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的目的就是把她赶尽杀绝。
四年前,她跑遍所有门路,发现彻底被断了复出的希望。就算hy没有刻意出面在业内打压她,其他个人,团体或者公司也会因害怕得罪全亚洲最大的造星工厂hy而不理会她。
更可怕的是,连餐厅,商超,甚至是酒吧,迪厅,娱乐会所也都不接纳她。因为她出名时空前的国民度,和落魄时过度的惨烈。
年少成名,一路享尽了鲜花和掌声,突然跌落云端落入泥淖,李朝歌自暴自弃过,彻底放纵过,可是当她众叛亲离,回过神来,发现还是要活下去。
为了谋生,她曾经去收垃圾,早些年没有垃圾分类,每个垃圾桶都要扒。有年夏天暴雨来得突然,没一分钟她找好的塑料瓶全都被大雨冲散,饿了两天的她又淋得湿透,直接晕倒在地。
醒来后是在一个堆满垃圾的沿街出租屋里,就她的老人心怀不轨,李朝歌用手边的装满不知名液体的塑料瓶子狠狠砸向那个老人,拖着疲惫的身体跑出去的时候,又折回身来拿起那个塑料瓶。
还能卖钱。
她想。
最糟糕的是,后来,连在垃圾桶扒垃圾的权利都没有了,物业的大腹便便的老板出来赶她:“有人要你死,就是不给你痛快,我也没办法。”
李朝歌早就不会流泪了,她转身要离开的时候被叫住,那老板笑容猥琐,油乎乎的胖手拉起她的,一口黄牙,离近了会闻到他嘴里那下水道一般的臭气:“不过你要是偷偷跟了我,不说出去,我保证不会亏待——”
“老不死的东西,你要不要脸,老娘今天和你同归于尽!”物业老板娘闻讯赶来,拿着一个鸡毛掸子,张牙舞爪,先上来狠狠给了李朝歌一巴掌,“臭婊子,你给阎王爷卖去吧!”
李朝歌后来无数次的想,如果那个老板娘不出来,是不是自己就答应了呢?
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
当她命悬一线,躺在冰冷的小屋子里第三天,马上要失去意识的时候,突然发现,如果死,那么就早死了,不是吗?
顾煜踹开门,将濒死的她救出去后,她只感觉到无穷无尽的想望冲击着她的大脑。
活下去!
无论如何我要活下去!
而且我要重新站起来,狠狠把那个耳光甩给把我打入地狱的人!
因为我品尝过最甜美的果实,我拒绝过最肮脏的果核,所以我比任何人都有资格追求生的希望,追求涅槃的痛苦和血淋淋的复仇。
李朝歌穿上浴袍,吹完头发,用洗手台上的水简单抹了下脸,就走了出来。
远远看见正对着浴室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身材修长,仪态优雅。
此刻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看着桌子上的报纸,听见声音,抬头望过来,虽然很是英俊,脸上的笑容却让人很不喜欢。
轻佻。
“朝歌小姐……当真是出水芙蓉啊,宜嗔宜喜春风面,似喜非喜含情目,竟让我词穷了。”
李朝歌觉得,自己属实被他给整词穷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顾煜,这个房子,是我的。”那人向李朝歌招手,依旧淡淡笑着,“请坐,朝歌小姐,不要总站着。”
李朝歌意识到就是他救了自己,步伐快了些,便依言坐过去他旁边的沙发上,落座后发现那似乎是主位,于是又到了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不因为穿着宽大的浴袍显得体态臃肿,反而更加趁得她好看的体态,连身型,连每一块骨骼似乎都正好,优美。
她捂着胸口的布料防止走光,另一只手笼着下半身,像纯白高贵的画眉鸟轻轻衔走玫瑰花,款款落座。
“不愧是hy教出来的艺人啊,礼仪做得真好——这是周承楷手把手教的,还是……沈玉琮?”顾煜低声问道,依旧是不咸不淡的笑容,却在密切关注李朝歌的表情。
李朝歌没有想到听见沈玉琮的名字会是在如此突然的一个情况。
沈玉琮。
火爆全球的天团前成员,退出组合后的个人solo曲的实体专辑销量随随便便就可以秒掉任何一个超人气男团。
偶像中的天王,艺人中的顶级。
也是把她迷得七荤八素,不顾公司的反对和粉丝的抗议毅然公开,让她的创作欲达到了顶峰,首首经典,并在她跌落神坛之后杳无音讯的男人。
李朝歌低垂下眉眼,藏了下自己的态度:“是周承楷老师……教的……”
顾煜没有说话,慢慢敛去了笑容,看了一会儿李朝歌,她的头顶的发旋的弧度很是优美,没有一处的发丝杂乱无章,就连青青白白头皮的颜色都漂亮,标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