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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儿戏对三拳,偶得双猛将(上)(1 / 1)

听到这惊呼,刘涚才转头过去,却见自己这边七八个人围成一圈,胡立脱了盔甲,正在跟那浑人捉对打斗!

从身量上来说,衣食无忧的胡立自然占强,那浑人身上虽说衣衫皆备,但始终给人一种竹篙晒衣的感觉,怕是一阵大风来,也要乱点头。

然而此时两人捉对,胡立竟然拿不下那浑人!

这样的结果,大出刘涚的意料!

或许胡立没有学过什么名门正派的功夫,也没有修习过什么高深的功法,然而胡立却有一套家传的沙场杀敌之术,自幼练习打熬力气,真要是比拼,在力气暴涨之前,刘涚都只有完败的份。

况且胡立也是吃了那蛟肉之后有效果的人之一,如此这样,竟然还拿不下那浑人?这不由得引起刘涚的关注,他大步流星过去,低声道:

“你们搞什么?当这是儿戏?若是不抓紧时间,金狗过来了我们还没做好准备,就眼睁睁放他们过去不成?”

“啊,大人,我等.”

除开正在跟浑人捉对的胡立之外,其他人包括张汉在内纷纷低头认错,片刻之后张汉才道:“大人,这小子不一般啊,胡立跟他对了三次拳头,还输了半筹!”

对拳头,是一种简单有效的对抗方式,大家站好数一二三然后一起出拳,后退者输!这种方式表面上看有些儿戏,其本身也是这个乱世当中的儿戏,但实际上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玄机:

首先是力量,因为双方都是站好,摆出姿势来的,那么这个力量就不仅仅是拳头的力量,而是贯通天地的能力,一条胳膊的力量和整个人的力量孰大孰小?一个人能够贯通天地,所谓力由地起,自然容易胜出。

其二就是在力量想差放佛的时候,拳面相击,考验的就是骨骼强度、皮肤耐受力和精神意志力的强弱!

这样一个“对三拳”的儿童游戏,兴盛的背后,蕴含着的却是整个民族的兴衰,试问在一个安定祥和的国度里,谁家的小孩又会整天玩这种游戏,以至于经常双手又红又肿?

或许是因为大家见这浑人脑筋不太好使,孩子气挺重,才会怂恿胡立跟其玩对三拳,在他们看来,胡立的三拳该可以将其一身劲道打散,投降服输,谁知道最后竟然是胡立吃了暗亏,不得不游斗起来!

“够了!”

刘涚凝神看了一阵胡立跟那浑人的游斗之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阻止两人。

胡立脸上略有羞愧,抖着双手退下场来,倒是那个浑人,却放佛没有感觉一般瞪着刘涚,“你们好不要脸,一群人围着我打么?是不是,是不是想玩车轮战啊?”

“车轮战?小兄弟,这话是谁教你的?你若是告诉我,我就放你离开,不过我们要在这里拦截金狗,你可不能坏了我们的事!”虽说眼前这个年轻人分明也有十七八的年纪,但刘涚总觉得自己像是在哄一个孩子,打一巴掌给个甜枣!

“当然是我大哥教的!咦,你刚刚说你们要打金狗?”

“是呀!”

刘涚注意到这浑人在说到“打金狗”时,眼底竟然意外的流露出一丝渴望的情绪,顿时觉得该有戏,遂一面打手势让张汉等人散开去做准备,一面摆出微笑,缓缓靠近那浑人。

也不知是不是刘涚猜准了,那浑人在听说是要打金狗之后,身上那种抵触情绪明显就降低不少,接着又问刘涚:“那你们只打,不杀么?”

“杀!我恨不得把他们都杀光!我和我的这些兄弟,就是为了杀金狗,才千里迢迢来此埋伏,没想过要跟你们作对,真的!”

“要杀?那太好了!我大哥就喜欢杀金狗,我也喜欢杀金狗!那啥,早说你们是来杀金狗的,我就不打劫你们了,大哥跟我说过,金狗是我们的大仇人,只要是愿意杀金狗的,就是我们的朋友!你想不想去我们寨子看看啊?”

这还真是个意外的转折,刘涚万万没有想到,仅仅是一句“杀金狗”,竟然就能让这浑人主动提出带他去寨子里看看。

去还是不去?刘涚两眼凝视着浑人,他想通过对视来判断,然而这浑人身上虽然不干不净,就连脸上都有尘土污浊,唯独一双眼睛,却是清澈的吓人!

只要是见识过红尘俗世这个年纪的孩子,怕都不会有如此清澈的一双眼睛!

“好啊!你们寨子在哪里呢?”

“就在那边山上啊!你要去看,那真是太好了,我大哥明天就回来,你们长得一般高矮,他一定会喜欢你的!”不得不说,浑人的逻辑确实与众不同,竟然连身高也能成为喜欢与否的关键因素,这让刘涚当真是苦笑不得。

或者是因为刘涚等人并没有真正动用武力,反而跟那浑人有说有笑,原本作鸟兽散的那些个人又逐渐汇拢,不是他们胆子大,而是因为跑了也就是个死,跟着浑人兄弟两个,或许还能混饱肚皮!

此时刘涚才注意到,这些“山贼”之中,竟然还有年过半百的老人,也有不足十四的儿童,一个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其状凄惨。

“走吧,大家一起回山寨,我倒是真想见见你的兄长,看看是个啥样的人物!”

对于刘涚来说,除开这些宋人凄凉的生存状态之外,更让他感到有必要见识一下浑人兄长的原因,还是这浑人一身颇为不俗的功夫!在离开官道之前,刘涚先行安排詹木和胡立带上六个兄弟,充分利用战马打探咸阳城的动静,如若发现金兵,务必速速来报。

因为那浑人说山寨不远,刘涚才动了心思,若是距离过远或是太过险要,刘涚也不敢答应,毕竟拦截金兵才是眼下第一要务,光靠刘涚身边这十几个人硬碰硬定然不成,选这双乳山,那就是要充分利用这里的地势。

而最清楚地势优劣的,怕就是这些山贼了!

别看他们一个个其貌不扬,但行走在山道之上却能做到健步如飞,一些原本连刘涚都觉得难以攀登的地方,竟然硬生生被他们踩出一道道路来。

七弯八拐之后,浑人说山寨已不远,而刘涚站在仅可容一人宽窄的山道之上,俯身朝外一看,竟然是在一线天的正上方,十丈高低的位置。

“这个位置.”

只要不是有恐高症,站在这个位置往下瞧,给人感觉放佛就是站在了官道的正上方,虽说这其中有一些视觉误差,但经过刘涚自我纠正后,发现即不中亦不远,这让刘涚心头又隐隐有了想法。

他左右转头,看了看那些面黄肌瘦的山贼,暗暗盘算起来。

“山寨到了,山寨到了!”

听那浑人的呼声,刘涚顺其手指的方向望去,哪有什么山寨,分明就是个窑洞。

从峰顶往下垂壁,一天然裂隙,也不知是地震还是风雨侵蚀,最终形成一个高大七八丈的豁口,也不知是几千年还是数万年之后,这个豁口越来越深入,最终成了个天然的窑洞。

而浑人,还有这些山贼们所谓的山寨,就是这个苍翠郁绿的窑洞了。

一路行来,刘涚跟那些山贼之间已是有说有笑,同时也打听出浑人原来姓柴,因为小小年纪总是犯浑,故而大家都叫他柴胡,糊里糊涂的意思。他本人也倒是不介意这个诨号,说是比原来的名字好听,至于说他原来叫啥名字,大家伙儿就不知道了。

刘涚还听那些山贼说,柴胡和其兄长其实并非是他们这群山贼的发起者,而他们原本也不是山贼,只是附近的流民,金国治下民不聊生,一开始是有人到这窑洞里逃避田租亩税,到后来发现此处生活竟然比在村子里更舒服,没人惊扰,饥食野菜山果飞禽走兽,渴有山泉深潭溪流露水,倒是神仙样的日子,结果引来的人是越来越多。

事实证明,任何一个环境能够承载的人类数量都是有限的。随着聚集到此处的流民越来越多,那些天然的食物就开始出现短缺了!

然而汇聚起来的人又不愿意再回去过那种任人凌辱、朝不保夕的日子,终于有一天,几个年轻人开始打劫过往的旅人,只要是看上去稍有些财物的,他们就会将前后官道堵死,雁过拔毛但也不会固泽而鱼,倒是又让他们支撑了一段时日,直到有天,官道上来了两个少年人,年长的牵着一匹大马,年幼的坐在马背之上。

大马啊,这可是很稀罕的东西,引得山上众人一个个眼红眼绿的,当场就要冲下去抢马!

然而最终的结果就是,那牵马的少年郎从马背之上抽出一根棍子,轻轻松松就将这边五十多号人打的跪地求饶。

幸亏那少年并没有下死手,反而最终选择留在此处,只因为他带着弟弟逃难而来,也是居无定所,不如随遇而安,因为其高超的武艺,就被他们这群人推选为了首领,也就是当了山大王。

这个故事听起来相当曲折,刘涚问那柴胡究竟是从何处而来,何以自幼就会一身好功夫时,浑人柴胡七七八八说了半天,也就是让刘涚明白他们兄弟两个来自沧州,这一路上千里,都是兄长牵马,盘缠用光了就是打野味,野味打不到就摘野果这么来的。浑人说的越是混乱,刘涚的心头就越是如同猫挠一般:

“你这位兄长,我是越来越有兴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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