躲着奶奶母亲和哥哥,我把那些李子放在了抽屉底库里。

第二天,先把那些红了的李子拣着吃了,然后,把那些绿的白的黄的李子用破棉花包起来,藏在了院子的草垛里。

那方法是大平告诉我的,大平说,没熟的李子,用棉花包几天,就熟了。

等了几天,那些李子没有变红,我急了,试探着吃了一个,还好,不怎么酸涩。

咬住馋虫,每天里吃上三、五个,于是,我又过了几天好日子。

那时候,我二妹三岁,放了学,我抱着她在街上玩儿,常偷偷地塞给她一个李子吃,吃得二妹的小脸儿灿若桃花。

许是不忘当年的长兄恩情,今天的二妹对我也有回报。

二妹在小县城的一个著名的中学里成了一个著名的老师,经常有学生家长送给她一些罕见的各类中外水果,她也就经常的让我的眼睛开界,经常的让我的肚腹享受一番。

不过呢,实话实说,那些名果在我的嘴里,却没有了童年时候偷来的水果那般美妙的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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