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苏希洵将药囊背起,看见宁非转头向厨房去了,而丁孝一脸不明所以然的样子,不便多言,拱手告辞而去。
宁非想,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不论到哪里都有渣男的存在。先是一个徐灿也就罢了,那是江凝菲惹下的麻烦。这个苏马面,简直不可理喻。她不一会儿找了把砍刀出来,丁孝一看她目泛凶光的样子,想起那日雪地相遇,她一人一马在前,数狼尾随在后,也是这样气势汹汹的,心里突的一跳忙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宁非看见苏希洵已经不在,冷笑一声:“放心,我不是去砍人。只是这栅栏可以不要了。”
走出院子的苏希洵只觉得背后一阵寒风吹过,顿时起了层麻麻的鸡皮。
丁孝道:“没有这栅栏,以后又是人人可以随意进出。”
“没有这栅栏照样可以随意进出,并且进来了还可以肆无忌惮地想干什么干什么。”
“想干什么干什么……”
“而且影响也不好。”
“影响不好?”
“还是拆了吧,家里都没柴禾了。”
忙碌了一整个晚上,苏希洵好不容易终于将案台上的事情都做完了。
他对外面说道:“事情办完了,上来领回去吧。”不多时便有人从竹阁下跑上来,推开门口,将案台上的文书匣子搬了出去。领取文书匣子的使者下了楼,树丛间就有黑衣侍卫跟着他往下山的路去。过不了多久,这些文书将会从水道运往岳上京,直接入宫递呈御览。
这样的生活不多不少,已经过了十年。
十年前,他还是苏家里可有可无的一员,空有一身本领而无处可用。叶云清算是他秘密的朋友。如果让族里知道他与皇族有关系,或许不会遭受到那样的事情吧。可是正因为这样,苏希洵从不让叶云清公开与他的联系。他不愿意自己的朋友也成为那些人利用的筹码。
山岳国偏安于多山地带,土壤紫黑肥沃且盐铁丰足,百姓安居乐业,不思外拓疆土。然而淮安国却不满足于江南鱼米之乡,数百年间屡屡开启战端,令山岳国苦不堪言。
就算如此,山岳尚商,淮安尚武,这是数百年里延续下来的,想要山岳百姓忽然之间抛弃礼乐执刀枪参与征伐,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若不使得全民皆兵,凭淮安国目前节节攀升的国力,山岳国土定会被逐步蚕食。
叶云清已经被皇帝允许进入议事房听议朝政,每逢与苏希洵在一起,总是愁眉不展。
那年正是中秋,苏希洵与叶云清在屋顶上对饮,酒兴上来,苏希洵忽然说:“我们去建个寨子吧。我们二十年前被大败于槐下,议定永不得在边界树立军营。既然淮安不许我们立军营,那我们立匪寨总是可以的了吧。反正都是换汤不换药的事情。”
一句话引起了一夜长谈,第二日酒醒后悔不迭,可惜叶云清早已听入心里,深以为然,不等苏希洵点头同意,就禀明皇帝,将他五花大绑地绑上了雁过山,此后就过着亦兵亦匪的生活。
苏希洵年轻时,曾经有着各种各样的梦想,他不需要家里人的重视,不需要考取功名利禄。每日有三餐饭填饱肚子,有片瓦可以栖身,就很足够了。然后他可以轻轻松松地,牵一头小毛驴,走遍山岳各个村寨,看遍美景喝遍美酒,渴了就找一眼山泉,饿了就猎一头小鹿。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才是他最喜欢的。
而不是现在……他脑袋里嗡嗡作响,从理想里回到了现实。郁闷地揉揉额头,耳鸣的情况还是不见好转。最近要考虑的事情太多,将叶云清接回来到现在都没好好休息过,奔波往返于雁过山与周边郡县之间,实在有种一截蜡烛两头烧的感觉。
周边郡县都是新征的兵源,哪里都不愿意把军队划拨上山。眼看这一批的匪兵快要到期返乡,到时候青黄不接,恐怕不能抵御新一轮的剿匪。
他为自己沏了一杯热茶,走到窗台前拉开靠山崖那面的窗户,山风便呼呼的灌进来,手心里的茶热腾腾的冒着白雾。黑暗里,山崖下的浓密树丛都显得深浅不一的乌黑浓重,仿佛巨大的破口,那一端是通往地狱的深渊。苏希洵喜欢这样的感觉,脚踏实地站立着,可是眼前是危险,是啊,眼前到处都是危险。
做起这么大一个山寨,危险重重。如果让淮安拿到确实证据,肯定会举兵来犯。于是苏希洵每年都有近三分之一的精力放在了扰乱视线的工作上,一忽儿在淮安散播黑旗寨是山岳军营的消息,一忽儿又散播山岳各郡围剿黑旗寨的消息,过往商队不论是从淮安出发的还是山岳出发的,一视同仁地打劫,只不过所有战利品大部分都纳入了岳上京的公库。
他现在在拟定一个计划。既然匪兵不能长久,那么就干脆建立起真正的匪帮,春末开始就向全国招纳妇女上山,兵丁们有了家眷,就不会老想着下山归家了。
门口被咯咯地敲了三下,苏希洵说道:“进来吧。”
门开处,走进一个墨绿装束的少年,将一个包裹和一柄弓一个箭囊拿了进来,放在书案上道:“二当家,你要的东西我已经拿过来了。”
来人是苏希洵这两年培养的一个贴身护卫,名叫阿刚。资质上佳,轻功尤其出众,更难的的是,他在处置事情上比其他同年龄的人要有头脑。
苏希洵回到案前,将茶盏递给阿刚道:“我还没喝,现在温的,你润润口。”说完腾出手开始翻检案上的东西,随口问道,“没被人发现吧?”
“我办事,您放心。我进去的时候,丁大哥都没发现,在地窖里摆弄他的宝贝药物呢。至于那个女人,睡得很熟,没发现她的东西被拿出来了。”
“做得很好,你就在这里坐一会儿,我看完你立刻送回去。”
苏希洵最后在包袱里找到一张包得整整齐齐的纸,张开一看,是一封休书,下面签有徐灿的大名,盖了他的花押。
休书的内容比较熟悉,他有点印象。最后恍然大悟地想起来,他曾经因叶云清的要求写了一封“休书”,那天夜里还曾就休书该怎么写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他当时恶言恶语地说徐府二夫人要休书是看着过干瘾,哪想到居然被她弄了一份真的休书出来。
他仔细查验,看不出签名花押有不妥当的地方,心想,也许是她把那份休书誊写了,然后激得徐灿发怒,终于同意签押了吧。
他将纸张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信封。再看那件灰蓝的休妻服饰,户籍迁转文书,通关文谍,全部手续都是备齐的,更觉得不可思议。看来是真真正正被休出府来了,可是为什么脸上不见哀戚?反而好像很轻松潇洒的样子。真是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一个女人。
最后拿起那张长弓,发现弓身上还染有干涸的血迹,因为融入了硬木纤维之中,清洗刮除不掉。显然是经过一番恶战的。
他问:“阿刚,这把弓也是她的?”
“应该是吧,我以前去丁大哥家里,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弓和箭囊都是挂在那女人屋子里的。”
“……没听说过她还会用弓。”
“我也看不出来,山上的女人比她粗壮多了,能用弓的也不多。”阿刚说。
“总之,就先如此好了。丁叔丁婶现在都不在,我们要多帮丁义照顾一下他家里。”
“二当家,您放心,交给我没问题的。”阿刚说完,忽然想起一件事,皱起眉头十分失望地说,“看来接了这个任务,我连下山都很难了。”
“下山,下什么山?”
“山上防瘴的甘胆草已经用光了,桔梗也差不多的样子,还有绿豆也需要进了。前些日子我爹还说要跟您报备,准备进淮安文广郡收购一些。”
春末至秋初天气炎热,是雁过山瘴气最重的时节,每年都要储备防瘴排毒的药物。山岳国虽然也产桔梗和绿豆,但总比不上淮安国的质优价廉,于是总要从山库里拿一些银钱到淮安购入。
苏希洵点头道:“你若想去也可以,想她一个女人,应当掀不起什么风浪。”
早春将过,天气暖得很快,宁非的冬衣马上就要换下来了,这又是一件难事。她这两天有点发愁,上了山之后,她找不到自己可以干的事情,虽然身上还有几片金叶子,不过山上的必需用品是定时发放分配的,有金子都没处用。
犯愁,真是犯愁,难道从今开始,她就要靠吃软饭维生么。丁孝脾气再好,她都是会觉得心中含愧,前些日子天寒水冷,连衣服都是丁孝笑嘻嘻地抱出去洗了的。
丁孝看出她心里有事,这日早饭和她说道:“这几天天气暖和了,你气色也比前些日子好很多。不过我不指望你能挑水打柴,这些活儿都是男人做的,你帮我抄录一下药名,做些分类整理就是。”
宁非点头道:“这活儿很好,要不我真想不出自己可以做什么了。”顿了会儿又道,“这几天我觉得力气回来不少,总是躺着坐着也不是事,没病都要养出懒骨头病来,等天气再暖和些,连洗衣担水的事情也交给我吧。”
丁孝惊奇道:“换洗衣物交给你没问题,可是担水你能做得来吗?”
宁非说:“我在乡下的时候可是做惯这种事情的,那时候用的桶比这里的都大。”
丁孝半信半疑:“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就这么办好了。可不要到时候担不起水哭鼻子,不过你要是在山道上摔断了腿,我倒是能帮你正正骨,外伤骨伤我最是拿手。”
“……丁孝,你真的很欠扁啊。”
“欠扁?”丁孝疑惑着,不明白什么意思,宁非别了他一眼,站起身收拾碗筷去了,留他一个人迷糊。
丁孝与其“娘子”夫唱妇随、和谐恩爱、举案齐眉的事迹很快传遍了整个山寨,不少人慕名而来。
各行各业都有“农闲”、“农忙”之分。对于山寨匪徒而言,冬天是最最清闲的时候。淮安国的商人每到冬季就成了冬眠的青蛙,缩进窝里不露头,匪徒们成天无所事事,只能在大小匪头们的调教下操练操练再操练,变得皮糙肉厚个个欠扁。
整个冬天一过去,到了草木蓬生的春天,男人们就成了发春的公猫、发情的雄狼,四处躁动着叫嚣着找点儿不同寻常的发泄点。
那日大雨之后,丁孝金屋藏娇的事迹早已风传,现在再听说那位“小娘子”每日必随丁孝在场院里分拣药物,丁孝帮人配药时则帮衬着记录取药,个个如打了鸡血一样的激动,纷纷前往丁孝家近距离一看究竟。
宁非很有涵养地大笔一挥,将配药单子录好,对眼前的男人道:“你叫什么名字?”
眼前男人是个络腮大胡的壮汉,胡须还有卷曲,像极了传说中的李逵,总之是个让你一眼过去第一印象就是“此人吃面必有面条流落于其胡须海洋之内”感想的人。
该人坐在丁孝那边的方桌前,丁孝还在翻检他膝上的伤口,可是一双骨碌碌的眼睛直盯着宁非这边,闻言,立时抛了个飞眼,生怕吓着人一般放轻了声音道:“鄙人尊姓牛,大名大壮。”
丁孝目瞪口呆地道:“牛大壮你悠着点行不,什么时候说话这么细声细气,况且‘尊姓牛大名大壮’,有你这么说的么。”
宁非道:“是哪几个字?”
牛大壮舍了与丁孝争辩,赶紧道:“很牛的牛,很大的大,很壮的壮。”
宁非无语,半晌方道:“人如其名啊。”
“那是当然!”牛大壮挺胸凸肚道。
丁孝叹:“这日子没法过了……”
阿刚和一众年轻人趴在窗洞前往里面看,一帮人乐呵呵地低声议论:“丁大哥不老实,总是说什么事也没有,我看他们很合拍啊,正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样子。”
“就你喜欢掉书袋,丁大哥不是鸡也不是狗,这么说根本不恰当。”
“不过……啊,淮安来的女人就是好啊,看起来多温顺,又安静又乖巧,比俺家老娘强多了。”
“小心别被你娘听到,否则,哼哼……”
“是兄弟就别卖我。”
阿刚笑嘻嘻地和一众小兄弟混在一起,心想,这女人很阴险啊,表面功夫做得很好,大家都被骗了吧。
他现在是被苏希洵委以重任,要负责观察宁非是否有异常举动,兼且听说她不但勾搭上了丁孝,还与叶云清有过非寻常的往来,心中早已存了先入为主的观念,一心想揪出宁非的小辫子,为黑旗寨扫除一个隐患。
如此观察了几天,宁非却没有任何异动,乖乖地呆在家里,即使出去也只是跟在丁孝后面去认路而已,根本不可能与淮安来的细作有接触。再过数日,在一个阳光充沛的早上,宁非突然提了两个桶和一条扁担出了门。
阿刚住在丁孝家附近,听到开关门的声音就探出了头,出乎意料,今日出门的居然是他紧逼盯人的女人,心中一跳,暗忖道:“丁大哥昨夜分拣药物睡得很晚,现在都还没起来,她特地早早出门,必有蹊跷。”
于是一路远远地尾随在后。
遮遮掩掩走到一个岔道,忽看到有人从丛林里走出,正是苏希洵。
苏希洵看见他就道:“阿刚,你做贼呢……”
阿刚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苏希洵略有所觉,顺他目光看去,看见宁非倒提一把扁担,手拎两个木桶,一晃一晃地往山溪那边过去。因听到身后有人说话,宁非不经意地回过头,阿刚连忙对苏希洵说道:“我在外面耍了一夜,要赶早回家。否则要是被我爹发现了,不打断我的腿才怪。”
苏希洵笑道:“那还不赶快回去!”
说罢,拎着阿刚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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