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落日,彩霞满天,光与影织成的彩纱,铺满整片蓝天,这是落日的最后温柔,缥缈且梦幻,待它拖着长长的纱裙而去时,夜幕也拉开了帷幕。
香格古镇的广场上,四周霓虹灯亮起,宛如白昼。
夜晚的广场已然变成了热闹的夜市,各种小摊商贩早摆好摊位,做起了生意。
从四面八方来的游客,三三两两地穿梭其中,闲适惬意。
广场正中央是放孔明灯的地方,大部分的游客都聚集在这里。
空中已零星地飘起了几盏孔明灯。
摇摇曳曳的灯火在空中闪烁,一盏接着一盏,在人们眼前升起,宛如无数轮明月生于人间,缓缓地升向空中,由大变小,由近及远,最后慢慢地融入那夜空中,带着这凡尘的无数祈盼,传达给天上的神明,然后化为那满天的繁星。
柳絮忘我地仰头看着空中的美景,淡黄色的灯光、火光映在她的脸庞和发丝上,影影绰绰,让她原本清秀可人的眉眼更添了几分柔和的梦幻色彩。
柳絮和飞辰也买了盏孔明灯,打算写下各自的心愿。
看着柳絮呆得出了神儿,飞辰用胳膊碰了碰柳絮,将孔明灯递给她,“等什么,快写愿望吧!”
柳絮看了看,又将手里的孔明灯推给了飞辰。
飞辰拧眉,疑惑地看着柳絮问道:“怎么?不写?”。
柳絮嫌弃地瞟了一眼飞辰,反问道:“没笔,怎么写?用意念吗?”。
“……”
飞辰手指挠挠了鼻尖掩饰尴尬,“等下,我去买一只,在这儿等我!”,说完,便朝路边卖孔明灯的商铺跑去。
飞辰刚走,不远处有人大声喊:“有小偷,抓小偷。”
这一喊立刻引起了一片骚动,顿时人流朝各个方向涌动,柳絮躲闪不及,被人群推搡到几米以外,她朝飞辰离去的方向望去,流动的人群完全阻挡了她的视线。
柳絮被挤到一角,她抱紧身后的电线杆,免得被人流挤得更远。
她能看到有个穿着花衬衫的男子快步地在人群中穿梭,朝自己的方向走来,最后从她的身边飞快走过。
这穿花衬衫的人因为人长得黑,所以大伙都叫他黑炭,在香格镇里,是专门给七爷干事的。而这个七爷主要在这一带经营地下赌场和红灯区域,暗地里干着一些非法勾当,最近几年日渐猖狂,不免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黑炭的身后紧紧地跟着一个人,正当那个人快步与柳絮擦肩而过时,柳絮的目光落在了男人的下颌上,那道与程歌位置、形状都一样的疤痕,月牙形的,两端纤细锐利。
是程歌。
程歌紧紧地跟在黑炭的后门。不过此次程歌来香格镇的任务,并不是冲着七爷,所以他跟踪黑炭也是另有原因的。
柳絮的视线紧随程歌的身影。
可就在程歌穿过的人群中,从两侧分辨冒出两个人,那两人目光相交,互相在暗示着什么,一同跟在程歌的身后,其中一个人从后面的裤兜里掏出个东西,在灯光的映射下,一道寒光闪过,直入了柳絮的眼。
刀?
程歌会不会有危险?
柳絮犹豫着要不要跟上去,毕竟会有危险,可是让她视而不见,她似乎又会良心不安,若真的程歌程警出了事,她以后想到今日的选择,必定会愧疚不堪的。
要是她没看到,就好说,可是既然她看到了,就没有视若不见的道理。
要不等飞辰来了一起,可是转头看向那花衬衫男子已经钻进了夹巷里,等到和飞辰会合的话,恐怕要出事也早出事了。
想到这里,柳絮便小跑跟了上去,同时打开手机,按下了110三个号,她想着如果发现情况危急就立马报警。
柳絮远远看到,程歌跟着那花衬衫的男子走入了夹巷里,两名可疑男子也紧跟其后。
柳絮一只手紧紧地握着包带,一只手紧紧地握紧手机,手机屏幕始终亮着,上面显示着110三个数字,只要她轻轻按下拨打键,报警电话就会打出去。
柳絮十分警惕地跟进了夹巷,巷子里只有两侧各家大门的路灯照明,有几个还坏掉了,因此夹巷里的光线相比广场暗了许多,勉强可以分辨事物。
她屏住呼吸,放轻步伐,尽量让脚步声再小一点,小心地打量着周围的情况。恰在此时,她听得到前方,不远处传来了打斗声。
报警?
不行,太慢了,警察赶来最快也需要几分钟吧。
柳絮想起来手机下载的防狼app,赶紧打开了app里的防狼警报,手机顿时想起刺耳的警鸣声,柳絮还大声喊道:“警察同志,这里有人打架,就在那儿,快点……”
突然响起的警鸣声,让那两个男人乱了手脚,一时来不及判断是什么情况,推开程歌,拿着刀仓皇而逃,没多久就隐没在巷子深处。
柳絮朝着刚才那两个人逃窜出来的地方跑去,只见一个死胡同里,程歌手捂着胳膊,呼吸急促地靠在墙角下。
柳絮跑过去扶住程歌让他坐下,借着微弱的光线,看到他指尖有深色的液体流淌,衣袖也早已被浸湿了一片,“你受伤了?”。
“不碍事!”程歌在柳絮的搀扶下,靠着墙,大口喘着气,忍受着伤口的疼痛,每一次痛觉神经的跳动,都让额头上湛出一层细密的冷汗。
柳絮在自己的包里翻了半天,一句话也不说。
程歌龇牙咧嘴地忍着痛,疑惑道:“这个节骨眼,你找什么呢?”
“指甲刀!”。
“…….”
普通这个时候,正常人的逻辑不是叫救护车或者报警吗?
她找指甲刀干什么玩意儿?
程歌看着柳絮找得还那么来劲儿,一脸黑线。
费了好大的功夫,柳絮在她那有些乱的包里终于翻出了一个指甲刀,“找到了!”,话音刚落,便欲着手解程歌衬衫的衣扣。
程歌当即拦住了柳絮朝自己伸来的咸猪手,戏谑道:“我本人是很帅,但,现在不是劫色的时候吧?!”
柳絮听了哭笑不得,朝程歌挑了挑眉,调戏道:“此时不劫,更待何时?小人,都是要乘人之危的。”
话语间,柳絮动作很是麻利,没等程歌来得及制止,柳絮已经把他的衬衫像上撸起,将里面的白色背心从裤腰带里掏了出来。
“你,你……你干什么?”程歌一脸惊恐抓住柳絮的一只手,说道:“我这人也是很挑食的,不是大胸大屁股,我宁死不从。”。
柳絮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用手搓了一下他胳膊上的伤口。
竟然还嫌弃她,明明自己很有料嘛!
程歌疼得“啊”地一声大叫,松开柳絮的手,护在了胳膊上。
柳絮快速地用指甲刀在他背心上剪了两个小口,唰地一下,撕下来大布条,接连她又撕了几条下来,好好一个背心已经被撕成若干个小布条。
柳絮的整个动作行云流水,看得程歌傻了眼,但很快也明白了柳絮的意图。
心里不由地产生一丝敬佩,一个女孩子,见了血也不大喊大叫,还能很冷静地想到应对措施,看来,她真是没白当一回记者。