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车厢里的水淹没头顶,直到怀里的宝宝再无哭声,谢雅娴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落到今天这一步。
明明昨天两个人才和好,说要在今天隆重的给女儿过一次生日。结果一转眼,那个口口声声说着爱她们的男人就把汽车开进了江水里,自己却用准备好的榔头,砸碎了车窗逃出去。
原本她只以为是意外,看着他逃出去时,甚至惊喜的伸直了手。可他竟用刚砸碎车窗玻璃的榔头,狠狠的砸向了她的手!
她是他生死与共,八年相守的妻子啊,为什么他要为了别的女人,狠心致自己和宝宝于死地?宝宝她今天才过的周岁生日,他怎么忍心下得去手?
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真的有那么好,好到他连夫妻情分都不顾?
她虽是小户人家的女儿,比不得那个女人家中富贵,可若不是为了他,她自然有另一番好姻缘。如今她吃尽了所有的苦陪着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光,到头来,换的不过是他功成名就之后的一句,死得其所。
好一个死得其所!
她从不知道世上还会有这样的四个字,比尖刀还要犀利,直刺入人的骨髓,叫人痛不欲生。他竟用她的生命,拼回一场名利的豪赌。所有绝地逢生的惊喜与期盼,在榔头落下的刹那,统统变成了不信与绝望。
慢慢放弃挣扎的决心,谢雅娴含恨闭上眼,河水裹挟着泪水毫不留情地灌进口鼻之中。最后一口气散尽的时候,那双紧抱着宝宝的手仍是不愿松开,冰冷的触感,连着痛彻骨髓的不甘,齐齐涌了上来。
眼前的世界逐渐陷入黑暗,情知生存无望,她唯有把心愿诉之于来生:如果有来生……陆建豪,如果有来生,我定叫你们血债血偿,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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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八月半的季节了,前院的石榴已经快要熟透,窗棱外的芭蕉舒展着肥厚的叶子,恰似盛唐的美人,露着一枝鲜红的半开的花骨朵,容颜妖娆无比俏丽。
宛春在明媚的阳光底,捧了书坐在结满果实的葡萄藤下,家中的佣人娜琳笑嘻嘻的从房里出来,远远的摇着帕子唤她:“四小姐,你怎么又坐在那儿了?大太阳底下晒得,你也不怕热的慌,你的奶母和丫头去哪里躲懒了,也不知道仔细照看你。”
宛春含笑抬起头,摸了一下左臂,触手温凉。这副身子果然还是太过柔弱了,便是在三九伏天里也不曾流过一滴汗。
冲着娜琳点头微笑,宛春摆了摆手谢绝她的心意:“不碍事,上头有葡萄藤子拦着呢,晒不到的。周妈和秀儿被我打发开了,我不过是在这里静静心看会子书。”
“你可真是顽皮。”
娜琳伺候过她几回,也深知她是不怕热的,故而说了两句别坐得太久,便扭身仍是回到屋子里去。
宛春见她离开,方敛起笑容缓缓低下头,看着掌心错乱的纹路。
这个李家的四姑小姐李宛春,听下人言谈中说是生来就带有弱疾,三天两头大小病不断。半个月前在外头玩耍,不仔细淋了场大雨,回来就发起了高烧,几乎命悬一线。家里头左一个中医右一个西医的请,好说歹说才保留住了三分性命。
初时她迷蒙里听见,只疑心是听错了。待到醒来,发现见的穿的吃的住的全都是陌生的样子,才明白自己误打误撞之下,竟投进了李宛春的身体里,而那个真正地李宛春,只怕已是魂归天际。
转醒的半个月里,大抵是怕身份败露,她夜夜被噩梦惊醒,铺天盖地的全是那个男人开车带着自己和女儿冲进江水的画面,破碎的车窗玻璃外头,是那个男人诡异的笑容,和真正的李宛春哀怨的面孔。
伺候她的奶母周妈让她惊扰的夜不能眠,只好信了神灵,每每她一醒,周妈就端了一碗净水,用一根长长的桃树枝蘸了,抽打着她的床沿,驱魔辟邪。
如此折腾了近半年,李宛春没有回来,家里也没人发现此宛春非彼宛春,谢雅娴才安下心,当她的李家四小姐。
日影顺着藤绳往上攀爬,一寸一寸移过了头顶,再一寸一寸下了藤梢,像是突起了冷风,原本还觉得温热的院子里,隐隐有了些寒意。
娜琳不提防又出来叫她,人语遥遥,不过是五米左右的距离,在宛春听来却恍如隔世。自己如同盖在了金钟罩里,她每叫唤一声,便似在罩子外敲了一锤,铿铿作响,振聋发聩。
她是否该庆幸,苍天有眼,到底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
眼下是建元十五年,她是李家的四小姐,不过十七芳龄,有着高贵的出身,大好的前景,甚至,还有一张与她前生几乎一模一样却更加青春明媚的脸。
前生,她家境平凡,无力抗拒亦不敢抗拒陆建豪施加给她的苦难。而这一生……她再不会听信那人的谎言,落尽噬人的火坑里。
陆家欠她的,她要一点一滴的从陆建豪身上讨还回来!
膝上的书随着她茫然的应声起身而掉落在地,娜琳咬着帕子直笑:“书呆子,你傻站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进了屋来,太太叫你呢。”
宛春下意识答应了,脚下却不曾动步,大概是她的无动作又惹恼了娜琳,便跐着门框子,双手叉着腰,白净的面容硬装成凶神恶煞的样子,瞪着眼向宛春道:“可是书呆子一言恼着你不成?跟你说了太太叫你呢,晚了又该说你女孩儿家不听话了,快过来吧。”
娜琳是李宛春母亲余氏身边一等一贴心的丫鬟,听她的奶母周妈说,余氏未曾嫁过来时,在他们府中人人都说余二小姐是脂粉队里难得一见的英雄。连着身边的几个大丫鬟,也泼辣爽利,故而出嫁时只带着一个娜琳过来,就已经吓得李家上下避猫鼠儿一般,连宛春那混世魔王一样的哥哥,在她面前也唯唯诺诺,生怕一时不查让她告状到余氏面前。
宛春掸了衣服上落着的葡萄叶子,也怕她再去余氏面前说些闲话,勉强笑着道:“看的时间久了,猛的站起身脑门子都发疼,你且去跟母亲说我略站一站就来。”
娜琳这才拍手笑了:“可不是应了我说的话,读的书太多人就容易坏了脑子。你也别耽搁的太久了,保不齐太太找你是了不得的急事呢。”
宛春点头,看着她进了屋才弯腰捡起书来,怅怅叹口气,理了一理头发衣服,也往母亲的房子里去。
她们住的乃是旧京里的老四合院,深进深出的大院子,四周一溜的厢房连着回廊,四角各有一根朱红柱子撑着,真像一口井一样.而她们就是井底的蛙,每日坐井观天,却不知天地几何。
想到这里又是一阵唏嘘,娜琳正巧给主母余氏拿了报纸,瞧她深思不属的进来,便朝着余氏笑道:“太太,你瞧瞧咱们的四小姐,是不是像霜打的茄子,蔫吧了?”
余氏穿了一身蓝底暗挑银丝梅花的长旗袍,披了米白的云肩,正坐在沙发上。她本是苏州当地望族‘锦溪余家’的二小姐,又曾在英国留过学,外表虽穿的传统,骨子里却很有些西式的做派。故而四合院也只是个老古董的壳子,内里陈设竟全是西式的风格,沙发茶几座钟甚至于餐桌,无一不透着奢华与瑰丽。
听见娜琳这样说,她便抬头看宛春一眼,复又低下头翻着报纸笑道:“她从小就比别人家的孩子乖觉,大了也还是那样子。再者,她近几日身体才好,医生也说了以静养为主,不爱玩闹有什么好奇怪的。”
娜琳忙摆手道:“我不是说的那个意思,咱们四小姐终归是要嫁人的,太太得空也跟老爷说一声,别再让她捧了那么厚的书看着。那日太太打发我去张家借鞋面上的花样,他们家的姑娘就因为看的书太多,听说眼睛都不顶用了。咱们的四小姐要说哪儿生的最好,可不就是那一双眸子漂亮?倘或真的也看坏了,日后嫁人都有的话说呢。”
余氏闻言呵呵直笑,娜琳不识字她是知道的,素来心直口快没个遮拦处,让人可爱又可恨。
唯独苦了宛春,才要笑不提防叫娜琳看见,不免又生了事故道:“这样才像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家嘛,四小姐就是不常笑,笑起来可比张家王家的几位小姐俊秀多了。”
余氏见她夸赞,也打量了一回道:“她不随我,真真随了他们老李家的品格,模样身段活像是老夫人年轻的时候,怨不得她在世时总是走哪儿带哪儿。”
“谁说不是呢?”娜琳伺候宛春在余氏一侧的沙发上坐下,又回身搬着杌子放在余氏身边,拿起了绣花的针线,坐下跟余氏闲聊,“老夫人性子说冷不冷,说热不热的,往常咱们总猜不透,独有四小姐能讨她欢心。人说重男轻女,在咱们这儿还就行不通了,三少爷小的时候可比不上四小姐受宠。”
余氏笑道:“是了,季元脾性浮躁,成日里混闹,老夫人喜静,就不爱他往身边凑,这丫头是占了便宜了。”
说罢,点了点宛春的额头,分外由衷宠溺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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