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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三章(1 / 1)

宁雨飞振作精神,意志世界中出现一座广若天域的城堡,横亘于前。天穹就像是一张巨大的网笼罩在周围的空间中,让宁雨飞产生了一种进退不能的感觉。

“这一步,冰冷中却没有死气,是生命力量和水之力量结合的法则碎片……”宁雨飞不断体悟着,那阻挡在身前的一枚法则碎片,则是随着他不断领悟而越来越小!

领悟了,就不再是阻碍了。

就这样,不断前进,不断向上,宁雨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多高了。

跨过阻碍,宁雨飞便自觉走入了一片绚烂的彩虹中。

彩虹绚烂,色彩缤纷,看起来十分美丽,但却又暗藏着无限的杀机。

每一道彩光,都蕴含一种或者多种力量,其中包含的法则更是多种多样,需要他花费更大的精力去破解。

不过这个过程虽然艰难几倍,对宁雨飞而言却是越加轻松可。

他突破境界者的时候,心境加成很大,所以精神力也就比较强大,加上他与生俱来的领悟能力,让他很快就领悟了快速突破的诀窍。

或者说,这并不算什么诀窍,只能说是在压榨潜力的情况下,潜力会转化到最适合的方向,在这里,宁雨飞的潜力化为了悟性。

所以他领悟起来越加轻松。

领悟越深,他反而越快,无数彩光在他身上环绕,却近不了他身。他解析法则越来越快,彩光也慢慢被他体内一股力量推开越远!

最终,他还是成功了,踩过了彩光萦绕的区域,踏上了恢宏庞大的天宫!

天宫,这才是这意志世界最后的一层阻碍,或者说,这才是真正的迷宫!

这层迷宫,就好像是一重无垠的星河广域,没有头绪,也没有尽头。

宁雨飞意识就在天宫门口,望着眼前恢宏的天宫,眼前星辰幻灭,恍若有无穷界域展开重合在一起,扭曲了空间!

徐大爷被我一拳头砸死了,我因此逃离了老家解县,四处漂泊,但北方忽然出现了许多头戴黄色巾带的人,他们穷凶极恶,竟然四处抢劫。我就亲眼看见一个小村庄被一群黄巾人洗劫了,男的全都被杀死,女的当然被他们弄得尖叫。我那时候还是一个童子鸡,也叫做雏儿,不太明白他们这么做有啥乐子。(就算之后我明白了,我也不会把那当做乐子……嗯,肯定不会!)我是谁?我可是解县第一条好汉,一拳头打死徐大爷的长生哥!哦,不对,我现在叫云长了,长生这个名字,随着小娟离开我,也被我丢在了过去。我要面对现实,过好每一天,就只能忘掉长生这个名字,我要用关云长这个名字,在天下间闯出些名声来!嗯,我可是云长哥!怎么见得有人欺凌弱小?这可不能忍!所以我还是出手了,但那些黄巾却有些多,上百人,每一个都是面目狰狞的,一个个目光凶恶像是要吃了我,那眼中含着血丝,竟看得我有些胆颤。我心里有些烦闷,我毕竟还是怕了啊,人多势众我就不行了?我天生就是脾气有些犟的,否则我不会纠结小娟因为嫁给我表哥所以我就没有和她私奔的事,正因为我犟,所以我心里面虽然很怕,但还是端着一截碗口粗细的棒子冲了过去,抡着棒子就打倒了两个正要行凶的黄巾!那两个家伙被打飞了,吐着血倒了,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重伤不起。但我可没空理会这些,抡着棒子就向着后面的黄巾冲了过去!我看到五十步外有个家伙的衣裳有些不同,一看就是这群人的头头,我当然不能放过他!但我还没有靠近他,他已经发现了我的意图,然后一大群黄巾在他的指挥下来围攻我了。我这下真的怕了,怕到了胆子里,当下转身就跑。还好这一带的山多林子多,那些黄巾也一心抢劫,没有理会我。但我却心中恼怒,脸上通红。(本就是红的,但这里是为了表现某种心情。)常年读《春秋》告诉我一个道理,那就是寡不敌众,我必须要把这些黄巾收拾一顿,就必须要掌握一些手下才行!拉上三五百个汉子,将这些黄巾都扒光了捅菊花,以报被爆……差点暴露了,好险,都怪那个长相阴险的头头,竟敢扔长矛,还那么准!嗯哼,有些事情打死我也不能说,连想都不愿意再想了。我一路奔逃,终于来到了个较为安全的地方。什么是安全的地方?当然是没有黄巾的地方!这些日子下来,我也听到四处人的议论,也知道了这黄巾是怎么一回事。但我还是不会同情他们的!虽然我是个小民出身,但我读了书的,知道些道理。大汉是什么?大汉是我们这些汉人的大汉,是我们的民族,是我们的骄傲,而我们,就是大汉的子民!身为子民,又怎么可以去伤害自己的国家呢?我知道他们的生活困苦,但他们自己呢?困苦了之后,就要把这种心情加诸于其他百姓的身上吗?我不知道许多道理,但就算我不知道道理,我也不会做这么糊涂的事儿!也许,真的是那黄巾头头张角施了妖法,不然,天下人怎么会都被他变笨了呢?该死的张角,都是因为你,我才遇到了不平事,我才会在管不平事的时候被伤害!都是因为你的手下那个阴险脸,都是他的投矛那么准,才会让我受伤害!我决定要给张角一个教训,一个非常痛的教训,非常‘爽’的教训,深入骨髓的教训!我买的车还在,因为在管闲事前,我把它藏在了山林里,用草叶树枝遮盖着,加上这本来就是个便宜的手推车,所以没有丢。我顺便找了些干树枝装上,打算在前面市集卖了换点儿铜子儿花花。终于到了城下,那守城的兵士一脸凝重的检查着每一个入城的人。他在检查什么?我当然知道,身上带着黄色布条的,或者身上的衣服有黄色的人,都会被仔细盘查。我心中很鄙视黄巾,你们弄得这么明显,不就是让我们这些好人把你们当成活靶子打吗?“zhu(逐)郡”,我看着城墙上的木牌子,上面两个大字,写得很飘逸,但我还是认了出来,毕竟是读过书的人,我还是识字的!“哈哈哈,你看那个红脸的大汉子,竟然把涿郡念成了逐郡,这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吗?”我的耳朵非常灵敏,当然听到了这句话,但我忍住了,我不能和这些家伙一般见识,何况,我现在脸上发烫,定然很红,怎么能现在去和他们对质?算了,还是忍一时之气。我向来就是喜欢把气放在心里,到找到发泄的途径再一并发泄出来!我眼睛余角扫到了那两个家伙,一个满脸横肉,却面白无须,而另一个小脸黝黑,却长着满脸大胡子,这两人都有些高,但比起我来还是差了几寸。哼,在解县我就是最高的人,在这zh-u-o涿郡,也没有几个人能和我比高!我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胸前,摸到了二十年没有剪的胡子,我心中有些满足。我一向自负‘三高’,除身手高,身材高之外,还有一高,那就是我的胡子,我把胡子甩出去砸人的技术高!接受了仔细的盘查,我推着我的小推车进城了。城里的太守叫做刘焉,听说是个名人,还是汉室宗亲。我可是知道什么叫做汉室宗亲,那可是有资格被选为皇帝的人!对于大汉,我一向是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近乎于朝圣!所以,我对汉室宗亲,也有一种近乎于盲目的尊崇。这不是源于理智,而是在血脉深处呼唤着我的一种声音!刘焉在涿郡担任郡守,一向都很受欢迎,这里的百姓脸上时常可以见到笑容,那些老人脸上如同菊花般绽放,他们的身上有着的是朝气,而不是颓废的暮气。从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这个刘焉的确是一个好官!果然,汉室宗亲不愧为汉室宗亲!在州府前,悬着一纸榜文,我身材高,当然将其中的内容尽收眼底。我默不作声,看周围没有人注意我,便轻轻的推着车走了。我车中还有一车满当当的干柴呢,还是先去卖了,再去喝几碗酒!哼,投军?当小兵吗?有立功的机会?我才不信!运气不错,我的干柴卖得很快,我也得了些许钱银,倒是足够我大喝一顿了。当然,功劳还是在黄巾身上,要不是他们在肆掠,让大家不敢出城砍柴,我的东西又怎么能卖得这么好?不过,我却绝对没有感谢他们的意思,因为我的屁股现在还疼呢!卖完了干柴,我就想找个地方去喝一杯了。哦,就在刚才那榜文不远的地方,好像就有一家挺大的酒家,嗯,离现在这里并不是很远,当然是我的首选!咦,那里两个人看起来有些不同啊!他们一个耳朵很大,手很长,另一个眼睛很大,脸很黑。但这并不完全是我注意他们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气质了。这涿郡的大街上这么多人,只有这两个人的气质不同。尤其是那个黑大汉,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力气大得惊人的家伙。这一点,身为大力士的我绝对是有发言权的。不过,还是先买点儿酒喝吧,真的好渴啊!我正要招呼伙计给我温一壶酒,但没想到刚才我注意到的两个人正看着我,见我看到他们,他们竟也是很高兴,竟然把自己的盘子和酒端了过来。“这位壮士,可介意我等一坐?”说话的是那个大耳朵,他的声音很温和,很有亲切感,我听着就像是听到了杜老头在私塾讲学的声音,很温暖慈爱。我不得不对他产生了亲切感。“随便坐!”我的嘴有些笨,说话虽然并不结巴,但我很不喜欢说话,怎么说的?有句话叫做惜字如金,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说出了三个字,我觉得已经很多了,口也觉着有些干,但我的酒还没有上,因为我还没来得及点。黑脸汉子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我的心思,或者是看出我真的是渴了吧,他将他手中的酒壶递了过来。我正渴得厉害,又正巧看得起这两人,当然没有拒绝,直接仰着头灌了一大口。解渴!“好!”我忍不住吼了出来。就这样,我们三个开始聊天了,然后各自都开始作自我介绍了。我这才知道,大耳朵叫刘玄德,黑大汉叫阉人张翼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称呼自己为‘阉人’,但我当时却没有歧视他,就算是阉人又如何?只要够豪放,也是条汉子!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此‘燕人’非彼‘阉人’,不过嘛,在结拜的时候,我都还是不知道的。他们说他们看了榜文后想要投军,然后大耳朵说他是汉室宗亲,还是郑玄和卢植两人的弟子。我虽然读书不多,但郑玄和卢植这两个大儒我还是知道的。这个年代的大儒并不多,除了这两人外,也只有陈纪,孔融和蔡邕等寥寥几人了,我当然是知道的。所以,我心中对这个大耳朵长臂猿已经五体投地了。不得不说,刚出道的我,的确有些经不起诱惑,只是汉室宗亲,大儒弟子这几个字,就已经完全吸引住我了。何况,黄巾本来就和我有仇,我要报仇,自然要去找他们,而且还要快,否则黄巾被干光了的话,我的仇找谁报去?所以当时我的心就动摇了,不过我还是有些犹豫,因为这样投军只能当炮灰,但我不愿做炮灰。然后黑大汉又说,他是本地的富户,又是杀猪的,还有个遍地桃花的庄院,简直就是土豪啊!你怎么不早说?他表示愿意拿出自己的所有身家,用来招募一支军队,带着这支军队去打仗的话,自然不用亲自当炮灰了,那样报仇自然是有望了!我的心中烈火熊熊,终于有报仇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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