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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四章 战鼓擂,谁最威(下)(1 / 1)

这个时代的人识字率不高,更不用说会写字的。【更多精彩请访问m】尤其是在一些稍显偏远的地方,能够把自己名字写出来,那就可以算是一个有知识的人了。

刘也不指望朱万春以下的那些官兵里有几个会写字,能够写出自己名字来的,他让柴胡撕下一块白布来,简单写了一封效忠书,下面留了很多空白的地方,然后就招手让朱万春过来。

能够成为德阳郡驻军骑兵队伍将领,这朱万春却也是个识字之人,也幸亏他还识字,当他看见刘脸上那副笑容,再看白布上写的内容时,他自己却是怎么都笑不出来了。

白布上的那封效忠书,主要内容就是德阳郡驻军骑兵部队以朱万春为首,全数向刘,刘家军投诚,并且还有一些辱骂赵构的话,这样的内容传出去,必然是要被朝廷杀头的。

朱万春一面看,一面额头上冷汗接着冒,时不时的抬头瞄刘一眼,那慌张的神情,着实让人看着好笑。

“看完了?”

刘睨视着朱万春,问道。

“大人,看完了。”

“那还不快签字?”

签字?这是很显然的,刘让柴胡弄这么一篇血书出来,不就是要让朱万春等人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大名?

朱万春双手发抖,先是转头去看了看那些还跪在地上的麾下,又回转着扫过刘身边彪悍的士兵,最终,他的眼神落到那效忠书上,却是发出一声苦笑。或许,这一阵子里,朱万春的这一声苦笑,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

“大人,我签!”

没有继续求饶或者是废话,朱万春狠咬了自己右手食指一口,就着自己的鲜血,在效忠书空白的地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给他们签!”

“大人,他们当中,大多不会写字.”

对于朱万春的这个疑问,刘是早有预料,冷冷一笑道:“没关系,不会签字的,留下自己的掌模就可以了。”

掌模,自然是比指印更加具体,更难以发生改变,但凡是在那效忠书上印下掌模,就等于是在效忠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甚至是比签名更加真实,难以仿照。

听到刘这话,那些跪着的官兵,人人脸上变色。

今日可以不死,当然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甚至是让他们感到惊喜的。然而,只要是在那张效忠书上留下自己的掌模,岂不是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命,终究还是捏在刘的手中?

“就知道这个刘大魔王不会轻易的放过我们,这是把我们挂在火上烤啊!”

“老张,你要是不签字,恐怕就不能回去看婆娘娃儿了,你倒是要想清楚了!”

“你说我?那你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不就是效忠刘大人么?我早就听说,刘大人治下,人人有土地,个个有饭吃,不用饿肚子,而且也没有皇帝,不用平白无故的向谁下跪,只要遵纪守法,没人能欺负你!其实,我早就想过了,若是有朝一日刘大人要进攻德阳郡,我定会第一个站出来倒戈的,嘿,今天这个机会,倒是我等了很久!”跟老张说话之人,见众官兵无一人敢起身去印下掌模,在对老张这样说完之后,却是将脖子一昂,站了起来。

“嗯?”他这一动,顿时引来柴胡及众多暗卫的警惕,数十道眼神逼视过来,顿时压的此人腰杆都弯了。

“小的兰从发,愿印下掌模,成为刘大人麾下!”

“好!够胆量,也够眼力,兰从发,我记住你了!”此时,刘最需要的,就是像兰从发这样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因为兰从发的行为,加上刘的言语,其他官兵也不再坚持,或许他们心中各自有各自的理由,但最终还是一个个在白布之上留下了自己的掌模。

“你们放心好了,跟着我刘,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朱万春!”

“卑职在!”

那张印满掌模的白布,已经被柴胡小心翼翼的收起来了,对于朱万春来说,此时刘已经等同是他的上司,故而此时刘叫他,他也自称“卑职”。

“我命你仍旧担任德阳郡骑兵统领职务,兰从发担任副手,暂留德阳郡,收集情报,伺机而动。待来日,我刘家军兵法德阳,你们就作内应,德阳郡易帜,你们首功!”

“得令!”

对于朱万春来说,首功不首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刘家军能够打下德阳城!如今他反倒是比任何人都期望刘家军早日兵临德阳城了,因为只有刘将军打下德阳城,他朱万春的性命,才算是真正保住了。其他官兵跟朱万春的想法类似,总之没人想过要去向朝廷报告此事,毕竟德阳距离益州实在是太近了,朝廷啊,那是鞭长莫及呢!

至于说兰从发,他心中倒是美滋滋的,为自己刚刚的决定而庆幸!如果不是因为他第一个站出来,如果不是他说了那样的话,他怎么能一下子从普通骑兵,一下子升为副统领。

别看只是一个区区副统领的职务,在德阳郡这种小地方,有多少人是一辈子就当个普通官兵到死的?能够成为副统领,也算是正式踏上仕途,前进的道路,又宽敞了许多。

处理完朱万春的事情,刘并没有打算继续留在德阳郡。

他选了继续出发,毕竟前往汉中城,还需要几天的时间,而刘现在最缺的,也就是时间了。

几乎是在刘出发的一天之后,高宠带着小再兴,以及刚刚成军的一万火器兵,从益州城开拔了。

对于高宠的出征,家中人的意见都比较大,好在这两年大家也都习惯了,况且高宠也不是那种容易被人说服的人,就连刘的口水都浪费了,遑论是其他人呢?

从新都城出发之后,高宠行军的速度并不快,一来是因为他麾下的兵马都是刚刚成军,完完全全都是些新丁,二来如今的刘家军,还无法提供足够的战马给士兵们做代步的工具。

在这个时代,严格意义上来划分,马儿也是有好几种的。最好的自然是那种名驹,有缘者得之;其下就是战马,精锐骑兵才有资格乘骑,这种战马往往是壮年良驹,负重力、体力、耐力、智力、纪律性各方面都极其优秀,才能成为战马,百中无一,收集起来相当困难,也是南宋,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汉民族最大的难题。

战马以下,就是普通马儿,这种马匹一般就是用来当做运输工具,代步,寻常成年马匹几乎都能胜任这样的工作。然而,即使是如此的低要求,也无法满足刘军所有战士人手一匹,就拿高宠的这支队伍来说,一万多人的数量,代步的马匹却不足一千,其中还包括了给高宠亲卫配备的一百匹战马。

故而如今刘军真正缺乏的物资,还是良驹!

刘可以制造出威力巨大的火器,精良的冷兵器,但唯独在交通工具这个方面,是无法解决的。除非能够制造出汽车、坦克这些东西,但很显然,以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也好,以刘自身所积累、掌握的知识也好,这些东西在短期之类,是根本无法出现的。

故而高宠这支队伍的行军速度,是无法跟刘一行人相提并论的。

而高宠也没有想过要赶时间,他既然带兵出来,就是要为新势力,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根据情报,前面山头上,应该是盘踞着一群数量不少的土匪吧?”

出了益州城之后,高宠就告诉小再兴,所谓练兵,光是在校场上,那不成,真正的精锐,就如同岳家军那样,都是在生与死的实战之中,一点点锤炼出来的。哪怕刘给他的,是一支纯碎的火器军,但高宠相信,经过他的锤炼之后,这支军队,将会变得更加犀利!

当然,若是一开始就投入到跟强悍的正规军正面作战,即便最后能够胜利,这队伍的减员也会异常严重,最好的方式,还是从低级的敌人开始磨练。

而在这乱世之中,再没有比盗贼土匪,更适合的对手了。

高宠的意图,就是率领这支军队,从盗贼土匪开始,一路厮杀,一路成长,等到真正面对外族的时候,他希望这支军队,已经成为一支真正的精锐之师,无敌之师!

同样的,高宠也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锤炼小再兴!

“师傅,这一场,就让徒儿和小玉上吧!”

但凡是有杨再兴的地方,就会有狼王小玉。此番出征,高宠麾下一万人外加一百亲兵,而杨再兴自己,就带上了他的五百,狼骑兵!

这五百狼骑兵,绝对是狼骑兵之中的精锐,更不用说,还有小玉这头狼王镇场子。

“你是可以去,不过,我要限制你,狼骑兵,一个都不能上,你只能带上那些火枪兵,你若是答应,我就同意,你若是不答应,那就乖乖的站在我身边,看戏!”

对于高宠的这个要求,杨再兴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就应承了下来,只要能够上阵杀敌,带谁,杨再兴都没有意见。

“别高兴的太早了!我还要你保证,你带出去的士兵,减员不能超过半成,若是做不到,你今后就永远没有带兵的机会,想清楚了,再回答我!”

高宠给杨再兴开出的,可不仅仅是个难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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